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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好一支隊伍,為加強基層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以開展“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爭創一流工作業績”活動為抓手,認真抓好干部隊伍建設和基層紀檢組織建設。一是加強學習。堅持委局機關每周二、四一次政治或業務學習,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質,提高執紀能力和工作水平。重點要求每位紀檢監察干部講好“兩堂課”(即講好一堂理論課和一堂業務課,既增強干部學習的主動性,又達到學習中相互交流與提高的目的),抓好“三學”、實現“三個提高”(即學理論,熟悉兩個《條例》等理論知識,提高自身理論素養;學業務,強化執法、審理等專題業務學習,提高工作能力;學先進,追崇典型的光輝形象,提高服務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機關科室與鄉鎮紀委業務聯系、縣紀委(監察局)領導分工和紀委常委黨風廉政建設聯系點“三項制度”,強化對各鄉鎮紀委工作的指導,及時幫助解決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推動基層紀委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廉政紀律、辦案紀律、保密紀律等落實到位。制定了《建寧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考評辦法》,對鄉鎮紀檢監察機關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10大類43項進行考評,肯定其成績,指出存在問題,加強對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的督促指導。在縣紀委二次全會上,全體紀委委員作出集體廉政承諾,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樹立廉潔從政、勤政為民良好形象作出了表率。三是嚴格紀律。重點抓好《*省紀檢監察干部十條禁令》的落實,結合縣情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意見》,下發各基層紀委(紀檢組),要求每位紀檢監察干部自覺貫徹執行《十條禁令》,從而有效地將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貫穿于委(局)職能工作和日常管理各個環節。5月初全縣紀檢系統干部參加《行政許可法》知識培訓考試成績優異,整體優良率達98%。10月份組織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參加全國紀檢監察專業知識測試,整體優良率達100%。四是開展“學英雄、增素質、提能力”教育活動。結合正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開展的“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爭創一流工作業績”活動,圍繞學習鄭忠華英雄事跡,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實做到增強兩種素質、提高四種能力(即:增強理論和業務素質,提高學習能力、文字寫作能力、查辦案件能力、抓工作落實能力),努力實現“三新”目標,即:在樹立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形象上有新的推進,在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上有新的貢獻。結合學習活動舉辦了一期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從適應反腐倡廉新的形勢任務出發,認真分析和查找了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切實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全面深入地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把握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總體要求和基本思路
一是認真學習。中紀委、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國務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召開后,我縣都先后召開了縣紀委常委會和縣委常委會進行認真學習,研究貫徹意見,隨后分別召開了縣紀委機關干部職工、全縣基層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會議和全縣領導干部大會進行傳達貫徹,縣委主要領導親自動員部署了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逐級傳達。將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印發到各黨委、紀委、支部,作為全縣黨員干部的學習資料。通過傳達學習,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進一步認清了形勢、統一了思想,提高了對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長期性、艱巨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三是深入調研。為貫徹好上級全會精神,我們積極組織開展調研,進一步理清思路。年初,結合實際,將紀檢監察工作立項分解成八個子課題,相關分管領導或科室主任為責任人,以科室為單位,組織全委局機關工作人員,深入鄉(鎮)、機關、企業進行調研,就我縣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干部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如何在工作中樹典型、創特色等方面進行深入調研,為20*年工作定位提供科學依據,制定出了具體的工作要點。
三、突出兩個重點,提高基層反腐倡廉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以強化基層黨員干部廉潔意識和紀律觀念為重點,不斷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一方面,認真落實《廉政準則》和中央提出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等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對重點工作進行專項治理,繼續組織開展“過廉潔年”、“家風建設”、廉政承諾等專項活動,健全有關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加強黨風廉政教育。著力打造“大宣教”格局,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納入全縣宣傳思想工作的整體部署,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作為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的“大家唱”局面。堅持以“兩個條例”的學習宣傳為主要內容,以開展“增強紀律觀念、自覺接受監督”教育活動為主線,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重點,以營造黨風廉政宣傳“大氛圍”為目標,積極開辟新的宣傳陣地,拓寬宣傳渠道,大力推進廉政文化“五個進”,即進機關、進校園、進家庭、進農村、進社區活動。在宣傳教育上主要做到“五個一”:組織了一次下基層宣講活動,舉辦了一次條例進社區活動,舉行了一次知識競賽活動,開展了一次知識測試,建立了一個警示教育基地。
不斷創新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堅持正面宣傳教育為主,及時總結和大力宣揚廉政勤政的先進典型,廣泛開展激勵教育;通過組織黨員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參觀、觀看警示教育電教片、典型案例通報等方式,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教材開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革命老區特有的紅色資源,開展紅色教育,通過激勵教育、警示教育、紅色教育等多種形式,增強了宣傳教育的實效。
2、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不斷加大整治力度。堅持“糾建并舉”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發現和糾正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妨礙改革和發展的突出問題,保證縣委重大決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規定,堅決取消涉農不合理收費項目,開展整頓農村電價、清理清退縣鄉臨時自聘人員、整治農村報刊亂攤派等專項治理。全縣農民負擔控制在5%的范圍內,未發生涉農惡性案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堅決查處涉企“三亂”行為,維護企業合法利益。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清理預算外資金、治理公路“三亂”、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等工作,有的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有的已走上規范化管理。大力加強行風建設,先后在*、稅務、衛生等30多個行業和部門開展了行風評議活動和行業作風整頓,逐步形成糾、評、建相互促進的機制,行業風氣不斷好轉。認真開展公房管理整治活動,進一步規范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公房的管理,有效制止了以房謀私現象的發生。
四、落實三大舉措,積極推進基層源頭治理腐敗工作
1、進一步深化“四項改革”。一是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三簡一提高”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完善投資體制,推進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清理減少審批事項、廢止不規范的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審批行為。共清理減少審批事項121項,保留130項,涉及25個部門,廢止行政許可事項1項。二是落實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切實做好“票款分離”工作,對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票據的領發和核銷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開展財政各類票據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對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予以查處。實行國庫統一收付,清理和取消各行政事業單位收入過渡戶281個,保留銀行基本賬戶211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切實做好“票款分離”工作,對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票據的領發和核銷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拔任用干部實行單位推薦、民主推薦、組織部門考核、縣委常委會研究和票決以及縣委全委會票決制,干部考察公示、任前公示、試用期等制度得到較好落實。四是完善投資體制改革方面。較好地確立了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政府對企業活動的干預進一步減少。
2、嚴格執行“四項制度”。一是規范政府采購制度。由紀檢監察人員對政府采購制度實行全過程監督,使采購從接受委托到商品交付使用,始終貫徹了廉潔、規范、高效原則。20*年全縣共開展物品詢價招標9次,競爭性談判4次,邀請招投標6次,物品總采購金額252.43萬元,節約采購資金25.5萬元。二是落實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主要通過實施“陽光工程”,對招投標工作派專人進行全程監督,嚴把“制標”環節的保密關,“投標”環節的合法關,“中標”環節的公正關。去年共開展建筑工程招投標共16項,面積3.76萬平方米,資金總額2392.82萬元,節約率6.3%。三是建立健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對經營性土地使用掛牌出讓情況實行現場監督,推行“陽光工程”,做到“一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儲水,一個龍頭放水”。20*年共招標拍賣經營性土地2宗,面積6138平方米,成交金額369.1萬元,高出底價84萬元。四是完善產權交易制度。進一步規范產權交易市場,對資產評估行業加強監管,有效杜絕了“暗箱操作”。
3、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一是抓好政務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行為,對縣直各部門單位政務公開情況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有效防止假公開、少公開、不公開的現象。二是抓好村務公開。村務公開做到“三個一”(即每月一次財務決策,每月一次財務、村務公開,每季度一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聯席會議)。在全縣大力推行林權轉讓公開拍賣工作。在金溪鄉長吉村等10個行政村開展村務公開民主聽證試點,效果良好。在均口鎮試行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通過設立一個專戶,堅持村集體資金“村有、鎮代管、村用”和村集體資金優先用于五保人員補貼、村干部工資及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開支的原則,實行統一票據領用、統一資金核撥和開支審批手續、統一招投標管理,從源頭上治理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從制度上規范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從經費上保證了村級基層組織的運轉。三是抓好廠務公開。重點抓好勞動法律法規特別是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執行情況、企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特別是企業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的公開,自覺接受職工監督。同時校務、院(醫院)務等辦事公開制度不斷規范,擴大了基層民主。
五、堅持反腐敗的體制機制,把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各項工作的主線,增強各級黨政領導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意識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重點抓好責任分解落實、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一是責任分解到位。圍繞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個機制”,下發了《紀檢監察機關反腐倡廉“六個機制”責任目標》、《關于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20*年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立項分解督促落實方案》,建立健全了抓“六個機制”進展月報告制度,調整充實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以及責任制責任范圍和內容,把貫徹“兩個條例”、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優化發展環境等內容列入責任制范圍,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應負的責任。各牽頭部門和有關單位,根據任務分解和安排,對所牽頭負責的各項任務進一步細化,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形成齊抓共管局面。二是抓好責任考核。
研究制定了《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制作了統一的考評量化表,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不斷改進考核考評方式,在考核中堅持做到“五查五看”,即查組織領導,看力度夠不夠;查職責范圍,看職責履行好不好;查目標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查廉政情況,看領導干部廉不廉;查評議意見,看群眾滿意不滿意。今年1月份,結合全縣黨建工作檢查,對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20*年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了考核考評,并充分運用好考核考評結果,作為干部年終獎懲和任用的依據之一。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定了《建寧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報告制度》,各鄉(鎮)、縣直各單位每年定期報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運用告誡警示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增強實行責任追究的效果。先后對安全生產事故、經濟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中違反責任制的行為進行了責任追究,對13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了黨政紀處分、效能告誡或組織處理,促進了責任制的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報告制度進行了規范修改,要求鄉科級領導干部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述職,述廉報告內容包括對本鄉(鎮)、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以及對責任制進行檢查、監督、考核等7個方面。同時,進一步規范了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負責人談話、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制定下發了《中共建寧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同鄉(鎮)和縣直單位黨政領導談話制度》和《關于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廉政談話的通知》,對談話主體、內容、要求、記錄等做出了進一步規范。20*年黨政“一把手”進行述職述廉126人(次),開展廉政談話110多人次(含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18人次。
我縣紀檢監察工作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1、思想認識不足。一方面,少數領導干部對提高拒腐防變能力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存在“反腐倡廉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的思想,抓業務建設一手硬、抓拒腐防變能力建設一手軟的問題突出。另一方面,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干部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價值觀取向錯位,這些模糊的認識和消極觀念在客觀上助長了不正之風。2、教育重點不突出。突出表現就是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教育存在:“盲區”。在實際工作中,有些領導干部接受教育的到位率很低,有些部門教育針對性不強,存在“易得病的不吃藥或吃不上藥”的問題。3、制度約束不硬。雖然從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許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和法規,各單位內部也制訂了不少有關廉潔從政的規定和制度,對規范領導干部的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還存在許多不盡完善的地方,表現為“四多四少”:即應急性、臨時性的規定多,注重長效治本的規定少;正面規范行為的規定多,違反規定的處置措施少;過于抽象、籠統、彈性大的規定多,具體可操作的規定少;建章立制的多,嚴格執行的少。4、監督觀念不強。一方面,少數領導干部特殊意識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一般干部對領導干部監督的認識不到位,存在不愿監督、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