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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為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新頒布的《企業年檢辦法》(總局令第23號)的精神,結合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經市局研究決定,特制定企業年檢工作實施意見。
一、年檢時間與方式
根據《企業年檢辦法》規定,企業年度檢驗統一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進行。有正當理由的企業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企業登記機關批準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檢對象
凡于上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武漢市各級工商登記機關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本年度參加年檢。
三、年檢內容
(一)企業申請年檢應當提交的材料
1.年檢報告書;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企業法人應當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6.公司應當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7.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8.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已進入清算的企業提交本項1、2、3、4、8條所列的材料;
10.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其他經營單位申報年檢除提交本項1、2、3、4、8條所列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機構還應當提交隸屬企業上一年度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經營單位還應當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二)對企業提交年檢材料的要當場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的,受理人員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2.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不齊全、內容不完整的,受理人員應當不予受理,并出具載明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對企業提交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的,受理人員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涉及登記事項、備案事項有關內容的書式審查
1.對企業提交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經審查符合《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規定的,換發營業執照并在新發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并發還營業執照;
2.對企業提交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但經審查不符合《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符合規定后,在新換發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并發還營業執照。其中,屬于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并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變更的,經變更登記后,在新的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
四、對不按照規定接受年檢企業的處罰
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接受年度檢驗并依法予以處罰。
由于過去幾年武漢市企業年檢實行的是按月滾動年檢辦法,根據新的《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要求,*年度企業年檢實行集中年檢。因此,對在法定期限內逾期未接受年檢企業的處罰按以下原則執行:
(一)按滾動年檢辦法,注冊號尾數對應的年檢截止期在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企業,按新的《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在*年6月30前接受年檢的,一律不予處罰。
(二)按滾動年檢辦法,注冊號尾數對應的年檢截止期在6月30日以后的企業,在3個月的寬展期后仍未依新的年檢辦法參加年檢的,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年檢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把企業年檢工作作為監管制度落到實處。新的《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將企業年檢由過去的“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制度”改為“定期檢查的監管制度”,由一種行政許可行為改變為一種行政監管行為。我市企業年檢由過去的按月年檢變為現在的3月至6月集中年檢,加上*年度企業年度檢驗要統一換發營業執照,工作任務十分繁重。為此,全市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對企業年檢工作的領導與投入,精心組織,依法加大對企業年檢與監督管理的工作力度,保證企業年檢與監管工作同步落實到位。
(二)大力宣傳新的《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要讓全市所有的企業都知道新《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的基本內容,特別是新的企業年檢時間。市局與各分局要發揮各自優勢,將上門發放《企業年檢告知書》與宣傳《企業年度年檢驗辦法》相結合,同時,告知企業換發營業執照正副本,使其內容人人知曉。
(三)由于全市*年度企業年檢工作涉及換發營業執照,故此,市局與各分局的年檢工作暫不實行委托年檢的辦法,一律由市局與分局兩級登記機關實施年檢。換發營業執照只收取工本費。
(四)年檢審查企業申報材料時重點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食品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加油站等)的前置內容進行實質審核。在通過年檢換照時,無須前置審批的,審核人員在年檢審核表審核意見欄中填寫“同意年檢換照”,直接辦理換照手續。須前置審批的,按照變更登記程序實施,按換照執行(加注經營范圍有效期的按市局文件執行)。
(五)在年檢中遇到變更、遷出、補檢等問題的,依照先辦理變更換照后年檢、先辦理遷出后辦理換照年檢、先補檢換照后年檢的原則施行。
(六)年檢報告書可由企業到工商部門直接領取,也可以在網上下載,但規格必須符合檔案管理的要求。企業年檢時提交年檢報告書一式兩份,經企業登記機關審查后,一份由企業登記機關存檔,一份退還企業留存。
(七)年檢專用章要增加〔*〕年字樣。
(八)任何機關與個人都不得借企業年檢之機濫收費、搭車收費、代收代扣其他費用、索取或收受他人財務或謀取私人利益。
(九)全系統要將企業經濟戶口作為年檢時審查的依據。對*年1月1日后錄入的不在原地址經營的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交轄區工商所處理后年檢。對3個月查無下落的企業,交轄區分局依法處理后憑處罰決定辦理年檢手續。
(十)全市企業年檢換照率不得低于96%。
(十一)認真做好年檢工作總結。各單位*企業年檢統計報表應在*年7月31日前和11月31日前分兩次上報市局注冊分局監管科,年檢工作總結隨同后次報表一并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