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糧食局糧食清倉查庫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1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年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5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市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倉查庫的范圍和內容
本次清倉查庫范圍包括所有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含最低收購價糧、臨時儲存進口糧以及國家臨時儲存糧,下同)、地方儲備糧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以下簡稱“國有”)糧食企業儲存的商品糧。對納入統計范圍的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和轉化用糧企業的糧食庫存情況進行典型調查。以上所稱糧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體內容如下:
(一)庫存糧食數量檢查。重點查清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和國有糧食企業(包括中儲糧麻城直屬庫)儲存商品糧的數量、品種情況。對國有糧食企業代收、代儲的商品糧,要查清糧權歸屬的具體情況。
(二)庫存糧食賬務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庫存實物與糧食庫存保管賬、統計賬、會計賬、銀行資金賬的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情況,賬務處理的合規情況,以及不同性質和品種的糧食按規定進行分賬管理、分倉儲存情況。對利用農發行糧食收購資金貸款收購的糧食,要重點檢查糧食庫存與貸款是否對應,資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庫存糧食質量檢查。重點檢查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和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合格率和品質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儲備糧輪換管理情況檢查。重點檢查**年度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輪換計劃執行情況,包括輪換計劃下達是否規范,輪換的品種、數量、時間是否與計劃一致,輪入糧食的生產年限和質量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換品種、變更輪換庫點、性質和數量以及未輪報輪、轉圈輪換、超輪空期輪換等問題。
(五)政策性糧食財政補貼資金撥補情況檢查。重點檢查**年和**年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保管費和輪換費是否及時足額撥補到代儲企業,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費和保管費是否及時足額撥補至委托收購庫點。對以往年份費用補貼存在問題的地方要延伸檢查,匯總上報時另行說明。
二、清倉查庫的組織領導
(一)全市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領導,成立**市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審計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統計局、市糧食局、農發行**分行、中儲糧麻城直屬庫等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市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市**年糧食清倉查庫工作,負責協調督促全市清倉查庫工作經費落實,協調解決清倉查庫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有關問題。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員從有關成員單位選派,辦公地點在市糧食局,下設綜合協調、材料報表、檢查督導、案件核查、財務等5個專項工作組,負責組織落實清倉查庫的各項具體工作。
(二)縣(市、區)清倉查庫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政辦發〔**〕5號文件通知要求,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所有納入清查范圍的糧食庫存進行檢查,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發展改革、監察、財政、農業、審計、質量技術監督、統計、糧食、農發行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的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結合本地實際,落實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清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
中央和市直屬企業不同性質的糧食,按照屬地原則,由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清查。
三、清倉查庫時點、方式和人員
(一)清查時點。以**年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結報日(全省統一為3月25日)為檢查時點。
(二)清查方式。本次糧食清倉查庫采取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和督導企業自查,市人民政府組織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組織重點復查和國務院工作組隨機抽查的方式組織實施。
(三)檢查人員。普查由市糧食清查辦公室按照“統一抽調、集中培訓、綜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則,在轄區內擇優選調、統籌安排清查人員。
四、清倉查庫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
1、3月中旬前,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下發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清倉查庫的具體實施方案,并報**市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培訓人員。各級培訓工作要在3月中旬前完成。市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派市、縣(市、區)業務骨干、師資和復查人員參加省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組織的培訓,并負責組織培訓縣(市、區)參加全市普查的全體工作人員,縣(市、區)負責培訓本地企業自查人員。
4、準備查庫資料。中儲糧麻城直屬庫負責向市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提供3月末分縣(市、區)到實際承儲庫點的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和本企業庫存的各類性質糧食統計報表、各類政策性糧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規定,以及輪換、銷售計劃等資料;市糧食局負責向市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提供3月末地方儲備糧和商品糧具體到實際承儲庫點的統計報表,以及地方儲備糧輪換、銷售計劃等資料。市、縣(市、區)農發行要向同級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3月末具體到承儲庫點的企業銀行貸款明細(分品種、性質)和臺賬資料。
市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述資料進行整合、分解,在4月5日前下達至各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同時抄報湖北省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市、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要對分庫點資料進行分析,發現庫存異常變化的地區和庫點,應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5、準備相關器具。要根據清查工作的實際需要,適當添置電腦等辦公設備,備齊稱重、計量、質量扦樣等檢查工具和設備,配置少量移動式散糧自動秤。
6、工作動員。3月下旬,市、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要完成糧食清倉查庫動員和部署工作。
(二)自查階段
4月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督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納入檢查范圍的所有企業認真完成自查,完成情況匯總,并上報市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
(三)普查階段
4月20日前,完成普查并匯總上報普查結果。普查由市按照“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有帳必核、查必徹底”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納入統計范圍的所有糧食(含中央、市直屬糧食企業庫存的糧食)進行全面普查,確保不留死角。對納入統計范圍的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及轉化用糧企業,一個縣(市、區)選擇1家代表性的企業,進行糧食庫存情況的典型調查。
普查在本市范圍內采取縣(市、區)之間綜合交叉的方式進行。普查帶隊人員由市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檢查人員由各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上報,市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審核確認、統一安排,具體實施方案由市糧食清查辦公室另行制定,報省糧食清查辦公室備案。普查范圍應嚴格與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月報口徑一致。市普查結果與縣(市、區)組織自查結果不一致的,以普查結果為準,上報時說明原因。普查期間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記錄等資料。
(四)復查抽查階段
4月30日前,迎接省人民政府組織的復查。5月上中旬,迎接國務院檢查組對我市糧食庫存情況的抽查。
(五)清查結果匯總上報和整改階段
各地要在全面清查糧食庫存的基礎上,對清倉查庫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按時匯總檢查結果,編制相關報表和檢查工作報告。縣(市、區)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庫存檢查結果層層把關,數據匯總中發現有錯統、漏統、重復統計、虛報庫存數量等問題,要及時糾正,對檢查認定的賬實差數要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時報送整改結果。有關資料存檔備案,并在檢查報告中如實反映,視問題成因和嚴重程度進行問責。
5月20日,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提交**市清倉查庫工作總結及相關匯總報表。
6月15日前,縣(市、區)糧食清查辦公室應辦理完畢所接收的與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相關的舉報案件,并向**市糧食清查辦公室提交核查報告。
五、清倉查庫經費
各地應本著勤儉節約、提高效率的原則,安排落實清倉查庫工作經費,嚴格控制經費開支,加強費用管理。本次清倉查庫工作新發生的必要開支,由省級財政核實后專項列支,中央財政適當補助,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將清倉查庫費用轉嫁給被查企業。交叉檢查時,由被檢查方糧食清倉查庫辦公室統一安排食宿交通,并支付相關費用。對各地以行政區域內糧食庫存量和工作量為主要依據,采取確定底數,定額包干的辦法進行預撥和撥補。
六、清倉查庫工作要求
(一)逐級落實責任。本次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是國務院組織開展的全國性糧食庫存專項檢查,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部門多,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必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機構到位、檢查人員到位、工作經費到位、措施落實到位。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糧食庫存清查結果的準確性負全責。要建立和完善明確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企業法人代表、地方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市、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逐級在清倉查庫工作報告及相關報表上簽字,市、縣(市、區)清倉查庫工作組負責人要在檢查報告上簽字,對檢查結果的真實性負責。要嚴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環節檢查的原始記錄必須保證完整、準確、真實,并妥善保存、留底備查,不得擅自篡改、損毀。發現有工作走過場、故意掩蓋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妨礙清倉查庫工作等行為,造成清查結果失實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保證質量和進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程序步驟,嚴格執行檢查方法,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所有清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三)真實反映糧食庫存狀況。各類企業要積極配合清倉查庫工作,實事求是地反映糧食庫存的真實情況。對已銷售出庫的庫存糧食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核減當月統計賬,未回籠的銷售貨款計入相應結算賬戶,不得以任何理由虛增庫存。嚴禁以虛購虛銷方式掩蓋虧庫。
(四)增強清倉查庫透明度和公信力。市、縣(市、區)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要強化監督,增強對清倉查庫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公信力。各地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清倉查庫全過程進行監督。要加強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向社會公布糧食庫存檢查的政策、內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組織新聞媒體進行正面宣傳,防止負面炒作,正確引導市場預期,穩定市場,安定民心。市、縣(市、區)監察、審計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及時查處違規違法案件并選擇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五)嚴明紀律清正廉潔。市、縣(市、區)各部門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參加檢查工作,要對檢查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嚴明紀律。檢查人員要堅持原則,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不準參加可能影響清倉查庫工作的活動,不得吃請、受禮,對違反紀律的要嚴肅查處。同時,按規定落實好清倉查庫人員的補助政策。
(六)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國家糧食庫存的數量和布局屬于國家秘密事項,對檢查過程中涉及的中央、地方政策性糧食庫存的數量、布局要嚴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加強清倉查庫數據的保密,明確保密責任,配備專用電腦等必要的硬件設施,在數據傳輸、新聞宣傳等環節嚴格執行保密紀律,防止發生泄密事件。
(七)認真做好清倉查庫資料的保存歸檔工作。各級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清倉查庫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證文件材料齊全完整,檢查工作結束后,要將全部資料移交同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需要整理歸檔的資料包括:清倉查庫有關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領導講話、會議紀錄;自查、普查、復查、抽查工作原始記錄、工作底稿、匯總報告;各級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報告;清查期間收到的舉報材料、原始紀錄及相關處理材料;其他庫存檢查相關資料、文件、報表、憑證。資料形式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要求辦理。糧食清倉查庫包括數量檢查、質量檢查、帳務檢查等具體方法,按照《**年全國糧食清倉查庫檢查方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