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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推進我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年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規范(試行)》和《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年月,基本建成面向全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的功能完備、運作規范的公共服務平臺,扶持10家以上特色鮮明、服務能力強的專業服務機構和專業服務商,打造特色服務,形成服務主體多元化、運營市場化、資源社會化、分布網絡化、服務便捷化的服務體系,使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競爭力有所增強,形成有利于全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環境。
二、承建主體
成立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管理科、服務監督科,人員編制3—5名。服務中心作為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作主體,搭載各類專業服務機構,安排專人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所需的各類服務。
主要職責: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促進中小商貿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全市中小商貿流通業發展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
三、組織架構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商務局局長、工信委主任任副組長,發改委、財政局、三產中心、科技局、農林局、工商局、質監局、供銷合作社、工商聯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主要包括服務大廳、公共服務信息平臺、聯系點等。
建設服務大廳。為了便于服務中小商貿企業,擬采取新建或租賃的方式,在城區合適的位置建設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的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大樓,其中服務大廳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設置若干個服務窗口。各類專業服務機構、專業服務商入駐10家以上。
建設公共服務信息平臺。采取“網上與網下結合、線上與線下互動”的方式創建市中小商貿企業公共服務信息平臺,開通統一的服務熱線電話,并將現有的經濟信息網、商務網、在線等網站與公共服務信息平臺進行鏈接。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提供融資服務、技術改造、技術咨詢、市場宣傳、人才招聘、產品信息、企業信用等服務。
建立聯系點。在政府相關部門、商會、市場、產業園區、商貿區、企業聚集區設立20個聯系點,安排人員兼職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所需的各類服務,廣泛收集企業信息,解答企業日常咨詢,指導企業運用各種服務項目。
四、服務內容
服務中心依托服務大廳、專業服務機構、專業服務商、聯系點、行業協會等各類資源,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各類服務。1.信息咨詢服務。為企業提供政策信息、市場信息、稅務咨詢、法律咨詢等服務。2.融資服務。為企業提供擔保融資、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配套服務,幫助企業獲得銀行直接融資和無抵押融資。3.市場開拓服務。舉辦或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會、貿易洽談、節慶促銷、跨產業對接等活動,組織企業建立聯合采購、共同配送等合作機制,幫助企業拓展經營領域。4.科技應用服務。幫助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優化業務流程和交易方式,利用網絡營銷平臺發展網絡銷售業務,開展節能減排、提升效率等方面的技術改造。5.管理提升服務。為企業提供市場調查、品牌設計、管理咨詢、特許加盟咨詢等服務。6.人才培訓服務。為企業提供技能培訓、職位培訓、智力引進、培訓協調等服務。7.投資服務。為企業引入戰略投資提供支持,同時為企業提供投資分析、投資產品推廣等服務。
五、服務流程
確認資質:企業通過網站或到服務大廳填報資質確認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服務中心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確認企業資質,并發給企業唯一的認證編碼。
企業申請:企業通過網站或服務大廳提出服務申請。
推薦機構:服務中心自身能夠解決的信息類服務需求,由服務中心直接反饋。需要服務機構解決的個性化需求,由服務中心擇優推薦不少于兩家服務機構。
服務對接:服務機構與企業取得聯系,企業選擇一家服務機構達成服務意向,明確服務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并通過網站向服務中心備案。企業直接到服務機構咨詢并達成初步服務意向的,也需要通過網站向服務中心備案。未達成意向的企業可再次提出申請。
提供服務:服務中心就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備案,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服務結束后,由服務機構通過網站進行登記,確認項目完成。
監督評價:服務項目完成后,服務中心對企業進行回訪,對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作為擇優推薦、政策支持和年度調整的依據。
統計分析:服務中心根據有關部門和相關工作要求,開展服務項目的統計,對共性需求進行分析,并指導服務機構開發新產品。
政策支持:服務中心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對服務機構按服務項目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支持,或按具體項目進行分別補貼。
六、投資概算
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概算投資1150萬元,其中國家投資750萬元,市財政配套400萬元。服務中心大樓(含服務大廳)概算投資800萬元,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概算投資270萬元,20個聯系點概算投資80萬元。
七、進度安排
年月---月底:完成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組建工作。
年月---年月底:完成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大樓(服務大廳)的建設、內部裝飾,以及專業服務機構、專業服務商招標認定、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摸底調查等工作。
年月---月:完成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開通網站和服務熱線。開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資質確認。
年月—月:完成20個聯系點建設任務和兼職服務人員培訓工作。
年月: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成并試運營,各類專業服務機構和專業服務商入駐服務大廳。
八、政策保障
(一)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市政府配套400萬元用于支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二)充分發揮扶持非公企業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的支持引導作用,每年拿出50萬元左右,用于政府購買服務。前三年,服務中心依次按照50%、30%、20%的比例,對專業服務機構、服務商提供的服務進行補貼,支持服務機構、服務商降低服務收費,提供優質服務。
(三)充分發揮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的扶持作用,將其中的3000萬元重點用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融資擔保。
(四)鼓勵擔保機構提高中小商貿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中小商貿企業的擔保收費。對擔保機構新增中小商貿流通企業融資擔保規模的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