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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所屬事業單位改革進度,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國家、省和市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我會所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堅持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正確處理改革與穩定的關系,建立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勵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目標任務: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實行全員聘用制,引入競爭機制,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做到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堅持任人唯賢,注重實際,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完善用人配套措施,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形成人才結構合理,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事管理新機制。
二、機構和崗位的設置
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青人辦發〔2003〕300號)的要求,全面推行崗位聘任制,科學制定內設機構的職責,合理設置崗位,激活內部用人機制。
(一)內設機構的設置
各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數量按照市編委確定的編制執行。
(二)崗位設置
按照“精簡、高效、協調、科學”的原則,在市編委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內合理設置崗位,因事設崗。要確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的職務名稱,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聘用條件、考核指標和薪酬標準。
青島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島市再就業信息指導中心、金鑰匙幼兒園、青島市新聞小記者學校各類崗位的設置:行政管理人員職位設置比例控制在總人數的10%—18%之間,專業技術崗位按照市人事局規定的技術崗位設置,不能突破人事局批準的限額指標,技術工人高、中、低級崗位和工勤人員崗位的設置,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三、各類人員聘用辦法
(一)各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聘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干部任免部門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委任、直接聘任、選舉聘任和招標聘任等方式。
(二)中層管理干部崗位按照市編委規定的職數采用競爭上崗方式聘用,高、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按照市人事局批準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量采用競爭上崗方式聘用。
(三)一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工勤人員采取雙向選擇或競爭上崗方式聘用。
(四)中層管理干部崗位,高、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工勤人員崗位,具體競爭上崗及聘用方式由各事業單位自行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及競爭上崗工作,要嚴格按照青人辦發〔2003〕300號、301號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分類管理,放權搞活的原則。不同的事業單位可實行不同的分配辦法,擴大事業單位分配自主權。
(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辦法
青島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再就業信息指導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應逐步將各類津補貼、獎金和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從統發中剝離出來,不再進行統發,由單位根據工作人員的績效自主確定分配辦法。
(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辦法
金鑰匙幼兒園、青島市新聞小記者學校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不突破工資總額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分配辦法。允許單位自主決定分配結構和方式,既可實行事業單位分配辦法,也可實行企業分配辦法。實行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分配辦法,要突出崗位要素對職工薪酬的影響權重,崗位工資應根據責任大小、技術含量、難易程度和勞動強度等因素加以確定。可將各類津補貼、獎金和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捆綁使用,在不突破政策規定和工資總額的前提下,可進行自主分配。
(三)實行崗位工資后,各單位要認真建立檔案工資管理制度。檔案要如實記載職工所享有的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基本工資,職工調動和退休時,按本人檔案記載的基本工資轉介工資關系和計發退休費。其中,受聘人員退休時退休費的計發,按青人辦發〔2003〕302號文件有關的規定執行。
五、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
根據職位設置,堅持“一級聘一級”的原則,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逐級簽定聘用合同。
(一)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破除干部身份終身制,引入競爭機制,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包括原有的國家干部、聘用制干部、正式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和新進人員)。
(二)聘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對于競爭上崗或雙向選擇上崗的工作人員,要與單位簽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一般為3-5年,最低不低于1年。在編在冊人員應簽訂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工作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聘用合同的簽定、管理、變更、終止、解除和爭議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青辦〔2003〕11號文件執行。
(三)在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時,對未簽或拒簽聘用合同人員,給予三個月的待聘期,到期仍不簽訂聘用合同的,單位不再給予繳納各類社會保險,作自動離職處理,按失業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檔案轉遞手續。
(四)事業單位制定的全員聘用制方案,要交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報市婦聯黨組審定后方可實施。
六、關于未聘人員安置問題
實行全員聘用制后,對未聘人員可采取退養、創業、停薪留保、待崗和辭職等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具體安置辦法按青島市人事局青人辦發〔2003〕300號文件執行。
七、加強組織領導,保證改革順利進行
為加強對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的領導,市婦聯成立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李玉珍主席擔任組長,孫文莉、韓麗華、管艾宏副主席擔任副組長,辦公室、組聯部、發展部、兒童部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成員。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聯部,具體負責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工作。各事業單位要成立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單位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事業單位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廣大職工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在改革的進程中,要堅持按程序辦事。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揚民主,保證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黨組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