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司法局失職追究暫行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為了追究本局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的過失,嚴肅工作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下列情況為失職:
(一)不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貽誤工作,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失的;
(二)對分管范圍內工作人員效率低下、作風惡劣、違紀違規問題長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工作中不負責任,作風拖位、辦事不力、推諉扯皮,造成嚴重事故、集體財物被盜竊、詐騙、浪費,造成較大損失的;
(四)工作推諉扯皮,對符合條件的報批事項超過審批辦證時限,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五)工作時間擅離崗位,造成工作失誤并產生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失職類錯誤。
三、失職追究及處理
(一)機關工作人員失職但未造成損失,未構成違法違紀的,按照《縣機關工作人員效能責任追究辦法》作出相應的處理;
(三)機關工作人員失職造成損失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四)工作人員因嚴重失職的,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五)在追究失職的工作人員時,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
(六)縣法律援助處、縣公職律師事務所、縣公證處依照本制度進行管理。
四、追究局機關、縣法律援助處、縣公職律師事務所、縣公證處工作人員失職行為由局政工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