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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治安防控體系,提高防范水平
按照“城區防范網絡化、重點部位技防化、單位防范責任化、小區防范物業化、市場防范保安化”的要求,我局作為縣政府組成部門,按照單位防范責任化的要求,加強單位位內部加強治安防范建設。認真貫徹《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辦法》,健全單位負責,政府監督的內保機制,切實提高了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能力,減少刑事治安案件。
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積極預防、及時發現、有效控制、妥善解決"的工作思路,完善預防機制,風險評估機制,整合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量,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我局按照縣直單位每半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制度,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排查、調處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逐級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落實考核獎懲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實現了矛盾糾紛調處不出單位,矛盾不上交。
三、窮實基層基礎,筑牢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基層基礎工作仍然是今年綜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著力點。今年我局持續加強和規范單位維穩綜治辦建設,整合力量和資源,建立協作配合、精干高效、使民利民的工作平臺,形成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維穩綜治工作格局,努力實現了“治安聯防、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工作目標。完善單位綜治工作檔案臺帳,健全綜治工作長效機制,使綜治工作規范化建設取得了新進展。加強綜治干部隊伍教育培訓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和工作例會等以會代訓的靈活形式,不斷提高了基層綜治工作者的業務水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圍繞年度工作目標,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健全齊抓共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了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強化綜治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例會、綜治領導小組聯系點以及述職、情況通報等制度;加強綜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建設,加強督促指導,著力解決齊抓共管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完善“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加大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單位,尤其是領導責任查究和“一票否決”的力度,兌現獎懲,推動綜治工作。
五、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
做好綜治宣傳、教育、調研工作,加強綜治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綜治工作的社會知曉率,提高廣大干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熱情和積極性占適時開展綜治工作專題調研活動,及時了解和掌握綜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大力宣傳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的有效方法、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為全局平安建設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認真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普法宣傳月活動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們認真開展了三月份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五月份的普法宣傳月活動。通過對有關法律的宣傳、學習和對職工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了干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識,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水平。
一、土地股份合作的基本情況及成效
近年來,我市推進了以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實行土地股份合作的土地經營新機制,農戶以承包經營權為股權,以股份的形式實現了土地的社會化利用.據統計截止到20__年11月底我市農村土地累計流轉面積達22萬畝,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面積23萬余畝。已組建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80家,入社農戶7萬余戶,入股土地面積10萬畝,占規模經營面積的36%。
1、依托高效農業,支撐合作經營。我市把推進土地股份合作與發展高效農業緊密結合,著力提升農業適度經營。在22.9萬畝的規模經營面積中,花木、蔬菜、種草、漁業等高效農業面積占81%。吳橋鎮通過組建鎮級“寶盛園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吸納農戶732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經營高效蔬菜、瓜果產業,入股土地面積5052畝,畝產值1.6萬,畝效益6000元,入社農戶比一般農戶人均增收1000元。
2、創新合作模式,實現互利雙贏。利用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資源和專業合作社的產業化程度,建設以示范園區為支撐,合作社成員參與生產、收購、加工、銷售一體的新的聯合經營模式,讓土地入股農戶與合作社、土地直接承包經營者形成三位一體的聯合,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一般農民以土地入股每畝折價一萬元為一股,投資經營者以資本金每一萬元為一股。農戶保底按股分紅(以農戶入社申請時確定的保底數為準),投資者按年度經營凈收益與合作社按合同既定比例分利。
3、發揮輻射功能,帶動農民增收。推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是讓農民在家庭承包權不變的前提下,與土地直接經營脫鉤,享受土地流轉收益。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經營方略上、種植品種布局上、參與市場競爭上對農戶都起到了較大的試驗、示范、帶動、輻射作用。丁伙鎮素有花木之鄉美譽,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后,這一優勢得以進一步彰顯,市場主體地位更為突出。從實踐來看,擁有土地承包權的入股農戶的收益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可得到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二是可得到股份分紅,三是可得到務工收入。這些收益形式既體現土地資源的價值,又體現勞動力的價值;農民既可獲得勞動報酬,又可獲得生產要素報酬;農民既是生產者、勞動者、又是經營者、投資者。
二、相關價費問題的現狀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市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從事花木、蔬菜水果、種草養鵝、漁(蝦)業,152家土地合作社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有26家,所涉及價格收費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土地流轉前期的青苗及附作物作價補償。農村土地股份合作以農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向合作社規模經營流轉為前提,涉及到農民在田農作物及部分承包經營大戶投入的農田水利、電力、道路設施的作價補償,實際工作中由鎮、村干部牽頭組織擬成立的合作社相關當事人與土地經營者協商。有的青苗補償以在田作物預計收益為標準,有的以在田作物實際成本投入作補償。投入的設施絕大部分以實際成本支出作為補償標準。
2、注冊登記年檢收費。為將土地股份合作推向市場,成為市場主體,建立起“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市場經營機制,江都開展了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進行工商注冊登記試點,突破了土地股份合作無法取得法人資格的難題,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有28家實行工商登記,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按照07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國務院《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注冊登記年檢,免收費用。但土地股份合作社登記收費在這兩部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工商部門采取靈活的辦法收費.如小紀鎮最近領取營業執照的5個土地合作社未交付登記費用,而吳橋鎮“揚州寶盛園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土地股份合作性質)在注冊登記年檢時交納了相應的規費。
3、農業生產初加工用電價格。土地股份合作社由于規模化經營,生產經營管理用電量增加,在執行電價分類時,不僅僅涉及單一的農業生產用電,一些農產品加工的用電也涉及到工業用電。如吳橋鎮設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揚州寶盛園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照明、排灌等用電供電部門按農業電價執行;小紀鎮蒲塘土地股份合作社涉及蔬菜包裝、加工、冷藏保鮮耗用電量執行的是工業用電。目前工業化育苗(種)用電價格分類正與供電部門協商之中。
4、勞動力轉移培訓收費。土地股份合作后,原承包土地的農民不再從事土地直接經營,相當部分的勞動力在合作社中從事勞務,由于合作社主要從事花木茶果、蔬菜、特糧特經、種草養鵝等高效農業生產,對勞動力的專業技能有一定的要求。為適應這一形勢的要求,我市根據省、揚州統一部署,加大勞動力轉移培訓力度。其做法是由市、鎮成人學校承擔培訓任務,成人學校按實際所需費用測算報市 物價局審批后,根據培訓人員與勞動部門結算,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安排,農民不交納費用。我市僅20__年就培訓農民5200多人,財政撥款100多萬元。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絕大部分承擔培訓的學校都履行了報批手續,但也有少數學校存在擅自確定標準結算經費的現象。
5、糧食、農資直補及良種等補貼情況。近幾年為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我省采取了糧食生產直補、農資增資直補、水稻良種補貼等措施,今年農民每畝受益達100元以上。農村土地合作社改變了農民直接經營承包土地的做法,但我市對糧食生產直補、農資增資直補仍是通過“一折通”發給農村集體土地二輪承包的農戶。水稻良種補貼由于省采取優惠種子價格的辦法,農民是間接受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由于糧食生產布局調整以及土地股份合作中有資金技術股份,農民一定程度損失了部分收益。
土地股份合作社涉及的化肥、農藥、農膜、農用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水利工程水費、農機作業收費等與一般家庭聯產承包的農民一樣沒有引起較大變化。
三、價格部門服務土地股份合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是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創新土地經營機制的重要途徑,為發展高效規模農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物價部門要與時俱進,解放思想,大膽探索,深刻分析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對涉農價格收費政策可能帶來的影響,轉變工作方式方法,找準服務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的著力點,有針對性調整工作思路,提高價格工作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水平。當前我們認為,應在以下幾方面研究新辦法,采取新舉措:
1、完善涉農收費(價格)公示制度。實踐證明,涉農收費(價格)公示制度對于規范生產經營者價格和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方便農民交費,提高社會監督效果起到了積極作用。應充分利用這一制度在農村干部群眾中的影響力,擴大公示范圍,調整充實公示內容。增加土地股份合作涉及的收費項目(包括零收費項目),公示手冊要發放到每個土地股份合作社。
2、改進農本調查工作。隨著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深入推進,原有的農本調查制度已不適應形勢的要求。一是在調查點的布置上。我市現行的25個農本調查點都是家庭聯產承包戶,其種養植規模小、集約化程度低,以其為核算單位調查出的農產品成本已不能全面反映現行農業生產實際成本。要調減現有農調戶,增加土地股份合作社調查點。調查數量要與土地經營規模化相適應;二是在調查的品種上。目前我市農本調查品種主要是小麥、水稻、油菜籽等常規品種。而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從事的是花木、蔬菜、水果、種草、漁業等高效農業生產,應選擇部分高效農業品種,作為農本調查項目,上級價格部門可根據全省、全大市的實際情況合理分解調查品種給各縣(市)、區。三是在核算的體系上。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出現土地股金、資金技術成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費等應及早明確核算方法。
3、調整相關價格(收費)政策。對當前涉及到土地股份合作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疏理分析,從有利于促進生產發展、維護合作社各方當事人利益、體現公平的角度出發,研究出臺有關運用價格杠桿支持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的優惠措施。如改變目前水稻良種補貼形式;適當擴大農業用電范圍,對土地股份合作社涉及生產環節的工業化育苗(種)、冷藏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對集約化生產程度高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水利工程水費等規費上給予政策傾斜。明確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冊登記、年檢收費與農民專業化合作社享有同樣免交費用政策。制定青苗補償、附作物補償辦法,確定以市價法為基本補償方法,分類研究指導性補償價格標準。會同市財政、教育、勞動保障等部門,制定加強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意見,扎口培訓費用的管理,確保培訓內容、培訓人員、培訓課時的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