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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學習,努力提高參政議政水平
(一)建設學習型組織。推動委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和國家的重要方針政策,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及規章制度,學習中共*縣委和政協*縣委員會的文件,學習經濟、管理、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識,更好地把握人民政協的工作特點和工作規律,為實現政協工作的與時俱進提供不竭的精神動力和思想源泉。
(二)探索適合政協特點的多種學習形式。圍繞學習重點,努力推動委員自學。每年舉辦1至2次報告會,對委員學習進行輔導。定期舉辦委員學習培訓班,加強交流研討,推動學習不斷深入。為委員訂閱《聯誼報》,發送《*政協》等,積極發揮刊物對學習的指導作用。
(三)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委員學習要緊密聯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聯系政協工作和自身的思想實際,深入思考,做到學有所獲,學以致用,努力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掌握履行職能的有關知識,提高參政議政水平,增強做好政協工作的責任感。
二、提高認識,明確政協委員的地位和責任
(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由各方面協商產生的政協委員,是各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的代表,是聯系各界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力量源泉。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主要是通過委員的活動來實現的。做好政協工作,要尊重委員、依靠委員,充分發揮委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政協委員作用的充分發揮,對政協工作的廣度、深度和成效有著重要意義。政協委員是地位,是榮譽,更是責任。每位政協委員要珍惜自身的榮譽,認清自己的職責,認真履行政協章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和飽滿的熱情,踴躍參加政協的會議、調研、視察等各項活動,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為不斷推動人民政協事業的新發展和我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三、積極探索,為委員履行職責提供廣闊舞臺
(一)在委員中開展“五個一”活動。要求每個委員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認真履行委員職責,做到每年寫1件提案、反映1條社情民意、參與1次調研視察、作1次會議發言、辦1件實實在在的好事。
(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組織委員就黨委政府重視、人民群眾關心、政協有條件做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發揚求真務實作風,全面了解客觀情況,廣泛聽取各種意見,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深入研究,提出建議,努力增強調查研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三)認真組織委員視察。通過組織委員視察,擴大委員知情權,開闊委員視野,豐富委員知識,提高委員的參政議政能力,為委員從更高的層次、更廣闊的視野履行職責、建言獻策創造條件。
(四)創新民主監督的形式。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高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把組織委員開展集中專項民主監督與擴大人民群眾直接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接受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充分發揚民主,發揮委員主體作用,推動有關工作的落實和問題的解決。
(五)調動委員參與提案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每位委員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實情,掌握問題,力爭每年提出一份有價值的提案,不斷促進提案質量的提高。
(六)組織和引導委員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委員要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愿望,以及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社會輿情,切實發揮下情上傳的“直通車”作用,主動協助黨委、政府做好教育引導、解惑釋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工作。每位委員每年反映一條有價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七)突出政協界別特點,推進委員界別活動。鼓勵委員加強同本界別群眾的聯系,廣泛增進團結和共識,增進社會各階層和不同利益群體的和諧。界別活動由縣政協辦公室、派、工商聯、人民團體以及相關專門委員會組織開展。界別活動的主要內容:組織學習;開展調研、視察、參觀、座談,了解和反映本界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協商討論本界別的一些重大問題等。縣政協機關要加強各界別開展活動的協調工作,并提供服務。
四、規范管理,調動委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
(一)明確委員履職形式。
1、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類會議,以口頭或書面發言等形式對事關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看法、發表意見。
2、參加政協組織的調研、視察、考察和學習,了解情況,就我縣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通過建議案、調查報告、視察報告等形式,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運用提案、社情民意或其他形式,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委員及其所聯系的各界群眾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
4、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邀監督員、督查員等,參與對有關事務的調查、檢查和評議。
5、通過政協刊物、新聞媒體表達參政議政的意見。
(二)密切與委員的聯系。
1、堅持縣政協領導分工聯系委員制度和委員約談制度。暢通聯系渠道,通報有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2、加強專門委員會與委員的聯系。各專門委員會要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加強本委員會委員之間的聯系交流。還要發揮自身優勢,加強與各黨派、團體、相關界別委員的聯系。在組織調研、視察活動時,應根據調研和視察主題,邀請相關單位的委員參加。
3、建立和完善委員考核制度。將每位委員行使委員權利和履行委員義務,參加政協召開的各種會議,參與調研、視察、學習等活動,以及撰寫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況,進行登記和匯總,作為委員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三)規范委員的調整機制。
1、政協委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調整:
(1)因工作崗位和職務變動等原因,失去原來界別代表性的;
(2)本人要求辭去或其它原因需要辭去政協委員職務的;
(3)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委員職責的;
2、政協委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予勸退:
(1)一年以上無故不參加縣政協活動的;
(2)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縣政協全體會議(含只報到不參加會議)的;
(3)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有損政協委員形象的;
3、政協委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撤銷委員資格:
(1)觸犯刑律,受到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不適合繼續擔任委員的。
(3)嚴重違反《政協章程》或縣政協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決議的。
委員調整按規定程序進行。
五、創造條件,保障委員積極履行職責
(一)努力營造民主和諧、合作共事的政治氛圍,調動委員履行職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當委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政協組織有責任依法維護委員的權利。
(二)政協機關和全體機關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主體的觀念,積極為委員充分發揮作用提供優質服務;主動協調委員所在單位,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增強委員所在單位支持委員發揮作用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