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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防采購合同;評審專家;管理
一、國防采購合同及評審專家制度
國防采購合同是指軍隊為保障作戰訓練以及其他出于國防目的的需求而與供應商簽訂的關于物資及武器裝備采購的協議。國防采購合同評審專家是指符合軍隊采購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獨立身份參加國防采購評審工作的人員。其主要職能是對參加國防采購合同競標的供應商進行評價審查,推薦出中標供應商的候選人,并對供應商所供貨物、工程及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審。
二、目前國防采購合同評審專家管理存在的問題
(1)對評審專家的獎懲不分明。評審專家與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如何調節這一關系,現代管理學提出了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激勵的目的是提高方的行為效率,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潛能,以達到委托方的目標。可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采購合同的管理部門并沒有制定出科學的激勵機制,僅靠微薄的報酬支付來維持與評審專家之間的委托關系,方式單一,標準不定。在對評審專家的不當行為進行約束懲戒的過程中,由于缺乏評判標準且可操作性不強,使得作為委托方的合同管理部門對評審專家的違紀行為往往視之任之。不僅給一些專家提供了方便,也嚴重影響了采購的質量和效益。(2)評審專家資源配置不對稱。評審專家是一項重要且有限的人力資源,只有將其進行優化配置,科學整合才能最大地發揮其專業優勢,達到合同評審的效果。但在現實中,由于地域和編制的影響,評審專家資源在質量和數量上出現了不對稱的現象,很難實現合理配置。一些單位因為節約經費等緣故,往往不愿聘請專家,而是利用一些非專業的人員充數,使得評審工作效率低下,甚至適得其反。一些單位雖然專家資源豐富,可是得不到到合理的配置,原因在于一些部門為了溜須拍馬,將一些專業不對口的領導推舉成為評審專家,使真正具有專業特長的專家資源得不到使用,既浪費了人才資源,又降低了評審質量。(3)評審過程監督管理不嚴格。《軍隊物資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規定》和《中國人民裝備采購條例》中對評審專家的評審過程監督管理的主體和程序都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在實際的專家抽取現場和評審現場也很難見到有監督部門出現,即使有監督部門在場也只能監察評標程序,對評審結果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監督形同虛設,出現問題,很難取證。為“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提供了機會,嚴重影響了專家評審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對策建議
(1)明確國防合同評審專家獎懲標準。合同管理部門和具體監督部門要對評審專家在采購合同評審過程中的表現和取得的評審效果進行評判,對于積極獻言獻策,提出了重要評審意見并對采購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起到積極作用的專家進行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對于長期對合同評審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要在年終加發年終獎金,并提前晉職晉銜。對于確實存在違紀現象的專家要將其違紀情況記入檔案,和他的獎金發放和職務升遷情況直接掛鉤。(2)構建國防合同評審專家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評審專家管理信息系統,就是利用管理軟件,將全軍各單位的評審專家信息通過網絡系統進行整合,并建立諸如評審專家信息模塊、專家抽取功能模塊、專家信息資信模塊、專家評審信息考核模塊、遠程評審功能模塊等功能性管理模塊,不僅可以實現對評審專家的科學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還可以實現專家跨區遠程評審,達到專家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還可以建立起軍地專家聯審平臺,充分利用地方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中的優秀資源為國防采購服務,以提高國防采購質量。滿足國防采購需求。(3)加大評審過程監督管理力度。要使國防采購評審活動始終貫穿公平、公正原則,強有力的監督則必不可少。合同管理部門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對評審專家的使用和管理全過程進行監督,從專家的選取入庫到專家的抽取再到實際的專家評審現場都應該有相應的監督存在。在專家的抽取過程中要采取隨機抽取和保密抽取相結合的方式,由有關的監督部門根據采購方式及采購項目的復雜程度確定評審專家抽取時間,并由計算機隨機對參與評審的專家進行抽取,抽取結果由監督部門單方面知曉,并由其直接通知被抽中的評審專家,這樣既能保證評審專家參與評審機會平等,又能避免評審專家信息提前透露給供應商。特別是在專家評審現場,要有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組織聯合監督,并在技術手段上加以保證,如:建立隔音處理和信號屏蔽的專家評審室,實現專家與專家分離、專家與供應商分離、專家與采購人的分離以及專家與外界的分離。對于整個評審過程要進行全程錄像,一旦發現評審專家有不正當行為要當場制止,對事后造成嚴重影響的要追究其責任。
參 考 文 獻
[1]綦瑾.軍事合同論[M].藍天出版社,2012
在全程監察中突出重點開展效能監察。供電企業物資管理分為計劃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物資儲備管理、報廢物資管理、供應商管理等多個環節,要分析、確定各環節的監察重點,有針對性的對高風險點進行重點監察。
1監察物資采購管理環節采購管理環節在物資管理中是效能監察的重點,具體監察從以下三個方面對采購管理環節進行效能監察。
1.1監察采購依據。主要是監察物資需求部門申請的需求計劃與物資部門編制的采購計劃是否完全一致,根據采購訂單及其他相關報表,監察實際采購材料的種類、數量是否與采購計劃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則查明原因。對于零星采購,監察是否有臨時的零星需求計劃,并核對與計劃是否一致。
1.2監察采購方式。主要監察采購方式的確定是否遵守《物資采購管理制度》中的招議標采購等管理規定,是否經過正常的審批程序,采購過程是否嚴格按照招議標、詢比價、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進行采購。
1.3監察采購價格。該環節的監察重點是監察采購價格確定的程序、價格調整的依據以及審批程序,以及通過對市場的調研等來判斷采購價格的合理性。
2監察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環節
2.1監察采購合同簽訂情況。監察是否越權簽訂物資采購合同;是否按招標確定的中標單位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合同要素、條款和簽字是否完整;是否按中標要求和投標承諾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確違約責任;以及是否違法違規簽訂物資采購合同等情況。
2.2監察采購合同執行情況。監察采購的物資是否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和金額及質量(包括性能和參數)是否與合同一致;供應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是否追究責任;監察是否越權采購物資(或擅自采購物資通過物資供應分公司過票處理)情況;監察采購的物資未簽訂合同的原因和其他違反規定采購物資的情況。
2.3監察采購合同付款關口。在審核采購合同時,一是看采購是否有計劃、有預算、有領導批示、有上級批復;二是看是否進行了公開招投標、詢比價;三是看招投標活動的整個過程是否由審計部門參與監督。不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合同不予付款。
3監察物資采購結算管理環節
1監察采購物資結算依據是否完整;依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2監察支付物資貨款是否執行規定,是否超前支付物資貨款或違反規定預付貨款;
3監察其他違反規定物資采購結算的情況。
4監察供應商管理環節監察重點主要是通過對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業績核實、現場考察及供應商年度評價情況的監察,建立供應商優勝劣汰競爭機制。
5監察物資采購中易出違法違紀行為的環節
5.1監察在物資采購過程中是否收受賄賂、回扣、好處費、禮金和禮品等行為;
5.2監察在簽訂物資采購合同、物資采購結算和貨款支付過程中行為;2.5.3監察和追究在物資采購過程中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
二.開展物資管理效能監察互為聯動的措施
1建章立制,有效監督
1.1監督招投標過程在監督招標投標過程中,監察招標對象是否合乎規定,是否嚴格審查投標人的資質,是否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規避招標、明招暗定等不良現象;監察招標文件有沒有標明項目技術、投標要求等,內容是否合法;檢查評標專家庫的建立及維護是否合乎要求;監察評分標準是否科學,過程是否嚴謹,確定中標人的選擇是否嚴格按照定標原則及評標辦法進行。
1.2監督物資采購價格監督物資采購價格過程中,需建立物資價格執行情況聽證會制度,完善物資價格收集預測和監督管理機制。監管采購價格時,需要查看完整的記錄詢價過程的相關資料,防止出現超出采購指導價的現象,采購價格變動要合理,調整的審批程序要規范。
1.3監督采購質量管理監督采購質量管理過程中,監察是否按照技術規范書檢驗質量,檢驗標準和與規定是否一致;檢驗報告、記錄、報表等資料臺帳是否齊全、規范、真實、準確;采購時是否跟蹤質量,有沒有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遇到質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1.4監督供應商的管理監督供應商的管理過程中,監察供貨廠家是否是合格供應商,開展物資采購管理效能監察,監察供應商加入條件是否具備資質,程序是否規范,執照、證件是否齊全。監察是否建立供應商篩選、考核和淘汰的動態管理機制。
2不斷探索,發揮效能開展物資管理效能監察,對物資管理中的高風險點進行效能監察,促進供電企業規范管理,有利于發揮“效”能作用。
2.1發揮經濟效益。供電企業通過物資管理過程的監督,抓住采購中的關鍵環節并對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發揮的重點問題進行監察,保證制度、流程規范暢通,保證降本增效順利實現,從而為企業取得了經濟效益。
2.2發揮管理效益。供電企業通過開展物資采購效能監察活動,有針對性地抓住管理漏洞及薄弱環節,對直接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突出問題進行監察和治理,通過監察規章制度及物資采購流程,堵塞漏洞、嚴格監控、強化管理,為企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管理效益。
三.結束語
非獨立法人運作工廠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經濟活動中一般在總公司(法人)框架下,開展各項業務。在工作實踐中,非獨立法人運作工廠又需要一定的自主性,比如對外采購部分個性化需求物資,不可避免出現與總法人合同框架不完全吻合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避免和防控財務風險,是一個需要面對和思考問題。本文就此進行探討,并提出防控措施。
一、前言
非獨立法人運作工廠(以下簡稱“工廠”)一般是總公司(法人)組織構架中一個重要部門,法人在組織構架中一般賦予“工廠”一定金額內的財務自,部分財務指標需要獨立核算。公司(法人)標準和合同在“工廠”沿用,實際操作中常常出現一些問題。比如超法人合同范圍外的物品采購,不能完全執行公司合同價格;未按規定辦理價格上漲變更程序,存在違規風險。這些現象與公司相關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財務制度不符,存在違規風險,影響工作效率,同時不利于采購成本費用控制。
二、工廠采購業務中存在的常見問題
(一)采購人員不熟悉合同簽訂程序,對合同條款理解不透徹。工廠采購中經常選擇與公司簽訂合同的供應商,以避免同一類型采購反復招標,影響業務效率。采購過程中,業務部門經常對合同理解不夠全面,認為采購總額在預算范圍內,至于供應單個項目商報價變化情況理解不夠到位,結算內容價格超過公司合同清單價格。采購部門一般理解為合同在有效期內,由于市場價格上漲,供應商現今已無法執行,供應商按當前市場價格結算。此種情況,一般來說還有深層次原因。合同簽訂部門建議由采購部門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協議,采購部門認為合同的簽訂部門是公司簽訂合同歸口部門,價格變更程序應由原合同簽訂部門發起。采購部門對因部分價格變化簽訂補充合同程序復雜,沒有達到沿用上級合同,簡化流程和手續目的。
(二)超合同約定范圍采購物品。“工廠”自行采購物品具有價值低、種類多的特點。公司級合同不能兼顧到“工廠”的全部需要,合同清單不能囊括所有需要采購物品。針對個別物品,單價低,金額不大的合同外采購,考慮成本和效率因素,采購部門一般不再簽訂新的專項合同。采購中,采購部門常引用合同的條款中“如采購合同清單外的物品,供應商按市場價格給予一定優惠,按雙方協商后的價格執行”這類條款。此類條款應用需要相應規范制度和文件支撐,采購物品不在合同價格清單內的,采購部門以供應商報價作為結算依據,缺少定價依據,單用此條款進行非合同范圍內采購存在違規風險。
(三)即時結清交付完畢且金額較小的經濟業務理解和執行存在偏差。公司經濟業務中,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但為了提高效率,及時滿足生產需求,對于能夠即時結清交付完畢且金額較小的經濟業務,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在實踐中,對于哪些采購屬于“金額較小”理解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進而在財務管理中引發爭議。例如工廠經常涉及到的計量檢驗、特重設備檢定,常因檢定周期、檢定標準等差異,引起財務管理風險。原因主要是計量檢驗通常由幾家計量檢測機構來完成,這些機構有政府機構、有民營企業,設備檢測收費國標有政府收費標準,非標檢測是企業自行定價。這些差異的存在,檢測結算依據往往只有對方的收費通知單執行,業務部門無法出具統一規范收費標準。另外一種相近情況是、文宣費用,費用雖是歸口管理,但因業務涉及業務部門個性化需求、業務零散,業務部門采購供應商不固定,出現結算同一類物品價格不統一的現象。以上兩種情況,單項采購審視完全符合“即時結清交付完畢且金額較小的經濟業務”標準。但在整個財務周期內歸集,金額仍然較為可觀,且容易出現采購價格差異,不符合財務規范要求現象。
(四)采購實施人員財務規范認識不夠,給財務票據帶來時效性風險。在一些采購業務中,因采購物品特殊性,客觀上存在審批手續復雜,采購周期長等因素。這其中有些采購物品又是生產所急需的,為了滿足需要,存在個別先采購后完善立項、預算上報、投產通知、結算手續現象。在實際工作中,業務人員因對財務規范認識不夠,完成采購后,認為主要采購工作已經完成,對程序規范性和完整性業務主動性不足,造成采購業務完成周期延長。另外,一些業務部門對票據規范性要求認識不足,結算開票清單注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與合同并不完全一致,造成退票等情況發生,可能造成票據過期等財務風險。
三、財務風險防控
(一)嚴格執行合同文件,減少違規風險。一是采購前應主動了解公司費用歸口部門是否與供應商簽訂有同類價格合同,如有優先采用公司合同價格;二是杜絕先供貨后結算現象,降低供應商漲價風險,避免退票扯皮風險,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如公司無采購合同,采購部門應根據公司管理標準中的采購價格確定的方式對應程序辦理價格審批;四是供應商要求變更原合同采購價格的,采購人員應根據公司采購價格管理相關標準變更程序辦理變更審批。
(二)嚴格控制超合同外采購。原則上不能超合同采購清單外進行采購,超范圍采購的,要求按公司采購價格管理相關標準中的采購價格確定程序辦理價格審批,根據合同管理標準規定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明確合同條款中“合同清單外的雙方協商價格”,不是指業務部門與供應商的協商,而是合同簽訂部門牽頭成立的談判小組與供應商的協商,經合同審批部門審批后的協商價格,確保程序合規性。
(三)整合同類型采購業務,聚零星為整體。對于有部門歸口管理,使用部門分散零星物品采購,進行必要梳理。達到一定金額,符合應用合同進行管理的,按程序由歸口部門簽訂框架類合同。各部門直接從合同供應商處采購,避免各部門采購供應商不固定、同一類物品結算價格不統一的現象。同時,歸口部門按合同約定定期結算,通過銀行轉賬,按費用管理規定,減少現金報銷不規范問題。
(四)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票據實效。對于金額較大類物品采購,督促采購實施部門嚴格采購程序,嚴格執行立項、預算上報、投產通知、結算采購流程,避免先采購后補手續現象發生,采購程序、采購實物與票據按要求節點完成。對于發票物品名稱與合同物品名稱不一致,結算價格與合同價格一樣差異,采購部門應加強把關,落實責任,確保發票清單物品名稱與合同名稱一致性票,降低稽核風險。
四、結語
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是企業推行精細化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是鐵路建設企業降低工程成本,實現利潤的最大化的重要途徑。1)鐵路建設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是“集約化、標準化、精細化、全員、全過程、全覆蓋”的企業物資管理系統。通過“制定一套文件、建立一套定額、規范一套流程、運用一套軟件”,強化上級公司對項目部物資管理的管控力度,實現項目物資管理由前臺管理向后臺管控轉變,提高項目物資管理運行質量。2)鐵路建設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突出“集中”管控:物資集中采購配送、設備集中采購和租賃、限價集中管理、資金集中管理、合同集中管理、業務流程集中制定、責任成本集中管控。3)鐵路建設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絡優勢,建立電子商務辦公平臺以及物資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物資管理過程的動態化、透明化、信息化。通過物資過程控制等手段,延伸開發出條碼管理子系統、物資過磅影像子系統,實現物資驗收、盤點、發放的自動化,加強物資現場管理過程控制,實現現場物資管理實時化,滿足各級管理部門工作要求。
2鐵路建設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過程
2.1市場調查
物資管理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施工調查,調查內容應包括項目主要原材料、周轉材料、大宗地材的需用總計劃、當地及周邊各種資源狀況、價格、主要資源供應(生產)商情況、遠距;甲供、自購物資種類、采購方式;施工現場交通條件;規劃物資存儲場地等,編制項目管理策劃書(物資部分)。施工過程中,進行定期、不定期調查,形成書面調查報告或調查紀要備案,必要時上報公司審核。
2.2信息平臺建設
上級公司負責建立信息平臺,按月主要物資采購指導價格、周轉材料信息、廢舊物資信息;每年合格供方名冊,及時公布新增合格供方和不合格供方黑名單。項目部收集編制上報價格信息、周轉材料信息、廢舊物資信息,及時向公司上報供方信息。
2.3物資計劃管理
1)項目部物資管理部門根據工程管理部提報的《分工號物資需用計劃》編制《物資總量控制計劃》,作為整個項目物資采購、消耗的總控目標。當有變更時,物資管理部門根據工程管理部提供的變更通知及時調整。2)實行季(月)度物資申請(采購)計劃管理制度。物資管理部門編制申請(采購)計劃經項目工程管理部、工經部和財務部等部門審核,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按采購供應權限分別編制甲供、集團公司級集采、公司級集采《月度物資申請計劃》報送指揮部或公司及業主;對鋼軌、石化產品等有特殊規定的須上報專項采購申請計劃;編制項目《月度物資采購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及時上傳網絡競價采購計劃。
2.4物資供應商管理
根據物資供應商管理規定,供應商實行股份公司、集團公司、公司分級,AB分類管理。上級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供方的考評和年審,辦理準入證,建立合格供方檔案庫,維護供方信息,每年物資合格供方名冊,及時公布不合格供方名單。項目部物資管理部門向公司報送合格供方資料,參與公司初審;對供方進行動態考核,每半年對所有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復審。各級物資部門根據工程項目實際從上級管理單位的《合格物資供方名錄》中選擇供應商,對不在合格名錄內的供應商須進行調查。嚴禁在合格供方名錄外進行物資采購;復評不合格的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單》,三年不得使用。
2.5物資采購管理
1)物資采購的原則。公司各級物資部門,在實施采購時,要符合市場運作規則,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2)物資采購的形式。物資采購以“集采物資在集團公司集采平臺以招(邀)標、戰略采購為主、競爭性談判為輔;非集采物資以電子商務采購為主,以詢質比價為輔”的形式進行。3)采購合同的管理。物資采購部門與供方簽訂采購合同,執行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物資采購合同管理臺賬,對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控。
2.6物資驗收與檢驗
項目部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對進場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驗收把關,驗收人員不得由采購人員兼任。對大宗物資、批量物資、技術含量高物資實行兩人或以上共同驗收,條件具備的可通過視頻監督物資驗收過程,及時填寫《進場、入庫物資驗收登記簿》;按規定程序進行檢驗和試驗,需復試的物資由物資人員填寫試驗委托書,建立《物資送檢臺賬》,試驗人員取樣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物資驗收合格后及時與供方辦理簽認手續,填制物資驗收單,按要求進行標識;驗收不合格的物資要及時向供方反映,及時填制相關記錄,做退換貨處理,嚴禁使用。
2.7物資收發料管理
1)物資收料管理。驗收合格的物資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合格、技術證件齊全,與申請(采購)計劃及采購合同相一致,堅持“四核對”制度,按規定擺放物資標識。2)物資保管管理。現場儲存的材料應按物資分類、保管性質劃區存放,做到整齊、穩固、合理氈墊,標識、標志齊全明顯,維護材料的使用價值,確保儲存安全。3)物資發料管理。項目部物資管理部門依據工程管理部提供的《主要物資需用量核算表》,建立《分工號主要物資限(定)額供應臺賬》,按照月度需用計劃對分包企業實現限額控制;根據施工進度分次、分批發放,嚴禁一次性超計劃供應,對施工用料進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物資消耗情況。對勞務企業的物資發放,要嚴格遵循合同規定,領料必須是有權領料人簽字。
2.8物資成本管理
1)物資基礎資料管理。項目部建立健全各項物資管理臺賬,建立《分工號限(定)額發料臺賬》《物資收、發、存臺賬》《分工號物資消耗臺賬》《混凝土設計、計劃、消耗臺賬》《混凝土原材料管理臺賬》《混凝土運輸罐車檢查記錄臺賬》《物資綜合管理臺賬》;做好物資消耗統計、對比工作。2)物資價格管理。上級公司建立物資價格平臺,收集價格報表,定期公布主要物資的價格信息;組織物資招標采購,嚴控招標物資價格。項目部嚴控物資采購價格,堅持集采掛網招標采購,零星物資網絡競價采購;參與集團公司、公司招(邀)標采購,審核集團公司、公司結算物資的價格;每月進行建造合同價格、責任成本價格、造價信息價格、采購價格的分析,對于偏差數據,及時查明原因,制定改進措施,同時收集調差資料,做好調差準備。3)物資成本分析。上級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規范項目部物資成本管理程序和方法;每季度初組織相關部門和指揮部、公司物資部召開物資成本專項分析會議,對各單位的物資成本管理情況進行分析;項目部對主要物資堅持“月核算、季分析”核算原則,每月開展材料核算工作。每月組織進行物資成本分析會議,進行詳細“量、價、費用”三方面的物資核算、分析,做好預算數量與設計數量、應耗數量與實耗數量的對比分析,以此作為對勞務企業施工用主要料消耗核算、定期考核的依據;分析節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對超耗材料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2.9工地剩余、廢舊物資管理
1)上級公司物資管理部門建立工地剩余、廢舊物資信息平臺,每月公布工地剩余、廢舊物資信息;每月收集、審核公司處理臺賬。2)項目部負責每月組織工地剩余、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利舊、評估鑒定,形成鑒定記錄;編制信息報表,提出利用、處理方案報公司;參加公司組織的處理工作,組織數量較少或金額1萬元以下處理,填寫處理記錄,建立處理臺賬每月報公司備案;處理所得上繳財務部,沖減工程成本;禁止賬外處理。
3鐵路建設企業物資精細化管理的現存問題及應對措施
【關鍵詞】民營企業 內控制度 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我市某會計師事務所在給一家擬上市民營制藥企業進行有關內部控制的診斷后,發現該制藥企業在管理層面和業務流程方面存在以下問題:在管理層面上:第一,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了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由董事會監督,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管理層從未對內控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董事會也未起到監督作用。第二,未設置風險管理部門,也未制定統一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第三,在人力資源政策中,未明確關鍵崗位應實行輪崗制度,也未定期對各部門職責和崗位設置的適應性進行評估。第四,未制定信息管理辦法和預算管理制度。第五,法務部未見有法務工作人員上崗,也未正式開展與法律事務相關的工作。第六,審計部未見有審計人員上崗,也未正式開展內審工作,同時,按該制藥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規定,審計部由財務總監直接領導,而不是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匯報工作。
在業務流程方面:第一,未明確財務管賬工作責任人,管理層也不監督財務管賬工作的完整性和及時性。第二,未建立貼現審批制度,而是由領導口頭審批后執行;對于已貼現或已背書的票據未進行備查登記,建有支票登記薄,但領用人簽字記錄不完整。第三,采購部經理任期長達6年之久,未實行輪崗;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等往來科目的對賬工作,如果供應商不主動發起,企業則不主動對賬,且未留檔。第四,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崗位頻繁換人,且資產管理員離職時未進行任何交接工作。第五,存貨的成本核算不準確,不能準確劃分在產品與產成品的成本;貨物收發管理不到位,如貨物簽收單或第三方(物流公司)憑據的留存不完整。第六,費用核算口徑不規范,未嚴格區分各子公司、各部門的所屬費用,且對研發項目發生的費用未按項目號進行歸集。第七,針對投資等風險較高的交易未制定系統化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也未建立相關的授權體系。
二、加強擬上市民營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思考
上述會計師事務所的診斷所反映的問題在民營企業中普遍存在,因此,對于有上市計劃的民營企業,為了有效解決上述問題,在進行內部控制建設時應著重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制度
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完整的組織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劃分企業最高管理層、部門管理層、基層業務人員以及各個部門的職責權限;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貨幣資金、結算資金、存貨、固定資產、費用、財務報告編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確的業務分工和完整的作業程序規定;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倉儲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規定、票據管理制度、單證收付管理規定和檔案管理規定。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應集中體現“四個明確”,即:職責權限明確;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明確;財產管理的范圍、期限明確;組織形式明確。
2、設置合理的組織結構并有效運作
在組織機構的建立中應特別引起注意的是,不能使某一部門擁有過分集中的權力,應當使權力適當分散,形成互相聯系、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的格局。職能不相容的部門應分立,如企業采購部門、倉庫部門、財務部門、生產部門共同對采購業務分環節把關,比由采購部門獨立辦理業務發生差錯的可能性小得多。因此,組織機構控制機制中的執行系統與監督系統、決策系統與實施系統等必須實行分離,使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理的組織結構。
3、建立內部審計控制機構
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分支,又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內審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內容;同時,內部審計還能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建設性的建議。為此,要合理定位內審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的要求,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總經理之下分別設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審計部的地位應高于其他職能部門,在業務上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在行政上對總經理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