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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服務“三農”質量,完善農技推廣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全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促進農技推廣機制創新,調動基層農技人員積極性,充分發揮政府農業公共服務機構效能主導作用,現就推行農技推廣責任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家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職能要求和服務“三農”實際需要,按照“組織體系完整,職責任務明確,運作方式高效,績效評價科學,獎懲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以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業技術需求為目的,全面推進農技推廣責任制,著重加強全市基層農技推廣的責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訓制度和保障制度建設,建立起網絡化、規范化和支撐有力的國家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確保農技推廣機構“三定”方案落實,隊伍素質提高,財政保障足額到位、職能履行到位、服務覆蓋到位。
二、工作重點
(一)建立農技推廣人員責任制度。根據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性質,將市、鄉鎮、村三級農技推廣人員分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村級農技員四類進行管理。農技推廣專家的聘用在省農業院校(所)、省農技部門及市級農業主管部門有資質的人員中選聘;農技指導員從市級農技部門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有資質的人員中選聘;責任農技員從鄉鎮農業服務中心中選聘;村級農技員從村一級農民技術員中選聘為專職農技員。四類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農技推廣專家。聘請省農業院校(所)、省農技部門的專家和市內有一定知名度和權威性的農業科技人員擔任。按專業設置,每專業擇優確定1人。主要職責:負責提出市級農業主導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的發展戰略,帶頭開展技術試驗、示范,為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科技示范戶和廣大農戶提供相關技術信息,承擔相關技術咨詢和培訓工作;制定農業科技發展規劃、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現代農業、設施農業以及重大科技決策提供咨詢。具體工作要求為:每位專家至少每年提供1項以上農民急需的有效實用技術,組織1次農業標準化和現代設施農業推廣活動,指導或建立1個穩定的科技示范場,聯系1個鄉鎮、1個生產基地、1個生產組織、10個科技示范戶,落實市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每人每年10天的培訓要求,舉行1次以上農業技術講座,本市專家提供10條以上較高質量的農情信息、完成1篇年度業務工作分析報告,全年下鄉、村、戶時間不少于30天。
2.農技指導員。主要由市級農技人員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的農技員擔任。主要職責:重點承擔全市農技推廣的工作指導、咨詢培訓,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范;聯系鄉鎮責任農技員、農業產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和重點示范戶等,開展技術培訓、指導和咨詢等活動。具體工作要求為:每年主持或參加2項以上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和示范的實施,組織2項以上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推廣,建立1個穩定的農業科技示范場(基地),聯系1個鄉鎮、1個標準化生產基地、1個農業生產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10個科技示范戶的農業技術服務工作;全年組織1000人次以上農業技術培訓,4期科技示范戶現場指導會。全年入鄉、村、戶時間不少于100天,指導聯系戶戶均不少于5次。農民技術咨詢,答復率達100%;較高質量的農情信息5條以上,完成年度業務工作分析報告1篇。
3.責任農技員。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中的農技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按地域配置,全面負責本轄區村、組農戶的農技推廣服務工作,開展技術指導,及時答復責任區內農民提出的各類技術問題,不能解決的負責向上一級農技推廣機構、人員尋求幫助;完成上級農技推廣機構、農技推廣專家等交辦的其它農技推廣任務。具體工作要求是:每年開展2項以上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推廣;在責任區內建立1個科技試驗、示范基地,聯系1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大戶)、10戶科技示范戶的農業技術服務工作;年組織農民培訓300人次以上,舉辦或參與舉辦科技示范戶參加的現場指導會2次以上;全年下村到戶時間120天以上,指導聯系戶戶均不少于5次;報送或農業生產及科技信息2條以上,完成年度業務工作分析報告1篇以上。
4.村級農技員。由市農業主管部門核定的農民技術員組成,原則上每村1人。主要職責:負責本村的農技推廣服務工作,深入田間地頭開展技術指導,及時解決本村種植戶在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上一級或市級農技部門反映。完成上級農技推廣部門、農技推廣專家交辦的其他推廣任務。具體工作要求:每年開展1項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推廣,在本村建立1個科技示范點,聯系5個科技示范戶的農業技術服務工作,每年組織農民培訓100人次以上,舉辦科技示范現場指導會1—2次,完成年度業務工作報告1篇。
對分布在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科技研究推廣機構等的社會化農技推廣人員,由市農技推廣主管部門建立管理檔案,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發給農技推廣證書,納入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管理,重點承擔政府購買農技服務的任務。同時,鼓勵社會化農技推廣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引進、試驗等活動,參加或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農業科技咨詢、技術承包、技術培訓等有償或無償服務。社會化農技推廣人員的基本情況應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市廣播電視臺或市政府網站等渠道公布。
(二)建立農技推廣考核制度。
1.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制。采用分片包干責任制的形式,將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農技人員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并將分片包干責任人員的姓名、服務內容、聯系方式等統一制作成公示牌,在全市各村向群眾公示。各鄉鎮要主動聯系分片包干人員,定期召開農情研判會研究解決所轄區域內的農業生產問題;分片包干責任人員要主動參加轄區鄉鎮的涉農工作會議,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切實做好片區內農戶和龍頭企業的需求服務,主動向鄉鎮黨委、政府匯報工作,并認真落實好“免費指導、全過程服務”的服務承諾,市農技主管部門和各鄉鎮要定期對分片包干人員開展社會評價,評價結果要對外公示,并與年終目標考核掛鉤。
2.加強對農技服務人員的監督、考核。市農技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村級農技員及承擔政府購買服務任務的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的具體考核辦法。在考核方式上,由業務主管部門、鄉鎮、村、服務對象共同參與。在考核內容上,除對德能勤績廉綜合考評外,進一步強化業務考核,增加服務對象直評。在考核組織上,按“誰主管、誰牽頭”的原則進行。農技推廣專家由主管單位、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和主要服務對象進行考核,權重比5:3:2;農技指導員和責任農技員考核由市級農技主管部門、鄉鎮和服務對象三方面共同參與,權重比6:2:2。村級農技員考核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村委會和服務對象共同參與,權重比6:2:2??己私Y果與年度績效工資、獎金掛鉤,并作為職務、職稱晉升、進修培訓、申報科技項目的重要依據。農技推廣專家實行競爭上崗,優勝劣汰。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和村級農技員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聘用為農技員,兩年內不得晉升到上一個專業技術職務。對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主要考評其承擔政府購買服務公益性任務完成情況、實際效果等,凡當年考核不合格的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取消其承擔政府購買服務公益性任務和申報科技項目的資格。
(三)建立農技推廣人員培訓制度。建立完善農技推廣人員的知識更新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根據各鄉鎮農業主導產業發展的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知識更新培訓,并分期分批選送到省、市相關的農業院校進行業務培訓。市農技主管部門、農技推廣專家要認真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好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社會化農技推廣人員的業務培訓。對有培養前途的年輕農技推廣人員要創造條件,分期分批選送到相關院校培訓,原則上業務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7天。要切實改進培訓方式方法,在抓好理論知識學習的同時,重視實踐技能培訓和交流,充分利用“農信通”、“政府網”、遠程教育系統等平臺,相關信息,開辦專題培訓講座,切實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四)建立農技推廣人員保障制度。在編農技人員要到崗到位,各類公益性農技推廣人員應專職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隨意安排和調用農技推廣人員從事與農技推廣無關的工作。各單位在確定責任農技推廣人員時,要優先聘用業務能力強、素質高的農技推廣人員及市原定的編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配齊鄉鎮農技推廣隊伍,在責任農技推廣崗位設置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責任農技推廣人員的交流調配力度。今后責任農技推廣人員,一方面從在編農技推廣人員中進行補充,另一方面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從高校畢業中擇優錄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社、編制、財政和農口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在深入調查研究、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對推行農技推廣責任制工作進行專門研究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制訂切實可行的方案及配套政策,并認真組織實施,為開展責任農技推廣制度工作提供扎實的組織保障。
(二)明確工作責任。市農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農技推廣體系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強農技推廣隊伍建設,合理配備農技人員,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具體組織實施責任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明確責任農技員的工作范圍、內容和任務,積極協調、支持責任農技員的各項工作。
(三)強化財政保障。市財政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確保農技推廣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推廣工作經費。要合理確定農技推廣體系運行經費、農技人員培訓和管理經費落實到位。制定激勵政策,對成績突出、考核優秀的各類農技推廣人員給予獎勵。對被聘為農技推廣專家的,優先安排科研項目;對被聘為農技指導員和責任農技員的,可由農技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補助標準,給予適當崗位補助。
(四)精心組織實施。一是加強宣傳發動。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廣大農技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責任農技推廣制度建設營造良好環境。二是嚴格聘任條件。制定三類農技人員所需的資格條件、能力要求和范圍對象規定,重點向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農技推廣人員傾斜。三是規范聘用程序。規范崗位申報、競崗演說、民主評議、聘前公示和聘任辦理工作等相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四是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如農技推廣人員職位說明書、農技推廣人員考核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