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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違法建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意義
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預防和遏制違法建設行為,是城鄉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近年來,我區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盡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私搭亂建、搶搭搶建等違法建設現象并未得到徹底杜絕。這些違法建設的存在,不僅破壞了城鄉規劃管理秩序,增加了城市改造和建設成本,而且影響了市容市貌,破壞了城市形象。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既是鞏固我區違法建設整治成果,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產生的迫切需要;又是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有利于降低城市改造和建設成本,避免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各鎮辦、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意義,積極投入和參與違法建設的監管,徹底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產生。
二、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必須遵循的原則
(一)屬地管理,權責統一。對違法建設的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管理”以及“誰主管、誰負責”,各鎮辦對本轄區違法建設監管負總責,對違法建設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上報。
(二)超前介入,預防為主。必須把預防違法建設作為重點,積極宣傳相關政策法規,引導轄區單位和城鄉居民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做好自建房屋的申請、報批。同時,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監督舉報等機制,從源頭上預防新的違法建設產生。
(三)部門配合,齊抓共管。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顧全大局,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參與城鄉規劃和管理,全力配合執法部門開展工作,堅決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的產生。
(四)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在查處違法建設時,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加強教育引導,避免給群眾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要公正執法,依法辦事,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違法建設監管的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職責
成立區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第一召集人,成員由各鎮辦和區建設局、舊改辦、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區規劃監察隊、國土土地監察大隊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具體處理行政管轄區域內涉及違法建設的相關工作;
2、研究解決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過程中的難點、重點和突出問題;
3、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影響大、情況特殊的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清理、強制拆除工作。
(二)各鎮辦職責
1、負責做好轄區規劃、土地、建設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本轄區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并上報違法建設行為;
3、負責轄區內村(居)民新建、改建、擴建、危房改造的報批初審工作;
4、負責協助區建設局、舊改辦及國土分局實施本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查處、拆除工作;
(三)區建設局職責
1、負責協調指導對規劃區外違法建設的監管和整治工作。
2、負責轄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上報工作;
3、負責組織對城市規劃區外各類建設行為的巡查監督;
4、負責全區違法建設的核查工作,對違法建設案件及時出具書面界定意見;
5、負責城市規劃區外違法建設的制止和拆除工作。
(四)區舊改辦職責
1、負責協調指導規劃區內違法建設監管和整治工作;
2、負責規劃區內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巡查監督;
3、負責巡查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提供的違法建設行為的初核工作及初核情況的報告工作;
4、負責規劃區內違法建設的制止和拆除工作。
(五)國土分局職責:
1、負責對全區建設用地情況進行巡查監管;
2、負責對違法占地以及未辦理建設用地手續的違法用地的核實和查處工作。
(六)區信訪局、公安分局等部門:區信訪局負責做好拆違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公安分局負責對干預、阻撓執法或暴力抗法等事件,從快、從嚴、從重進行處理;其它各相關部門負責按照各自職能,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四、違法建設的預防與查處
(一)違法建設的預防。各鎮辦、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能和管轄區域,制定巡查監管方案,突出工作重點,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阻止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手段,加強土地、規劃和建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的守法意識,引導城鄉居民和轄區單位依法申報、依法建設,切實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二)違法建設的查處。各鎮辦巡查發現違法建設時必須及時制止,并在4小時內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接到報告后,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實地核查;凡屬于違法建設的責令限期拆除;對不聽勸阻繼續施工和未限期拆除的,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依法強行拆除。對群眾舉報和領導交辦的違法建設案件,各鎮辦、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到現場查看,勒令停工,并按有關程序進行核實和立案查處;對于影響重大、情況嚴重的違法建設,由區聯席會議組織建設、國土、公安、舊改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強制拆除。
五、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
(一)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各鎮辦要對轄區每戶居民的房屋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并通過拍照、攝影和繪圖等手段,留存建筑物現狀圖片,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做到“一戶一檔一圖”。登記臺帳一式三份,分別由鎮辦、村留存,并報區級相關部門備案。清查登記在區建設局和舊改辦的專人指導下,由鎮辦負責組織實施,其中,城市規劃區村組、社區資料在區舊改辦備案,規劃區外村組資料在區建設局備案。各鎮辦要按照“先行試點,全面鋪開”的辦法,年12月前至少完成一個村組的清查登記工作;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規劃區內村組、社區的清查登記,9月底前全面完成規劃區外村組的清查登記。區建設局要統一設計清查登記的表格、冊集,及時提供各鎮辦。
(二)健全民用建筑報建審批制度。轄區內村(居)民在新建或對原有民用建筑進行改建、擴建前,必須向村組(社區)和所在鎮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村組(社區)和鎮辦初審并報區建設局審批后,方可開工建設,切實做到“凡建必報,凡建必批”。區建設局要嚴格審核、嚴格把關,凡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符合條件的要加強施工監管;對未按批準方案建設的,要及時制止,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三)建立日巡查制度。各鎮辦必須每日對本轄區巡查一次;區規劃監察一隊、二隊和國土土地監察大隊必須每兩日對分管區域巡查一次,確保對各類違法建設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拆除。各鎮辦和區規劃監察一隊、二隊、國土土地監察大隊要建立巡查日志,對巡查發現、群眾舉報和領導交辦的每一例違法行為做到有據可查、有據可依。
(四)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各鎮辦、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加強對違法建設的監管。要劃分責任區域,定人員、定責任、定標準,明確目標任務,夯實工作責任,確保清查登記到位、日常巡查到位、預防查處到位。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巡查不到位、上報不及時,而致使違法建筑物主體建成的,對責任鎮辦進行通報批評;對故意隱瞞不報、被上級部門通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對責任鎮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給予組織處理;接到報告后核實不及時、查處不到位的,對責任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長期未依法拆除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對責任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組織處理。
(六)建立目標任務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區政府與各鎮辦、相關職能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將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作為各鎮辦、各職能部門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實績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年終統一進行考核講評,獎優罰劣。凡被連續通報批評兩次以上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把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健全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黨政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必須勤指導、具體抓,堅持深入一線,及時了解轄區及分管區域違法建設情況,嚴厲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二)加強巡查,嚴格監管。各鎮辦、各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按照相關制度規定,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及時掌握轄區違法建設動態,對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核實、早查處,徹底杜絕違法建設的產生和蔓延。
(三)協調配合,部門聯動。各鎮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全局意識,在具體工作中,遇到問題多溝通,多協調,相互之間多支持、多幫助,加強協作、緊密配合,嚴禁推諉扯皮,相互掣肘。
(四)強化督查,確保實效。區建設局和舊改辦要把“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違法建設多發易發區域作為重點,加強對預防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特別是對領導交辦、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的違法建設,要督促相關鎮辦、部門限期查處,并及時上報查辦結果,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