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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的第一年,是繼續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腹地躍升發展的關鍵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解決民生、改善民生”這一主題,用更開闊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更扎實的行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實現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腹地躍升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標,把解決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著力解決民生、改善民生,積極推進基層民主,優化民政公共服務,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基本權益,努力鑄造社會平衡穩定機制,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維護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努力推進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圍繞一個要旨。即圍繞民政為民這一要旨,深入實踐“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職責,把民政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
2、實現二大服務。即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主線,為改革發展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大局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優撫群體服務。
3、健全三個體系。即按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優撫安置服務體系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
4、拓展四項工作,即圍繞提升民政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大力拓展基層民主建設、民間組織管理、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和民政隊伍自身建設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銜接完善救助制度,發揮救助工作整體效能
一是全面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在繼續做好原有城市醫療救助工作試點的基礎上,新增建甌、浦城、松溪、政和、光澤5個城市開展醫療救助工作,使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全市;完成城市醫療救助軟件系統開發,并投入運行;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籌措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合理設置醫療救助的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比例,增強農村醫療救助實效。
二是完善城鄉低保工作。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落實應保盡保,繼續推進城市低保分類施保;加強對低保資金監管,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建立低保信息數據庫,規范城鄉低保檔案管理。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及時調整城市低保標準,確保調整后的城市低保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的比例不低于33%,具體要求市轄區城市低保提標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有關縣(市)提標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延長困難群眾臨時物價補貼的精神,按時足額發放臨時補貼。
三是落實五保供養政策。認真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按照各地制定的五保供養最低標準,抓好五保供養政策的落實,努力提高五保供養水平。按照省上確定的任務,繼續開展農村敬老院新改擴建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逐步改善院民生活條件,逐步提高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比例。
(二)完善災害應急救援機制,開展多種形式救助活動
一是加強救災及物資儲備,落實救災預備金,及時接收轉運救災物資,做好應付突發災害的有關準備工作;完善防災救災工作機制,及時修訂本級救災工作預案,抓好鄉鎮、社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完善,增強救災應急救助能力。根據災害發生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收集、上報災情,并積極開展災害救助和災后重建工作;加大救災款物的監管力度,及時足額、公平合理發放,提高救災款物使用效益。
二是認真開展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加強對災后理賠協調工作的指導,并掌握理賠情況。按照上級要求,積極推進慈善事業發展,認真組織開展捐贈活動,做好市慈善總會籌建工作,促進市慈善總會及早成立。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按照《20*年全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要點》(閩流管辦[20*]3號)要求,力爭在各縣級城市設立救助站。
(三)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改善社會福利服務條件
一是加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政策宣傳力度,鼓勵支持個人、集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創辦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繼續實施“愛心護理工程”和城鄉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加快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認真落實福利企業新稅收政策,促進殘疾人集中就業。積極推進福利彩票的發行和管理工作,為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籌集更多的資金。
二是統籌推進城鄉社會福利中心建設,做好市社會福利中心項目立項等前期籌備工作,完成規劃設計、立項、征地拆遷工作,力爭市社會福利中心建設及早啟動;指導有條件的縣(市)籌建社會福利中心。拓展農村敬老院服務功能,使敬老院逐步轉型為農村社會福利中心。
三是繼續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有關規定和《*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的有關要求,將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婚姻登記的必備條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確保20*年2月1日后的結婚登記對象免費婚檢率達100%。
(四)強化基層民主,推進城鄉社區建設
一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積極協同組織部門健全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探索建立農村基層干部激勵保障機制。按照省委組織部、民政廳、財政廳、農業廳《關于推行農村集體財務計算機網絡監管工作的意見》(閩委組[20*]2號)和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村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社區建設的要求,在我市全面推行農村集體財務計算機網絡監管,實現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推進海峽西岸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農村社區建設。
二是繼續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認真抓好延平區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區和11個全省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村工作。按照《福建省民政廳關于抓緊做好農村社區建設五項工作的通知》和《*市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在抓好農村社區領導機構、組織機構、規章制度、服務資料和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等工作的同時,重點從農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服務體系建設、民主政治建設和資源整合四個方面進行突破,進一步提升農村社區建設水平。
三是繼續推進城市社區建設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海峽西岸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和《中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文明和諧社區建設示范活動指導意見》及示范社區建設基本標準,在鞏固去年文明和諧建設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在延平、邵武、武夷山、建甌、建陽五區(市)選擇30%,順昌、浦城、光澤、松溪、政和五縣選擇20%左右的社區開展文明和諧社區建設示范活動,重點要搞好面向全體居民的行政事務性服務、便民服務、社會救助服務、福利性服務和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等社會服務,做好以社區環境綜合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管理工作和以平安建設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到年末,全市有近50%的社區達到示范標準。同時,與勞動保障等部門積極配合,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行業組織作用,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幫助城鎮“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五)落實優撫安置政策,提升雙擁共建水平
一是以蟬聯“全國雙擁模范城”為起點,深入開展雙擁共建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擁軍優屬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健全國防教育工作機制,廣泛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增強全民國防意識。以軍事斗爭準備為龍頭,積極支持駐閩北部隊全面建設,為部隊排憂解難;積極協調駐軍部隊參加地方“三個文明”建設,為海西綠色腹地作出新貢獻。持續推動雙擁工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推進雙擁工作社會化。
二是以開展“關愛功臣活動”為載體,落實優撫對象和軍隊退役人員有關政策,認真抓好農村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按上年度農民人均收入的100%、城鎮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按上年度城鎮職工可支配收入的30%標準落實。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不低于3%比例增長。完善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政策,上半年寧康醫院、延平區、浦城縣要完成優撫醫院掛牌,其余縣市也要力爭年內完成。
三是認真執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規,深化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進一步完善自主擇業為主、城鄉一體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率達98%以上。繼續做好軍隊離退休人員接收安置及服務工作。加強軍供站的正規化建設,做好過往部隊的保障工作。繼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注意了解掌握不穩定因素,加強協調,有效化解,防止越級上訪。
(六)強化專項事務管理,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一是加強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依法做好民間組織的登記和年檢工作,全市民間組織年檢率達95%以上;繼續推進民間組織完善各項制度,健全內部運行機制。積極培育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重點做好鄉鎮一級協會的登記,促進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健康有序發展;落實《*市民間組織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開展民間組織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推進民間組織健康發展。
二是積極穩妥、依法有序做好松溪縣松源鎮撤鎮改街等區劃調整工作;繼續開展地名標牌設置工作,要求順昌縣城全面完成、光澤和松溪縣城完成50%設置任務,延平、建甌完成鄉鎮地名設標試點工作;在浦城、武夷山、建陽和市本級開展地名數據庫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地名數據庫和地名網站,完成電子地圖的繪制。深入開展“平安邊界建設活動”,完成4條縣級行政界線和40%鄉級行政界線的聯檢工作。
三是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群眾文明節儉辦喪事,提升全市火化率;抓好全市10個鄉鎮公益性公墓示范點工作,促進各縣(市、區)鄉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加強清明期間群眾祭祀活動的引導管理,出臺相關利民惠民措施,確保群眾祭祀活動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