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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成了人類的俘虜.
為什么?水,最終卻不是我永遠的棲身之地?
我失去了自由!
我將成為人類口中的美食.
為什么?自由,是一件奢侈品?
為什么?生命如此短暫?
我的心在哭泣,
有誰來安撫我受傷的心.
自由,生命!對我來說是個笑話?!
我無罪,為什么?我卻是人類的俘虜.
可是,現在,成了人類的俘虜.
為什么?水,最終卻不是我永遠的棲身之地?
我失去了自由!
我將成為人類口中的美食.
為什么?自由,是一件奢侈品?
為什么?生命如此短暫?
我的心在哭泣,
有誰來安撫我受傷的心.
自由,生命!對我來說是個笑話?!
我無罪,為什么?我卻是人類的俘虜.
姓名:張皓宸
性別:男
職業:作家、編劇、插畫師
出生日期:1990年4月15日
出版書籍:《回憶是眼睛里的海》《你是最好的自己》《我與世界只差一個你》
發表文章:《蝴蝶知道》《忍冬》《三更雨,午時風》《西瓜時鐘》《胖子》《夏日迷局游戲》《慢動作先生》《世上所有的堅持,都是因為熱愛》《年少不再時,才敢懷念你》等
創意插畫:2013年末,張皓宸聯合其攝影創意搭檔楊楊推出水果插畫,隨即掀起網絡熱議,而后合作推出的多達幾十款主題插畫更是好評不斷,他們被讀者視為最具正能量的勵志組合。
人物簡介
張皓宸,90后青春作家,曾供稿于《男生女生》《放課后》等多家文學雜志,韓寒“一個”APP常駐作者,其文勵志,細致感人,對愛情、友情、親情均有獨到的見解。他的文字總是正能量滿滿,就像中央空調,冬天供暖,夏日送涼。他將自己的插畫與實物集合,推出多款趣味插畫集,其插畫和文字被《人民日報》、人民網等主流媒體推薦,成為90后作家中的勵志榜樣,給無數年輕人帶來力量。
外表陽光帥氣的張皓宸給人一種清新的感覺,被讀者稱為“森林系男孩”。他的第一本長篇小說《回憶是眼睛里的海》于2012年4月21日發表,與楊楊共同推出的《你是最好的自己》于2014年3月出版,全新故事集《我與世界只差一個你》于2015年4月出版。書中的故事也許是你永遠不會碰觸的,抑或是曾經經歷、正在經歷、將會經歷的,張皓宸以電影化的手法,將故事中的人物帶到你身邊,讓你與他們共同歡笑、哭泣。
《年少不再時,才敢懷念你》選段
英國的時間比我們晚8個小時,我經常起床的時候看見阿豪在朋友圈里說晚安。白天工作越來越忙,我跟他的聊天就變得越來越少,都是在問候過得好不好。好像人真的是這樣,距離遠了就覺得心被什么隔著,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親密了,沒有共同話題,最后只能尷尬地說“那我睡了”或者“那我去忙了”。
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會以這樣的方式跟阿豪相處,我以為我們轟轟烈烈的輕狂年少能被老天爺保佑,讓我們一輩子友好如初。可是后來,我沒有預料到,年少不再時,才敢懷念他。朋友是傘,下雨天才用,等到下一個梅雨季節,可能就找不到了。城市那么大,失去曾經并肩的人你會變得很孤單。
有一次,我做夢夢見又在玩那款網游,然后有個玩家要跟我PK,我想找阿豪借裝備,可是登他的號卻提示密碼錯誤。想問他,他那邊又有時差,大半夜的,給他發QQ消息、微信都沒反應,然后我一急,就醒了。
我告訴他這個夢有點傷感,他給我發了幾個抱抱的表情,我鼻子一酸,大罵:“你這個王八蛋是有多討厭我才會離我那么遠!”
我們已經踏入成人的世界,但有時又不愿承認自己是大人,總想抓住過去的尾巴不放,但總要松開的啊,即使是不情愿,我們也要經歷跟重要的人告別。少年派里說,人生就是要學會不斷放下,但最令人痛心的還是沒有好好地告別。
何熙:“哪天心理上的不安全感消除,有自由的心靈空間了,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小康’。”
33歲的何熙在一家“世界500強”日本駐川企業任區域經理。2012年10月,他獲得前往日本總部晉級培訓的機會。“當時正值事件的風口浪尖,國內反日情緒高漲,公司的銷售業績在兩個月內降至行業最低,這時候去日本顧慮重重。”
本以為在他鄉會遭到“特殊對待”,卻沒想收獲了日本同事的熱情幫助和普通日本人民的友善,這讓他很快適應并順利通過了晉級考試,成為這家日企里為數不多的中方中層領導。“雖然升職讓人感到欣慰,但心里始終不夠踏實”,他坦言,身在外企的中國人普遍存在一種潛在的不安全感,出于對世界經濟形勢和瞬息萬變的國際局勢的擔憂,“讓人充滿了無力感”。
像很多高級白領一樣,他只能用高強度的工作來填充自己,“留給靈魂”的時間相應縮水,“很久沒閱讀專業之外的閑書,更別說朋友聚會、背包旅行什么的,”他聳聳肩,很無奈。對“何熙們”來說,“物質上的小康已有保障,哪天心理上的不安全感消除,有自由的心靈空間了,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小康’。”
夏琪:“一家人整整齊齊、健健康康的,才能叫‘小康’,但現在看來,這恐怕是我永遠的遺憾了。”
“小康意味著小家庭的平安和家庭成員的健康”,夏琪的這一結論來自她有些沉重的成長感悟。
夏琪在香港從事時下很火的電子商務業。每年有兩個時機回家探親,一是春節,一是年假。去年近半年時間她都呆在老家綿陽,幾乎都是在醫院里度過——她的父親年初被檢查出患有淋巴癌,時日無多。“剛聽到這個噩耗時我簡直要崩潰了。”習慣了獨自打拼的夏琪旋即陷入“忠孝兩難”的困境,“好在香港的企業文化非常人本,總裁在得知我家的遭遇后,特批給我半年的探親假期,并且預付了半年的薪水。”就這樣,夏琪百感交集回了家。
“病榻前盡孝是一件特別心酸的事,早知如此,以前真該好好陪陪父母。”言及動情處,她抽泣不止。“一家人整整齊齊、健健康康的,才能叫‘小康’,但現在看來,這恐怕是我永遠的遺憾了。”夏琪的iPhone5手機備忘里保留著一首自創詩:“未來在遠方,根深埋故鄉……”她說:“想家的時候就讀一遍,再給父親撥一通電話,真怕哪天就聽不到他的聲音了。”
李飛:“堅持把慈善當事業來做,幫助更多人擺脫貧窮、步入小康。”
論文關鍵詞 勞動爭議仲裁 人事爭議仲裁 勞動人事仲裁
我國勞動人事仲裁制度是在原有的勞動爭議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的基礎上合并而成的,是解決勞動者爭議和權利救濟的制度化機制。201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正式合并二者并統一仲裁機構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此后,各省、自治區開始合并和掛牌設立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本文從我國勞動和人事仲裁制度的發展演變的過程,探討該制度的適用范圍和對權利救濟的積極意義。
一、我國勞動人事仲裁制度的源流演變
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從建國以來就開始有之。建國初期,工商業依然存在,勞資糾紛不斷,不僅影響生產、經營的正常秩序,而且影響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勞動部出臺規定設立了勞動爭議處理機構。隨后經歷了高度計劃經濟時期的中止時期,公有制經濟成分占有絕對比重,企業經營管理行政化,勞動爭議極度降低。1957年勞動部了《關于撤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改革開放以來,勞動仲裁制度恢復和發展。1987年國務院《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使中斷30年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得以恢復。豍此后,又相繼出臺了《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勞動關系日益復雜,勞資矛盾日趨尖銳,勞動爭議頻繁發生,為了更好的維護勞動者權益,2007年《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出臺。新的《勞動仲裁法》在制度上彌補了原有勞動仲裁的不足,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中作出重大改革和創新,使該制度不斷完善豎。
有關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源于我國勞動法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傳統的勞動、人事分治的二元管理模式。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人事結構已由國家統管轉為社會化人事管理的新型結構。面對經濟轉型的需要,新形勢下人事管理模式已經轉化為聘用制模式。隨之而來出現了多樣化的人事糾紛,公民勞動人事權利的及時救濟已成為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人事部于1997年出臺的《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力求能有效的解決上述問題,構建新型的人事權利救濟體系,建立了我國的人事仲裁制度。但是該制度規定下的人事仲裁案件不能進入司法受案范圍,剝奪了公民的訴權。但訴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人事仲裁的終局性,有悖于“有權利必有救濟”的司法原則。為此,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3]13號)對公民的訴權作出了規定,即當事人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所作的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以此來解決相關人事糾紛,將司法救濟手段作為解決人事爭議的最后途徑,使人事爭議的解決最終有了司法救濟渠道,結束了人事爭議只能在行政體制內救濟的局面。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正式合二為一是以2010年1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為起點。該規則中明確提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人民政府依法設立,專門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至此標志著原有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合并,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合一,統一處理不同性質勞動關系下的各種爭議。仲裁委員會統一稱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適用范圍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的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2010年勞動人事仲裁制度合二為一,該制度適用的范圍上即相應擴大,將原有的人事爭議仲裁適用的對象并入到了勞動爭議仲裁的適用范圍之內。由此,需要對勞動者做應有的法理解釋和司法解釋。勞動者不再僅指體力勞動者,用來指稱腦力勞動者的概念在我國長期以來使用“知識分子”,豐這個俗語稱謂既非學術概念也非法律概念,腦力勞動者同樣應歸屬于勞動者的概念范疇內。
原有的人事爭議仲裁,主要處理因履行聘任合同而產生的人事爭議,它是職位聘任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是一種合同爭議,通過人事爭議仲裁方式解決比較妥當。1997年的《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的受案范圍:(1)國家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錄用、調動、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2)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辭職、辭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3)企業單位與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4)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人事爭議。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將原有的人事仲裁案件受理的范圍擴大,即不再局限在辭職、辭退和履行聘任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將腦力勞動者統一納入到勞動法中調整,勞動法中所調整的對象范圍除辭職、辭退等內容外,還包括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解除合同的補償等領域,這些范圍中的內容都將擴大原有人事爭議仲裁的范圍。總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受案范圍,是對勞動者內涵進行擴大解釋后,將原有人事爭議仲裁調整的內容納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調整范圍之內,并將勞動爭議仲裁的適用范圍擴大到原有人事仲裁的領域,彌補了原有人事爭議仲裁范圍狹小的不足。此外,簽訂合同方式的聘任制公務員屬于勞動人事仲裁調整的對象,但排除通過考試而擔任公務員職務的人員,其所發生的公務員權利糾紛可以通過行政申訴由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解決。
三、合并后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的意義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整合了資源,便利了權利救濟,提高了制度效益
根據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分別由原人事部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管理的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從體制和制度上需要進行整合。通過制定《組織規則》規范整合后的仲裁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運作與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仲裁資源,方便當事人。遵循《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仲裁委員會組成三方原則的基礎上,整合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擴大了代表組成范圍,加強了仲裁委員會對仲裁辦案的領導力量。整合后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將具備更充實資源和辦案力量,及時有效地應對激增的爭議案件,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具有積極意義。豑2007年以來,勞動爭議案件量保持高位態勢,仲裁機構“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難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限結案,嚴重影響了當事人及時有效地維護合法權益。通過制定《組織規則》,規范仲裁員配備、仲裁員聘任及管理,以及人事仲裁機構和人員的加入,加強了辦案力量,提高辦案質量,增強了爭議處理效能。合并后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最大限度地節約了仲裁資源,方便了當事人。
(二)將勞動關系與人事關系視為同質關系,有利于對勞動者的權利同等保護
勞動關系的本質,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之間圍繞勞動而發生的各種經濟關系。人事關系在本質上仍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在原有的人事仲裁制度中,原告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中因聘任合同而與單位發生勞動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因辭職、辭退和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人事爭議,當事人只能通過人事仲裁制度對權利進行救濟,而且人事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和強制性,當事人一旦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其爭議,仲裁人所作的裁決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拘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否則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種行政救濟終局的機制,阻斷了勞動者通過訴訟救濟其權利的途徑,剝奪了勞動者的訴權,在權利保障上不利于平等保護勞動者。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合一,在理論上和法律上統一了勞動關系和人事關系兩個概念,由此避免了出現公民權利不一致的狀況發生。因為公民權利的平等性,決定了勞動權利的認同與保護具有一致性。勞動人事關系的統一,打破了傳統知識分子和勞動者的界限,將原具有顯著計劃經濟下特征的稱謂拋棄,市場經濟發展的大潮下,制度適用上不再有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分,權利保障上實現公民權利的平等。
(三)將人事爭議納入到制度化程度較高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下,有利于彌補原有人事爭議仲裁法律規范缺失或缺少上位法的合法性危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