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常用于檢索系統,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2、文獻說明放在文末,整篇文章順序編碼;同一文獻多次引用需并置,原著名稱只出現一次。外文參考文獻按照國際通告的著錄格式標注。
3、擬刊登的稿件,編輯部會及時將錄用通知單及修改意見反饋給作者,作者應及時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超過3個月期限未修回,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4、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5、注明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和郵政編碼(中、英文),并注明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別、籍貫(具體到城市或縣)、最高學歷、職稱、職務、主要研究方向、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
6、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7、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8、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9、各類表、圖等,均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后加空格并注明圖、表名稱;圖編號及名稱置于圖下端,表編號及名稱置于表上端。
10、不符合本刊要求的來稿,編輯部將退請作者按要求整理、精簡、補充、修改,修改好的稿件請重新投稿,本刊以收到符合稿約要求稿件的日期作為正式收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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