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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作為一日三餐之外的食物,可以補充機體所需的能量和營養素,在評估能量和營養素攝入時計算在內。應根據個人身體情況及正餐的攝入情況選擇適合個人的零食,如果三餐能量攝入不足,可選擇富含能量的零食加以補充;對于需要控制能量攝入的人,含糖或含脂肪較多的食品應適量限制;如果三餐蔬菜、水果攝入不足,應選擇蔬菜、水果作為零食。
一般應選擇營養價值高的零食,如水果、奶制品、堅果等,所提供的營養素作為正餐之外的一種補充。
在食用時間上,食用零食應選擇合適的時間,最好在兩餐之間,以不影響正餐食欲為宜。晚餐后2-3小時宜可,但睡前半小時內不宜進食。
此外,零食的量不宜太多,以免影響正餐的食欲和食量,在同類食物中可選擇能量較低的,以免能量攝入過多。
怎么喝酒不傷身
宴會上喝酒難以避免。適量喝酒,有益于健康,酗酒將傷身。怎樣既能喝酒聯絡感情又能不傷身呢?
1、忌空腹喝酒:飲酒前先喝一杯牛奶或酸奶,或吃幾片面包,勿空腹喝酒,以免刺激胃黏膜;
2、B族維生素:估計飲酒多時,提前服用維生素B族直至應酬漸少,以保護肝臟。也可有意識地多吃富含維生素B族的動物肝臟、豬牛羊肉、蛋黃、蔬菜、燕麥等粗糧,以提高體內Vb族含量;
3、多喝白開水:喝白酒時,要多喝白開水,以利于酒精盡快隨尿排出體外;喝啤酒時,要勤上廁所;喝烈酒時最好加冰塊;
4、忌豪飲:喝酒不宜過快過猛,應當慢慢喝,讓身體有時間分解體內的乙醇,酒桌上罰酒數杯或一口悶易醉酒;
5、多吃綠葉蔬菜:喝酒時多吃綠葉蔬菜,其中的抗氧化劑和維生素可保護肝臟;
6、多吃豆制品:喝酒時多吃豆制品,其中的卵磷脂有保護肝臟的作用;
7、不要喝碳酸飲料:喝酒時不要喝碳酸飲料,如可樂、汽水等,以免加快身體吸收酒精的速度。
人們在飲酒、尤其是大量飲酒時,常常會產生飽脹感,所以喝完酒后就不想再吃飯了,其實這是非常有害的。科學研究發現,在喝酒的同時多吃飯,補充足量的碳水化合物,可以減少乙醇性脂肪肝的發生。在正常情況下,飲入的酒經過胃腸道吸收后,在肝臟中經乙醇脫氫酶的作用轉變為乙醛,而后生成乙酸,最后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排除體外。在大量飲酒時,體內的乙醛來不及轉化為乙酸,會生成大量的超氧陽離子自由基,導致人體內氧化和抗氧化平衡的失調。此時如果還能夠多吃蔬菜和水果,補充維生素C、維生素E、微量元素硒等重要的抗氧化劑,可減少酒精對人體的傷害。
此外,喝酒的時間也最好放在晚上。因為人體肝臟中乙醇脫氫酶的活性有時間規律,中午時活性降低,晚上活性增加。因此,中午時喝酒乙醇不容易被代謝排掉,此時喝酒比晚上容易醉,對身體的傷害也較大。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早上空腹飲酒極容易造成胃黏膜的損害。
四種食物不宜做“下酒菜”
文/于效利
家人聚會或朋友聚餐,免不了要喝酒,有4種食物會和酒精發生一些反應,對人體有危害。
1.胡蘿卜 因其所含的胡蘿卜素與酒精在肝臟酶的作用下,會生成有毒物質。
2.涼粉 涼粉中的白礬具有減緩腸胃蠕動的作用,用涼粉佐酒會延長酒精在胃腸中的停留時間,危害健康。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會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學院事業發展,根據《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關于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等法規文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與資金供給的關系。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1、加強資金管理,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
2、合理編制預算和決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
3、科學配置學院資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努力節約支出,防止國有資金流失;
5、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院經濟秩序;
6、如實反映學院財務狀況,對學院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 財務管理體制主要是通過建立權責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制,使學院的財經工作和財務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條 學院的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統一核算,分級管理”。
第三章 財務管理組織
第一條 按照學院“統一領導,統一核算,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全院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主管財務副院長協助院長管理學院的財務工作,學院重大經濟事項由黨委會審議決定。
第二條 財務審計處是學院的唯一財務機構,在院長和主管財務副院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院的各項財務工作。
第三條 各部門財務管理工作實行“部門負責人”責任制,并成立財務管理小組,小組成員由部門負責人和負責日常財務收支的工作人員組成,財務管理小組成員一經確定一般不要隨意調動。
第四章 財務工作職責
第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財務收支工作的責任人,對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負全面責任。
1、遵守國家的財經法規和學院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日常財務收支管理制度和與本部門職能有關的財經制度。
2、按照國家和學院的有關規定,組織本部門的經濟活動、經費預算的編制、調整和執行。
3、依法組織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所有收入必須納入財務審計處統一管理,不得設立“小金庫”。
4、部門負責人“一支筆”審批本部門各項經費支出。
5、保障、支持和監督本部門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6、保證本部門上報的各類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7、按照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資產進行管理,對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負責。
第二條日常財務收支工作人員負責本部門具體財務收支管理。
1、負責具體辦理本部門的各項具體業務。
2、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執行學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對違法違規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和向上級報告。
3、協助本部門負責人制定日常財務收支管理制度和與本部門職能有關的財經制度。
4、業務上接受學院財務審計處的指導和檢查,并及時與財務審計處進行核對工作。
5、正確反映本部門各項經濟收支活動,保證會計核算及其資料的合法、真實、完整。
6、協助本單位負責人維護各類資產的安全、完整。
7、負責向有關部門、領導提供經費使用明細數據。
第五章 預算管理
第一條 學院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預算編制原則:編制預算必須堅持“穩妥可靠、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原則。
第三條 預算編制方法:學院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學院預算年度招生計劃、教育事業發展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編制收入預算時,既要考慮收入渠道的增減,又要盡量核實收入;編制支出預算時,在確保人員經費、教學經費和維持學院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支出。基建、設備購置和修繕要突出重點,逐年解決。
預算由院級預算和所屬各部門預算組成,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條 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各部門預算計劃經本部門財經管理小組審議后報財務審計處。院級預算由學院財務審計處根據收支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院黨委審議后通過,并由財務審計處負責監督和控制預算的執行。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一條 經費核定指導思想:創造寬松條件,打造品牌專業;確保正常教學,鼓勵節約創收。
第二條 經費核定指導原則:
1、節約使用經費,若有結余,可留次年使用,但專款專用。
2、鼓勵依法創收,凈利潤兩年內自留使用,不再上繳學院。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如有違紀,立即處罰。
第三條 經費管理具體辦法:
財務審計處根據各單位的上報預算計劃,結合學院的財力,提出預算建議方案,學院黨委會審議通過后執行,由財務審計處負責分解和下發當年預算指標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1、人員支出:
(!)工資標準、各種補貼等由財務審計處根據人事處提供職工人數(含合同制)統一管理。
(2)出勤獎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教工出勤情況,將發放明細于每月末報到人事處,結余歸各部門留用。
2、日常公用支出:
(1)日常辦公用品、水電費、取暖費、環衛費、維修費的支出由財務審計處根據后勤處提供的支出依據,按實際發生金額進行支付。
(2)車輛費、交通費、午餐、誤餐的支出由財務審計處根據院辦公室、后勤處提供的支出依據,按實際發生金額進行支付。
(3)辦公經費、差旅費、會議費、電話費、招待費、印刷費、教學經費(含聘用人員經費)、學生活動經費、學生實踐實訓經費、實訓耗材費用等,(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根據服務對象和服務性質制定下發標準。
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離退休費、住房補貼等支出由財務審計處統一管理。
第四條 經費核定標準:
第五條 經費支出項目必須按照學院有關規定進行經費開支。不得超支使用經費,接近限額時,財務審計處將通知有關部門,達到限額時,財務審計處有權停止支付。年度結余的經費可轉至下年使用,但必須專款專用。
第六條 各系、部的教學經費、講課費的使用由教務處負責監控核實,有關管理細則請教務處另行制定。輔導員費用、學生活動經費的使用由學生處監控,相關管理細則請學生處另行制定。
第七條 各部門的經費支出項目應遵守增收節支原則,合理使用各項經費。如有部門經費以外的專項費用發生,必須填寫“申請報告”到財務審計處審核,經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后方可立項使用。
第七章 現金管理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現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不得以任何名義套取、挪用和坐支現金;
第三條 不得以“白條”抵庫;
第四條 嚴格遵守我院現金結算起點(500元)和使用范圍;
第五條 庫存現金不能超過規定的限額;
第六條 收入現金及時存送銀行,不保留賬外現金;
第七條 現金賬登記及時,做到日清月結,賬錢相符;
第八條 現金支票要認真填寫,金額大寫正確,印章要齊全;
第九條 不得編造用途或以支取差旅費、備用金名義套取現金;不得利用私人或其他單位賬戶支取現金;不得用公款轉存儲蓄;不得用轉賬方式通過銀行、郵局匯兌、異地支取現金;不得用轉賬憑證換取現金。
第八章 支票管理
第一條 支票(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的管理由財務審計處負責,指定出納員專門負責,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
第二條 建立支票使用登記制度。登記的內容:支票號、使用日期、收款單位、用途、金額、領用人、經辦人簽字;收回已使用過的支票存根,作廢的支票要及時核對注銷。
第三條 支票在使用前,不得先蓋章備用。
第四條 支票和印鑒分別存放,實行印鑒分管制,不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第五條 有關部門和人員領用支票一般必須填制《借款單》,說明領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額,有經辦人簽字后,按金額逐級領導審批。
第六條 支票由指定的出納員專人簽發。出納員根據經領導批準的《借款單》按照規定要求簽發支票,并在支票簽發登記簿上加以登記。
第七條 支票必須由本單位人員領取,嚴禁領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特殊情況必須經有關部門領導同意,方可領用。
第八條 對過期或作廢的支票要蓋上(或簽寫上)作廢字樣,妥善保管。
第九條 建立健全支票報賬制度。領用支票的有關人員應及時報賬,三天內原始憑證交與財務審計處結算。如遇有特殊情況,三天內不能報賬,請與財務審計處及時取得聯系,以便能掌握支票的使用情況,合理地安排使用資金。
第十條 一旦發生支票遺失,立即向財務部門報告,由財務審計處向銀行辦理掛失,同時請求銀行和收款單位協助防范。
第九章 收費票據管理
第一條 票據的種類和使用范圍
2、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收款收據”。
以上兩種收據主要用于對院內各類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雜費、教材費等。嚴禁相互借用、轉讓、轉銷、或為他人代開收據。
3、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限于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經營服務性收款使用),主要用于單位代訂書籍、資料收取的工本費;下屬單位上繳主管部門的代收款項;地方性社團組織收取的會員費和接受社會捐贈款項;單位、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往來業務款項;單位代收職工的水電費、房租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二條 票據的領用和使用規定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務審計處指定專人負責辦理票據的領購、開具、保管工作。票據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要妥善辦理交接手續。
2、所有領購票據部門,必須在財務審計處辦理內部領購手續。財務審計處設票據領購簿。領購簿內容包括;用票單位,單位類型、核準領用票據種類及名稱、準領數量、起止號碼、領用人、違章記錄。
3、學院各部門領購票據時(往來工作必需),應先提出申請領購票據用途、數量等報告,并蓋上處室公章及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方可辦理領購手續。收款結束后必須將所領購的票據(己用和未用)全部交財務審計處辦理有關手續。
4、票據管理人員在領用和啟用整本票據前,應先檢查有無缺聯、缺號或票據內項目有無差錯,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即刻辦理退辦、退換手續。
5、票據應按種類和順序使用,填票內容必須和票據的使用范圍相一致,不得超越范圍使用。填開票據時必須寫明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填票日期、金額等。數字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填票人要簽名。
6、嚴禁虛開票據,不得涂改、挖補或撕毀票據。如有寫錯或作廢的票據全聯應保存完整,蓋好作廢章以備查驗。票據的存根聯應整本保存,不得撕開。
7、每本票據的所收款項及時如數交財務審計處入賬,每本用完后將票據的存根聯整本交回,經核對無誤后,才能換領新的票據。
8、用票單位發現丟失票據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寫成書面材料送財務審計處轉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章 資金收入支出管理
第一條 資金收入管理
1、學院收入是指學院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具體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學院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取得物價局的收費許可證;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院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得設置“小金庫”。
3、各項收入必須按照學院票據管理辦法使用合法票據,各部門不得自行印制收據進行收費。
4、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審批的范圍、標準進行收費;不得任意變更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
5、新增辦學項目,各部門需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審計處,并共同到物價部門辦理增項手續。
6、聯合辦學的項目,需將協議或合同及對方物價審批文件或收費許可證報財務審計處,并共同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
7、未能辦理收費許可的項目,請限期盡快辦理。如不能辦理收費許可,確實需要保留的,提出申請,報請院黨委會研究決定。
8、各項資金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各部門須以《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財務審計處收費。各項收費均由財務審計處統一進行,集中上繳,其他部門無權收取任何費用。
注:以上系指使用我院正式收費收據的收費項目。
第二條 資金支出管理
學院的支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按《審批權限及審批程序》的規定,進行各項費用的支出。對無預算或超預算的開支項目,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
大宗物資、設備采購和大型修繕等項目,必須實行招投標,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一章 審批權限
第一條 審批范圍
……
第二條 審批原則
各處室(含輔助部門)經費支出按領導分工,業務歸口管理;按審批權限,逐層逐級簽批。
各系部經費支出由各系部門負責人“一支筆”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由主管財務副院長審批、院長審批。
各獨立部門經費支出由各部門負責人“一支筆”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由主管副院長審批后報主管財務副院長審批、院長審批。
第三條 審批權限
1、凡以沈陽職業技術學院開展的工作,屬專項支出的
2、凡各處室的各項支出
3、凡各系部的各項支出
4、凡獨立部門的各項支出
第十二章 審批程序
第一條 正常支出
凡未直接取得對方有效票據的支出,首先到財務審計處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權限履行簽字手續后,辦理借款;凡已直接取得對方有效票據的支出,可在履行簽字手續后到財務審計處取款,但票據上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審批人同時簽字。
第二條 特殊支出
包括自制憑證的支出(如講課費、加班費、勞務費、招生費等)及不可預見性支出等,一律在履行正常手續后,由主管財務院長審批。
以上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及未含的有關內容,財務審計處報請主管財務院長、院長,一事一議。
第十三章 報銷程序
第一條 發生支出業務后,具體經辦人員在取得正式有效的發票背后,居中蓋上報銷印章,按審批權限及印章上的要求,逐一審批。
第二條 會計人員對經辦人取得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支出定額標準、金額的一致性進行審核。
第三條 出納人員對審核無誤的發票金額支付現金或轉賬支票。
第四條 非本院教職員工前來報銷,拒絕支付。
第十四章 借款辦理程序
第一條 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按審批權限,逐一簽批。
第二條 會計人員審核《借款單》后,通知出納員支付現金或轉帳支票。
第三條 借款人在有關借款事宜辦理完畢后,應在三日內辦理核銷手續。無故不辦理核銷手續的,原則上不準予再次借款。
第四條 借支差旅費,會議費,必須持有院長的審批意見,并填寫出差地點、出差人員名單、起止時間;參加會議、考察和學習的,需附上通知的復印件。
第五條 非本院教職員工領取現金或轉帳支票,拒絕支付。
第十五章 政府采購辦理程序
第一條 根據《政府采購法》和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確定政府采購行為。
第二條 由經辦人提出需求和市場價格,報請本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后,到國有資產處、后勤管理處辦理采購手續,填寫《政府采購審批表》,再到財務審計處辦理請款手續,。
第三條 持《政府采購審批表》到市教育局辦理審批,并送市財政局科教文處。
第四條 等待市政府采購中心通知評審。
第五條 確定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供貨、驗收。
第十六章 資產管理及采購程序
第一條 學院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目前學院設置的資產管理部門有:一、圖書館負責圖書、書刊的購置和管理;二、后勤處負責學院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和管理;三、國有資產處負責學院的固定資產的購置和管理。各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所有分管資產的安全、完整,定期與使用單位核對盤點,每學期末向財務審計處提供所管資產的財產明細清單,學院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資產核對清點工作。
第三條 各部門須設立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分類分戶賬,做好購進、領用和管理等工作,定期與學院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賬、卡、物核對工作。
第四條 各部門對的資產安全、完整和維護負責。不得隨意處置資產,資產的報廢、損毀應由負責人向資產管理部門申報,分清責任,屬于個人過失的由過失人賠償,屬于自然損壞的經資產管理部門申請,主管財務副院長審批后報財務審計處備案。
第五條 各類資產需自行采購的,將需求報請國有資產管理處或后勤管理處批準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按《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待資產購回后,到國有資產管理處或后勤管理處辦理登記,并按報銷程序進行報銷。
第十七章 經費轉賬的有關規定
各部門間的經費轉賬,由提供服務的部門登記匯總后,在取得使用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簽名批準后,定期交到財務審計處辦理轉賬和扣費,財務審計處登記入賬后將通知各部門,做好互相核對工作。
第十八章 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學院鼓勵各部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展教學、培訓、技術服務等社會服務活動(由技能培訓中心負責的項目除外),增加收入,提高學院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條 學院開展社會服務活動的所有收入必須納入學院財務統一管理,再按照學院有關管理辦法進行結算。
第三條 財務審計處對各部門開展的社會服務活動實行項目管理。每一個創收項目必須向學院財務審計處提供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復印件和項目預算和計劃,并提前一周通知財務處,以便安排收款和票據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 各部門須在項目完成后十天以內通知財務審計處進行有關經濟結算工作。
第五條 創收項目的收入一定按照收費標準和項目協議執行,支出由各部門負責人“一支筆”簽字。創收結余……
第十九章 相關業務財務報銷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教學費用
1、開支范圍:講課費、聘用人員費、課程設計費、專題報告費、命題費等。
4、開支提取:無特殊情況下,財務審計處于每月10日前,按開支匯總表總額到銀行領取現金,并做好發放前的準備工作。
5、開支發放:每月10日為發放日(節假日順延),屆時由各處室負責發放人員,到財務審計處領取進行發放,并于每月15日前將領取簽字后的發放表,交至財務審計處,以便留存。
第二條 差旅費
1、公務差旅費
(1)教職工公務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前應填制由財務審計處統一印制的“差旅費報銷表”。經部門負責人、業務主管領導、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報銷。
(2)原則上教職工出差嚴禁乘坐飛機,出差的車船費按公出人應享受乘坐等級標準報銷。
(3)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凡報銷差旅費時發現與出差地點不符者,不予報銷;無故繞道者,繞道部分不予報銷。
(4)符合條件,未購臥鋪票的,乘坐慢車或直快列車的,按票價的60%計發給個人;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票價的50%計發給個人;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或新型空調直達快車的,按票價的30%計發給個人。
(5)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
出差人員宿費標準
人員市內區縣一般地區特區、海南
正副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執行…… 元) (規定80元)(執行……元) (規定100元)(執行……元) (規定140元)
正副處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執行……元) (規定50元)(執行……元) (規定60元)(執行……元) (規定80元)
其他人員(執行……元) (規定30元)(執行……元) (規定40元)(執行……元) (規定60元)
(6)住宿費超過標準的部分個人承擔30%,其余部分有單位承擔。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親友家,無住宿費收據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9)凡交納會議費的公出人員,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不予報銷。
(10)公出人員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2、探親差旅費
(1)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每年由學院報銷一次。
(2)已婚職工每四年一次探望本人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的工資基數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3)年滿五十周歲以上并連續乘座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本人父母的職工,可報硬席臥鋪票,未買臥鋪票的按乘坐的慢車硬席票價或直快硬席座位的30%發給補助;乘坐特快硬席的,按其座位票價的25%發給補助。
(4)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應坐未坐臥鋪的,按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座位票價,扣除個人實際負擔的金額(工資基數的30%減去應坐未坐臥鋪的補助)為單位應報銷的金額。
(5)乘長途公共汽車憑收費單據按實支報銷,旅行車或出租車的不予報銷。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照中轉地點的交通起止站的公共電車、汽車和輪渡費,憑票據按實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車的不予報銷。
(6)教職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因故乘座飛機的,可按實際相同里程的直線車船票計算報銷。
(7)凡符合一年一次探親條件的職工(己婚探配偶、未婚探父母),經人事處審核后財務部門憑票報銷。
第三條 加班費
1、嚴格按照學院自身規定標準執行,不能超出沈陽市財政局和沈陽市人事局《關于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加班夜餐補助費(電話通知)》的標準。
2、凡加班應填制由人事處統一印制的“加班費審批表”,并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由人事處備案。每月末,人事處將各部門的填制的《……費用支出表》審核后,并報業務主管領導、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后,財務審計處于每月10日進行支付。超出規定權限,報院長簽批。
3、對于寒、暑假期間的加班,應在放假前做好加班計劃,報人事處備案,報銷時按實際加班數填寫,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由人事處匯總,并報業務主管領導、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后,報院長審批。
第四條 交通費
教職員工不需乘坐班車上下班的,每人每月補助100元,由后勤處將名單統一于每月末送達財務審計處。
第五條 書報費
公務訂閱報刊雜志,由宣傳部(還是辦公室)統一訂購,持正規的發票,到財務審計處報銷,原則上一律使用轉賬支票。除離退休職工外,嚴禁用公款為個人訂閱報刊雜志。
第六條 采暖費
2、采暖費報銷面積標準:局級及相當級別人員為140平方米,處級及相當級別人員為105平方米,科級及相當級別人員為85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員為60平方米。
第七條 托費補助
3、不入托幼園所的子女,由父母單位每月各補貼11元。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非獨生子女不入托幼園所的,由父母雙方各補貼9元。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托幼補貼費和園所代辦費由父母一方單位負擔:喪偶或離婚的;一方喪失勞動能力并無經濟來源的;一方現役軍人,其子女在地方托幼所入托的,由地方單位全額補貼;在部隊托幼園所入托的,地方不發補貼。
第八條 招待費
招待費發票以地稅版刮獎式定額餐費或機打票據為報銷依據,過期版的,不予報銷;嚴禁違反規定參與用公款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第九條 印刷費
依據沈陽市2004年政府采購目錄,印刷支出預算金額1萬元以上,需要辦理政府采購。
第十條 維修費
1、校舍維修、改造等不論數額多少,必需報請預算,均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請業務主管領導,財務主管副院長審批、再由院長審批后生效。
2、依據沈陽市2004年政府采購目錄,工程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需要辦理政府采購。
購買建筑裝飾材料單價1萬元或批量5萬元以上,需要辦理政府采購。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
1、購買固定資產不論數額多少,原則上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專人統一購買。經辦人提出需求申請,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根據金額,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2、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學生桌椅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學院規定教學設備單價在200元及以上,行政設備單價在200元及以上,圖書及批量達不到單價起點的家具,必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財務審計處憑有關固定資產單據報銷。
4、購買固定資產一律采用轉賬結算方式。
5、依據沈陽市2004年政府采購目錄,單項支出預算金額1萬元以上或批量5萬元以上,需要辦理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 低值易耗品
1、購買低值易耗品原則上由后勤管理處專人統一購買。經辦人提出需求申請,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根據金額,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2、凡達不到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單價在200元以下),但民用性較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如小型計算器、工具等,需按以上歸口在院有關部門辦理低耗品登記后,財務審計處憑有關單據報銷。
3、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消耗不保持實物形態的易耗品,如碳粉、墨盒、復印紙等,不需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關鍵詞】審計;信息系統;功效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針對內部審計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在總結審計管理經驗的基礎上,自主研發了基于B/S網絡架構基礎上一種操作便利的審計信息化運行平臺――常州機電學院審計管理系統。該系統規范了學院審計工作流程,確保了審計工作便利、及時、高效的開展,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在學院的審計管理中發揮了較好的作用。
一、系統總體設計介紹
1.系統總體目標:將審計業務流程在網上重新規劃構建,各項審計業務實現智能化管理,協同化運行、簡易化操作,使系統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滿足內部審計機構管理工作、實現審計成果、審計資源、審計經驗內部共享。
2.系統框架:內部審計管理系統共分為五項模塊、六個功能,五項模塊為采購審計、合同審簽、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效益審計、工程審計、招標審計五項模塊。通過立項、受理、分配、審核、動態、查詢六項功能來實踐內部審計管理五項模塊,系統將自動生成審計檔案,及時全面便捷地掌握內部審計工作動態。
3.系統功能模塊:系統頁面按左側菜單設置,與windows最常用的資源管理器是一致,使用方便、直觀、快捷。系統功能針對不同的審計業務,都有配套的模板,通過立項人員填報、審核人員審核后。審計項目、申請資料、審計動態、工作量統計和審計報告結果等數據信息即可顯現于平臺,對內部審計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與控制,實時、全面、準確掌控審計項目進度。(1)采購審計管理模塊:采購審計管理模塊除招標項目外,針對各部門零散采購的物資由使用部門申請,資產管理部門采購,內部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填報采購審計立項信息,傳送或掃描相關采購資料,如擬采購貨物名稱、參考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學院領導的審核批準意見等要素。內部審計部門根據提交的采購信息,通過市場詢價、網絡詢價和平時收集價格信息等途徑,審核擬采購貨物服務價格的合理性并提出修正建議,出具審計意見書。采購審計管理模塊實現了設備采購的過程管理、設備采購的狀態查詢及各類數據的靈活統計等功能,可以有效的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及資源利用率。(2)合同審簽管理模塊:合同審簽管理模塊功能根據填報的合同審核立項信息,選擇合同種類及采購方式,傳送合同簽訂前期的相關資料,計算機自動生成“經濟合同審核登記表”。審核后運用合同審核管理的三個階段,主要是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對供應合同條款是否合法,有無不平等條約進行審核并提出修正建議,完成合同審簽工作。利用計算機程序對立項合同適時流程化、系統化、透明化、動態性的管理。(3)財務審計管理模塊:財務審計模塊創建了一個高效、順暢的財務審計應用平臺,財務審計模塊功能是依據財務審計的基本程序,對立項、前期、實施、終結、后續五個階段全過程實現計算機管理。通過填報立項信息獲取資料,主要是項目名稱、項目類別、編號、審計期間、審計對象、外審信息、備注等。通過windows文件傳送,Email等多種通訊手段,實現審計業務全過程的網絡化,從而有效實現無紙化辦公目標。其審計步驟是:廣泛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審計項目;制訂審計項目計劃;實施項目審計;編制審計報告;實行后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效益審計步驟與財務審計步驟類似。(4)工程審計管理模塊:工程審計模塊功能是按工程審計程序包括立項申請、過程管理、竣工決算三個階段,五個類別包括基建、修繕、裝飾、安裝、其他全過程實現計算機管理,完成對審計項目的管理、審計成果的管理。按每一項工程審計立項,同時,對審計項目立項申請、過程管理、竣工決算全過程進行跟蹤和監控。在工程審計每個階段,系統設置工作流程控制,使審計工作流程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審計效率,審計人員通過傳送、掃描在審計過程中收集立項報告、招標文書、施工合同、補充協議、隱蔽工程記錄、設計變更及簽證、材料核價單、工程量及定額審核審核調整表、工程取費表等相關審計證據資料,對工程審計過程形成相關文件進行管理歸案。同時該模塊具有審計查詢和匯總功能,實現審計工作成果的自動統計。(5)招標審核管理模塊:招標審核管理模塊功能是依據招標辦傳送的招標文件,審核招標文件條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并提出修正建議;參加評標、對評標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招標審核管理模塊實現了招標過程管理數據的收集功能,可以有效的實現信息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率。
二、實際應用及效果介紹
(1)促進了審計管理規范化,提高審計質量。傳統的內部審計管理工作主要以手工和書面文檔為主,工作量較大,審計質量不能得到及時控制和監督。審計管理系統的應用突破了傳統作業方式,使審計信息得以及時反饋,通過立項、受理、分配、審核、查詢上述流程,審計工作的效果變得可以控制、監督和度量,從而達到對處理事務的時間控制;通過系統提供的查詢功能,對整個審計事務的流程進行跟蹤,可以觀察到參與辦理的人員及其意見和所做的工作,及時掌握全局的審計動態,便于更好、更快地作出決策,從而達到提升審計質量的目的。(2)完善了資源管理全面化,提高工作效率。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整合了審計工作所需的各種資源,搭建了內部網絡辦公自動化和資源共享平臺,更有效的對內部審計資源進行共享和交流,審計信息能夠在短時間內得以傳達和共享,在當前審計任務越來越重的情況下,審計管理系統將審計項目管理用計算機進行管理,計算機可以將各種管理項目進行重新組合、重新分類、進行各種數據處理,供審計人員需要時隨時調用和打印輸出,減少重復勞動,極大地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3)實現了審計辦公自動化,提升檔案管理。審計管理信息系統針對不同的審計業務,都有配套的模板,審計項目、申請資料、審計動態、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結果、審計檔案管理等數據信息即可顯現于平臺,實現審計辦公的自動化。計算機對檔案信息進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無法比擬的優勢,如檢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儲量大、保密性好、壽命長、成本低等優點,這些優點極大地提高檔案管理的效率及利用工作的水平,審計人員可以利用審計資料庫隨時檢索、查詢、調閱有關審計管理的歷史資料,歷年的審計報告和審計工作底稿等。
審計按照主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政府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其中,政府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門及其他公共機構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公允性,運用公共資源的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進行審計。政府審計是以財政資金為核心的一種審計,其永恒主題是財政審計。因此,財政資金到哪里,政府審計就跟到哪里。政府審計是一種強制審計,只要是使用了財政資金的主體,都必須接受政府審計的監督,列入政府審計監督范圍。注冊會計師審計又稱社會審計、民間審計或者獨立審計,它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或者協議接受委托、獨立執業、有償為社會提供專業服務的活動。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內容包括提供鑒證業務和相關服務業務。內部審計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地使用了資源,是否實現了組織的目標。因此,按照主體來看,科技經費審計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一種是由審計署從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管角度開展的科技經費審計;二是在項目(課題)結題環節有科技經費管理部門或課題承擔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科技經費使用情況開展的審計;三是由科技部組織并利用會計師事務所對歸口管理的財政專項經費及其對應的自籌經費使用部門的在研項目(課題)開展的審計工作。
二、國家科技經費審計本質
科技經費泛指全社會對支持科研、創新活動進行的投入。本研究所指的科技經費特指由科技部歸口管理的財政專項經費及其對應的自籌經費。科技經費的使用主體是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的承擔單位。現實中,由于人的自利性,科技經費使用過程中難免出現經費支出使用未按照預算執行、經費支出違法違規、等行為。一旦這種行為發生,最終將影響科技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效益性和效果。科技部作為科技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為此,財政部、科技部在項目(課題)驗收環節做了需要審計的制度安排,并規定“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向科技部提出財務驗收申請,財務驗收是進行項目和課題驗收的前提。科技部負責組織對項目和課題進行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但科技經費審計的本質到底是一種什么類型的審計呢?前面已經談到,從組織開展科技經費審計的主體來看,主要包括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的審計毫無疑問屬于政府審計的范疇。第二種類型審計,是為滿足科技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在項目(課題)結題財務驗收環節由注冊會計師對經費使用主體對科技經費使用情況開展的一種審計行為,應屬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范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1)》和《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2)》中均將財政科技經費專項審計業務劃分為鑒證業務,內容界定為針對財政科技經費使用情況及其效率予以審計,屬性界定為其它審計業務(法定業務),主要法律依據為各科技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由此也可以看出第二類審計業務應屬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范疇。目前,在結題審計環節,1000萬元以上的課題結題審計由科技部條財司委托事務所進行,1000萬元以下的課題結題審計由課題承擔單位自行委托事務所進行,本文認為,委托人的變化并不影響結題審計的性質。第三種類型,從外在形式上看,審計行為的具體承擔主體仍是會計師事務所,但究其實質應該是科技部針對課題承擔單位的課題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為促進課題承擔單位加強管理,而組織實施的一種評價活動。這種類型的科技經費審計是由于科技部內部審計資源的限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實施具體的財務審計工作,其直接的責任主體仍然是科技部門,而不是會計師事務所。雖然注冊會計師出具了審計意見,為此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一旦科技經費的使用管理出現問題,問責的應該是科技部門而不是會計師事務所。嚴格來說,站在科技部的視角來看,這是一種內部審計的外包業務,應歸為內部審計范疇,而不是注冊會計師審計。如果站在會計師事務所的角度來看,它確實應歸屬于注冊會計師審計。可見,歸屬于科技部組織的科技經費審計是一種界限最為模糊,也是容易混淆的審計類型。這也是現實中,針對這一類型審計監管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三、國家科技經費審計中的責任劃分問題
科技經費審計主要涉及三個方面關系人:科技部、會計師事務所與課題承擔單位。它是由科技部委托具備科技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課題承擔單位實施的一種內部審計。為什么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從當前來看,對于科技經費的審計主要定位為財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長期擔負著我國企業財務報表審計的重要職責,為資本市場、利益相關者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出于其專業性、獨立性、客觀性等特質的考慮,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協助科技部進行財務審計,對科技經費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是一種最好的選擇。加之,目前我國大多數的行政事業單位本身內部審計資源有限,不能完全滿足這一審計的要求,而利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可以緩解這種不足,是一種最好的選擇。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利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不能因此免除科技部本來應該承擔的對于科技經費使用的管理責任。因為,對于會計師事務所來說,該項業務屬于會計服務業務,其所遵循的準則不是鑒證業務準則,也就是說會計師事務所不承擔對外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證責任,這個保證責任是在科技部,而不是會計師事務所。我們通常會認為,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后,注冊會計師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會計師事務所所遵循的獨立審計準則早就針對此項業務出臺過相應的指南,而這個指南主要是為提醒會計師事務所規避相應的風險而設定的。嚴格來說,當前的會計師事務所受托執行的科技經費審計屬于服務業務中的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的業務,其職責是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進行審計。該準則指出,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對特定財務數據、單一財務報表或整套財務報表等財務信息執行與特定主體商定的具有審計性質的程序,并就執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結果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執行商定程序業務,僅報告執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結果,并不提出鑒證結論,報告使用者應自行對注冊會計師執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結果作出評價,并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得出自己的結論。執行商定程序的對象是財務信息。財務信息涉及的范圍很廣,通常包括特定財務數據、單一財務報表或整套財務報表等。特定財務數據通常包括財務報表特定項目、特定賬戶或特定賬戶的特定內容。特定財務數據可能直接出現在財務報表或其附注中,也可能是通過分析、累計、匯總等計算間接得出的,還可能直接取自會計記錄。由于商定程序業務與一般審計業務相比,有許多特殊之處,其委托目的、執行的程序及其時間、范圍等,需要在業務約定書中詳細加以約定。在執行此類業務時,注冊會計師除遵循本準則的要求外,還必須執行與特定主體約定的程序。為了控制和減少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執行程序、確定結果、編制報告的過程進行適當的計劃、監督,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為區別于審計、審閱業務,注冊會計師在業務約定書中,應當說明執行的商定程序并不構成審計或審閱,不發表審計或審閱意見。從以上分析來看,可以這樣界定課題組、會計師事務所與科技部之間的關系。科技部由于不是直接科技經費的使用者,但卻是科技經費使用責任的承擔者,由于科技經費使用者的課題組存在“自利性”的可能,科技部本身與課題組之間又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科技部完全無法掌握課題組關于科技經費使用情況的真實性,為此,出于自身資源的限制,科技部就聘請了具有一定資格和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科技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但這對于會計師事務所來說,該項業務屬于會計服務業務,不是一般的鑒證業務,該報告的使用對外不具有證明力,其使用與否完全取決于科技部本身,會計師事務所不會承擔由于使用報告所帶來的風險。也就是說,科技部的責任不會因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而得以免除,管理責任仍然屬于科技部。當然,課題組承擔單位應該加強對于經費使用的管理,但是,畢竟支配權在課題組,課題承擔單位一般僅承擔核算記錄,不承擔監督職責。課題組在科技經費審計中應該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提供相應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記錄,以保證審計的有效進行,并及時支付審計費用。總之,從管理責任與風險的角度來看,科技部都是最終的風險承擔者。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商定程序業務的委托目的取決于委托人的需要。不同的委托人會有不同的需求,因而不同委托項目的委托目的可能千差萬別。由于委托目的不同,注冊會計師執行商定程序的對象、執行的程序、報告的內容等均會有所不同。注冊會計師在簽約前必須弄清委托人的要求和委托目的,并應在業務約定書中予以明確。注冊會計師執行商定程序業務,最為重要的是要與特定主體協商需要執行哪些程序,并確定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不同特定主體的需求可能差別很大,所商定的程序在性質、時間和范圍等方面差異也會很大。業務約定書中必須詳細列明擬執行的程序以及執行程序的時間和范圍。在描述程序時,不應使用含糊的詞語。為此,科技部的職責在于思考如何保證科技經費審計的有效性,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指導,注意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科技經費審計的主要目的、主要職責,以保證審計后的信息為科技部所真正使用,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總之,針對科技經費審計的責任劃分問題,筆者認為,科技部是最終科技經費使用的責任承擔者,其風險極大,因為它并不是經費的具體使用者和具體課題的實施者,為了緩解這種信息不對稱,針對其中的財政科技資金使用,科技部有權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為了增強監督的有效性,科技部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審計,但作為科技經費審計的委托方,科技部是報告的最終使用者,為了保證報告的有效性,應該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的指導。為此,科技部應具體組織實施委托審計工作,注意合同簽訂的有效性,明確審計目的、要求,并對其結果進行審驗。在審計過程中,課題承擔單位必須配合審計工作,提供審計所需要的內容和必要的工作條件,這是課題組的職責。會計師事務所作為承擔審計的受托方,應注意明確審計目的,考慮自身的勝任能力,考慮審計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并與委托方達成一致。在審計過程中,應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準則的規定進行審計,但不發表任何保證意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并不能減輕甚至免科技部的責任,為此,如何保證審計的有效性,科技部應制定相關文件,在考慮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職業特征、現實問題、審計目的的前提下,專門針對審計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以規范科技經費審計工作。在這方面,科技部不能指定或者要求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出臺相應的審計指南,因為,執行對財務信息的商定程序不屬于鑒證業務內容,其具體的規定和實施需要委托方與受托方商定執行,受托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勝任能力和成本效益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委托,這是一種市場行為,是市場選擇的結果,甚至可以由其他中介機構來實施審計,而不一定是會計師事務所。當然,從專業特征與職業特征來看,會計師事務所應是最佳的選擇。
四、結語
1.審計內容
及時了解年度、月度預算執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詢問和檢查;付款及預算外費用支出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預算、計劃是否根據環境變化進行及時調整,調整審批是否到位。
2.審計涉及的報表和審計方法
預算分析報表以及付款類會計科目,檢查月度預算分析、月度付款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審批情況以及預算調整審批情況。
二、銷售與收款審計
1.審計內容
銷售定價是否依據成本傳導機制進行,特價是否經過特批流程;銷售收款是否進行限制,是否不允許收取現金,利用個人銀行卡收款管理和風險控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業務員個人代收現金或委托他人代收行為;是否及時進行應收賬款對賬,是否存在業務員收取客戶銀行承兌匯票未開具收據、已收款挪用情況(包括承兌匯票);是否存在未開票差異,檢查未開票原因;業務費核算是否按照營銷政策計算發放;壞賬準備是否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計提,是否存在調節利潤情況;壞賬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依據是否充分、審批是否到位。
2.審計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審計方法舉例
(1)主營業務收入:檢查是否存在已銷售未開票現象,是否存在稅務風險;檢查銷售退回與折讓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會計處理。
(2)現金:業務員不得直接收取現金貨款,必須由客戶直接打到公司賬號。原則上不得使用個人卡作結算,如果使用必須與個人簽訂合同協議,規避風險;如果現金賬本記錄出現負數,就要小心有可能有“小金庫”;對大額現金支付的審批是否授權審批。
(3)銀行存款:印章管理情況,法人章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開管理,如果沒有分開管理或形同虛設,就要對現金、銀行存款科目重點詳查;是否每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是否由會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4)應收票據:檢查是否建立應收票據臺賬,是否逐筆登記每一商業匯票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商業匯票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后,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應收票據背書是否規范,背書單位公章與手寫單位名稱是否一致,是否加蓋了騎縫章;業務員收到承兌匯票后有無移作他用賺取利息,有無收款單位背書等。
(5)應收賬款:檢查已發貨未開票的差異(月度允許,年度不允許);是否存在應收賬款負數,詢問分析形成負數的原因;每年是否對應收款進行正常對賬,對賬范圍是否規范,即使零余額單位、負數單位也要進行對賬,對賬結果是否及時處理;總經銷和分銷商之間是否及時清賬,是否存在串戶現象;同一單位應收應付對沖是否依據加蓋公司公章的雙方或三方協議。
(6)預收賬款:檢查相關合同,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檢查預收賬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額,檢查預收賬款是否長期掛賬,對當期損益是否存在影響。
(7)壞賬準備:檢查已進行報批處理的壞賬是否賬銷案存,是否存在業務員獨自收款現象;壞賬損失報批是否執行審批流程,壞賬計提是否按照規定;計提方法是否根據實際對已經形成損失的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三、采購與付款審計
1.審計內容
采購付款預算是否根據合同進度,是否存在提前支付情況,超預算付款是否經過審批;采購發票是否及時催到,是否根據采購發票付款,檢查發票長期未達項是否存在風險;有無應收應付款對沖的賬項:同時為供應商和客戶的企業應收應付款沖賬是否經過雙方協議并簽訂協議書,加蓋公司公章,是否以原件作為財務調整往來賬的依據。
2.審計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審計方法舉例
(1)預付賬款:檢查發票及時性,財務是否督促發票及時開具,是否長期掛賬未作處理。
(2)材料采購:檢查材料暫估是否余額過大,是否常年掛賬。
(3)應付票據:檢查應付票據明細表,對其編號、出票日期、面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利息率、付息條件,抵押品名稱、數量、金額,并與明細賬核對;復核票據利息是否足額計提,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檢查逾期未付票據的原因;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折合本位幣采用的折算匯率,折算差額是否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4)應付賬款:檢查是否存在負數余額(發票應到未到);關注大額余額;檢查是否存在應收應付調賬,調賬依據是否充分;檢查是否存在長期應付未付。
(5)其他應付款:檢查負數余額的原因,是否存在發票長期未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損失;是否存在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的情形;是否存在隱匿收入的情況。
四、生產與成本審計
1.審計內容
檢查銷售成本結轉產品數量是否和銷售數量一致,檢查不一致的原因;檢查是否存在手工調整成本情況;檢查存貨科目是否存在負數余額,是否影響當期成本;檢查包裝物回收的賬務處理是否規范,對成本核算是否存在影響。
2.審計涉及會計科目及審計方法舉例
(1)生產成本:檢查成本計算單是否根據成本計算方法正確歸集;重點檢查包裝物核算,是否存在包裝物回收情況中的稅務風險;是否建立包裝物臺賬,管理流程是否規范;成本費用分配方法是否恰當,技術開發費對成本是否存在影響。
(2)制造費用:檢查費用歸集是否正確;審閱制造費用的明細賬,檢查其核算內容及范圍是否正確,是否存在異常會計事項;檢查有無跨期入賬的情況;對于采用標準成本法的,應抽查標準制造費用的確定是否合理,計入成本計算單的數額是否正確,制造費用差異的計算、分配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查明標準制造費用在本年度內有無重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