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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縣長熱線電話辦理工作,暢通廣大人民群眾與政府的溝通渠道,實現辦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加快創新型、服務型政府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縣長熱線辦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縣長熱線辦理工作的重要性
縣長熱線是溝通政府和群眾的橋梁,是黨和政府服務百姓的“窗口”。辦好縣長熱線,是改善政府形象的重要舉措,是政府接受群眾監督的有效途徑。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縣長熱線電話辦理工作的重要性,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抓好辦理工作,將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群眾中去,將群眾的意見和智慧集中到政府的決策中來,促進政府與群眾的溝通和聯系,促進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二、進一步加強領導,暢通受理渠道
縣政府成立縣長熱線辦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吳斌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孫明峰任副組長,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政辦黨組成員陳娟同志擔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組織,把縣長熱線辦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把群眾反映的問題妥善解決好。
三、嚴格規范辦理程序,提高辦理效率和水平
縣長熱線辦工作人員接到群眾來電后,要認真做好記錄,事實清楚、政策明確的,應立即答復。對來電人要求過高,目前不具備解決條件的問題,縣熱線辦工作人員或承辦單位要向來電人做好說服解釋工作,爭取來電人的理解和支持;對承辦單位可以辦理,但因某種原因一時難以辦好的問題,承辦單位要及時向來電人說明情況。凡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共同承辦的問題,應由相關單位主動協商處理,或報請縣政府有關領導確定一個單位牽頭辦理,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需縣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縣熱線辦要認真填報《縣長熱線辦理審批表》或編發《縣長熱線專報》,報縣領導閱示。對來自基層單位反映正常工作問題的,熱線辦應通過正常渠道逐級上報,需要鄉鎮和相關部門辦理的,報請縣政府分管領導批示后轉辦。對影響面較大的熱點、難點問題,熱線辦要及時整理,通過專報件形式上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并督促有關單位或個人按領導批示抓好落實,把縣長熱線真正辦成人民政府與群眾聯系的“綠色通道”。
四、加大協調督辦力度,確保辦理工作取得實效。
縣熱線辦要及時掌握熱線辦理的進展情況,對相關單位承辦的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一要抓好立項承辦。在受理、交辦、反饋、呈批等環節上壓縮時間,確保在7個工作日辦結。二要抓好督辦協調。對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或職責不清等問題,縣政辦分管負責同志要主動召集有關部門人員赴現場調查或召開協調會議,督促解決;對影響大、難度大、領導和群眾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要按照領導的指示積極進行督辦。三要積極抓好審核把關。對調查不清、處理不當或沒有如實反饋辦理的問題,要責成承辦單位復查;對承辦單位反饋已經辦結,但群眾仍不滿意,甚至引發深層次問題的,要認真負責督促檢查,監督承辦單位繼續進行辦理。縣政府督查室配合縣熱線辦對熱線辦理情況進行督查。堅決杜絕沒有解決實際問題進行虛假回復的現象。
五、完善定期通報制度,強化責任追究
為推動承辦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縣熱線辦對各單位的承辦工作要加強日常指導、檢查和考核,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做到一月一通報,半年一小結,一年一總評,并把熱線辦理情況納入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對每月熱線辦理工作進行通報;對認真負責、辦理及時和辦理結果群眾滿意的給予通報表揚;對不負責任、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久拖不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