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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開展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的緊急通知》的要求,落實國家、省、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署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強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大力推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窮盡排查,鐵腕整治,固化責任,強化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繼續減少事故總量,全力維護全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局面,為我市城市建設創造和諧環境。
(二)總體原則: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轄區負責制,分工包干、責任到人。各處室、直屬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排查整治工作負責人,對活動開展負總責。各所在處室項目組要主動服從并密切配合,完成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領導小組,由姜建軍署長任組長,呂珍副署長任副組長,其他署領導為小組成員。
成立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呂珍副署長任辦公室主任,仙新民任副主任,各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負責排查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等,聯絡人為鄧敏。
三、排查范圍
全署所有項目,包括部分“前期”項目和“竣工”項目。各有關處室要對全署項目做進一步梳理,明確責任,確保實現全署項目安全責任全覆蓋。
(一)所有在建工程。(由所在處室、單位負責)
(二)部分明確由我署建設但未正式移交項目。(前期處牽頭,有關處室配合)
(三)已竣工但消防手續不齊全,消防未驗收或消防已驗收正在整改的項目。(由各處室、單位負責,合同預算處配合)
四、排查內容
(一)加強各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高支模、深基坑、人工挖孔樁、邊坡、腳手架、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工程;二是塔吊、外用電梯、井架、卸料平臺等設備設施;三是高處作業、地下暗挖、設備拆裝等施工環節;四是現場臨時用電、外電防護等情況;五是臨時溝、深基坑和臨時圍墻等處是否設立警示牌,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六是要檢查各項目與周邊環境(包括紅線外部分)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治。
(二)重點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要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爆炸部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等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三)以大運場館建設為重點,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要全面排查生產經營單位內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同時加大對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動態安全。特別是大運場館建設復雜,影響大,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四)加強對建筑材料的安全隱患排查。要吸取“9?20”龍崗特大火災事故的教訓,加強對各施工單位生活區以及活動板房的檢查;要組織施工單位深入自查,發現活動板房為易燃、有毒的材料要及時更換。
五、整治措施
一是督促施工單位對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立即落實整改;二是要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書,實行掛牌督辦制度,并根據情況責令施工單位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同時,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對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事故隱患做到“五落實”;三是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施工單位,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立即停工;四是要加強對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等施工單位的督促檢查,檢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給予嚴懲;五是對各處室、直屬單位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導致施工單位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全面建立施工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記錄本處室或本項目每個施工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況;相關部門對施工單位檢查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五落實”以及整改銷號情況等。
六、實施步驟
本次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從2008年9月22日開始,為期3個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22至9月29日)
各處室、直屬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活動的意義,發動各項目組、各施工單位積極參與行動;同時,要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排查整治目標、整治措施、整治任務、時間進度和整治責任人,扎實有序推進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排查整治階段(9月30日至10月31日)
各處室、直屬單位根據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各項工作,并將施工單位自查、處室檢查和落實整改三項工作結合起來,同步進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同時,要組織對已整改的事故隱患開展“回頭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實。
(三)檢查督查階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分管署領導帶隊對各處室、直屬單位隱患排查工作進行檢查,同時,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派出檢查小組對各處室、直屬單位隱患治理活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處室、直屬單位要提高對開展“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切實加強領導,將隱患治理與政府工程建設工作緊密聯系起來。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統籌兼顧,精心組織,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和解決隱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力戒形式主義,切實抓緊抓好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消除政府工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
(二)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處室、直屬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活動的總體目標和活動內容,按照職責進行分工,認真查找安全隱患。同時,要將把“安全隱患百日大排查行動”的每一項工作內容布置到各項目組和各施工單位,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實處。
(三)窮盡排查,鐵腕整治。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作為一項安全生產基本制度固定下來,固化責任,強化機制,形成長效之策。同時要克服松懈情緒,做到窮盡排查,鐵腕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擋,不存僥幸。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逐一建立檔案,落實責任人,落實整改,逐一消號。
(四)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反饋。各處室、直屬單位要按照天天巡查、一周一報的要求,于每周五上午11時前將排查整治情況上報署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同時在10月15日之前將政府工程安全隱患普查表報辦公室鄧敏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