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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招投標;合同管理;措施
1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秩序的不斷完善,政府在管理和引導工程建設項目中發揮著重要的管理和引導作用,工程建設也逐漸朝著有序、規范的方向發展。在工程建設中,招標方和投標方作為相互對立又相互依托的兩方,與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都有著密切的關系。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招投標項目,新形勢下,需要對招投標雙方進行有效的管理和良性的互動,才能在我國現階段經濟領域中健康、持續發展。因此,深入研究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在現階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新形勢下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招投標行為有待規范與完善
規范的招投標工作促進經濟活動有序發展,而相反,不規范的招投標則會對工程建設帶來不可逆轉的損害,使公眾對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提出質疑,嚴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目前,不規范的招投標大量存在于我國的工程建設中,需要引起相關部門的廣發重視。據了解,不規范的招投標行為主要由以下方面引起:(1)招標單位方面的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平公正是招標行為必須遵循的原則,要嚴厲杜絕非法招標行為。而在現實中,非法招標的情況卻大量存在。招標單位未按規定參與和控制招標程序,與投標單位私拉關系,招標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現象時有發生,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招投標的公開、公正、公平。為了杜絕這些不良現象,可以嘗試把工程切塊分割,由不同的小組分別控制自己部分的招投標情況,限定必要的中標規則,確保招標目標順利完成。另外,要嚴格落實招標流程,避免規避招標、必須公開、公正地進行,任何擅自行動、非法招標等行為都必須得私自內定等情況的出現,使招投標工作能夠起到真正的作用。(2)投標單位的問題。一些投標企業因急于中標,采取過分壓低報價的方式取得中標資格。中標后,為了彌補過低報價造成的損失,不惜偷工減料來降低工程成本,導致工程質量堪憂。初次之外,中標企業還常常隨意分包、轉包工程,甚至倒賣中標合同,這些都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是對招投標公正性的惡意褻瀆。
2.2評標問題突出
評標,是指評標人綜合投標人各方面情況對其是否中標做出判斷,這一過程在招投標工作中非常重要,其充分顯示出了招投標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于現階段我國并未出臺規范的評標標準,因此評標人在評標階段就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如果評標人能夠秉持公平合理的準則對標書進行充分解讀,那么評標結果則是公允的;反而,如果評標人評標過程中夾雜了個人或外部因素,或者為了一己私利不惜違背公平公正的原則,則中標結果則是非常不客觀的,當然會有失公允。因此,在招投標過程中,一定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選擇職業素養過硬、思想道德高尚的評標專家進行評標,以確保中標企業施工質量。
2.3招標機制有待發展
由于我國招投標工作起步較晚,又沒有規范的評標標準,因此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缺乏統一的監管,導致中標結果難以盡如人意。很多企業不會寫投標文件,只好委托公司來寫,這就造成了某些單位一家獨大、擅自行動的狀況。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單位制作標書時,抄襲、剽竊的現象比比皆是,嚴重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規范性、嚴肅性。另外,標書單位亂收費現象嚴重,且寫出的標書質量較差,嚴重影響了投標單位的中標機會,同時也干擾了正常的招投標秩序。相關部門應該盡快制定規則,派專屬部門和專職人員監督完善招標機制。
2.4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由于招投標工作起步晚、發展快,導致在工作細節中常會出現一些問題。如一些招標企業為了自身利益,擅自更改合同條款,加入霸王條款,使招投標雙方權利義務嚴重失衡;合同中關于責任劃分的部分模糊不清,致使雙方權益界限不夠明朗,導致出現問題時矛盾重重,不好解決;另外,由于合同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機制,導致合同內容、形式、簽署落實等環節不能達到無縫連接,致使合同遲遲不能生效,影響工程進展。因此,合同管理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都有可能導致招投標實際運作中的矛盾不可調和,影響合約雙方的利益。
3新形勢下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3.1完善配套法律法規
任何工作的開展都必須在法律范圍之內,招投標工作也不例外。雖然我國很多法律都對招投標工作做出了相對完善的規定,但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無法在這些法律法規中直接找到答案,這就需要相關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實際量體裁衣了。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將合同內容與實際操作結合起來,細化到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時間節點,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從施工開始到施工結束,逐步審核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按照要求對招投標合同的各個方面進行管理。同時,要不斷提高招投標各方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素質,力求使市場盡快平穩有序發展。
3.2加強招標過程管理
(1)招標過程中管理。為避免后續施工中出現含糊不清、界定不明的情況,應在工程開始前首先確定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在招投標工作開始后對招投標文件嚴格把關,從第三方的角度出發,對可能引起歧義和誤解的點對各方人員進行解讀和交代。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招標工作人員應高度配合,共同審查工程招標文件,對文件內容深度把關。另外,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人員要隨時關注施工現場的動向,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變被動為主動,充分實行監理權利,全面保障工程合同真實有效,全力促進工程施工平穩有序進行。(2)招標后期管理。要想實現招投標工作扎實推進、有序發展,不斷提高招投標工作水平,招標后期管理就顯得至關重要。招標后期管理主要是考察合同的履約率,即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按時按質完成合同內容,這是衡量招投標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指標,也在一定程度上考察著招投標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完善的招標后期管理,應該具備規范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評價標準,建立工程招投標后期跟蹤管理檔案,定期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抽檢,并將每次檢查結果登記歸檔,作為今后繼續考察的備用檢索資料。招標后期管理工作直接關系著招投標工作的成功與否,是衡量招投標工作質量的重要依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標工作的成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鑒意義。根據評測結果,對招投標企業進行評估,對履約率好的企業實施獎勵,對履約差的企業要進行懲罰,以此調動招投標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他們的競爭意識。通過招投標后期管理使企業自覺樹立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的意識,促進好的企業多中標、履約率低的企業不中標,使企業能從自身出發提高生產水平、增強人員素質,有力推動招投標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3.3強化管理以及監督力量
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政府的管理者地位不斷鞏固,因此,在招投標工作中,相關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大力宣傳涉及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號召各企業遵紀守法,明確違法違紀的不良后果,促進招投標工作的長久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企業也應從自身出發,對招投標工作清醒認識,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自覺抵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設立專門的監管部門,不斷加強自我管理,從而使招投標工作更加積極有效。
3.4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招標工作要想有序進行,就需要專業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配合執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憑借其專業性的特點備受企業青睞。工程合同管理人員并非一般的辦公人員,他需要具備專業的工程技術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以及專業的法律知識,因此任職條件較高。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與工程合同的簽訂直接相關,因此可以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為了使工程管理合同人員更好的履行職務,企業要創造一切機會讓工程合同管理人員多學習、多實踐,使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真正學以致用,為推進招投標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4結語
綜上所述,工程企業和承包企業之間相互選擇的最好方式就是招投標,因此招投標工作普遍存在于企業發展之中。為了更好的進行招投標工作,相關方都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以公正、公平、公開的方式進行招投標流程,避免人為干預和私相授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想盡一切辦法避免矛盾、問題的產生,通過監理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明確,招投標既是一種先進的選擇方式,也是合同管理的一種有效形式,因此,只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招投標工作就會繼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持續存在和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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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是約束工程項目各參與單位工程活動行為以及維護各自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合同雙方解決經濟糾紛的有力憑證。建筑工程項目具有風險性高、技術性強、實施周期長、投資量大等特點,需要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合理的約束工程各參與方的行為,維護工程項目共同的利益。而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毫無疑問是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項目各參與單位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并采取適當的手段來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來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關鍵詞: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建筑行業迎來了其繁榮發展的階段,不僅規模和數量上有所發展,而且在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術方面也有了質的飛躍。并且隨著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加劇,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項目所具備的特點決定了合同管理對于項目的任何一個參與方而言都至關重要,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氣候等條件的影響較大,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較多,項目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糾紛屢見不鮮,而作為解決糾紛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據,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夠有效的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矛盾,維護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時又能夠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于合同雙方而言具有約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確的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給予了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項目較比于其他項目而言,其具有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較多,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對于項目各參與單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具備周期長、施工過程種類多以及技術復雜性高等特點,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條款更為繁雜,涉及到的范圍也更為廣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夠有效的劃分發承包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能夠讓雙方在更為平等的基礎之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確保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涉及到的風險因素較多,可能出現的影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因素也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利益和風險進行更好的劃分,保護發承包雙方的工程參與積極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來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利益糾紛,維護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分析
3.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出現歧義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具有嚴謹性,因為其具備約束合同雙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應當明確的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等,要以明確的方式將雙方所應當付出和得到的東西進行規定。但是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引起合同雙方利益變動的因素又較多,在合同簽訂之時難以有效的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突發的狀況,合同雙方經常會因為責任歸屬的問題而產生歧義。
3.2合同管理的范圍較廣
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領域很廣,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門、單位也很多。其中業主單位、施工單位作為工程項目最為主要的參與單位,其合同管理內容更為復雜,所涉及到的協調關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且相互協調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規范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合同行為,維護工程項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
建筑工程合同實施周期長的特點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特點所決定的。一項工程從決策到最終的運營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這期間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僅種類繁多,而且許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長。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與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還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每一個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簽訂,這其中的協調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會造成工程項目的經濟損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現變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因此工程合同經常會隨著工程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當秉承動態管理的原則,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而調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對于補充合同和變更合同的條款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和管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更有利于合同雙方的工程合同,確保建筑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1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最為基本的原則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激烈,許多建設單位有意違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刻意的在合同條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轉移風險。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施工單位的項目參與積極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甚至也有的發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的影響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雙方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另外還有違法轉包、違法發包等行為的存在,這類法律意識淡薄的合同管理行為嚴重的擾亂了建筑工程市場競爭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員既要具備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同時也要具備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識。這樣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以合同管理為手段來調動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積極性。但是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許多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并不高,專業技能水平也較低,而且許多建筑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數量明顯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階段的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許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根源。許多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卻并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論性依據,這就使得許多建筑企業憑經驗實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無法做到合同管理過程中有效的監督和考核等等,這就難免會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也為建筑工程項目有序的進行蒙上了一層陰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議
5.1提高法律意識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關規定的基礎之上才能夠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于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在簽訂工程合同的時候要本著合法的基本原則。對于“陰陽合同”、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維護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憑證。因此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對于工程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來加以審查,形成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執行力度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來規范自身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行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制度,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配備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執行人才,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針對于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合同變更要及時處理,并監督變更合同的執行情況,做到及時有效的應對。
5.3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專業性的人才作為保障,作為建筑企業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識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還應當注重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培養,并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建筑知識進行重點培養,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從合同管理
6結語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不斷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內容也越來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顯然對于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而且隨著我國建筑市場逐漸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顯,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重視合同管理工作。針對于現階段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筑企業應當積極的結合于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結語有針對性的解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更好的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認真總結和吸收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合理的運用合同管理來規避不必要的風險,最大化的實現自身的合法利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項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技術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2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的基礎,在管理的過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圍繞合同管理為依據和基礎的。而技術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質量管理和計劃管理的依據,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關鍵和基礎。合同管理和技術管理是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怎樣有機的把二者結合起來為項目施工管理服務是值得探討研究的。本文主要針對上述問題進行展開的。
二、合同管理出現的問題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不僅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還在市場競爭機制、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等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體制和思想觀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下面我們來看看主要出現的一些問題。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相脫節。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進度、質量和資金的投入。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經濟標”和“技術標”的管理和編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屬于不同的職能部門的。如果投標中標,與甲方簽訂合同后,技術交底往往只是一種形式,從而導致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相脫節。
(二)“口頭協議”與“私下合同”屢禁不止。所謂的“口頭協議”和“私下合同”,是相對于‘正規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個工程項目中,往往私下協議與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對外檢查,以應付各級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執行是以合同的補充條款形式或者口頭協議,此類條款常常是私下合同,這樣就把招投標產生的中標合同部分或全部,換成違法或違反國家及政府管理規定的內容。
(三)承包商和發包商雙方法律意識淡薄,缺乏索賠意識。施工合同經過承包商和發包商雙方依法簽訂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賦予的權力和義務。但是在實際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見分歧或者被經濟利益所驅動,就不嚴格執行合同文件,從而引起糾紛。但是卻拿不出一個完整的索賠法律依據,從而導致企業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三、技術管理出現的問題
技術管理是指對構成施工技術的各個要素以及各項技術活動,進行有效地計劃和決策、組織和指揮,并且要控制和調節的一系列技術組織管理的活動。眾所周知,合同管理、進度控制等都會影響施工項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項目技術管理對項目效益的影響確不被重視, 從而帶來了很多問題。下面我們來看看技術管理中的一些問題。
(一)對項目技術管理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由于對項目技術管理不夠重視,沒有建立好良好的技術管理制度,項目內部技術管理資料缺乏,有錯漏,影響了工程項目的驗收和工程進度,為今后的工作帶來了困難。
(二)不夠重視項目技術管理的工作。項目部不夠重視竣工以后的技術管理工作,也不重視項目技術管理經驗的積累,最后使得技術管理的總結程序不能等到一個項目施工的完成,不僅使重要的技術經濟數據流失掉,也沒有辦法帶動企業整體技術水平的提高,浪費了管理資源。
四、怎樣解決出現的問題
針對于項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要通過以下辦法來進行解決。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實行量價分離,市場定價
要以工程量清單中的單項報價以及招投標文件中的質量、進度條款作為施工合同執行的監控依據,同時引進監理工程師及造價工程師等中介管理機構參與工程管理活動。這將從根本上解決了建設工程從工程招投標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過程的動態管理與監控,從源頭上控制了工程實體形成過程投資的合同過程管理。
要加強承包商與發包商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增強索賠意識
我們要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和學習,使得承包商和發包商利用法律武器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利。
(三)要規范合同的簽訂和執行,嚴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為了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具有法律依據的協議書。對中標工程項目合同的簽訂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合同的內容要經過仔細的閱讀與考慮。要遵守和執行合同的內容,進而確保工程項目進度和施工的質量。
對于項目施工技術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要通過以下辦法來進行解決。
應當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確項目技術管理的要求
要明確公司各個崗位工作人員的職責,要從制度上明確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在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項目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
要加強對技術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來增加企業的人力資源。
要提升項目技術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術管理總結制度,把一些技術數據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進和創新,從而提高項目部和所有技術管理人員的水平。
五、結束語
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和技術管理是施工管理中的兩大重點和難點,他們兩個在項目管理中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相輔相成。技術方案支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對技術管理具有制約性和指導性,二者有機結合為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更好地服務。要及時的發現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和技術管理的問題,并且及時的解決問題,最終使得整個工程項目取得成功。
關鍵詞:招投標;合同管理;建筑市場
我國市場經濟隨著國情的變化而得到發展,使我國的建筑市場得到空前發展,但是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仍處于初級的發展階段。因此,在實際的工程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中仍出現較為突出的問題,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方面均無法得到保障,而且還增加了企業的投資風險,進而影響我國建筑、經濟的發展[1]。因此,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現實生活中招投標、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尤為重要,有利于促進相關負責人員對其存在問題采取針對性地解決措施,促使招投標雙方的利益達到共贏的狀態。
一、合同管理與招投標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與招投標不同步
合同管理與招投標沒有達到同步狀態是大多數現實企業中存在的一大問題。據了解,由于招投標是屬于商品交易的行為。因此,其更重視的是交易過程中是否可以通過使用最低的價格來獲取最優的服務、工程、貨物等,相關人員的關注重點完全放在前期的審查與招投標的相關工作上,對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認識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則因為是屬于對合同條例的擬訂、對變更行為的控制等,具有系統性,但是相關的工作人員只是將其關注的重點放在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的監管上;兩者之間沒有太多的工作交流,進而使兩個方面對彼此的認識不全,從而影響到下一步的工作狀態[2]。
2.招投標的文件內容不規范
目前,大多數招投標的文件撰寫均是由相關的機構完成,從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減少企業的相關工作量,縮短花費的時間,對企業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但是這些撰寫的機構對該企業的投標項目、技術要求與其他細節的要求等內容了解甚微,進而極易促使其編寫的文件內容呈現深度、廣度均過于簡淺的狀態,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后續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響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擬訂。據了解,一些撰寫機構的工作人員只是擅長撰寫,未達到掌握合同管理中體現法律知識的狀態。因此,促使大多數投標文件的編寫存在極大的漏洞,同樣影響合同的后續工作。
3.招投標的機制不完善
招標工作的管理機制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已被建立與完善,例如對招標文件主體的資格審查、對招標文件的合理審查、對招投標過程的監控等,規范以及約束了招投標的工作,促使招投標工作與合同管理工作達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狀態,有利于推動企業的發展,增加企業的效益。但是根據實際的調查發現,在實踐中,招投標的全過程仍存在較多不當的競爭現象,例如出現虛假招標、規避招標、評標不公平等行為,嚴重影響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會引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進而損害企業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體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體系不夠完善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現象:其一是談判的力度較弱。在很多實踐中,當招投標的結果被公布出來之后,相關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及時與對應的工作人員進行合同擬訂的交流,對企業招標中提出的問題沒有在合同中及時地補充以及改正,大多數細節的內容也沒有得到重視;其二是沒有明確合同的管理職責。例如沒有完整、準確地調查合同中存在的相關非招標確定項目,沒有完全了解對方的履約能力、資信,若與履約能力差、資信差的單位簽訂了合同,將會給企業的投資帶來極大的分險;另一種情況則是沒有在合同談判前將市場的相關行情進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樣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投資隱患;其他種可能性還有例如:沒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沒有實現監督的有效性、沒有及時發現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時作出補救措施等[3]。
二、加強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的具體措施
1.實現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的同步
合同管理與招投標沒有達到同步狀態,最大的影響因素是雙方的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對彼此的工作關系有一個完整地認識。因此,要求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的相關負責人員在展開自我職責、工作時,要充分與對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員要積極參與招投標的全過程,并與招投標的負責人員一起審查相關的招標文件,第一時間了解招投標的情況,便于招投標的負責人員調整招標內容,并可以及時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議,減少、避免不規范、不合法的行為,促進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時,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業的利益。而招投標的負責人員在招標的全過程中積極配合合同管理的負責人員,及時向其共享招投標的文件與解釋其文件的內容,促進雙方工作的順利性,共同實現提高企業的效益目的。
2.加強招投標文件內容的規范性
招投標文件里的內容撰寫直接影響招投標雙方的經濟效益,若因為招投標文件存在內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規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為,對投標的效果影響極大,損害雙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關的招投標負責人員提高對其招投標文件的重視度,例如加強招投標文件內容的規范性,加強撰寫人員的綜合技能、法律知識等,可以通過予以相關的撰寫機構具有實質性強的示范文本,讓撰寫機構根據招投標的異同方式來完成撰寫的內容。對較為細節的內容,如本企業的技術要求等,同時也應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細節的要求與項目,待招投標文件撰寫完成后,予以相應的方式審查,例如采用會議審查法,提高招投標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標企業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標的制度體系
對于招投標中存在的不當競爭行為,整合現有的相關法律,加強法律對招投標文件的規范性、約束性,是其最佳的應對措施。建立招投標的制度體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規,明確招投標的細節實施法則,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間的歧義而引發其他不必要的影響,進而推動招投標工作的合理性、標準性、科學性、規范性等。此外,嚴格做好審查工作,建立相應地監管機制,杜絕在招投標的過程中出現惡意招投標、評標不公平等行為,維護招投標當事人、企業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體系
談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職責不明確是合同管理體系中存在的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關合同管理工作人員在展開談判前,及時了解、審核招投標的相關單位的資信、履約能力等,避免在展開談判的過程中忽略細節、核心內容等問題。此外,還應及做好了解市場行情、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等工作,設立相關的職能管理部門,實現監督的有效性。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并監督其他管理部門履行義務的情況,匯總合同履行的情況、內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
三、結語
招投標是市場經濟競爭機制中的一種擇優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標雙方的重要利益憑證。因此,只有將兩者之間的關系重視起來,正視其存在的問題,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進項目工程的進展,減少不必要的糾紛,進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4]。
參考文獻:
[1]任奉.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在實踐中的問題探析[J].中國科技縱橫,2014(24):76.
[2]韓世偉.基于招投標的合同管理在當前企業實踐中的問題分析[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5(6):125.
[3]馬永富.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存在問題與完善措施[J].經濟管理(全文版),2016(7).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標
工程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它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具體地說,合同管理目標包括:
(1)使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的成本(投資)、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實現工程項目的三大目標。
(2)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執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地履行合同責任。
(3)保證整個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最終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價格和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要求。
2.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地位
現在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合同管理在現代工程項目管理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為與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投資)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區別于其他類型項目管理的顯著標志之一。
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價格(成本)、工期和質量(功能)等目標,規定著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廣義地說,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他工作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
二、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1 合同的重要性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
(1)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2)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以及對方近年的信譽及工程業績。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3 合同審核和批準
(1)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2)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合同的嚴密性其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
4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3)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5 合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①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②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③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2)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的足夠的時間。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送貨、提貨、托運、驗收、FP 等有關憑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應對措施
1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