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質監局制定案件審批領導小組議事規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議事機構
議事機構為局案件審批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黨組成員、政策法規科及經濟檢查大隊負責人為成員,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另文調整。領導小組實行會議討論審批制度,由組長負責主持,組長不在或根據組長的委托,由分管副局長主持會議,局紀檢監察履行監察職能。各辦案機構確定風險防控員1名,風險防控員列席市局案件集體審批會議。
二、審批的類型和范圍
應提交局案件審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批的議事范圍分為以下兩大類:
第一類:涉及以下范圍的行政處罰案件
(一)案情重大或申請減輕處罰的復雜案件;
(二)有重大違法行為且給予罰沒總金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較重處罰的案件;
(三)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案件;
(四)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經過聽證的案件;
(五)擬吊銷當事人營業執照的案件;
(六)立案后擬銷案的重大案件;
(七)辦案機構與核審機構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八)研究決定由本局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九)組長指定的其他案件。
以上案件在提交案件集體審批領導小組審批之前,應由核審單位進行核審并提出討論意見。
第二類:執法監督、行政許可等重大行政事項
(一)適用新的法律法規或執法環境變化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研究決定啟用執法監督程序糾正本局及下級派出機構做出的不當行政行為;
(三)研究決定啟用執法監督程序撤銷本局及下級派出機構做出的違法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決定;
(四)組長決定討論的其他行政事項。
三、申請提交程序
第一類:行政處罰案件類
(一)辦案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
(二)交核審單位簽署意見;
(三)辦案單位提交案件分管領導(副組長)簽署意見;
(四)核審單位報局長(組長)簽署意見,局長決定會議的召開;
(五)核審單位安排會議并負責通知小組各成員。
第二類:重大行政事項
(一)涉及該業務的相關科室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
(二)交政策法規科簽署意見;
(三)政策法規科提交分管領導(副組長)簽署意見;
(四)政策法規科報局長(組長)簽署意見,局長決定會議的召開;
(五)政策法規科安排會議并負責通知小組各成員。
四、會議審批程序
第一類:行政處罰案件類
(一)辦案機構陳述案件情況,核審單位陳述核審意見;
(二)案件集體審批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各自意見;
(三)案件集體審批領導小組組長提出最終意見;
(四)核審單位記錄整理并形成會議紀要,交辦案機構裝入行政處罰案卷中;
(五)經案件審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的案件,由組長或副組長在《行政處罰有關事項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后,辦案機構依法履行告知程序。
第二類:重大行政事項
(一)相關科室和政策法規科陳述并提出部門意見;
(二)案件集體審批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各自意見;
(三)案件集體審批領導小組組長提出最終意見;
(四)政策法規科記錄整理并形成會議紀要,按會議精神作下一步處理;
(五)政策法規科定期將會議紀要歸入市局檔案室存檔。
五、議事原則
(一)局案件審批委員會實行集體審批與局長(組長)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集體審批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若出現意見分歧按此原則無法統一的,應記錄在案,由局長(組長)作出最終決定。
(二)凡符合案件審批委員會審批范圍的案件未經集體討論審批的,不得簽發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