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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品牌專業建設目標;品牌專業建設目標;品牌專業建設;建設經費;品牌專業的評估;附則;進行講述。其中包括:形成具有符合時代要求,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特色鮮明,具有示范作用的人才培養模式和培養方案、申報品牌本科專業的專業應符合以下條件、品牌專業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遴選方式、品牌專業建設須遵循思想先進、目標明確、改革領先、師資優化、設備精良、教學優秀的原則、品牌專業立項建設期為4年,從學校批準立項建設起計算、品牌專業建設以院(系)為主,學校進行指導、規劃和統籌等,具體材料詳見:
為規范我校品牌專業建設管理,提高品牌專業建設效率,保證品牌專業建設質量,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品牌專業建設目標
第一條品牌專業應在教學條件、師資隊伍力量、人才培養模式、教學計劃設置、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手段諸方面形成優勢和特色,在**地區高等學校明顯領先,在國內高等學校中處于先進水平。具體目標如下:
1.形成具有符合時代要求,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特色鮮明,具有示范作用的人才培養模式和培養方案。
2.培養一支教學水平與學術造詣高、結構優化、充滿活力的師資隊伍。
3.在專業建設和教學改革方面起帶頭、示范和輻射作用,成為本專業領域國內高校教師進修、提高的培養基地。
4.培育、產生一批十分突出的教學改革與科學研究成果,對教學的促進作用明顯。
5.培養一批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創新人才。
品牌專業的申報及遴選
第二條申報品牌本科專業的專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品牌專業在本校優勢和特色專業中遴選產生,重點是為國家和社會發展輸送了大量優秀人才的基礎學科本科專業。
2.有一支高水平的、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專業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科學合理。
3.制定有滿足專業人才培養要求、思想先進、目標明確、合理規范、操作性強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辦學特色鮮明,優勢明顯。
4.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成績顯著,獲得過省級教學成果獎,專業課程曾獲得過省級優質課程的表彰;專業教師積極參加科學研究活動,有省級以上的科研項目和獲獎成果。
5.專業辦學條件先進,具備較為完備的專業圖書資料、現代化的教學設備和先進的實驗教學體系。
6.本專業培養的學生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和創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業情況良好,畢業生受社會和市場歡迎,20**年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不低于90%。
第三條品牌專業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該專業現有的辦學基礎。
(1)專業辦學條件。主要包括年度辦學經費、圖書資料、教學設備與教學手段等。
(2)專業教師隊伍。專業教師人數、專業骨干教師及學術梯隊情況、教師的職稱、年齡、學歷學位、學緣情況、教風與師德情況。
(3)人才培養與教學改革。主要包括本專業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理論與實踐教學環節;近幾年教學改革的實施情況及效果;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實驗室建設情況;人才培養質量與畢業生就業情況等。
(4)教學研究與科學研究水平。主要包括本專業教研與科研優勢介紹;承擔的省級及以上教研與科研課題;省級及以上教研與科研成果獲獎情況;學術交流情況等。
(5)專業辦學特色與優勢。
2.該專業的建設目標和建設規劃、改革方案、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
第四條遴選方式。遴選工作采取材料審查、答辯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答辯由專業負責人介紹本專業的辦學基礎、特色優勢及建設工作思路,并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答辯時間不超過15分鐘。答辯評審通過的專業,將組織現場考察。經答辯、評審、考察通過的專業,由學校審核確定后公示和公布。
品牌專業建設
第五條品牌專業建設須遵循思想先進、目標明確、改革領先、師資優化、設備精良、教學優秀的原則。
第六條品牌專業立項建設期為4年,從學校批準立項建設起計算。
第七條品牌專業建設以院(系)為主,學校進行指導、規劃和統籌。
第八條院(系)須制定品牌專業建設計劃,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務處報送當年專業建設進度及相關情況。教務處每年對品牌專業建設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建設經費
第九條對立項建設的每個品牌專業,在立項建設期間,學校將投入8—10萬元的專項建設經費,分期撥付。有條件的院(系)應提供一定的配套建設經費。
第十條建設經費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品牌專業建設經費使用范圍包括:
1.引入校外優質教育資源,如高水平專家系列講座等。講座須按年度進行規劃,專家講座要形成音像或文字的成果。
2.學生實踐或創新基地建設。基地須掛牌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協議,形成學生實踐或創新的文字性或其他成果。
3.課程改革專項。專業內的必修課都必須給予經費投人,一般給當年開課的課程立項,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資助經費額度由主持人根據情況確定,被資助人與專業主持人簽訂協議。課程改革專項
經費用于學生實踐活動和印刷學生學習必須有的資料。得到資助的教師每年須完成課程改革總結或論文一篇。
4.教材建設。當年可出書方可列人項目,書中必須注明為我校品牌專業建設專項經費資助。
5.專業書架。購置各種最新專業圖書資料及其他各種信息資料,尤其是有價值的外文資料,但不得用于個人購買書籍。專業書架圖書資料教師與學生均可使用。專業書架必須有專門地點、專門標簽。
6.其他專業建設項目。
第十一條院(系)主管教學的院長(主任)和專業負責人為品牌專業建設經費的共同管理責任人,責任人要做好經費的預算和經費使用記錄,在財務制度和本辦法規定的范圍內,按計劃自主支配使用建設經費。
第十二條經費的使用嚴格按照經費使用計劃執行,教務處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違規使用建設經費者,將不予撥付剩余款項,同時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責任。
品牌專業的評估
第十三條教務處負責審定品牌專業建設項目,并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評估。
第十四條品牌專業建設項目評估分中期評估和終結性評估。
第十五條項目中期評估。在建專業,應按年度建設計劃完成項目任務。年度項目任務完成后進行總結,完成總結報告,并提出中期評估申請。中期評估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年度建設項目的申請,不合格者,取消立項建設資格。
第十六條終結性評估。終結性評估由教務處聘請專家組依據《**大學本科品牌專業標準》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經校教學委員會審查,并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確認為校級品牌專業。
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