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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出生于貧困家庭的人,一個學齡五年級的人,一個讓世界變成自己學校的人,最終卻是一個不同凡響的人,一個負責的好爸爸,一個負責的好“老師”。他就是巴克爾。
巴爾克認為,最不可寬恕的是一個人晚上上床時還像早上起床時一樣無知。他常說:該學的東西太多了,雖然我們出生時一無所知,但只有蠢人才永遠如此。為了防止孩子們陷入自滿的陷阱,巴克爾要讓自己的孩子每天都學一個新的知識在飯前進行交流,說出后才能吃飯。然而當他的孩子們介紹各種知識時,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知識,他也不覺得瑣碎,而是鼓勵孩子們認真學習。一次,他的兒子費利斯為了完成任務在飯前匆匆找了一個新知識:尼泊爾的人口是……。餐桌上頓時鴉雀無聲。大家都覺得這個知識實在太瑣碎了。但巴爾克卻說:“好,孩子他媽,你知道這個答案嗎?”妻子的回答總是會使嚴肅的氣氛變得輕松起來,她說:“尼泊爾?我非但不知道它的人口是多少,連它在世界上的哪個角落也不知道呢!”這個回答正中巴爾克的下懷。于是他說:“把地圖拿來,我們來告訴你們媽媽尼泊爾在哪兒。”就這樣,全家人忘了吃飯,在地圖上尋找起尼泊爾來。一天又一天,日積月累,全家人在飯桌上學習了許多知識,大家共同進步著。
巴爾克說:“一個人“不一定終身受雇,但必須終身學習。”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夠追求和享受更美好的人生。
【關鍵詞】醫院;人力資源;人事部門;執行力
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事部門在醫院等事業單位越來越重要。執行力是人事部門工作能力的體現,其好壞優劣對于人事部門的工作開展有著重要的影響。提升醫院人事部門執行力,可以促進醫院人力資源的合理調配,從而有效推動醫院各項工作的開展,促進醫院走向科學化。
一、當前醫院人事部門執行力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缺乏臨床工作人員的積極配合
從人事部門的工作范圍來看,人事部門尤其是人事科工作對象基本以一線醫務工作人員為主,這些人員承擔著較為繁重的醫務任務,人事部門與其進行信息交流的時候多采用網上或者短信的通告模式,較少實際了解這些醫務人員的想法,因此缺少足夠的信息交流。同時由于醫務工作的特殊性以及不確定性,人事部門對醫務人員的出差、加班、休假等都缺乏足夠的了解,這樣就會因為個人因素導致人事管理工作拖延,影響人事管理的執行力。
(二)缺乏有效的績效管理以及考核制度
當前很多醫院缺乏有效的績效管理以及考核制度,導致很多人事管理人職員作缺乏積極性。當前的人事管理人員的激勵主要來自于人事科室主任的物質以及精神獎勵,在進行獎勵的時候秉承著“人人有份”的原則,不能夠根據個人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成果進行分配,也不能夠體現出個體差異性。同時受制于資金限制,很多醫院的人事科室多以精神獎勵為主,僅僅是采取口頭或者書面表揚,缺乏足夠的物質獎勵,導致激勵的信服度不高,人事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不能夠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人員其知識和技能方面仍然存在欠缺
由于醫院工作的特殊性,很多醫院的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是專門從事人力資源的專業人士,而是從臨床工作多年的醫護人員中抽調過去的。盡管這些人臨床醫學經驗豐富,對于臨床各類問題處理起來都能夠得心應手,但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不同于臨床醫護工作,其對于管理人員的人事管理方面的知識要求較高。這就導致了很多醫院的人事部門工作缺乏科學性以及有效性,制定出的人事管理制度也存在較多的問題,嚴重制約了醫院人事部門管理工作發展。
二、提高醫院人事部門執行力的策略
(一)加強組織的管理和推進改革措施的實施
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的是人而不是數據,因此人事行政科室人員每天應該積極主動深入到一線臨床工作中,加強與醫護人員的交流,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以及對人事管理工作的看法。不定期到各臨床科室進行巡查,積極主動了解這些科室的工作開展情況,并且認真聽取醫護人員的工作建議。為了提升工作開展效率,應該將人事科室的工作統一納入到工作管理中,對于重要的工作要提前進行安排,不重要的工作則適當延后。
(二)注重人才培養和科室文化的建設
人事部門領導要注重自身領導能力的提升,加強與職員之間的交流溝通,及時了解職員的精神與物質需求,要對職員給與充分的尊重,認識到其主體地位,要有效發揮職員的首創精神,扎實保證職員的首創精神,保證職員的利益,同時也要有效提升職員的綜合素質,有效提升職員的智慧和創造力。在布置任務的時候,要充分考慮科室的實際情況,根據科室人員的能力情況安排工作,及時對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除此之外還要不斷加強科室文化建設,明確科室的工作目標以及工作性質,根據工作要求靈活調整工作策略。
(三)加強績效考核
加強對于醫院人事科的績效考核,本著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并且將這兩者嚴格執行下去。在現在的市場經濟中,人們對于物質和金錢的追求是合理的,對職員開展精神激勵的同時也要開展物質激勵,保證人事科職員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都得到滿足, 從而提升激勵的效率。明確各職員工作權責,提高工作效率,帶動職員工作積極性。因才設崗,充分發揮職員的才能,使每個職員都能夠充分發揮出自己的工作主動性與積極性,都有公平晉升的機會。
(四)監管人事行政人員的工作流程
工作業績是醫院人事科職員工作成果,是其執行力的執行結果。對各人事科職員進行工作安排時候要加強工作指導,讓所有人都明白工作的目標以及工作的意義。定期召開工作總結以及規劃會議,要求所有職員必須到場。加強對于人事行政人員工作進程的監督,要求所有職員按時足量完成自己的任務,對于工作懈怠的職員要予以批評,并且要求其按期改正。對多次告誡仍不改正的職員要予以點名通報批評,并扣發當月的績效獎金。
結語:醫院人事部門的執行能力水平高低決定著醫院各項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因此醫院應該高度重視人事部門管理工作。應針對當前醫院人事部門執行效率低下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應對策略并予以落實,從而有效推動醫院的現代化發展。
【參考文獻】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18歲以上、學歷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上級審查后可以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簽到(午休不簽到),不得代替他人簽到。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2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假、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簽到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7、考勤記錄及檢查(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2、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動發文通報。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4、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范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4、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
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8、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19、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新晨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特別獎金。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州人事局局長
同志們:
針對20__年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我講四點意見:
一是各級人事部門要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重視和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為進一步 規范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州人事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從20__年1月1日起,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將實行全州統一組織綜合素質筆試。這是我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規范化、制度化是人事工作發展的必然規律,規范工作勢在必行。無論是招錄程序還是方式、方法都要進行規范。針對事業單位崗位的特殊性,州人事局在研究相關規定時提出了專業測試、跟班學習考察等盡可能滿足不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的面試方式。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一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也可能會帶來弊端,主要是對特殊人才的進入會產生制約。但總體框架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之內再考慮靈活性。如州人事局此次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就做到了盡可能兼顧兩方面的需要。
二是要把“堅持公平正義”作為當前一個階段衡量人事工作好壞最基本的尺子,提升政府公信力。“公平正義”是當代社會對人事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當前國內就業形勢嚴峻,從1993年中央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提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到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強調“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二者之間的轉換是時展的要求。在“選拔人才”與“維護公平正義”兩者發生沖突時,在當前的特定條件下,特別是在鼓勵特殊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政策機制尚未完善之前,人事部門更多的是要服從公平正義,只有堅持公平正義才能提升政府人事部門公信力。規范化、制度化的招聘方式可能會使少數特殊人才受到影響,但當前應把堅持公平正義作為衡量人事工作最基本的尺子,盡最大限度排除人情關系的干擾。同時,在程序設置上要更加嚴格,無論是公務員招考還是事業單位招聘都要把程序設置放在首位,只有嚴守程序、嚴格措施,整個招錄工作才不會受到社會質疑,才能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一條為保證博士后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單位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招收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在站內從事一定時期科學研究工作的制度。
國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養和使用高層次特別是創新型優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動的靈活機制,促進產學研結合。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流動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權的一級學科內,經批準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組織。
本規定所稱工作站是指在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等機構內,經批準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組織。
在流動站或工作站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稱為博士后研究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后人員)。
第四條博士后管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注重提高質量,穩步擴大規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人事部是全國博士后工作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規章、規劃,并組織實施。
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人事、科技、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全國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協調。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管理本地區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門牽頭,有關單位和專家組成的博士后管理協調機制,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特點的博士后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措施。經人事部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博士后管理部門可承擔本地區的博士后設站申報、博士后工作評估、博士后人員進出站手續辦理,并向人事部登記注冊等事宜。
國務院有關部委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部門可按有關規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負責本部委及直屬機構博士后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第七條設有流動站、工作站的單位(以下簡稱設站單位),制定博士后具體管理辦法,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博士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流動站和工作站的設立
第八條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發展規劃,開展增設流動站、工作站工作,一般每兩年開展一次。
第九條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請設立流動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學科的博士學位授予權,并已培養出一屆以上的博士畢業生;
2、具有一定數量的博士生指導教師;
3、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和較高的學術水平,承擔國家重大研究項目,科研工作處于國內前列,博士后研究項目具有理論或技術創新性;
4、具有必需的科研條件和科研經費,并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具有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學科和國家重點學科可優先設立流動站。
第十條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申請設立工作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規模,并具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4、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和技術中心,承擔國家重大項目的單位可優先設立工作站。
第十一條流動站的設立,由擬設站單位提出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及直屬機構人事部門審核匯總后報人事部。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由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十二條工作站的設立,由擬設站單位提出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及直屬機構人事部門組織初評后報人事部。經專家評議,由人事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博士后人員的招收
第十三條具有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的人員,可申請進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員,應當向設站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提交證明材料。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在職工作以及具有現役軍人身份的人員申請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應當向設站單位提交其委托單位、定向培養單位、工作單位或者所在部隊同意其脫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證明材料。
在職人員不得兼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五條設站單位應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博士后人員,要對申請者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進行嚴格審核,采用考核、考試、答辯等形式擇優招收。
設站單位應與博士后人員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工作目標、課題要求、在站工作期限、產權成果歸屬、違約處罰等。
第十六條設站單位按有關規定在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辦理博士后人員進站和戶口遷落等有關手續。
申請到軍隊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員憑軍隊博士后管理機構的審批通知,按上述程序辦理。
第十七條除經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外,申請人不得進入授予其博士學位的單位同一個一級學科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八條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的非設站單位或已設站單位的非設站學科,經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可以依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招收項目博士后人員。
第十九條工作站應與流動站聯合招收、培養博士后人員,合作雙方應當按照優勢互補、互惠互利、保證質量、共同受益的原則簽訂協議書,明確雙方及相關博士后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流動站應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專家指導,幫助工作站做好確定博士后研究項目、招收博士后人員等聯合招收工作。以工作站為主做好聯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并視導師指導和設備試驗等情況向流動站支付一定費用,費用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聯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員在工作站所在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辦理博士后研究人員進出站手續。
學術、技術實力強,具備獨立培養博士后人員能力的工作站,經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單獨招收博士后人員。
第五章博士后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條各設站單位應建立在站博士后人員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及博士后人員進站招收、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制度。制定對博士后人員目標管理、績效評價、獎勵懲處等具體管理辦法,對博士后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對研究成果突出、表現優秀的博士后人員,應當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員予以勸退和解約。
第二十一條各設站單位應將博士后人員納入本單位人事管理范圍,其人事、組織關系、福利待遇等比照本單位同等人員對待,或按協議執行。博士后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第二十二條博士后人員應與設站單位職工享受同等的醫療保障待遇,所需資金的籌集應當執行設站單位職工醫療保障資金的籌集辦法。
第二十三條博士后人員進站報到后,可在設站單位所在地落常住戶口,憑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介紹信和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戶政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出和落戶手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其流動,按有關規定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第二十四條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可以憑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在其子女暫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入幼兒園、上小學和初中,報考(轉入)高中以及報考高等院校或中等專業學校等事宜,享受當地常住戶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條博士后人員在站工作時間為兩年,一般不超過三年。承擔國家重大項目,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基金資助項目或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項目的博士后人員,如需延長在站時間,經設站單位批準后,可根據項目和課題研究的需要適當延長。
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后應按時出站,確有需要可轉到另一個流動站或工作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人員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長不超過六年。
第二十六條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根據研究項目需要,經設站單位批準,可以到國外開展合作研究、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進行短期學術交流,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經設站單位批準,可根據項目情況適當延長。
第二十七條博士后人員的研究成果歸屬,依照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辦理。
第二十八條博士后人員期滿出站前,設站單位可以根據其在站期間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工作成果,對其提出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意見或建議。
第二十九條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須向設站單位提交博士后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博士后工作總結等書面材料,報告要嚴格按照格式編寫。設站單位應將報告報送國家圖書館。博士后人員出站時,設站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其科研工作、個人表現等進行評定,形成書面材料歸入其個人檔案。
第三十條對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員,由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頒發博士后證書。
第三十一條博士后人員期滿出站,到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辦理出站手續。憑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和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到當地公安戶政管理部門辦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出和落戶手續。
第三十二條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出站,除有協議的以外,其就業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各級政府人事部門和設站單位要為出站博士后人員的合理使用創造條件,做好出站博士后人員的就業引薦等服務工作。
第三十三條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
2、在學術上弄虛作假,影響惡劣的;
3、受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
4、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5、因患病等原因難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6、出國逾期不歸超過30天的;
7、其他情況應予退站的。
第三十四條退站的博士后人員,不享受國家對期滿出站博士后人員規定的相關政策,其戶口遷落和有關人事關系手續由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辦理。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以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
第六章博士后日常經費和公寓管理
第三十六條博士后日常經費是用于博士后人員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專項經費,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地方財政撥款和設站單位籌資。
第三十七條人事部和財政部確定國家資助博士后日常經費標準,制定國家日常經費資助年度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站單位資助招收博士后人員,其日常經費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博士后日常經費標準。
第三十八條留學博士回國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國家按照博士后日常經費標準給予專門資助。
第三十九條博士后日常經費由設站單位統一管理,單獨立賬,專款專用。對國家下撥的博士后日常經費,設站單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門可以提取不高于博士后日常經費總額的3%,作為博士后管理工作經費。
第四十條人事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負責對其下撥的博士后日常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違反規定使用不當的,按照有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國家、地方和設站單位共同出資,在設站單位和在站博士后人員數量較多的城市集中建造博士后公寓。有條件的設站單位也可自籌經費建造博士后公寓。
第四十二條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站單位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博士后公寓管理辦法。博士后公寓是在站博士后人員居住的專門住房,不得挪作他用。博士后出站時,應及時從博士后公寓中遷出。
第七章評估和表彰
第四十三條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統一組織全國博士后工作評估。評估工作一般每三年進行一次。
第四十四條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評估辦法和評估指標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按照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博士后工作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人事部。
第四十五條人事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根據評估結果,劃分評估等級并予以公布。對管理工作優秀的流動站和工作站進行表彰;對管理不善、評估不合格、不具備設站條件的流動站和工作站視情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六條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對受到警告并限期整改的設站單位在制度建設、組織機構、博士后人員在站管理等方面進行專門的指導和幫助,并在整改期滿時組織考核,將考核結果報人事部。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根據考核結果作出撤銷警告或撤銷設站資格的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撤銷的流動站和工作站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設立流動站和工作站。申報程序見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
第四十七條對在科學技術、教育事業和經濟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博士后人員,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通過組織開展全國優秀博士后評選活動進行表彰。
第四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應加強日常管理,做好評估和表彰工作,對優秀的流動站和工作站給予獎勵,對存在問題的設站單位及時給予指導和幫助。各設站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必要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制度。
第八章科研資助
第四十九條國家設立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為博士后人員開展科研工作提供資助。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同時接受國內外各種機構、團體、單位或個人的捐贈。
第五十條博士后科學基金設普通資助和特別資助兩種方式。普通資助是對博士后人員從事自主創新研究的科研啟動或補充經費;特別資助是為鼓勵博士后人員增強創新能力,對在站期間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人員的資助。
第五十一條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按照《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條例》和配套辦法執行。超級秘書網
第五十二條各地方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的人事(干部)部門,以及博士后設站單位應對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的博士后人員給予配套資助。
第九章職業道德建設
第五十三條加強對博士后人員的愛國主義教育,引導他們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淡泊名利,潛心鉆研,自由探索,銳意創新。
第五十四條加強對博士后人員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的培養,嚴格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權益。創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環境,依法申報知識產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五十五條各設站單位應為博士后人員營造尊重個性、學術民主、鼓勵探索、支持創新、容許失敗的寬松和諧環境,形成有利于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
第五十六條博士后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求實的治學態度,加強學術道德自律,反對學術上弄虛作假的浮躁浮夸作風,堅決抵制學術腐敗和欺騙行為。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以及設站單位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并按照本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