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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目前通貨緊縮,消費市場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強化財政投融資體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對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進一步穩定、持續增長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通過對我國現行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分析,提出了今后如何強化與完善我國財政投融資體制的看法。
財政投融資是在一般財政預算無償分配以外,由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和調控,按照信用原則有償籌集和使用資金的活動。自80年代我國開始發行生產建設性國債,政策性銀行投入運轉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了財政投融資體制,對推動改革開放、現代化建設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然而體制運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財政投資日益弱化,財政投融資渠道單一,財政信用與商業信用界限不清,財政投資重復、低效等。面臨新形勢的需要,舊的財政投融資體制亟需強化、完善。
一、財政投融資的特點、作用和必要性
(一)財政投融資是我國經濟發展初級階段的需要。根據穆斯格雷夫的“發展型”公共支出模型,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增長的初級階段,公共部門投資在國民總投資中占有相當高的比重,為經濟和社會發展“起飛”奠定基礎。進入中級階段之后,公共部門投資逐步成為私人部門投資的補充。而在經濟發展的所有階段都存在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始終要通過增加公共投資來進行宏觀調節。我國尚處在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脫胎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年代又不長,市場失靈的現象還相當突出,因而財政投融資的調控作用必不可少。
(二)財政投融資的根本作用在于充實社會先行資本,填補財政預算無償投資和一般商業金融投資的空白財政投融資的特點在于既體現政府政策取向,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則組織經營。財政投資的主要領域是準公共產品,這類產品若完全依賴財政無償投資,因財力有限勢必出現“瓶頸”制約,供給不足;若完全依靠企業籌資,銀行融資,因準公共產品“效益外溢”的特點,供給更加不足甚至無人投資。所以在私人產品與私人投資、純公共產品與財政無償投資大體對應平衡的情況下,財政投融資介于二者之間,填補了準公共產品投資的空白。
(三)財政投融資的目標是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對企業和商業銀行的誘導機制,促進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財政投融資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僅表現為短期內“數量增加”,更表現為長期內“質量的提高”。1996年我國經濟成功實現“軟著陸”后,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矛盾基本解決,結構調整的問題更加突出。我國預算內財力貧乏,而財政投融資作為一個投融資體系,直接把資金引入優先領域,形成一種“財政投融資先行—商業銀行投融資跟蹤—企業投資隨后”的連鎖反應機制。
(四)在當前我國通貨緊縮的宏觀經濟形勢下,加強財政投融資又與反經濟周期目標相吻合1998年中央銀行六次降息,貨幣政策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由于真實利率高于名義利率,居民對貨幣的靈活性偏好,企業預算約束硬化以及貨幣政策時滯等原因,貨幣政策的效力一時還不能顯現。而財政擴張作用直接、力度大,特別適合在經濟全面蕭條時采用。運用擴張性財政政策進行反周期調節,不外乎兩種手段,一是減稅,二是增支。減稅在1998年上半年已經啟動,但我國財政的困境使減稅的空間不大,增加財政投資是必然選擇。就啟動內需的兩大支柱消費推動和投資拉動來說,投資拉動也是現實選擇。1997年我國經濟增長8.8%,從需求拉動因素看,投資約占2.2個百分點,消費約占4.9個百分點,凈出口約占1.7個百分點。1998年以來,消費市場持續低迷,從需求走勢看,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將穩中趨降。在這種情況下,1998年下半年增發1000億國債融資用于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五)財政投融資體制還能平衡資金在國民經濟三大部門間的分配,調節儲蓄、投資結構,促進資金和資源的優化配置在我國三大部門中,居民是盈余部門,企業是短缺部門,財政則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體。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急劇變化,居民最終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大幅上升,居民部門儲蓄占到社會總儲蓄的60%以上,而財政日見拮據,1995年預算內投資占社會總投資僅3.1%.在這種不平衡狀況下,通過國債等財政投融資手段將居民手中的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積累基金,有利于調節儲蓄與投資結構的不對稱,促進儲蓄向投資的轉化。
二、我國舊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分析
(一)國家財政投資日益弱化,影響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后勁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正處在經濟轉型期,不僅要實現經濟體制市場化,還要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由此決定政府在強化、引導投資方面負有比發達國家更多的責任。但當前我國財力不足,財政的經濟建設性投資呈現出弱化態勢,與政府的宏觀調控要求相去甚遠。據世界銀行對12個發展中國家和13個工業國抽樣調查表明,1980—1995年財政投資占社會投資的比重,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43%,工業發達國家37%,而我國80年代以來財政投資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和財政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不斷降低,1981年兩個比重分別為20.5%和28.1%,1990年降為10.1和8.7,到1995年只有7.7%和3.1%.財政投資的弱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履行。
(二)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據
一方面財政投融資范圍界定不嚴,本應通過市場融資的通過財政投融資,扭曲了資金結構,損害金融業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過分擴張投資性貸款,投資資金過分依賴銀行,不僅加劇重復建設和結構失調,銀行不良債務急劇上升還將阻礙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與發行國債相比,國債的透明度相對較高,易受到關注,而銀行的不良資產較隱蔽,就這一點來說,財政投融資比之金融投資也有其優勢。國際經驗表明,財政融資作為政府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是銀行信貸所不能替代的。
(三)財政投融資效益低下,盲目、重復建設現象仍然普遍,貫徹產業政策不力重數量輕效益是我國經濟建設中長期存在的弊端,表現在財政投融資上就是有償資金無償使用,資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學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項目結束后不進行評估,往往是“說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財政投融資無法維持自身“融資—投資—還款”的良性循環。
(四)財政融資渠道單一,資金不足也是制約財政投融資宏觀調控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首先是因國家財力制約,資本金部分投入就不足,對政策性銀行撥款難以保證。除資本金以外,財政融資絕大部分來源于國債,很少的部分來源于金融債券等,加上我國財政投融資效益不高,資本金增值少,形成國債獨當一面的局面,加大了財政本已沉重的還本付息負擔,國債風險增大。
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強化和完善
財政投融資的特點是融資、投資緊密結合,資金投入直接。針對我國現行財政投融資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尋求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完善:
(一)融資環節
應該說,國債因其規模大、信譽高、發行較容易,仍是主要融資渠道。發行國債既產生總量效應,增加總需求和總供給,又產生結構效應,引導投資和消費。增發國債還能帶動商業銀行配套貸款的增加,推動社會投資,形成乘數效應,更大幅度地拉動經濟增長。據測算,1998年增發1000億國債大致可以使銀行配套增加貸款1000億元,總數約2000億元的建設投入所形成的最終需求可以拉動GDP增長約2個百分點。而且在目前我國經濟緊縮的情況下,供給對價格和利率的彈性很小,增發國債還較少引起價格和利率的上漲,因而不會引發通貨膨脹和對私人的擠出效應。通過國債融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個問題:
1.國債的發行權。只要各級地方政府仍是當地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主體,分級財政體制未能真正建立之前,地方政府就不能擁有發債權,地方財政預算也不能打赤字。但在國債投資建設項目中,有很多項目是屬于地方性的,根據收益原則,這部分項目的融資應由地方負擔。在地方財政支出項目較多、資金較緊張的情況下,可發行中央特許、擔保,地方負責還本付息的專項債券,有效地分解中央財政的債務風險。同時,又因一些中小型基礎設施項目的利益會擴散到其他地區,中央財政應對這部分“外溢利益”予以補貼,具體作法可由中央發債轉借地方使用并由各地配套一部分公共資金。
2.國債的規模和期限結構。目前銀行利率下調、國債籌資成本較低,正是增發國債的有利契機,此時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以較低的成本籌集到大量建設資金。由于企業預算約束硬化、居民收入下降和預期未來支出增加,商業銀行的存貸差增大,這也為國債的發行創造了認購對象。為滿足商業銀行資金流動的需要,這種國債可為定向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周轉性國債。目前我國國債主要集中在三年期的中期國債,期限結構過于單一帶來的問題是還本付息期集中,長期建設資金不足,短期籌資不易,今后應逐步增加短期周轉性國債和長期投資性國債,充實國債期限結構。
3.國債的透明度。我國居民和機構購買國債,長期來在一定程度上是迫于行政壓力,就算以國債作為金融資產投資,吸引投資者的也只是國債的穩定可靠性,而不是其投資生產建設帶來的收益。這種現象與國債宣傳定位不當有關,國債透明度不高,國債發行后居民不了解自己資金的用途和實際效益。這一方面造成居民投資國債積極性不高,一方面使財政部門發行國債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建議財政部門在發行及運用國債資金投資的各個環節,定期披露國債資金投向、工程進度和財務狀況,以體現國債財政投融資工具的特征。除繼續穩定國債融資外,我國應進一步拓寬財政融資渠道。日本已實行40多年的“財政投融資”制度可資借鑒。日本的財政投融資計劃是以大藏省的資金運用部為中心,以財政儲蓄、各種保險和年金等形式廣泛吸收社會資金,通過有關公共金融機構,以投資、貸款和認購債券等方式進行公共投資,對于日本經濟起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日本通過財政投融資所籌集的資金極為可觀,1991年占到當年財政總資金(財政預算資金與投融資資金之和)的56.5%,成為國家財政不可或缺的?
我國目前正進行清費改稅、清理預算外資金的改革,筆者認為探索發展財政投融資制度,在預算體系中建立專門的財政投融資預算不失為規范財政預算、提高資金運用效益的一條思路。就資金來源看,我國也有拓寬財政融資的潛力。我國目前僅有向養老保險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發放的特種定向國債,今后配合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可擴大特種定向國債的發放對象,既拓寬了財政融資,又為各類保險基金、資金找到一條安全的投資途徑?,F行郵政儲蓄制度應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在期限品種、還本付息方式上實行多樣化,以吸引更多的儲戶。財政投融資的支撐點是國家信用,今后應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擔保債券和政府擔保的借款制度,既充分又有度地運用國家信用。
(二)投資環節
1.投資項目的選擇。公共投資的最終目的不是去和市場活動競爭,而是補充和支持市場活動。如果財政投融資資金用于國有企業的一般生產經營性項目,不僅會使財政陷入對國企補貼的深坑,還會助長國有企業的依賴性和政府干預的不當性,對經濟增長作用卻不大?,F階段我國財政投資的主要領域是非經營性公共基礎設施、高新技術及農業。
2.項目開工前的可行性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公共投資不僅在經濟上必須是有吸引力的,在技術、管理和財務上也應該是可行的。在選擇和實施投資時必須全盤考慮投入和產出的價格對比,其他經濟變量的反應,對其他部門的沖擊和影響等。與一般經營性項目不同,公共投資的非經營性使公共投資的成本和效益分析要置于整個社會環境中考慮,即代表對一國經濟投入和產出的機會成本(“影子”),而不是特定部門的成本效益。具體地說,項目的純經濟收益率、對就業的影響、對國家債務負擔的影響、財政的承受能力、對貿易狀況和外匯儲備的影響等都是成本效益分析的因素?!俺杀尽辈粌H包括初期基建費用,也包括完成和經營項目工程所需的一切經常性支出,后者往往是數量很大卻常被忽視的一筆開支。為防止釣魚工程,要求項目在動工前必須呈交全面清晰的成本預算和收益估算。
3.項目施工的全程監控和項目完工的評估。
針對我國財政投資重投入、輕管理的傾向,在項目施工全程中應建立包括工程質量、資本投入、費用支出的監控,尤其是經濟審計。我國財政投融資效益低下與工程施工中財會制度不健全有很大關系。今后應大力提高工程財會人員素質,使財政投資置于嚴格的會計系統控制中,體現“經濟制約”而不是“政治驅動”。項目完工后還應對工程預期目標、預期收益的實現程度進行評估,保持工程監控的完整性,對后續投資也具有啟示作用。
(三)密切投融資環節聯系,革新財政投融資體制1.建立財政投融資預算。今后我國財政預算可包括四部分: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財政投融資預算。財政投融資預算在預算中單列可以使財政投融資與財政無償投資、商業投融資界限更清晰,財政投融資有了法律依據,籌資渠道可以進一步拓寬,同時受到預算約束又可保證投資效益。
關鍵詞:地方政府;財政投融資;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2
經濟發展需要政府對公共基礎設施進行財政投融資,但是,財政投融資過多,又會使政府面臨巨大的債務風險,因此就需要對財政投資資金進行嚴密監管和嚴格控制。這就需要財政部門思考如何進行投融資,如何尋找政府融資對經濟發展支持與制約的平衡點?如何強化投融資監管?從我國金融改革和政府改革的角度考慮,拓寬融資渠道,強化財政監督,創新投融資監管體系,應該是強化財政投融資管理的重要途徑。
一、財政投融資的主要模式及輔助手段
1.財政投融資的基本概念
所謂“財政投融資”,是指政府財政部門在國家預算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之外,進行長期投資和貸款的金融活動。它以國家的信用為基礎,通過多種渠道籌措資金,有償地投資于具有公共性的領域。這是一種政策性投融資,是介于傳統的財政投資和一般商業性投資之間的一種新型政府投資方式,將財政融資的良好信譽與金融投資的高效動作相結合的資金運作方式。它主要為提供公共物品的基礎產業部門融資,其資金來源一般是財政撥付的資本金和吸收的社會資金。
2.政府投融資主體及平臺
通過下設的公司性質的實體進行投融資是財政投融資的主要方式。這種投融資主體(以下簡稱為主體)一般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股權、土地等資產設立,從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準公益性項目的融資、投資、建設和運營,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例如:青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有青島國信、城投、華通等集團公司,各區、市還有自己的下屬投資公司(或中心),多個局(委)也有開發投資公司,如隸屬于市交通運輸委的“青島交通開發投資中心”等等。人們通常習慣上把這種投融資主體再加上相互合作的擔保公司、相關機構、相關信息管理系統(網站)等整個系統稱為投融資平臺。
3.創業投資基金
近年來,各地政府紛紛成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目的是推動創業基金的設立,并進行規范化管理和引導。政府利用引導基金介入,與想在本地投資的企業或者基金聯合在本地成立新的基金,一方面提升投資機構信心,另一方面利用本土優勢,協調各方面關系,可以推進項目建設順利發展。截至2012年底,僅在青島登記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已達10家,注冊資金13.5億,管理基金規模已達20多億元。調查發現,這些基金大多數投向了中小企業,而且是其中的高新產業,很好地促進了高新產業的發展和企業調結構轉方向。
4.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配套擔保措施
(1)建立為農民服務的城鄉社區建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農村的“四權”為擔保,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居民房屋所有權和林權等“四權”可進行擔保融資,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融資模式,激活農村土地、山林等多種資源要素。
(2)建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以青島市為例,2009年9月,由青島市政府出資成立了青島華商匯通投資有限公司。2013年5月,青島市政府與山東省再擔保集團簽訂《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戰略合作協議》,通過再擔保、擔保等方式擴大合作銀行對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的綜合授信額度。2013年7月,青島城投集團設立青島城鄉社區建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是省內資金規模最大的融資性擔保公司。
(3)推出中小企業股權投融資平臺。目的是促進各類中小企業的產權流轉和并購重組,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管理問題分析
近幾年,各地在財政主導或引導下投融資方面發展較快,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很多地方的投融資平臺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存在多頭融資、多頭監管、信息分散的問題,凸顯出財政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1.借鑒和利用國際投融資水平不高、融資額較少
雖然多個地方政府借鑒了一些新的國際投融資手段,如:設立多種創業基金、發行債券、使用BOT等,但與國外成功案例相比,存在著借用國際融資金額較少,使用外國政府和世界金融組織貸款少以及國際貿易使用出口信貸不多的問題。
2.政府可給予平臺的資源較少、平臺償債能力堪憂
一是政府給予融資平臺的可利用資源較少,或者可利用價值不高,平臺公司更多的是依靠政府背景向銀行等進行融資,政府因此承擔很大的擔保責任;二是公共基礎設施很難由建設或者經營方自行定價運營收費,這些項目盈利能力往往不及預期,如海灣大橋、海底隧道等至今沒有進入贏利狀態,導致后續類似較大項目難以利用BOT等方式收費,或者運營回收周期變長。三是融資平臺公司所投資經營的大多是公共基礎項目,總體盈利水平不會太高,目前靠公司盈利支付融資利息尚可,兩年以后大量進入還款期,本息相加將是巨大的負擔,到那時繼續融資的能力將逐漸變弱。
3.投融資規模增加過快、負債結構不合理。
投融資規模快速上升、投資效益下降、投資風險上升的現象,導致政府宏觀調控對資源配置應起的基礎性調控作用減弱,配置職能失靈。此外,融資結構單一,依靠銀行貸款融資占比較高債券融資所占比率太低,比如青島,銀行貸款達82%以上,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較弱,債券融資,僅占18%;在投融資平臺建設中,政府投融資比例較低,大多為1:4,財政投資占比較小,而且缺少相應的資本金補充機制。
4.缺乏統一的投融資監管平臺和管理機制
在財政投融資關系中,既涉及廣大投資者、投融資主體、政府內的多個部門,又涉及銀行等多種金融機構,當事各方信息極不對稱。在政府中涉及多個層級的政府和部門,而且不在同一個融資平臺,經常有同一個項目經過包裝在不同渠道、不同銀行進行貸款或發行債券的情況,導致各級政府都無法準確的、及時的掌握融資總量,也是一個極大的風險,這說明缺乏統一的投融資監管平臺和信息管理及共享機制。
三、地方財政投融資管理對策
自2011年以來,中央政府已經認識到地方政府財政投融資特別是各種融資平臺存在的問題,在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大背景下,政府財政需要加強對融資平臺等財政投融資加強管理,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和監管方式。
1.拓寬融資渠道,豐富融資手段
(1)拓寬基礎性項目的投融資渠道。充分利用多種金融手段,如通過綜合授信的一籃子融資計劃,擴大政府的投融資渠道。可以采用承兌匯票的方式,即先期存入20-30%的保證金,開立100%的全額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支付工程款項的資金,到期按期償還銀行的債務,同時在商業銀行取得綜合授信。通過這種方式,資金可以長期滾動使用,從而變流動資金貸款為中間業務和票據貼現業務,從而擺脫了依靠銀行提供信貸的單一性。
(2)盤活存量資產。土地是城市的最大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應以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為突破口。在具體運作中,要把握好土地供應總量,注重“賣”“養”并舉,優化土地開發環境,提高土地融資效益,為平臺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資資源。
(3)采用多種方式搞活增量資產。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放眼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大膽嘗試各種現代融資方式,拓寬融資領域,大量使用債券融資、可轉換債券、上市融資、風險投資、項目融資、利用外資、廣告補償、社會保障基金等方式。
2.進行制度創新,完善投融資管理制度
要改變過去以經濟效益指標為主,政府項目考核為輔的考核模式,實現自主經營項目考核和政府項目考核并重,分別考核,綜合評價,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投融資管理制度。
一是要完善融資管理制度,明確融資項目分類、融資主題、融資方式、融資成本、融資風險、融資監管、信息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要完善投資效益評估辦法,明確投資項目的考核分類、實施主體、考核標準等,加強對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投資預算和資金成本、信息透明度和可信度的控制,以提高財政投資的效益。
3.創新財政管理,構造財政投融資的管理體系
(1)明確投資主體。成立一個代表政府投融資的經濟實體如政府投資公司或發展公司作為投資主體,集中政府必要的財力、物力,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投資體制。
(2)建立財政投融資監督管理部門。在財政局內成立專門的機構,如成立投融資管理中心,作為固定的組織機構并由專業人員組成。以此機構專門負責制定市場運作所需要的各項配套政策;制定財政投融資的規劃,確定項目的輕重緩急;統籌預算內、外政府專項資金,在引導社會各類資金中起基礎性、決定性作用;對項目的投融資方案進行審批,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建立城市開發基金組織。與一般的金融機構不同,地方城市開發基金組織兼有經濟審查和工程監控職能可以積聚大量金融、會計人員以及工程專家,與其財政投融資機構的性質相適應的。
通過以上三種方式形成總體政府主導,分層(企業或項目層)市場運作的財政投融資格局。
(4)組建投融資管理戰略聯盟。強化與銀行及銀監會戰略同盟的聯系,加強與國家政策性銀行的業務合作,建立政、銀聯手監管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政府、銀行和銀監局三方聯席會,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提高監管能力和辦事效率。
4.進行科技創新,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模型比較財政投融資政策的效果和風險,進行投資乘數分析,尋找財政投融資和國民收入增長的平衡點,幫助政府決策,強化風險意識,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止債務風險。
根據凱恩斯理論,投資刺激需求的增長,投資完成后又增加能供給,所以投資是經濟增長的動力,對經濟影響具有乘數作用。投資乘數是指增加一單位投資,所導致的國民收入增長的倍數。假設Y=GNP,C為消費額,I為投資額,G為財政支出額,X為凈出口額則Y=C+I+G+X,當I過大時,政府為償還利息財政支出會降低、消費下降,則Y必然下降。,其中K即為投資乘數。
為此,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投融資統一管理、信息監控平臺系統,進行項目備案,讓投融資的各方信息匯總進入監控平臺,做到權利關系明了,項目進展明了,融資債權關系清晰,資金的“借、用、還和審”透明。所有環節經審批備案入網、數據交換以后,才可以進行下一步,既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共享度,提高審批速度,又可以加強監督,便于審計、統計,使上述的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又可以依托的平臺,落到實處得到執行。綜上,投融資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必須根據社會經濟環境和項目實際情況靈活運用,進行合理的組合配置,這一切需要政府構造更加完善的投融資監管體系,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政府投融資行為,創新監管體系,強化風險管理和績效評估,才能既通過投融資促進經濟發展,又做到風險可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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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必要性
(一)財政政策性投融資的概念及其特點
所謂財政政策性投融資是財政為了強化宏觀調控功能,以信用為手段,以實現特定政策目的,直接或間接有償籌集資金和使用資金的活動。其本質是以政府為主體按照信用原則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財政關系。作為以財政信用方式取得資金,與常規的財政借貸沒有什么區別,但又與常規的財政信用活動不同,它是一種特殊的財政金融活動。第一,常規財政信用,是為彌補國家預算赤字而實施的,為國家預算籌集資金,并同國家預算資金一道被無償用掉,過后要靠增加稅收來歸還,而政策性投融資與預算是否有赤字無關,它是出于實施財政政策需要而進行的信用活動,所籌集的資金是以有償形式來運用的,無須用未來時期稅收歸還。因此,財政籌集起來的這筆信用資金,并不是常規的國家預算資金,而是國家財政資金的特殊補充。第二,它一手以有償方式借來資金,一手又以有償方式使用這些資金,與社會一般融資活動相同,但它的運用目的并不是為了盈利,因此,它與一般社會金融活動又有根本性區別,它的使用具有鮮明的公共性。第三,它融金融性與財政性為一體,從而在宏觀調控中,有著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雙重功能,又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實施安全得多,加大投融資力度,擴張信用,可以起到與擴張性貨幣政策相同作用,但又與一般信用擴張不同,不會帶來在拉動經濟同時,有引發通貨膨脹之虞,也不會有引起財政債務依存度過高,帶來財政風險問題。它是一種安全性大的特種信用活動。
(二)建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必要
正因為財政投融資,有以上所說那么多的特點和優點,在二次世界大戰后,倍受一些后起的市場經濟國家的重視,并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發揮了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其最為成功者,當首推日本。我國當前財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銳,宏觀調控能力很弱,而所面臨的宏觀調控任務又非常繁重,在這種情況下,建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將是十分有意義的。
1.它是填補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不足的有效手段。在我國財政宏觀規模過低的條件下,面對大量的市場配置失效領域的存在,所導致的各個瓶頸產業急需投資的情況,通過健全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就可以借助社會資金來補充財政資金之不足,用以加快瓶頸產業建設,推動經濟協調發展。日本在戰后經濟能迅速恢復和發展,是與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分不開的。二次大戰后,日本財政十分困難,經濟恢復與發展所需的社會資本十分緊缺,財政政策性投融資起了非常重要的補充作用。日本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動員的資金規模是十分龐大的,截止1998年,其融資總額已達國民生產總值的11.3%。韓國在經濟起飛中,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在補充政府財政資金方面的作用,也是十分突出的,在“一五”計劃時期,財政投融資貸款,占政府農林水利投資的25.8%,社會公共資本中占53.2%,70年代在公共基礎設施及基礎產業投資中占60 %, 1989年有90%財政投融資用于高速公路、地鐵、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注:參見孫魯軍等:《韓國——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武漢出版社1994年版,第68—70頁。)
2.誘導社會投資沿政府意圖方向發展之必要。用日本人的話說,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可以對企業和銀行起到帶頭羊作用,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現著政府意志,反映政府扶持重點產業的意圖,凡能得到政府投融資支持的產業,表明這些產業很有發展前途,因此,財政投融資重點投入的產業,就會引起商業銀行和私人資本關注,跟隨其后進行投資,從而拉動社會資本投向與政府資源配置意圖相一致,起到宏觀調控作用。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即將起飛階段,加快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建設,以誘導社會財力投向,保持社會資源配置沿著優化方向發展,就更是必要的。
3.加大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力度之必要。財政政策主要運用稅收、補貼和預算支出等手段進行調節,它偏重于調整資金結構;貨幣政策主要運用存款準備金、貼現與再貼現、公開市場操作等手段進行調節,它偏重于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財政投融資卻既有調節社會總需求的能力,又有調節結構的能力,在宏觀調控中,只有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兩者協調配合,方能發揮其最大作用。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具有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雙重功能,因此,在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插入一個政策投融資體系,就可以更好地使兩大政策協調配合,當需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更需財政政策多出力時,通過財政投融資體系,可以更多地把社會儲蓄吸引到結構調整方面來,從而將貨幣政策轉化為結構調整手段,配合財政政策調節;當需要加大總量調節、擴大需求或供給時,更需要加大貨幣政策的總量調節作用時,通過財政投融資體系加大投融資規模,又可以有效的配合貨幣政策,提高拉動經濟力度。
總之,無論從增強財政調控的物質基礎來說,還是從更有效地發揮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控能力及更好協調兩者作用來看,在我國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投融資體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日本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與運用
1.資金來源。日本財政投融資體系中資金來源,比起民間金融機構更有相對穩定的來源,主要由大藏省資金運用部資金和簡易保險金、產業投資特別會計、政府保證債、政府擔保借款等構成。其中資金運用部資金居主體地位,保證了財政投融資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和運用上的政府權威性。(1)資金運用部資金。 日本的資金運用部是日本大藏省的一個直屬機構,專門承擔管理和運用民間及政府資金的一個機構。在《資金運用部資金法》中明文規定,郵政儲蓄及政府特別會計的閑置資金必須存入該部。因此,資金運用部實際上受郵政存款、各種特別會計公積金的委托,把這部分資金融通給政府金融機構和公團等特殊法人、地方公共團體等,處于財政投融資的核心地位,其運用的資金約占財政投融資的80%。 資金運用部的前身是具有悠久歷史的大藏省存款部。 后根據1941年制定的資金運用部法,改成現在的資金運用部,同時在其資本運用方法等方面,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形成了現行制度的基礎。
1997年度末,資金運用部資金來源總額為455508億日元,其構成內容25%以上是郵政儲蓄,加上福利保健年金、國民年金等眾多的小額資金,則占總額的85%。(注:日本《經濟統計年鑒1998》,第537頁。 )從期限類別來看,大部分委托金是七年以上長期性的。資金運用部吸收的資金均屬托管性資金,資金運用部運用這些資金須支付利息。在資金運用上,須經資金運用審議會審查批準,在規定的范圍內運用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在于促進公共利益,其應用范圍被限定在:對國家、地方、公共團體的貸款或國債、地方債;向政府相關機構及公團等特別法人貸款或購買它們的債券;對電力資源開發股份公司貸款或購買該企業債;購買一定限度的金融債。(2)簡易保險資金。 所謂簡易保險資金(簡稱簡保資金)是在“簡易生命保險及郵政年金特別會計”結算中產生的剩余積累金。它作為政府資金綜合管理的唯一例外由郵政大臣管理。從簡保資金的結構來看,其大部分是簡易生命保險的積累金。作為簡保資金的運用對象,在資金運用部的對象范圍基礎上,允許對簡易生命保險、郵政年金的契約者提供契約者貸款以及向民間保險和具有競爭力的高利率的電力、煤氣、私營鐵路事業債(每種都是由資本金在40億日元以上的公司發行的)提供資金。在運用資金時,為和資金運用部資金形成一個整體,該項資金也納入財政投融資計劃,資金使用方針和運用條件也必須預先經過和資金運用部同樣的資金運用審議會審議。(3 )產業投資特別會計。它是以進行重建經濟、開發產業及振興貿易為目的,承接1953年美國對日援助物資資金特別會計而創設的。作為每年度財政投融資計劃的資金來源,1980年以前逐年擴大的投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賴從一般會議籌措,但80年代以后,主要靠資金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收入來籌集。其資金運用方向,從設立到1955年度,主要是對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電力資源開發股份公司等骨干產業的擴充和貿易振興提供所需要的資金。以后也以公庫、公團、特殊公司等為投資對象,1980年以后停止了直接對公司法人貸款,專門行使投資特別會計的職能。(4)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國營公共事業企業、 公團等政府相關機構發行債券或從民間金融機構籌集長期資金時,其本金和利息的償還,由政府擔保的分別叫做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對于這些資金籌措,政府保證的限度需要在一般會計預算總則中,按機構類別規定并經國會決議通過。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之所以包括在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中,是因為各機構的借款雖然是民間資金,但最終是由政府保證還本付息的,特別是政府保證債,其發行數額、發行條件等均由政府和銀團共同商定,是專門以財政政策為依據的資金,所以作為政府的資金來源處理是比較合適的。從1971年起,為適應將來經濟形勢的變化,對政府保證債和政府保證借款的發行、借款限額,每個機構都可以在當初50%的限額范圍內增加一定數量,即所謂的“彈性條款”。其發行條件是政府保證債及政府保證借款利率,都作為長期利率的一部分,隨金融形勢的變化而變化。政府保證債應募者的利率在普通國債和公募地方債之間,政府保證借款利率屬于長期優惠利率,兩者比較起來在籌資成本上,政府保證債要低一些。因此,在以政府為保證的資金籌措中,政府保證債占90%以上。80年代以后,由于資金運用部資金有限,已不能滿足財政投融資的需要,所以對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的依賴性又有了增強。
2.資金運用。日本政府的財政投融資金運用,是依據每年制定的財政投融資計劃綜合運營的。財政投融資計劃由“財政投融資資金計劃”、“財政投融資原資推算”和“財政投融資用途別分類”三部分構成。其中,“財政投融資資金計劃”是按投資對象機構來確定如何運用資金;而“財政投融資原資推算”和“財政投融資用途別分類”既是財政投融資計劃的附表,也是財政投融資計劃主要資金來源、以及資金用途分類的明細表。另外,在資金運用部資金和簡易保險資金中,期限未滿五年的短期運用,不列入財政投融資計劃。
歸納起來,依財政投融資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大體包括:住宅建設、改善生活環境、社會保健福利事業、文化教育事業、發展農林漁業、國土保全、道路修建、運輸通訊、區域開發、救災重建、促進外貿與經濟合作、及推進產業與技術發展等方向。其貸款對象是十分廣泛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用途范圍內的用款者,都可得到貸款,其中很多是經過公共金融機構貸出的,直接供款的主要是,國家各種公共事業特別會計貸款;對公營的企業事業團體貸款,公共金融機構供款。以及認購地方政府債券等等,其中對公共金融機構是基本貸款對象。
財政投融資活動是通過政府的金融機構實施的,日本公共金融機構,是由資金運用部為核心的,吸收存款的郵政局和發放貸款的政策性銀行和政策性公庫構成的,主要由兩行十庫構成,兩行是“日本輸出入銀行”和“日本開發銀行”,十庫是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醫療金融公庫、環境衛生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北海道東北開發公庫、公營企業金融公庫和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這些金融機構在行政上歸大藏省監督和管理,業務上一般由大藏省及有關主管省廳共同領導。商業銀行、專業金融機構及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的民間金融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其經營活動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預,但必須服從于法律的制約。而政府金融機構是為貫徹國家政策而在不同領域內設立的機構,故又稱為“政策金融機構”。它們在貸款中優先考慮政策目的,只對民間金融機構因資金不足、害怕風險和收益不大而不愿提供貸款的領域進行貸款,而且利率較低,期限較長。它們一般不辦理存款業務。
三、改革中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設想
(一)我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的現狀和問題
所謂財政政策投融資,它不是泛指財政一般性的投資和融資,而是專指政府為實現宏觀經濟調節政策目標,而采用的有償的投資融資手段。我國的政策性投融資,從建國初期就已經存在,并在后來得到不斷發展,例如財政在50年代對國營企業實行的小型技術改造貸款,60年代建立的支農周轉金,80年代末推行的基本建設資金“撥改貸”以及不少地方搞起來的“財政信用”等等。90年代政策性銀行的成立,標志著我國政策性投融資又有了新的發展。在國民經濟發展的各個時期,政策性投融資都為解決國家的財政困難、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嚴格意義上講,我國的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并沒有形成,現有的政策性投融資不僅分散,而且規模過小,還常常是同財政一般性投融資混在一起實施。給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發展帶來一系列問題。
1.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投融資鏈條不完整。我國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靠財政注入,缺少借社會財力的手段。加之財政收支矛盾尖銳,財政不得不優先保證基本職能的需要,導致財政預算無法拿出更多的資金列入政策性投融資資金來源,政策性投融資機構資本金不足,同時,國有大中型企業效益低下,虧損問題嚴重,不僅上繳財政收入減少,而且一部分還要靠財政周轉金和借款度日,財政對企業的投入不能產生效益,投資難以收回,導致政策性投融資鏈條斷裂,難以為繼。
2.形成不了統一的投融資體系,主要表現為缺乏總體管理機構,操作主體各自為戰,且不說地方的財政信用管理上的五花八門,就是1994年后建立起來的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信貸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專司公共政策職能的銀行,也是各自獨立作戰,缺少一個類似日本“資金運用部”這樣一個統籌資金、協調行動的管理機構。當然,政策性銀行要受中央銀行監督管理,但中央銀行的性質,決定它不能替融資體系的協調管理工作。在當前,正是因為政策性投融資沒有形成體系,才使各政策性銀行陷入資金短缺,影響其宏觀調控作用的發揮。
3.資金使用缺少嚴格法律規范,各類政策性資金的運用都沒有同各項政策規劃對接起來,致使資金運作中隨意性較大,特別是有的地方財政信用和財政周轉金的使用效率不高,要么是“蜻蜓點水式”的投放,發揮不了應有的政策效應,再不就是缺少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馬,造成資金投入有去無回,更有甚者,個別地方將財政信用投放于盈利性項目,搞一些稅高利大“短、平、快”項目,形成和商業銀行爭利的局面。
4.體制定位不合理,至今依然把政策投融資,與國家預算拴在一起,看成是國家財政預算一種支出形式,所有的政策性投融資的形成,都主要依靠財政預算資金轉化。這種體制定位,使各個政策資金運用機構,對國家財政依賴性過強,不僅造成財政不應有的過分負擔,更造成政策投融資難以為繼的困難局面。因為,第一,財政的性質決定,財政資金的使用只能是無償性的,搞有償使用只能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在經濟收支有結余的情況下,才是可行的。所以,規模龐大的政策性投融資的需要,主要靠財政供給是不可行的,這樣做勢必會由于財政收支矛盾的制約,使投融資資金供給嚴重不足,使政策性投融資陷入困境。當前各個政策性銀行資本金難以到位,以及融資渠道不暢所帶來的種種困難,就是明顯例證。第二,把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來源,局限在財政預算資金轉化上,就阻斷了政策性投融資與社會資金之間的渠道。各國實踐經驗表明,政府實行宏觀政策,僅靠財政資金不僅調控力度有限,而且使用過度,還會帶來嚴重負面效應。如果借助社會財力,不僅大有可為,而且常常還會發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總之,現行的財政投融資,不僅還很不完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沒有跳出計劃經濟下財政投融資的基本思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要求,在我國建設起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體系,很有必要重塑我國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制度。
(二)投融資體系改革總思路的選擇
當前可有兩種思路供選擇,一是著眼于現行的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完善,在維持財政籌集和供給資金原有方式基礎上,將現有的投融資渠道,集中統一由財政管理;二是著眼于投融資體系的重塑,以日本財政投融資制度為例,建立我國的資金委托、資金管理、資金運用三分離,全有償式的投融資體系。兩種思路比較起來,應當推后種思路為先。因為如前分析,我國現行的投融資體系的問題,并不單純是由于管理分散的結果,更有其運行機制問題。不重塑投融資體系,機制就不能轉換,現存的投融資體系運作中的問題,也就無從解決,政策性投融資在發展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就難以充分發揮。后一種改革思路,不僅可以有效地克服現行投融資管理權分散所帶來的諸多毛病,而且可以轉換機制,更好的協調政策性投融資各方面的權責利關系,克服在融資來源上的、單純依賴國家預算資金轉換所造成的各種困難。
1.在投融資資金來源上,實行法定的委托制,可以使融資體系有一個比依靠國家預算資金轉換,更為穩定和低成本的資金來源。擁有穩定的和低成本的資金來源,乃是政策性投融資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政策性投融資的投向投量,要以各個時期政府宏觀政策目標為轉移,而不能依資金來源多少而定,只能靠擁有充分資金來源,依各項政策目標所需的調控力度,投入與之相匹配的資金量,才能達到應有的目的。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運用,它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要以實現宏觀政策為目標,因此,向資金使用者收費不能高,但政策性投融資又不能虧本經營,必須保本,這就要求政策性投融資所取得的資金成本低廉。所以,建立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就必須給投融資體系,設定一個穩定而又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僅靠財政預算撥款,雖然成本不高,但要遭受財政收支矛盾的制約。如果靠財政在金融市場上,依市場利率發行國債籌集資金,雖然資金來源充足,但又適應不了低成本的要求。而實行投融資的資金來源法定委托制,卻可以克服這些矛盾,因為,實行法定委托制,將一些社會財力以法律形式,劃定為投融資體系托管資金,諸如將社會保障體系積存資金、郵政儲蓄、以及公共團體的某些基金存款等等,劃為委托投融資體系資金,就可以使投融資體系的資金來源,有一個穩定而又規??捎^的渠道。
2.建立資金委托、資金管理、資金運用三分離而又全有償的投融資體系,財政作為資金管理者,則處于資金委托者與資金運用者之間的中介地位,只是投融資組織者,而不是資金實際供應者,一手受托、一手貸出,一手收回貸款、一手償付委托者本息,這樣既可以減輕負擔,而又全面監督資金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和有效。
3.建立三分離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可以使資金運用機構不必擔心資金來源的有無,能夠全神貫注的、按照國家宏觀政策意圖,用好交給他的資金。從而解決現行體制下,各個政策性銀行自籌資金所帶來的諸多煩惱。同時,也解決了商業銀行,按法定利率認購政策性銀行債券的負擔,為商業銀行企業化改革創造條件。
4.投融資的三分離體制,也使資金供、管、用之間麗權利界限分明。任何一環都不能無償動用資金,這就形成一個相互制約關系,從而強化了監督機制,有利于克服現行投融資體制中,責任不清、約束無力所帶來的諸多弊端。
(三)新投融資體系建設需要解決的問題
1.廓清政策性投融資與各相關方面關系。集財政性與金融性於一身的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它與社會一般投融資活動不同,它與中央銀行的宏觀政策管理,以及財政公共預算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實施的投融資,也是不同的。在建設政策性投融資體系中,必須劃清相關方面的職能界限,才能保障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準確定位。(1 )劃清政策性投融資與一般財政收支關系,政策性投融資作為政府財政的一項特殊行為,它與財政的一般分配行為,是有聯系而又有區別的不同事物。它們之間的聯系主要表現在,都是政府用來配置社會資源的手段,其目標也是一致的,從地位來說,政策性投融資乃是一般財政分配的補充。然而,兩者又是必須嚴格分開,不可相互替代的不同事物,其基本區別點有二:第一,運作范圍和對象不同。一般財政分配是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它同市場配置一樣,都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主體,是日常社會資源配置的有機組成部分。而政策性投融資,雖然也是一種資源配置行為,但它是專門為糾正市場配置之失誤的手段,是為了滿足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需要。就是說,財政一般分配是主,財政政策性投融資是從。第二,補償方式不同。一般財政分配是無償的,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也不能進入市場。政策性投融資則是有償的,雖然它同樣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但它的活動可以進入市場配置領域,為了實現某種政策目的,它可以向以盈利為目的的民間企業貸款。(2 )劃清政策性投融資與一般投融資的界限。政策性投融資與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前者是實施政府政策為目的,非盈利性的;后者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行為,這無須多說。問題是政策性投融資與中央銀行宏觀政策管理,特別是與政策性銀行關系應當如何處理。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動作中必須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緊密配合,協調動作,一般來說,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之間的分工,應當如同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分工協作一樣,政策性投融資體系應當主要著眼于結構調整,當然,政策性投融資體系運作中,也會對宏觀經濟總量發生影響,應當注意與貨幣政策協調一致,至于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政策性銀行關系,在建立政策性投融資體系過程中,理所當然要將現存的各個政策性銀行,納入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資金運用機構之中。而不應仍然獨立于政策性投融資體系之外。
關鍵詞:財政投資;公路項目;工程造價;評審
Abstract: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assessment of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quirement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of how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advantages of investment appraisal, investment appraisal work really become the effective measures to control project cost, savi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and means.
Keywords: financial investment; highway project; project cost; review
中圖分類號F54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指的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財政預算內的資金和政府的其他資金,來進行相關的固定資產建設投資的施工項目。財政性投融資建設更多的是專注于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所以,是一種社會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也是一項公益性的建設。在建設項目的過程當中,詳細的針對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招投標階段、以及結算階段進行全過程的造價評審,一方面可以更進一步的反映建設項目的實際造價,另一個方面也是對項目每一個階段進行有效控制和保障的必要措施,力求實際建設的項目能夠滿足需求。
一、財政投融資公路建設項目造價評審的目的
隨著我國公路建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政府投資又占據投資的主體地位,為了更好的實現政府投資效益,充分的發揮公益性作用,對政府投融資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造價評審具有及其重要和必要意義。長期以來,人們普遍忽視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的造價控制審核,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階段—施工圖預算、結算工程價款,算細賬。這固然是必要的,但也要看到,當預算人員編制施工圖預算和竣工預算時,建設方案和設計圖紙都已經確定了,若項目決策存在失誤,在經濟上不合理,假如設計方工作只是事后算賬,只能消極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只能被動地反映設計和施工,這顯然是片面的、不夠的,必須對公路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審核控制。而這也是對財政性投融資公路建設項目造價評審的目的所在。
二、 公路建設項目決策階段的投資評審
公路項目決策階段的投資評審。是對整個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科學合理的決斷,以保證相關的資源可以合理的配置。決策階段對于實際工程造價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針對財政性投融資公路建設項目而言,需要保證相關的決策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同時還需要保證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和民主化。
決策階段投資評審的主要文件依據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研報告、資金來源報告、建設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項目報建資料和設計任務書等。評審時,應重點審查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包括立項的理由、建設規模、建設方案、環境保護、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測是否合理等;審核建設資金的來源渠道是否合法和到位,是否存在瞞報、多報、出具虛假證明等情況;審核設計任務書的設計規模與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計劃投資規模是否一致,防止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工程造價。
三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階段的投資評審
設計是根據項目用途,采用科學先進的方法,完整地表現結構、空間布置、與周圍環境的相互關系等,是對建設工程進行規劃的過程,對項目造價和使用后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起決定性的作用。設計階段的工作主要包括設計單位的選擇、設計方案的確定、總平面設計、結構設計、材料設計的選用等。評審時,一是審查了解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是否具有設計資格許可證。近年來,有些設計單位和人員由于怕負責任、圖省事,使用不規范圖紙設計,隨意加大工程安全系數、增大結構層、提高標準,從而增加了工程造價。二是要求設計部門積極推行限額設計,并貫穿于設計全過程,嚴格控制各項經濟指標,防止“設計不算賬、概算見分曉”的被動局面。三是審核總平面設計對土地利用、工程長度等控制是否合理;結構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建筑材料的選用是否符合市場供求關系,新型建材的使用是否科學經濟;選用的設備是否先進,型號、數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來源、價格是否合理。
四 公路建設項目招標階段的評審
工程招投標是建設單位擇優選擇施工、物資設備供應等承包單位的主要方式,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改變了過去依靠行政手段分配施工任務的做法,解決了好壞不分,賞罰不明的問題,達到工期短、質量優、造價低、效益高的目的。然而,由于市場機制不夠健全,工程招投標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招投標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規定,建設單位個別管理人員與投標單位暗中勾結、弄虛作假,使招投標工作失去了實際意義。因此,投資評審人員應積極與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配合協作,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審核監督。
1、審查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是否具備招標條件。建設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建設項目各種審批手續必須齊全,建設資金和主要材料設備的來源已經落實,招標文件完備。
2、審查招標方式和招標程序是否合規。公開招標項目必須向社會公告,邀請招標項目必須經招標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由符合要求的投標商參與,招標程序要公開、公正、公平,對投標單位平等對待。
3、審查工程最高限價。最高限價應控制在總概算和批準的投資限額內,最高限價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并與市場價格水平相適應;建設單位不得片面壓價競爭;最高限價要向投標單位公開。
4、審查投標單位資格和標書。主要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等級文件、財務實力、管理水平、社會信譽、業績等;審查投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完整、齊備和真實;施工方案是否科學;標書的報送程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5、審查開標、評標、合同簽定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開標必須在招投標管理機構監督下進行,工程管理、投資評審、公證等部門參加,開標時間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標書密封要完好并當眾起封公布投標報價;評標組成人員應按規定的各方組成,評審標書要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原則進行,開標后不得更改,計分法評標時各項目設置的分值和設定的上下浮動分數、有效報價區間要合理,評分標準能真正起到擇優選取施工隊伍的作用;評審小組應寫出評標報告,推選出中標候選單位供招標單位選擇;定標后,招標單位應及時向中標和未中標單位發出通知書,并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其主要條款應與中標內容相一致。
五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評審
公路工程施工階段是形成工程產品的重要階段。強化施工階段的管理和監督,對于加快施工進度、保證施工質量、降低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投資評審部門應與工程主管、建設、施工、質監、設計等部門搞好配合,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為竣工結算掌握真實準確的第一手資料。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方案要經濟合理,施工技術先進,施工力量和機械調備得當,組織要均衡。
2、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是影響工程造價的基本因素,也是編制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加強施工圖預算審查,使其控制在批準的概算投資內,是投資評審的重要工作。評審時,主要審查工程量計算有無錯算、漏算、重算、多算的問題,定額和單價的套用、費率的計取是否正確等。
3、審查施工資料。施工過程資料主要有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施工日記、構件實驗報告、主要材料合格證等,是審查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審查這些資料的記錄是否及時、準確,現場管理人員是否簽字認可,特別是對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評審人員要到現場核實,防止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
4、審查主要材料、設備的采購。對選用的材料、設備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對其型號、規格、價格進行對比,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并做到采購有計劃、選用有調查、入庫有驗收、領用有手續,特別是對主要材料采購要嚴格把關。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施工,是否有分包、轉包工程現象,對分包的專業性較強的附屬工程是否經工程管理部門批準。審查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原因以及處理結果。
六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結算階段的評審
在工程竣工后,投資評審主要是對施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書進行審核,這不僅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的合理與否,也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切身利益。這就要求我們熟練的掌握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和建設條例的規定,熟悉項目施工圖,詳細了解設計變更,查閱相關的施工合同,力求全方位的掌握結算階段的造價評審資料。
首先,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已進行完工驗收;審查結算書資料,包括工程量計算表、定額套項、工程取費表、材料分析表等;審查結算書的總額是否超過施工圖預算造價,如超過預算造價要查清其原因和依據。其次,全面審核計算工程量,根據施工圖及變更通知單、施工合同、施工記錄資料等審查工程量計算過程;審查套用定額是否正確。
再次,對重大計費項目進行重點評審,這些項目變化因素最多,核減的費用也最高。最后,將評審結果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核對,做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都滿意,切身維護投資各方的合法權益。
總之,公路工程投資評審應積極參與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審核控制,使投資評審由現行的“重視結(決)算、輕視概(預)算、忽視投資估算”轉變為“從重視估算、概(預)算,直到結(決)算”的全過程主動評審模式,充分發揮投資評審的專業技術優勢,努力實現投資評審關口前移,使投資評審工作真正成為控制工程造價、節約建設投資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結束語:
在財政性投融資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當中,嚴格的按照上述的造價評審來進行綜合性的造價管理,是對工程建設成本的最有利保障,同時,也是合理的保證建設的資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的關鍵性環節所在。所以,在評審工作中,還需要進行深入的分析和總結,力求對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進行嚴格的造價評審,進而使得財政性投融資的建設項目達到預期的效益,為社會的發展和前進以及經濟的進步等方面做出積極的貢獻。
參考文獻
何小輝.淺議公路施工建設項目的基本造價管理以及相關工作當中需要重視的幾點問題【J】.現代化施工建設,2010.10
關鍵詞:財政投融資體制
通常認為,財政投融資是指政府為實現一定的產業政策和財政政策目標,通過國家信用方式把各種閑散資金,特別是民間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由財政部門掌握管理,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采用直接或間接貸款方式,支持企業或事業單位發展生產和事業的一種資金活動。財政投融資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配置資源的重要實現途徑,在促進經濟有效增長、調整和改善經濟結構、強化宏觀調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功效。我國財政投融資起源于上世紀50年代,進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發展。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漸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確立,原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對其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大大增強。
一、我國財政投融資的現狀和問題
(一)融資渠道單一,融資范圍狹窄
我國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財政,包括各項財政周轉金、預算執行中的間歇資金、專戶儲存的預算沉淀資金以及行政攤發的國家債券或金融債券,既缺乏市場性融資手段,又不能適應市場的進程,適時地吸收郵政儲蓄、社會保險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會財力,甚至一些應納入財政投融資范圍的資金也沒有到位。
(二)財政投融資管理體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全國統一領導、規劃,財政投融資管理比較散亂,不成體系。主要表現在:(1)財政投融資的機構名目眾多,既有財政信用機構,又有財政部門內設的諸如農財處、行政處等業務機構,還有政策性銀行,形成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局面,缺乏一個統籌資金、協調行動的管理機構。(2)財政投融資管理混亂,缺乏嚴格的計劃與法制管理。
(三)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據
一方面財政投融資范圍界定不嚴,一些本應通過市場融資的項目卻通過財政投融資籌措資金,從而扭曲了資金結構,損害了金融業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過分擴張投資性貸款,投資資金過分依賴銀行,這不僅加劇重復建設和結構失調,還會導致銀行不良債務急劇上升而阻礙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
(四)財政投資不規范
目前,在許多財政投融資項目上,有償資金往往無償使用,資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學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項目結束后也不進行評估,往往是“說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財政投融資無法維持自身“融資——投資——還款”的良性循環。
(五)企業在投融資領域作為市場主體的地位還未確立,其自未能得到很好落實
當前,投資的決策權都在各部門、各地區的行政機構手中,政府行政部門審批投資項目、安排投資計劃,對投資項目單位的管理實行以投資項目為中心而不是以企業法人為中心,投資過程中政企不分的狀況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國有企業缺乏面向市場、適應市場的能力,投資的效益觀念和風險意識較差。
二、改革和完善我國財政投融資的建議
(一)拓寬融資渠道,壯大投融資規模
從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財政投融資應從以下渠道籌集資金:一是預算撥款,但作為無償使用的資金,預算撥款在整個資金來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郵政儲蓄存款和社會保障基金的剩余金,從發展趨勢看,應將其成為重要資金來源。三是政府擔保債券和政府擔保借款,諸如向各專業銀行發行中長期建設債券等。四是各種民間資金,應作為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五是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中間歇資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轉快、間歇時間短的預算外資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銀行籌資量。財政投融資機構除采用借款等融資方式外,還可發行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二)進一步明確財政投資的原則、范圍和領域
財政投資的基本原則是:致力于公共福利的增進;不能對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礙;不宜干擾和影響民間的投資選擇和偏好;不宜損害財政資金的公共性質,進行風險性投資。為此,應進一步明確財政的投資范圍和領域,這主要包括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的公共領域。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財政投融資的重點對象應當是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農業、科技進步、區域發展、環境保護等過去忽視的范圍和領域三)加強管理,提高財政投融資效益
1.建立財政投融資計劃編制制度。通過編制財政投融資信貸資金綜合計劃、財政投融資資金來源計劃和財政投融資資金運用計劃,全面反映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和投資預期收益等情況,從長遠看,財政投融資計劃應成為政府的“第二預算”,由同級人大或人民政府審批,并列入國家綜合信貸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以利于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
2.制定財政投融資資金使用的審批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預決算制度、財政投融資內部財務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辦法,并切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財政投融資活動,保證財政投融資資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運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財政投融資管理機構,并實行現代化管理。中央一級可考慮在財政部內部設置專門管理財政投融資的機構,統管全國的財政投融資工作,制定全國的財政投融資政策,同時負責中央財政投融資資金的籌集與使用。
4.從國際經驗來看,凡是市場經濟活躍的國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應制定相應的財政投融資法規、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等,使財政投融資活動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創新財政投融資機制
1.按照市場機制的要求,建立和嘗試多種財政投資項目運營模式
對非經營性項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資、政府經營的模式,授權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經營管理。對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國外運用得比較成功且適合我國實際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間合作投資、民間經營模式;建設經營轉讓模式(BOT);建設轉讓經營模式(BTO);購買建設經營模式(BBO);此外,還有租賃開發經營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間就項目合資組建公司的共同投資經營模式等。
2.建立財政投融資和市場投融資的協調機制
主要包括三個層面:一是財政投融資活動要嚴格遵照市場經濟的信用原則,對財政投融資資金進行流動性、安全性管理。財政投融資不能唯成分論,而要以社會經濟效益高低來決定投融資領域。二是雖然財政投融資體制強調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導向機制,但必須借助市場投融資體制,實施市場化的投融資活動。同時,財政投融資的政策性導向,要對市場投融資的方向、規模發揮引導效應,使市場投融資逐步納入到國民經濟良性運行的軌道上來,最大限度地減少盲目性和短視行為。三是在投融資項目選擇上,市場投融資活動要優先參與競爭,凡是適合從其他來源獲得資金的項目,財政投融資活動不應向其提供資金,而且,在必須通過財政投融資扶持和發展的領域,財政投融資要注意更多體現政府的經濟長期戰略,注重宏觀平衡和結構均衡。
3.建立多層次的財政投融資風險責任分擔機制
財政投融資最大的風險源自財政投融資的產權責任模糊。財政投融資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投融資主體,是來源于政府的政權行使者和國有經濟的代表者雙元身份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的雙重職能,這雙元身份和雙重職能在具體實施中,容易被簡單地運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財政投融資活動與行政權力結合在一起,產生低效率和腐敗。因此,為減小財政投融資風險,要通過委托和關系,明確資金托管、資金管理和資金運用三個層次的產權關系,落實各個投資主體的責、權、利。
4.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資決策機制
在投融資體制改革中,應全面落實企業的投資自,項目立項、前期研究、籌資方式的選擇、新建或是技術改造的選擇等各個環節都應由企業自主決策。對于新建的經營性項目都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先確立企業法人,再進行項目建設。政府應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投資融資的直接干預,而應在加強政策引導,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完善經濟管理功能方面多下功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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