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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主題,圍繞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這一主線,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榮辱觀教育,積極引導廣大群眾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遵紀守法、尊老愛幼,崇文尚德、誠實守信,樹立新風、摒棄惡習,提高綜合素質和致富技能,為推進縣域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維護全縣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全面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秀美靈臺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主導,群眾主體原則。縣鄉(街道)黨委、政府加強宏觀指導,制定激勵措施和約束辦法,引導群眾廣泛參與,確保創建活動健康順利開展。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緊緊依靠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自我發展。
(二)堅持自下而上,自主申報原則。堅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廣泛動員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圍繞創建標準和評選辦法,群眾自愿申報,規范評選,公示命名,確保創建活動發源于群眾,根植于群眾,最終服務于群眾。
(三)堅持緊切實際,因地制宜原則。緊密結合農村和街道社區實際,堅持因地制宜,針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思想基礎差異,分類指導,必要情況下可適當調整創建活動內容和評選標準,確保創建活動全面開展。
(四)堅持典型帶動,整體推進原則。堅持抓點帶面,培育抓建示范鄉(鎮、街道)、村(社區)、社(小區)、戶,廣泛宣傳,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對低“星”戶和參與創建活動積極性不高的農戶(居民戶),要因勢利導,重點幫扶教育,實現整體推進。
三、目標要求
通過扎實開展“和諧之星”創建活動,教育引導群眾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居民),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全社會文明程度,促進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四、方式方法
(一)創建標準。“和諧之星”以家庭為單位創建,以“致富爭先、遵紀守法、尊老愛幼、誠實守信、弘揚新風”為基本內容。通過扎實的創建活動,達到相應標準的,分別授予“致富星、孝愛星、守法星、誠信星、新風星”,五星俱全的即為“和諧之星”。評定標準分別是:(1)致富星:學用科技,勤勞致富,依法致富,勤儉持家,帶頭發展牛果菜等主導產業,積極發展二三產業,有可靠的致富項目,經濟收入穩定,家庭生活比較富裕,年家庭人均純收入高于全縣農民(城鎮居民)人均純收入水平,能為群眾增收致富起好帶頭作用。(2)孝愛星:孝敬老人,積極履行贍養義務,無虐待遺棄父母行為;關心子女成長,按規定讓子女接受教育,無失學輟學現象,無遺棄幼嬰現象;夫妻恩愛,鄰里和睦。(3)守法星:遵守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無違法犯罪、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參與邪教和黑惡勢力等行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4)誠信星:忠誠正直,言行一致,信守承諾,明是非,知榮辱,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錘煉思想品德,不做有損黨和人民利益的事。(5)新風星: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公益事業建設、搶險救災和社會捐資救助活動,認真履行公民義務;崇尚科學,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移風易俗,堅持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男女平等,計劃生育,關愛女孩,關注弱勢群體;庭院環境干凈整潔,家庭成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創建程序。“和諧之星”創建活動以黨政主導為方向,以村民(居民)自治為根本。堅持經常性創建與階段性評選命名相結合,原則上鄉鎮(街道)、村(社區)每半年評選命名1次,縣上每年評選表彰1次。基本程序是:(1)宣傳發動。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分別召開創建“和諧之星”動員會,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欄、櫥窗、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開展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標準程序和評選辦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濃厚的創建氛圍,激發群眾參與熱情。(2)成立機構。各村(社區)成立“和諧之星”創建評選委員會,主持轄區內“和諧之星”創建評選工作。創建評選委員會由群眾民主推薦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群眾組成,一般由7人組成(其中女性不少于2人)。(3)農戶(居民戶)自評。農戶(居民戶)對照“和諧之星”評選標準,積極爭“星”創“星’,自我評價,自查自糾,不斷完善提高。(4)申報評選。由農戶(居民戶)自愿填寫申報表自主申報;社(居民小組)內召開住戶代表會議評選,評選結果在社(居民小組)內公示,結果上報村(社區)評委會;村(社區)評委會評議后,召開村民(居民)大會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由村(社區)“兩委”班子和評委會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在村(社區)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廣泛征求村民(居民)意見。(5)授牌表彰。村(社區)黨支部、村(居)委會向鄉鎮(街道)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報送評選、公示結果,鄉鎮(街道)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和諧之星”農戶(居民戶),授牌表彰。(6)縣上表彰獎勵。縣上每年表彰獎勵一批“和諧之星”創建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對象由鄉鎮(街道)擇優推薦,縣“和諧之星”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審查確定。
(三)監督管理。堅持創建活動長期化、制度化、動態化、科學化,促使創建活動向縱深發展。一是建立監督機制。實行村民(居民)互相監督、評委會跟蹤監督、村(社區)“兩委”會綜合監督的辦法,對已經評定的星級農戶(居民戶),如果在再次評定過程中未達到評選標準中有關條款要求的,由評委會議定,隨時摘“星”。二是建立包戶幫扶制度。鄉(街道)村(社區)社(居民小組)干部與農戶(居民戶)緊密聯系,有針對性地聯結幫扶,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幫助低“星”戶整改提高,引導積極性不高的農戶(居民戶)積極參與,促使其由后進變先進,低“星”變高“星”。三是豐富創建內容。根據縣鄉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民情特點,不斷細化完善創建內容和評選標準,做到一個時期圍繞一個重點,一個年度解決一個問題,確保創建工作常抓常新,抓出成效。四是公示表彰獎勵。村(居)委會設立固定公示宣傳欄,及時公布評星、加星、減星和表彰獎勵情況,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作用,并堅持落實各項優先政策,增強創建活動的外驅力,促使創建活動向縱深發展。
五、組織領導
開展“和諧之星”創建活動是新形勢下加強群眾思想教育,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載體,對于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秀美靈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原則,把握關鍵環節,精心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活動真正取得實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上成立由縣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靈臺縣“和諧之星”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宣傳部。各鄉鎮、街道辦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抽組精干力量,落實創建經費,確保創建活動持續深入開展。
(二)廣泛宣傳,濃化氛圍。要加大對外宣傳力度,邀請中央、省、市主流新聞媒體,深度報道全縣開展“和諧之星”創建活動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臺、縣政府網站要策劃制作專題片、開設專題專欄,大力宣傳開展創建評選活動,加強群眾思想教育的先進典型和工作成效,為開展創建活動營造濃厚氛圍。各鄉鎮及街道辦都要采取召開動員會、開辟專欄、刷寫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創作編寫“和諧之星”創建三字經、順口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認真做好輿論宣傳和思想發動工作,增強群眾參與創建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緊密協作,整體推進。要把“和諧之星”創建與工人先鋒號、青年文明號、巾幗示范崗及平安鄉(村、小區、學校)等各類群眾性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增強創建活動的感召力。縣直有關部門要與鄉鎮(街道)密切配合,幫扶指導,促進創建活動扎實推進。要按照縣有示范鄉(鎮、街道)、鄉(鎮、街道)有示范村(社區)、村(社區)有示范社(居民小組)、社(居民小組)有示范戶的要求,著力培育一批先進典型,重點抓建,示范引領,整體推進。
(四)統籌兼顧,力求實效。要把“和諧之星”創建活動與加快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認真落實全縣“三二一六”發展戰略,大力發展牛果菜主導產業、特色農業和二三產業,不斷增加群眾收入。要把創建活動與為民措辦實事結合起來,加快農村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切實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困難和問題,讓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夯實創建活動基礎。要把創建活動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結合起來,努力實現黨的先進性與群眾性的有機統一。要把創建評選活動與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農村文明程度,促進農村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縣委、縣政府將把創建活動納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和農村工作責任書,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創建活動真正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