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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
新農村建設
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召開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目的是:認真總結我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困難,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全面推進我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基本情況
市政府于2005年9月確定我縣為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開展試點工作一年多以來,全縣“新農合”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醫療基金運行基本平穩,總體發展態勢良好,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真心擁護,“新農合”已成為參合農民普遍得到實惠、縣委政府獲得社會贊譽、醫療機構得到共同發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新農合”工作穩步推進。縣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管理委員會。核定編制48人,設立了縣、鄉合管辦,其中縣合管辦核定編制7人,鄉級合管辦核定編制41人;經過嚴格考核,從醫療衛生機構和相關單位的財務人員中選調配備了合管工作人員。縣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新農合”工作經費50萬,各鄉鎮也視財力狀況安排了相應的工作經費,千方百計保證了開展“新農合”基本的經費需要。確保了我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在吸取宣威、龍陵等試點縣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結合實際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大多數鄉鎮都比較重視,基本做到了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抓、合管辦具體抓,保證了“新農合”的順利實施。方案實施以來,我們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會,認真分析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于今年9月對原方案的家庭賬戶設置、住院起付線、住院費分段補償比例及住院補償封頂線等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方案更加注重對弱勢群體的補償,進一步體現了合作醫療及衛生服務的公平、公開、公正,提高了農民群眾的補償水平。
(二)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參合籌資取得良好成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格把握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標語、開設宣傳專欄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意義和具體做法,鼓勵、引導群眾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效地提高了農民群眾的參合率。2006年度,全縣共有499639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9.45%;2007年度的籌資工作于今年10月底結束,全縣共546335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5.25%。其中,在民政、殘聯等部門的積極幫助下,農村特困、貧困人群參合率達99%,參合工作了取得了實效。
(三)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經辦機構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圍繞規范管理,縣合管辦多次組織對經辦人員和醫療人員進行培訓;對4個縣級定點醫院、2個民營醫院試點單位實施了同步培訓,進一步提高了經辦機構的管理能力和效率。今年5月,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網絡系統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實現全縣“信息管理系統”聯網運行,對全縣241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參合患者醫療信息實行統一監管,在全市率先實現了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網絡系統管理,至7月20日,參合農民基本信息登錄工作全面完成。在對經辦機構的管理中,縣合管辦積極探索,確定了以清水鄉合管辦規范化制度為參考的管理模式。
(四)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以“為民、便民、惠民”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實際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鄉鎮合管辦考核管理辦法、定點醫療機構工作規范等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格用藥規定,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今年住院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縣級醫院增長了18%,鄉級醫院增長了30%,住院病人流向從以前縣級65%,鄉級35%轉變為縣、鄉各占50%;鄉級住院次均費用由774元降為726元,降幅為6.2%,縣級住院次均費用由2659元下降為2187元,降幅為17.8%。部分農民已從合作醫療中受益,有效緩解了“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五)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嚴格執行《云南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云南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暫行制度》、《云南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規范基金管理為重點,結合實際制定了我縣的基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錢賬分離”和資金封閉運行的要求,實行資金專戶儲存,做到“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管賬不管錢、銀行管錢不管賬”,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平穩運行。縣、鄉合管辦堅持定期分析運行情況,每月張榜公示資金補償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今年10月,縣監委會以基金安全為重點,組織對全縣18個鄉鎮進行了專項檢查,確保了新農合的安全規范運行。
(六)努力搭建好平臺,保障新農合工作順利開展。2003年以來,累計籌集資金5231萬元,改擴建業務用房面積43900㎡,著力加強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2004年,我們在縣財政比較困難的情況下,貸款300萬元用于支持和加強鄉鎮衛生院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重組了村衛生所,并對部分村衛生所實行了集中辦醫。注重加強衛生隊伍建設,先后招錄衛生技術人員187名,招聘鄉村醫生865名,充實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醫療技術力量。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31.14萬元,將鄉村醫生的補助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保障了工作順利開展。同時,通過深化醫療衛生改革,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狠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大力開展培訓和學歷教育;加大城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切實開展好醫院管理年活動和行風建設,大力整治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縣鄉醫療機構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今年1至11月,共補償參合農民門診和住院315452人次,補償資金1396.94萬元。其中:門診補償295691人次,補償資金325.47萬元,補償率為58.6%;住院補償19861人次,補償資金1071.47萬元,補償率34.3%。實施“新農合”,進一步轉變了農民群眾“小病拖、大病扛”的錯誤就醫觀念,使廣大農民群眾有病及時就醫,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廣大農民群眾因疾病而加重的經濟負擔,提高了群眾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同時促進了各醫療機構合理利用衛生資源,強化內部管理,提高服務水平,使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獲得同步發展,推動全縣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進一步繁榮。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認真分析存在問題:一是發展不平衡。大多數鄉鎮領導重視,群眾參合率較高,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等平臺建設有了較大的改善,合管辦工作開展有序,定點醫療機構運行也比較規范。少數鄉鎮領導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村衛生所管理混亂,群眾參合率相對較低,影響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行。特別是今年9月調整方案以來,部分鄉鎮只注重籌資時的宣傳,對方案的執行、新政策的宣傳力度不夠、工作不深入,影響了新農合工作的正常開展。二是農民參與度不夠高。部分農民群眾對“新農合”認知程度低,認為以前也搞過合作醫療,但都不是很成功,因而對新農合信任不夠、信心不足,參與熱情不高;部分農民因家中沒有病人而不愿參合,擔心享受不到國家補貼,自己交的那部分錢白交了;甚至有部分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不愿意參加“新農合”。三是村衛生所建設滯后,管理不到位。全縣217個村衛生所承擔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80%以上的門診任務,而我縣大部分村衛生所無業務用房,部分村衛生所未集中辦醫,村衛生所沒有統一做賬,村醫大多以自己的口袋作底,收費不執行國家物價政策,進藥渠道混亂,相關部門對其監管不到位,不適應“新農合”發展的需要。四是農村醫療隊伍建設亟待加強。近幾年來,鄉鎮衛生院房屋建設和設備裝備已大有改善,但隊伍建設依然滯后,衛生人才十分緊缺,少數鄉鎮衛生院只有四、五名醫務人員,個別鄉鎮衛生院甚至只有兩、三名醫務人員具備執業資格。由于缺少衛生技術人才,造成了衛生院設備閑置。另外,大部分鄉村醫生業務水平普遍偏低,看病診斷不清、施治處方不準,農民花了錢卻難以得到有效治療。五是醫療衛生執法力度不夠。今年1至8月實行門診家庭賬戶,出現了資金沉淀問題;9月份以后實行門診統籌政策,部分村醫又只顧眼前利益,忽視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村衛生所發展的相互依存關系,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施治問題突出;極少數醫療機構存在“對不參合群眾的診療費相對合理,對參合群眾診療費較高”的情況,部分村衛生所的鄉村醫生甚至套取、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破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正常運行,嚴重挫傷了群眾參合的積極性,影響極其惡劣。這些問題,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加快推進“新農合”,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構建和諧社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我們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最近,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學習會上強調,要高度關注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是實現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體現,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也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總理明確指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直接關系到我國幾億農民的健康和利益,是醫療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央為解決“三農”問題而做出的重大決策,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進一步提高推進“新農合”對于加快新農村建設,努力構建和諧社會重要意義的認識。
(一)做好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在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同時,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強調要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強調要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強調要“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指出,農村衛生工作是我國衛生工作的重點,關系到保護農村的生產力,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對提高全民族素質具有重大意義。《決定》提出到2010年在全市農村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設施齊全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建立具有較高專業素質的農村衛生服務隊伍,建立精干高效的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我們要通過學習貫徹《決定》,進一步增強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自覺性。
(三)做好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是解決事關民生問題特別是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從當前來看,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特別是看病貴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人均、就診次均醫療費用的增長比例仍然較高。一場大病影響一個家庭生活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特別是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遇到大病就更加困難。因此,農民看病問題關系到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質量,是一個事關國計民生的大問題,始終是政府需要著力解決的大事。
(四)做好農村合作醫療是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加快推進新農合,就是要適時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擴大覆蓋面,使100%的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實現農村人人享有醫療保障,并努力提高農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率。抓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有利于促進公共衛生體系的建設、醫療體制改革的推進,有利于促進衛生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人民健康水平和經濟發展相適應。
(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農民的初級醫療保障制度,它與以往開展的農村合作醫療有很大的區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只是農民之間的互助共濟,而是由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一種籌資機制,其中政府資助占了大頭;這項制度不是完全由農民自己管理,而是由政府主導來組織推動,強調公開透明,群眾監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縣為單位管理,統籌范圍大,基金籌措盤子大,抗風險能力強。
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直接關系到每一個農民的健康與利益,關系到醫療體制改革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也關系到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關系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全縣上下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性、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切實把握中央關于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目標原則,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研究,貫徹落實。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職責,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履行職責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全力以赴地把此項工作領導好、組織好、落實好。
(一)嚴格把握政策,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要針對農民關心和擔心的問題進行宣傳,講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方式、權利和義務,合作醫療經費的籌集、使用和報銷等實際問題,解除農民的疑慮和擔心,引導農民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擴大宣傳聲勢和效果,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力爭農民群眾參合率達100%。在宣傳中要注重內容的針對性,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提高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讓農民真正理解和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絕不能曲解政策,誤導農民群眾。要注重形式的多樣性、方法的細致性、時間的持久性。既要注重籌資時的宣傳發動,更要注重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宣傳教育。通過宣傳增強農民互助共濟和共同抵御疾病的意識,引導農民合理就醫,為深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努力增加投入,切實加強農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村衛生所是農村三級預防醫療保健網的網底,承擔著農村各項公共衛生工作任務,并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是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農村健康保障的最基本的載體和依托。2003年以來,通過積極推行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重新組建了全縣217個村衛生所,實行集中辦醫。但目前仍有153個村衛生所沒有業務用房。為切實推進村衛生所的鞏固發展以及新農合的順利實施,根據市政府對村級衛生所建設要求,縣委、政府決定用2—3年的時間全面完成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在具體建設中,縣政府堅持“對2007年初全面落實村衛生所建設用地,全力抓好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建設的鄉鎮優先;嚴格按《中共某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衛生工作的決定》的規定,對每個村衛生所建設給予不低于2萬元補助的鄉鎮優先;對村衛生所鞏固發展認識到位、管理到位的鄉鎮優先”三個優先原則,由縣財政對每個實施標準化建設的村衛生所給予資金配套。其中,北海、清水、中和、荷花、芒棒、五合、蒲川、團田、新華9個鄉每個村衛生所配套2.5萬元,對騰越、界頭、曲石、明光、滇灘、固東、馬站、和順、猴橋9個鄉鎮每個村衛生所配套2萬元。原則上每年配套50個村衛生所建設項目,但只要能爭取到上級項目支持,有多少個建設項目配套多少個村衛生所。
(三)努力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新農合”的實施和村衛生所的發展,最終要由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來實現。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某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實施方案》和《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村衛生所建設與管理的意見》,強化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管理,鞏固鄉村一體化成果,搭建好加快推進“新農合”實施的平臺。要進一步加強鄉鎮衛生院實用技術骨干的培養,采取上下結合、計劃指導、政策支持和優惠的辦法,有計劃地選送鄉鎮衛生院的技術骨干到各級培訓基地進修培訓,穩定鄉鎮衛生技術骨干隊伍。要重視提高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的能力,突出預防、保健和臨床產科、急救、傳染病診治與中醫藥服務等功能的建設,改善防保組的基本設施和條件。要督促衛生院履行好農村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管理的職能職責;對衛生院的醫療質量、經營與財務管理進行監督與指導。要努力創造環境,積極引進人才,引進衛生服務技術,切實解決衛生隊伍專業技術人才緊缺、素質普遍偏低等突出問題,不斷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水平和質量。縣衛生局要盡快制定出培訓規劃和具體措施,力爭2007年在培訓上取得較大進步。
(四)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合理規避基金風險。新農合基金是幫助患病農民扶危濟困的“保命錢”。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確保基金安全、嚴格封閉運行”的要求,健全監督機制,完善內部監督,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嚴禁以任何理由擠占、截留、挪用新農合資金。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要定期檢查、監督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加強監督。經辦機構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保證農民群眾的知情、參與和監督權。要重視和加強審計監督,把新農合基金納入審計部門的年度審計計劃,做到每年進行一次專項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要繼續把基金報銷情況納入鄉鎮政府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做到每季度至少張榜公布一次,接受群眾的監督。基金要盡可能全部用在當年參合農民醫療費用的報銷上,結余越多,效益越低,浪費越大。要根據“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確定新農合的起付線、封頂線和補助比例,努力提高新農合的費用補償率。要處理好合理規避基金風險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的關系,努力消除對基金透支風險的過度擔心,在運行過程中適時、合理調整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有序擴大新農合的受益面,讓更多的農民受益。
(五)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監管。衛生行政部門和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監督評價機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上漲,切實降低住院費用,降低自付比例。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完善就醫流程,公開收費標準,嚴格用藥規定。要充分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醫療機構發展的重要性,著眼長遠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不斷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強化內部管理,牢固樹立自我發展意識,努力提高自身服務能力。要結合新農合制度管理和運行的具體實際,制定新農合的基本診療項目、基本用藥目錄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積極探索醫療費用控制的科學方法和措施,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和行政監管,督促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從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發展自身長遠利益出發,自覺做到依法執業、規范服務,努力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擔負起為參合農民提供適宜基本醫療服務的責任。繼續開展農村醫療服務市場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規范農村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推進農村藥品供應和監督網絡建設,切實規范供藥渠道,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嚴肅查處各種經營、使用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使廣大農民能夠用上放心、有效、價廉的藥品。
(六)有效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范運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地位和形象,必須嚴格按照今年9月對《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試行)》調整充實后的新方案以及基金管理辦法、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目錄等有關政策要求,規范運行,保證在每一個環節上都不出現偏差。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不折不扣地組織實施,決不能自制規定、放寬條件、另設門檻。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過程中,各鄉鎮要對鄉鎮合管辦給予大力支持,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經費投入。縣衛生局要協調好鄉鎮衛生院與鄉鎮合管辦的關系,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合管辦要服從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當好鄉鎮黨委政府的參謀和助手,認真實施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縣、鄉合管辦要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積極探索有效工作方法,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同志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造福廣大農民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重要職責。各鄉鎮、各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扎實工作,銳意進取,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穩步實施,為保護廣大農民的健康、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