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房地產法律實務研究論壇(西南政法大學;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中匯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主辦) 主辦單位:中國房地產法律實務研究論壇(西南政法大學;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中匯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主辦)
半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3個月 全年訂價:¥356.00
《中國不動產法研究》由劉云生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2006年,由中國房地產法律實務研究論壇(西南政法大學;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中匯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主辦)主管、中國房地產法律實務研究論壇(西南政法大學;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中匯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主辦)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文章題名應能反映所用關鍵技術及主要研究內容。中文題名的字數(shù)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確有必要時可使用副標題。
2、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jù)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shù)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shù)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3、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時,應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為文章名,文集編者名,收入該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點及版次,頁碼。
4、無特別約定情況下,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年份一概用4位數(shù)字表示。小數(shù)的表示方法,一般情形下,小于1的數(shù),需在小數(shù)點之前加0。
5、正文中的數(shù)據(jù)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6、投寄本刊的稿件自發(fā)表之日起,其網絡傳播權即授予本刊。作者如有異議,請在來稿時說明。來稿文責自負,本刊編輯部有權對來稿做一定的修改或刪節(jié)。
7、文章經本刊發(fā)表后,如獲獎、被其他刊物轉載、復印,請作者將信息反饋給本刊編輯。
8、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9、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10、內容摘要:反映研究對象和范圍、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結論,體現(xiàn)論文的創(chuàng)新性和學術影響,旨在提高論文的引用量與轉載量。一般以400-500字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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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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