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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舉國上下進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中,我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認真履行審判職能,探索矛盾糾紛的多元解決機制,切實發揮基層法院作為社會關系調整器的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活動。下面,我代表區法院將今年以來開展綜治方面的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全面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我院從案件的審理與執行入手,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從源頭上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今年1-8月,共受理各類案件1240件,審結867件,訴訟標的額7365.91萬元。
(一)深化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根據區委的部署,我院積極投入創建“平安××”活動,進一步深化“嚴打”整治斗爭,突出工作重點,加大打擊力度,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依法穩、準、狠地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1-8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08件135人,審結96件119人。特別是依法從重打擊強奸、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奪、盜竊等多發性犯罪,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共審結此類案件57件76人;繼續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犯罪活動,嚴懲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犯罪,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共審結貪污、賄賂、偷稅等案件4件5人。在審判中,我院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嚴格依照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準確定罪量刑,確保辦案的質量。下半年擬集中一批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在轄區內營造嚴懲犯罪行為的浩大聲勢,形成對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懾作用。
同時,我院注重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息訟工作,化解社會矛盾。如在處理附帶民事訴訟的故意傷害案件時,針對當事人多為鄰里、朋友關系,通過采取庭前、庭中、庭后調解等靈活方式,60%以上的案件均在分清雙方是非責任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并當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運用司法手段,化解各類矛盾
我院始終堅持公平正義的司法理念,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認真處理當前的矛盾和問題,積極貫徹調解方針,盡力做好當事人的疏導工作,努力化解各種社會矛盾。
1、依法穩妥地處理好各類矛盾易于激化的案(請登陸政法秘書網)件。認真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方針,引導群眾采取正確的態度對待矛盾、平息糾紛。針對農村征地補償糾紛等涉農案件的特點,采取巡回辦案、攜卷進村、實地調查等靈活方式進行處理,并邀請當地村干部參與調處,依法維護農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共審結征地補償款糾紛17件。針對勞動爭議和農民工勞務報酬糾紛案件多呈現群體性,涉訟人數眾多、涉及行業多、類型廣的特點,我院不斷完善工作措施,通過強化審執結合、提高訴訟效率、強調執行優先等措施,指導農民工收集、提供證據材料、申請財產保全或主動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優先安排開庭,盡可能當庭宣判;對農民工工資部分,依法予以優先受償。共審結此類案件15件。妥善審理好開發商逾期辦證、逾期交房等矛盾易于激化的案件,共審結各類房地產糾紛案件129件。審理時,注意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依法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切實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充分考慮審判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通過大量細致的調解工作,力求雙方和解,取得“雙贏”的良好社會效果。
2、加強信訪工作。我院按照“親民、利民、便民”原則,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強調“三負責七日畢”。通過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誰執行誰負責”,將信訪責任落實到個人;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采取逐一登記、發出督辦單的方式,限定責任人員在7日內對案件的處理情況作出明確答復,做到件件有答復,有回音。同時,我院成立了集中清理“涉法上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把專項清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第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通過深入開展排查摸底,逐人逐案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為有針對性地處理問題奠定了基礎;強調“領導全日制接訪”,除原有的院長接待日外,每天均安排一名領導干部在立案大廳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信訪事宜。針對重復信訪多的特點,立足于做好信訪人的息訴息訪工作,采取與信訪人當面“約談”方式,充分聽取信訪人陳述申訴理由,針對當事人就原生效判決所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的問題,逐一予以說明解釋。經過“約談”后,大部分信訪人表示理解,較好地解決纏訴纏訪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今年以來,共接待當事人1320人次,處理來信來訪92件次。
3、完善審判便民措施。針對外來人員集中,經常發生勞動爭議、工傷、損害賠償等糾紛,員工上班時間與法院上班時間重疊、企業請假難等情況,我院在全省率先開設“夜間法庭”,當事人可以隨時提出夜間開庭的申請,夜間法庭適用簡易程序對民商事案件當場調解,當庭判決,為當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訴訟途徑;我院還開辟了農民工訴訟“綠色通道”。針對涉及農民工權益的案件,隨來隨立,隨立隨審,對確有困難的依法減、緩、免交訴訟費,并積極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維護民工正當權益。按照“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基層”的工作要求,加強窗口便民設施建設,實現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單一服務向綜合服務的轉變。8月31日,我院立案庭經省高院、共青團福建省委的考察、公示,被授予法院系統首批省級“青年文明號”集體的榮譽稱號。
二、結合審判實際,認真落實參與綜治工作的措施
我院充分利用法院審判資源和人才資源,繼續拓展法律服務領域,積極開展對外法律服務和交流,增強公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市進程。
(一)積極推進法律“三進社區”活動
通過加強法律進社區服務工作,即“巡回法庭進社區、調解進社區、送法進社區”,不斷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為創建“平安××”、服務。我院××法庭于7月12日正式掛牌對外辦公,立即投入巡回法庭進村組活動,定時、定點、定人開展巡回審判。立案庭主動于夜間上門提供立案、信訪、咨詢、宣傳等服務,定期在轄區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村(居)開展夜間送法服務。6月21日晚,立案庭全體法官來到位于新陽工業區的霞陽村,為外來人員提供法律咨詢,當晚立案1件,接受法律咨詢50余人次,發放《訴訟指導書》、《勞動爭議及工傷事故處理程序》、《司法救助規定》、《“青年文明號”便民服務內容》、《青年文明號服務卡》等宣傳材料近2000份。院領導親自帶隊,兩次組織法官到東孚鎮、××農場就農村征地補償和征地補償款分配問題舉行座談會,聽取他們對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的建議、意見,并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近距離與村民進行溝通,促進雙方的互相理解,同時起到宣傳法律的作用。
(二)精心構筑調解網絡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民事訴訟調解,我院成立了以院長為主任的調解工作委員會,切實發揮調解委員會對重大、疑難案件和全院性調解工作的指導作用,將調解貫穿訴訟全過程,有效地減少和降低民事糾紛的對抗性,使全院案件調解率保持在較高水平,息訴率不斷提高。今年來,我院共調解撤訴378件,調解撤訴率為68.73%,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我院還利用與區司法局聯合成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小組的契機,加強對鎮、村(居)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建立起基層調解網絡,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對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層調解組織進行授課或業務指導,建立人民調解與法院調解良性互動機制。6月3日,我院民一庭法官在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員專項培訓中,精心組織案例,進行深入淺出講解,提高人民調解員調處糾紛的能力;并通過分發法律法規、以案釋法、邀請村(居)調解主任旁聽庭審等措施,強化對基層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實現司法資源的最大利用以及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盡力將大量社會矛盾解決在基層。
(三)深入開展“維權”活動
我院積極探索建立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維權工作的新機制。通過案外回訪、幫教等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3月5日,我院組織女法官對部分已結離婚案件當事人、女緩刑犯和未成年緩刑犯進行回訪幫教,受訪當事人表示要好好生活和改造,起到一定的教育效果。我院還積極開展維護軍人權益的相關維權活動,送法到軍營。5月31日晚上,民一庭法官應邀前往武警××大橋中隊講解了民間借貸、宅基地使用權、不當得利、防衛過當等問題,為36名官兵上了一場生動活潑的講座。
(四)利用媒體積極傳播法治理念。
我院繼續加大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開展法制宣傳的力度,特別是對“嚴打”案件、社會關注案件和新類型案件的報道力度。通過“以案釋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動員和鼓舞群眾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同時,增進社會對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為法院執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今年來,全院有近百篇法制宣傳稿被《人民法院報》、《*日報》、*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媒體采用,起到了較好的法制宣傳效果。
各位領導、同志們,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法院維護社會穩定、調節社會矛盾的任務將更加艱巨,更加繁重。我院將以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為契機,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區委的中心工作,恪盡職守,盡心盡責,踐行司法為民措施,積極參與各項綜治工作,服務于發展穩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