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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局以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縣第十二次黨代會、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和省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上級民政部門的有力指導和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堅持一邊扎實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一邊抓緊抓實各項民政工作。通過全縣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不僅“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效明顯,而且圓滿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民政工作任務,全縣民政工作整體水平再上新臺階。
一、20*年工作基本情況
(一)扎實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活動成效明顯
自年初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以來,我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為抓手,以開展“走十訪百”活動為載體,以深化機關效能建設為推力,以促進各項民政工作為根本,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扎實有效地開展了“作風建設年”活動。在整個活動中,堅持做到“四個到位”,即組織領導到位、制度建立到位、領導帶頭到位、措施落實到位。以“作風更實、服務更優、效能更高、形象更好”為目標,在抓認識、抓制度、抓監督等方面狠下功夫,進一步提高了機關效能建設水平。結合民政部門特點,深入開展“走十訪百”主題實踐活動,由局長、書記帶隊,深入全縣20個村和100戶民政服務對象家中,知民情、聽民意、解民困,受到了民政服務對象的廣泛好評。建立健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圍。加強領導,力推舉措,6項為民辦實事承諾全部兌現,使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開展,使全局干部職工的作風進一步得到了轉變,變得更加親民、務實,責任感更強了,干勁也更足了,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確保實現全年目標夯實了基礎。
(二)重點工作有力推進,發展態勢良好
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結合民政部門實際,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
1、新型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完善。一是加強了困難群眾的動態管理。嚴格按照“不重不漏”的要求,不斷健全困難家庭(群眾)信息庫的進入、退出機制,目前,信息庫中共有各類困難人員4620戶、1*66人。二是認真抓好城鄉低保工作。修訂完善了《桐廬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建立了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規定城鎮低保標準不低于我縣上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40%,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城鎮標準的60%,人均補差額不低于低保標準50%。城鄉低保標準再次提高,其中,城鎮標準由原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50元,農村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50元。至12月底,全縣共有低保對象3*1戶、5976人,其中,城鎮360戶、760人,農村2711戶、5216人。全年共發放低保金502.56萬元,其中,城鎮99.18萬元,農村403.38萬元。針對副食品價格出現一定上漲的情況,共為低保對象發放物價上漲補貼101萬元。三是醫療救助力度進一步加大。修訂完善了《桐廬縣城鄉困難人員醫療救助辦法》,對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低保對象及特困職工實行“零起點”救助,各類救助對象的救助比例均在原基礎上提高了10%—15%,救助上限由原每戶2萬元提高到每人5萬元,救助資金籌措標準由原全縣人口人均3元提高到6元。全年共為717名困難群眾發放醫療救助金142.4萬元(含惠民醫院減免部分),有效緩解了困難群眾“看病難”的問題。四是切實做好救災救濟工作。認真做好“韋帕”、“羅莎”等臺風的防御工作,積極實施“避災工程”建設,共建立1個縣級“避災中心”和6個鄉級“避災所”。第一時間趕赴橫村鎮灣下村“6.22”山體滑坡災害及徐家埠村“9.15”火災事故現場,共為受災戶送去救濟款6.3萬元,并積極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全年共發放各類救災救濟款60.88萬元。五是五保集中供養成果進一步鞏固。截止12月底,全縣共有五保集中供養人員705人,集中供養率為91%。中秋節期間,對全縣敬老院五保老人進行了慰問,共發放慰問款物計7.3萬元。敬老院內部管理進一步得到加強。六是慈善事業蓬勃發展。深入開展第七次“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共募集慈善資金516萬余元。元旦、春節期間,走訪慰問困難群眾3583戶、9810人,發放慰問金285.8萬元。為332戶因病、因災致貧的困難家庭發放慈善救助款50萬元,為117名困難學生發放慈善助學金37.7萬元,有效緩解了困難家庭生活難、子女上學難的問題。七是加強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積極組織人員上街開展勸導服務,認真辦理“無名氏”勝訴案賠償款的提存保管和申請執行事宜,維護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全年共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09人次,其中跨省護送精神病人返鄉1人次。八是其他各項救助全面實施。全年共為116名精減職工發放救助金39萬元,為144名農婚老知青發放救助金35萬元,為35名困難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發放救助金4.2萬元。
2、優撫安置工作水平不斷提高。一是退伍安置工作順利推進。去冬今春,我縣共接收退伍軍人216人,其中符合城鎮安置條件的有70人,有69人自愿辦理了自謀職業手續,自謀職業率為98.6%,安置率為100%。共發放安置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162.3萬元。二是各項優撫政策有效落實。出臺了義務兵優待金和退伍軍人安置補償金標準調整政策,并從20*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兵優待金標準從原每人每年3000元調整為按我縣農村上年度年人均收入70%的標準發放,實行自然增長機制。復退、轉業軍人的安置補償金均在原基礎上提高了25%—38%,首次對農村退伍義務兵實行安置補償金政策,標準按城鎮義務兵補償金標準的20%執行。對全縣1385名重點優撫對象進行了集中年審,完成了重點優撫對象數據庫的更新。部分參戰、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的登記認定和退伍軍人軍齡登記工作順利實施,全縣共登記參戰、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521名,認定并享受生活補助的有287人,軍齡登記5110人。全年共為重點優撫對象發放優撫金803萬元,醫療補助金39.5萬元,為生活困難的退伍軍人發放補助金9.65萬元。認真排查化解復員退伍軍人矛盾糾紛,努力做好退伍軍人維穩工作。三是雙擁工作進一步推進。以建軍80周年為契機,廣泛開展各類擁軍優屬活動。春節、“八一”等節日期間,對駐桐部隊和重點優撫對象進行了走訪慰問,共為部隊送去慰問金10萬元,為5名抗日老戰士送去慰問金2.1萬元。召開了慶“八一”軍地座談會,首次舉辦了慶“八一”大型文藝晚會,表彰了一批雙擁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3、村委會換屆選舉試點成效顯著。20*年,瑤琳鎮作為杭州地區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唯一的試點鄉鎮。根據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為做好瑤琳鎮的試點工作,本著為20*年全市村委會換屆選舉作一次好示范、針對薄弱環節完善一套好辦法、立足根本目標選出一副好班子、著眼新農村建設建立一個好機制的“四個一”工作目標,大膽探索、創新思路,推出了“一辦法兩細則”、自薦人“七不能”限制措施和“六承諾”制度等。選舉過程中,我局堅持深入鎮、村進行現場業務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確保依法操作、依法選舉。截止12月20日,瑤琳鎮16個行政村均圓滿完成了村委會的換屆選舉,為杭州市在20*年全面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三)難點工作有效破解,工作取得實績
立足民政事業發展新要求,積極探索新路子,著力破解工作難點,努力推動民政事業再上新臺階。
1、移民工作穩步推進??h移民局正式掛牌成立,并落實了人員編制、工作經費等,為做好全縣移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機構保障。移民直補資金平穩、及時、足額發放,共向3.59萬移民發放直補資金2662.97萬元。移民資金直補對象的動態管理得到加強,全年共核減直補對象149人,補登4423人,對6000余名移民的信息進行了修正。小型水庫及移民基本情況調查工作全面完成,據調查,全縣共有小型水庫90座,水庫移民1112人。完成了《桐廬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規劃》和《桐廬縣大中型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積極開展移民項目扶持工作,努力改善移民的生產生活環境。高度重視和認真做好移民維穩工作,全年未發生一起重大的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維護了社會穩定。
2、殯葬改革不斷深化。完成了殯葬管理所與殯儀館機構的分設,進一步理順了殯葬管理體制,加強了殯葬執法力量。繼續推進生態墓地建設,至12月底,全縣186個行政村中有177個村已建成生態墓地,覆蓋面達95.2%,7個生態墓地示范點建設全面完成。積極開展“三沿五區”墳墓整治工作,切實加大杭千高速沿線墳墓整治力度,采取發整改意見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等舉措,不斷加大對有關鄉鎮(街道)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力度,有力推進了整治工作的開展。全年共整治墳墓1.1萬余穴,查處亂葬亂埋和老墳新修違規行為25起。會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對祭品商店的經營狀況進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共火化遺體2456具,火化合格率、骨灰安放率均為100%。
3、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亮點紛呈。與縣有關部門聯合,在鐘山鄉中一村開展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建設試點,形成了一套規范性文本,推出12項管理制度,推行村干部民主議事、黨員和村民代表廣泛參與的民主決策“陽光八步法”。組織、協調縣村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全縣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時采取“一聽二看三檢查”的方法,共隨機抽查了37個村,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同時,大力開展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范化建設,目前,全縣已有6個鄉鎮達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其中,富春江鎮成功創建了“浙江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鎮”。有137個村達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占全縣行政村總數的74%。
(四)各項工作同步發展,實現整體提升
堅持以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為重點,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鞏固提高、強化基礎,實現民政工作整體提升。
1、社會福利事業不斷推進。完成了縣社會福利中心附樓的改建,提高了中心的入住能力,完善了服務功能,同時,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現中心共收養棄嬰(兒童)35人,寄養老人52人?!爸懈T诰€”即開型福利彩票桐廬銷售廳開張營業,目前,銷售廳安全運行,銷售量穩中有升。積極做好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福利企業資質管理進一步得到加強,國家有關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順利實施,殘疾職工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全縣福利企業共實現銷售額4.8億元。
2、社區建設不斷推進。召開了全縣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落實社區保障措施,大力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實施,有9個社區完成了居委會換屆選舉。大力推進縣城城南社區設置工作,編制了《縣城城南社區設置十年規劃》,積極配合桐君街道辦事處做好城南中杭、下杭兩個社區的設置工作,9月,兩個社區居委會正式掛牌成立。扎實推進富春江鎮橫山、分水鎮東溪、橫村鎮陽山畈等3個村建立社區試點工作。
3、老齡工作不斷推進。出臺了《桐廬縣優待老年人規定》,對老年人在養老救助、醫療保健、文體娛樂、維權服務等方面實行全方位、寬領域的優待政策。首次對9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定期發放長壽保健補助金,全年共發放長壽保健補助金65.6萬元。縣老年活動中心正式落成啟用,中心占地面積6600平方米,建筑面積5500平方米,共投入資金1490萬元。杭州市老年基金會桐廬縣辦事處籌建成立。老人節期間,對全縣60周歲以上的老人進行了走訪慰問,共發放慰問金195.16萬元。大力實施“村級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53個農村星光活動室順利通過杭州市“農村星光計劃”考核驗收組的驗收,共下撥市、縣配套資金69.6萬元。
4、區劃地名管理進一步加強。召開了縣地名管理成員單位工作會議,各成員單位的職能分工進一步明確。編制出版了《桐廬縣地名圖冊》,促進了地名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圓滿完成了《桐廬縣行政區劃電子地圖》和《縣城城區電子地圖》的制作,并已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安裝了國家區劃地名數據庫程序,共錄入區劃地名信息3733條。繼續推進地名信息數據庫建設,共錄入地名信息11.3萬余條。全年共命名地名73處,設置地名標志牌5151塊。
5、民間組織管理進一步加強。民間組織年檢和社會團體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實施,共有144家民間組織參加了年檢,參檢率、年檢合格率分別為97%和98%,有17家社會團體進行了換屆選舉。不斷加大對違規民間組織的查處力度。行業協會“三脫鉤”工作圓滿完成,共有22家行業協會實行了“三脫鉤”工作,41名公務員辭去行業協會兼任職務。全年新注冊登記民間組織87家,其中,社會團體8家,民辦非企業單位79家,注銷社會團體2家。至12月底,全縣共有民間組織232家,其中,社會團體100家,民辦非企業單位132家。
6、婚姻收養登記管理進一步加強?;橐龅怯浱幱布O施不斷完善,內部管理不斷規范,服務質量進一步提高。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動員欲婚對象進行免費婚檢,配合計生部門為欲婚對象填寫計劃生育聯系單。全年共辦理結婚登記2933對,離婚登記691對,補領結婚證3*對。依法辦理收養登記104件,婚姻收養登記合格率均為100%。
7、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全縣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民政部門實際,順利實施了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將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歸并,單獨設立行政許可科,并進駐了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辦公。
二、存在的不足和困難
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鄉鎮(街道)及村級民政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我縣民政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影響了民政事業的整體發展,有待加大投入,改善服務環境。這些不足和困難,有待今后努力改進,確保完成省、市、縣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