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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經委(工經委):
為推進創業載體建設,加快企業集聚,推進生產要素優化配置,促進小企業的創立與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皖發〔*〕19號),現就加快推進全省創業基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堅持以創業促就業、以創業促發展的方針,以搭建創業平臺、培育創業主體為重點,以提高創業成功率、增加就業崗位為目的,進一步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優化發展環境、推動創業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全民創業行動,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加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統籌協調。通過政策推動、規劃指導和資金扶持,組織和帶動社會資源,推進創業基地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堅持多元投入市場運作。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廣泛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基地建設。建立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基地要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
(三)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按照“規劃科學、布局合理、功能健全、運作規范”的要求,因地制宜,完善創業基地布局和產業功能分區。創業基地建設要符合本地區城市建設、產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將創建創業基地與承接產業轉移、推動返鄉創業、培育特色產業、建設產業集群專業鎮等有機結合起來。
(四)堅持集約節約科學發展。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按產業功能分區控制建設單層、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充分挖掘土地使用潛力,緩解用地難問題。節約用地,充分利用現有各類閑置場地、廠房,挖掘現有園區孵化企業的潛能,完善配套服務。
(五)堅持創業帶動促進就業。建設創業基地,培育創業主體,創立一批小企業和微型企業,擴大就業崗位,實施創業帶動就業。
三、建設目標
到2012年,全省建成各類創業基地300個,入駐各類創業企業2萬戶以上。其中,省級示范創業基地100個,各市、縣(市、區)至少建成一家示范創業基地。
四、主要建設模式
(一)園區型。在現有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產業集群專業鎮等區域內,設立專門創業基地。
(二)科技型。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辦的孵化器興辦高新技術型創業基地。
(三)主導產品帶動型。圍繞龍頭企業、主導產品,加強產業分工配套或拓展產業集群功能區,形成創業基地。
(四)盤活存量資產型。鼓勵各地改造利用各類閑置場地、廠房、倉庫等建設創業基地。
(五)商貿帶動型。利用傳統產品生產地、產品集散地、商品貿易市場等建設創業基地或創業園區。
各地在實踐中可不斷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模式。
五、建設內容
1、滿足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的場地;
2、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汽、道路等公用設施;
3、配套商務、培訓、倉儲、物流等服務設施;
4、提供信息咨詢、融資服務、技術支持、市場開拓等公共服務所需的必要設施。
六、省級示范創業基地建設標準
1、創業基地由獨立法人單位負責運營,有較高素質的服務和管理隊伍,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
2、基地建設要與市、縣城鎮建設總體規劃相銜接,注重資源的整合利用、產業定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配套功能的完善。依托產業集聚區、工業集中區等園區建設的創業基地應統一規劃,建設標準化廠房,合理空間布局,明確功能分區。
3、為入駐企業提供價格優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公共服務場所,固定創業場所在2萬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務面積占基地總面積的10%左右。
4、有配套的公共設施,包括統一供排水、供電、網絡、信息、會議室、洽談室及后勤保障設施等。
5、入駐企業30家以上,以新創辦的小企業為主;基地內企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上。
6、入駐企業創業成功率在80%以上,基地每年有企業新入駐或培育成規模以上企業,具有連續滾動孵化小企業成長的功能。
7、建立和整合一批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為基地內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一般應包括政務、創業咨詢、融資擔保、員工培訓等綜合服務。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加大推動力度。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創業基地建設。各市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創業基地建設,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積極推動。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基地建設。
(二)創新機制,提高建設水平。各地要積極探索基地建設的新途徑,通過多元化投資和多方式融資來解決基地建設的資金問題。有條件的基地可組建投資管理公司,積極吸納社會各方面資金參與基地建設。
(三)有序推進,實施示范帶動。省經委將按照“因地制宜、示范帶動、規范發展、有序推進”的要求,建立全省創業基地信息庫,對入庫創業基地進行培育指導和跟蹤服務,選擇條件較好、成效突出的創業基地,認定為“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四)協調推動,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加強對創業基地建設的指導、協調、檢查與服務,對創業基地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創業基地建設快速推進。省每年從非公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扶持省級示范創業基地建設。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創業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在廠房用地、資金扶持、優惠政策等方面對創業基地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