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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家民政部《關于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通知》(民函[20*]123號)和省民政廳《關于全省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通知》(*民字[20*]117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快我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提高我市地名工作的公共服務能力,更好地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重要意義
地名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休戚相關,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事業。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對地名公共服務的要求越來越迫切。當前,我市的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務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著地名命名更名不規范,地名數據資料陳舊不全、信息化水平低、服務手段落后、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等突出問題,影響了我市地名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舉措,是政府轉變職能,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需要,對提高我市地名工作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方便人們交流交往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認真完成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各項任務
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主要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專項事務:
(一)地名規范專項事務。制定和完善地名工作實施辦法,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要在保持地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含有生僻字、異體字、自造字和民族歧視性的地名以及一地多名、一名多寫、重名重音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為社會提供規范的地名信息。
(二)地名標志專項事務。各地要設置比較完善的城鄉系列地名標志,為出行者提供方便。在完成城市和重點鎮政府駐地地名設標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一般鄉鎮的地名設標工作,今年底前完成鎮政府駐地的設標工作,20*年底前完成所有鄉政府駐地的設標工作。
(三)地名規劃專項事務。結合城市建設現狀和發展規劃,著眼城市的長遠發展和現實需要,依據國家地名管理法規,對城市未來需要的新地名進行前瞻性規劃論證,編制地名命名規劃,從源頭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關,改變城市建設中有城市建設規劃無地名規劃的現狀。城市地名規劃的范圍是市區及縣城區,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延伸到鄉鎮人民政府駐地。城市地名規劃的具體對象主要是行政區劃名稱以外的人文地理實體名稱,包括居民區、街(路)巷、橋梁、標志性建筑物、自然景觀等內容。這項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是市區,在20*年底前完成;第二批是縣(市、區),在20*年底前完成。
(四)數字地名專項事務。建立市、縣二級地名數據庫(即屬性數據庫和空間(圖形)數據庫),依托數據庫開展地名信息化服務。地名數據庫建設的關鍵是縣級地名數據庫,各縣(市、區)必須全面展開數據采集、錄入工作,在20*年9月底前,將錄入好的屬性地名數據庫刻錄成光盤上交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必須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屬性地名數據的匯總上報工作。20*年開始逐步制作本地區大比例尺(農村1:5萬以上,城市1:1萬以上)電子地圖,使用國家地名數據庫管理系統建立本地區地名、區劃、界線信息空間(圖形)數據庫,并使屬性數據庫與之關聯。
本級地名屬性數據庫完成后,要積極開展諸如地名網站、地名熱線(問路電話)、地名光盤(電子地圖)、地名觸摸屏等多種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務。凡涉及專業部門自行命名、更名的新的地名信息資料,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及時報當地縣級地名主管部門備案,市、縣地名管理部門要繼續做好國家地名數據庫的維護管理工作,及時更新數據并上報,逐步建立國家地名數據庫動態管理、維護制度,確保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準確的地名信息
三、切實落實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原則和要求
(一)以人為本,立足服務。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要體現以人為本、立足服務、注重實效的原則,服務項目和服務形式要從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需要出發,既要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平,又不能貪大求洋、盲目攀比、浪費資源,特別要努力提高使用資源的效益,降低服務管理成本。
(二)統籌安排,分類指導。各地在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時,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的原則。在工作內容上,以地名數據庫建設、地名信息化服務和城市地名規劃為重點,根據本地實際,明確各項工作在不同時間段的任務和要求,研究確定我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
(三)健全制度,規范管理。地名公共服務項目多,科技含量高,技術復雜,特別是按要求建立的地名數據庫包含很多涉密信息,各地要切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定、標準和規范,防范信息的毀損和泄密風險,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可靠性,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務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水平。
四、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加快推進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協調部門很多。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民政、宣傳、公安、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交通、旅游、水利、電力、工商、質監、電信等單位為成員的宜春市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內)。各縣(區)政府也要相應成立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組織機構,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組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把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計劃,加快推進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
(二)突出工作重點。民政部門是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職能部門,要建立高效務實的工作隊伍,精心籌劃,制定方案,把握重點,整體推進,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地名數據庫建設是今年各地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重點項目。各地在做好規范地名、鄉鎮設標工作的同時,要按照《基礎地名數據庫數據分類和數據項設置》標準和“國家地名數據庫管理系統”(1.1升級版)的要求,在原有地名檔案資料和初步建立的地名數據庫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地名信息的普查或補查工作,拾遺補漏,收集、錄入現勢有效地名信息數據,更新不適宜的地名數據。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含下屬單位)及其分管的行業單位要按照當地地名主管理部門的規范要求及時報送與本單位相關的地名信息,以便統一進行地名數據的錄入工作,不斷完善本級行政區域內的地名數據庫,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可靠性。
(三)增加資金投入。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一項社會公益性公共服務事業,各地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財政投入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公益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政府服務與民間相結合的地名公共服務運行機制。各級民政、財政等部門要認真對地名公共服務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合理安排項目資金,加強資金管理,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加大宣傳力度。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國家對地名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傳媒,廣泛宣傳,讓社會各界了解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意義、方法和要求,吸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同時,要多方聽取意見,使地名公共服務更加貼近社會、貼近群眾,真正成為民心工程和窗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