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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中共省委政法委員會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共省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的通知》(陜辦發〔〕7號),進一步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務和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達訴求、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的機制
1、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推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以企業改制、項目建設、征地補償、城市拆遷改造、教育、醫療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糾紛的領域為重點,全面實施重大社會決策和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堅持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應評估而未評估,或者沒有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作決策、上項目,引發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查究。
2、健全完善社情民意調查和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1)進一步健全利益相關方參與的協商機制,完善對重大社會決策出臺前和重大項目審批前的公開聽證、公示制度。對重大項目建設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2)健全完善各級領導干部定期深入基層調查走訪制度。
(3)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溝通平臺,依托媒體、網絡、社會調查組織、中介機構等,就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專題民意調查。
(4)建立與特殊利益群體的對話機制,宣傳解讀法規政策,疏導群眾情緒,避免群體性事件發生。
3、健全完善維穩信息分析研判機制
(1)立足于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規范信息搜集、報送、研判、處理制度,構建專群結合、渠道暢通、信息共享、靈敏迅捷的信息網絡。
(2)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牽頭,每半年進行一次維穩形式綜合分析研判,區委常委會、鎮(街道)黨(工)委每年至少專題研究兩次維護穩定工作;由黨委、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每季度進行一次維穩形勢分析研判;由區委維穩辦牽頭,堅持每月、特殊敏感時段每周匯總分析、集中研判一次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和重大不穩定因素,落實化解工作責任和措施。
4、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維穩、信訪和政府法制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認真貫徹《區矛盾糾排查化解暫行辦法》和《關于建立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健全區、鎮(辦)村(社區)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和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堅持區級領導包抓信訪突出問題工作制度。
5、健全完善接訪機制。全面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聯合接訪、綜合調處矛盾糾紛新模式,完善區信訪聯合接待大廳職能。堅持開展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實行領導干部牽頭包案下訪,集中解決重大信訪積案,確保今明兩年內基本化解現有信訪積案。繼續深入推進“無進京非正常訪、無赴省集體訪、無一年以上信訪積案”創建活動,鞏固和擴大創建成果。
6、健全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處理機制。認真貫徹《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通過實行領導包案、建立公開聽證制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機制、設立司法救助和涉法涉訴信訪救助資金等,推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活動,對復雜疑難案件,納入區聯席會議協調范圍,加大對纏訪鬧訪等違法信訪問題的依法處置力度,預防涉法涉訴進京非正常訪發生,力爭在年底前基本消化解決現有積案。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問題,在區信訪聯合接待大廳設立涉法涉訴信訪窗口,由政法機關抽調專人接訪。健全完善源頭預防機制,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于執法辦案中,積極探索運用調解方式解決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和執行積案的有效途徑。定期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建立執法辦案質量與執法人員個人績效相掛鉤的工作機制,切實解決執法辦案工作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
7、健全完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負總責,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參加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聯合指揮機制。認真執行《區處置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8、健全完善基層矛盾化解責任機制。進一步整合鎮(街道)綜治、維穩、信訪和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各方力量,力爭年底前在各鎮(街道)全部建立綜治維穩中心。加快推進村(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建設。
二、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不斷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
1、加快推進社區矯正工程。在全區范圍內確定5個司法所,積極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將刑期較短、改造較好、社會危險性小的服刑人員納入社區矯正。加快建立適應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區矯正工作體系,完善對社區矯正進行法律監督的方式和措施,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規范開展。
2、大力實施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工程。認真貫徹《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在全區積極推行“四有幫教”(在監有人教、出監有人接、回歸有業就、社會有人幫)工作模式。特別是對無家可歸、無親可投的,基層黨政組織、政法單位、群眾自治組織要做到必送必接、妥善安置。積極穩妥地推進假釋安置、幫教“一體化”試點工作。
3、大力實施社會閑散人員和特殊群體關愛工程
(1)對不在學、無職業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青少年群體,組織開展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對義務教育階段失學青少年,要盡量解決其就學、職業培訓等問題。對不適宜在普通學校學習、有違法犯罪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送專門的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2)在全區逐步推廣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試點,穩妥推進青少年服務臺建設,積極開展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探索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基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3)堅決打擊取締“黑網吧”,大力開展“綠色上網”活動,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
(4)對有社會危害行為、依照有關規定經專門機構鑒定的精神病人,有關部門要與基層組織、家庭配合,落實治療、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醫患糾紛調解機制,妥善化解醫患矛盾和糾紛。
(5)對違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要加強治療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會。
(6)認真落實對已經轉化的“”人員的解脫政策;繼續實施“回歸社會工程”,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就業、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認真落實《省年—年教育轉化攻堅與鞏固整體仗實施方案》,對“”癡迷人員,組織力量進行攻堅,提高轉化率,降低反復率,增強鞏固率。
(7)對有現實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態化的管控機制。
4、大力推進流動人口融入工程。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鎮辦,要大膽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率先推行“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
5、組織實施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重點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見》,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級綜治委牽頭組織,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中小旅館、出租房屋等重點部位,歌舞娛樂、洗浴按摩、發廊、集貿市場、居住區、車站、學校周邊等重點場所,經常性地組織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排查、大整治,限期改變治安面貌。要重點打擊黑惡勢力、兩搶一盜、黃賭毒、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增強廣大群眾的安全感。
6、不斷深化“平安”創建工程。在全區組織開展“強基層、保平安、促和諧”主題實踐活動,繼續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平安家庭、平安醫院等基層十大平安創建活動,把平安創建活動延伸到社會各個領域和層面。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健全完善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治安中心戶長、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維護社會治安的作用。繼續推進技防建設,實現技防全覆蓋。
7、大力實施社會組織規范管理工程。對在我區活動的境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管理責任,及時掌握其活動情況,教育引導其在法律允許和章程核準的業務范圍內活動。對敏感類社會組織由民政、業務主管單位和公安等部門建立內部會商機制。對在我區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特別是宗教類和基金類背景復雜、政治意圖明顯的非政府組織,要依法加強管理。對各種所謂的“維權”幌子從事滲透破壞活動的,依法處理。
8、全面推進社會管理與服務水平提升工程。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從源頭上減少和避免社會矛盾的發生。政府職能部門特別是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要研究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新舉措,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態度。積極搭建社會管理服務新平臺,讓廣大群眾在社會管理創新中得到更加快捷、便利、文明、和諧的服務。
三、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切實提高政法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1、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政法部門要以開展創建學習型政法單位活動為載體,每年集中不少于一周時間,對政法干警特別是新任領導干部、新進干警,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職業道德、紀律作風教育培訓。要積極推行“輪訓輪值、戰訓合一”訓練模式,采取以案析理、在職教育、交流研討、在線學習、崗位練兵、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切實增強執法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入組織開展規范執法、化解矛盾、信息化應用、突發事件處置等“大比武”競賽活動,樹立一批執法標兵和崗位能手。
2、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年底前各基層執法單位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率超過90%。探索建立案例指導制度,并向社會公布,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區法院要全面推行量刑規范化工作,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構建以質量、效率、效果為價值導向的審判績效綜合評估體系,組織開展“無執行積案法院活動”,促進審判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區檢察院要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區司法局要完善律師、公證等執業規范,優化執業環境。
3、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緊緊依托全區政法綜治網,進一步加大執法信息化建設力度,促進區級政法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加快建立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執法辦案新機制。積極實施訊問、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對執法窗口、監管場所實行實況監控,防止發生粗暴執法、刑訊逼供、牢頭獄霸等問題,進一步提升執法公信力。
4、加強執法公開化建設。完善執法公開制度,加大執法公開力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流程、執法結果,真正讓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全面推廣司法機關開放日、警民聯系卡等經驗做法,繼續組織開展審判工作“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活動。積極實行集咨詢、受理、審批、答復為一體的“一廳式”辦公模式,方便群眾或當事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群體性事件和媒體關注的案件,第一時間權威信息,占據輿論制高點,爭取主動權。積極推行網上公告、網上辦公服務、網上公開法律文書等便民措施,建立健全執法公開定期檢查制度和投訴、督查機制,確保當事人和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落到實處。
5、加強執法監督機制建設。檢察機關要健全對執法、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機制,依法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中的問題,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權威。年底前,要建立警務、檢務、審務督察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舉報網絡,對群眾投訴、媒體曝光和涉法涉訴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啟動執法監督程序,組織專門力量核查。定期開展執法督查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并將督查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6、加強執法考評體系建設。建立科學、簡明、有效的執法質量考評體系,把群眾評價作為評判執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堅持開展群眾對政法隊伍的滿意度測評活動,真正建立由群眾評判執法質量的工作機制。創新考評方式,逐步推行網上考評。嚴格落實《案件評查檢查工作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案件評查。積極推行執法資格升級考核制度、執法業績檔案制度,年底前執法人員執法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7、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堅持以黨建帶隊建、抓班子帶隊伍,建好建強基層政法單位黨組織,選好配強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干警在執法辦案中的先鋒模范作用。政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扎實開展“無違法違紀案件、無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無重大執法質量問題基層政法單位”創建活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種規定和各項禁令,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堅決消除害群之馬,純潔政法隊伍。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區上成立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及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的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政法委。各鎮辦、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專題研究部署,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加大經費投入和支持保障力度,為三項重點工作扎實開展創造良好條件。各牽頭單位對承擔任務的組織實施負總責,一項一項研究部署,抓好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所承擔的任務。區委政法委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每季度通報一次各鎮辦、各相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半年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抽查,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表彰獎勵,對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