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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容上來看,這些政策大多涉及到民營經濟在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支持、完善社會服務、維護合法權益、提高自身素質、改進監管、加強指導和政策協調等七個方面。而這些政策,多數是國有企業或外資企業早就享有,現在也正在享有的,但是民營企業還沒有完全享受到的。這些文件的制定出臺,就是要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主體環境。從落實情況來看,這些政策基本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貫徹落實。有的貫徹比較好,如市委2號文件中的鼓勵發展外向型民營經濟、支持農副產品加工型民營企業發展、扶持勞動密集型民營企業發展、加快商貿流通類民營企業發展、完善收費公示制度、多措并舉改善融資環境、建立發展民營經濟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學習培訓機制、健全社會化服務組織、提高民營企業主的政治社會地位等,在實際貫徹落實中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各部門配套實施措施相繼出臺。**年全市十萬人全民創業動員大會召開以后,全市上下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7號文件和市委市政府2號文件精神,落實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民營經濟推動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的32條政策措施通過各部門進一步完善配套實施意見,以各種有效形式向企業和群眾傳遞。市工商局、質監局、地稅局、建設局、民政局、檢察院、司法局、人事局、藥監局、農開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局、海事局、衛生局、城市管理局、**海關、物價局、農業銀行等19個部門單位先后制定出臺部門服務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和辦法。市民經局、工商局、稅務局、質監局都將省市民營經濟相關支持和部門的實施意見匯編成冊,印發近2萬份。市民經局印發的《**全市民營經濟目標體系實施意見》將民營經濟的各項主要指標首次納入市政府全市年度主要工作考核范圍,進一步加大了對民營經濟發展的督察考核力度。根據市政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和提高了機關效能建設,全力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優良的發展環境。市行政審批中心為民營企業設立服務組,開辟了民營企業注冊登記快車道,并成立10個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組,免費發放了3萬冊《交費明白卡》,制定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實施辦法》,為民營企業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民營經濟得到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
二是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去年相繼成立的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市民營經濟投資發展服務中心、市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市職業培訓服務指導中心、干部創業服務指導中心等一局四中心,為重點投資商、重點企業及重大項目直通卡服務的內容和辦法更加明確,為直接服務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工作保障。在加強引導、建設社會服務體系方面又有了新的探索和新的進展。在銀企合作方面,**年全市共落實銀企合作項目236個,金額32.53億元,項目數量比上年增長22.9%,金額是上年的1.07倍。**年3月召開的銀企合作聯席會上,達成合作意向的項目319個,意向貸款金額46.72億元,比**年的合作意向又有較大幅度增長,分別增長25.59%和24%,其中,民營企業項目資金占1/3以上。在擔保機構建設方面,到今年4月份,全市各類擔保機構已達13家,累計為1200余家企業和個人實施擔保總金額近10億元。僅市區4家擔保機構就為859戶企業提供擔保金額3.7億元。在引導行業組織建設方面,市浙江投資企業商會等一批行業組織在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創業輔導、人才引進、法律咨詢服務和以商引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由市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承辦的中國沿海地區民營經濟發展企業家論壇、省“333”工程蘇南企業家東隴海產業帶投資考察、蘇南企業家蘇北行等投資考察活動,為讓更多經濟發達地區民營企業了解**、投資**積極搭建了服務平臺。
三是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民營經濟進入的領域和行業進一步放開,在金融、擔保、教育、衛生、公用事業中民營企業不斷進入。按照市委2號文件“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主參政議政,推選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具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的優秀分子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要求,去年以來,市工商聯積極配合市委統戰部推薦一批優秀的非公代表人士進入市工商聯的領導班子,7位民營企業家增補為市政協委員。先后推薦我市民營企業(家)榮獲“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就業和社會保障先進民營企業”、“省優秀民營企業”、“省優秀民營企業家”、“省民營企業納稅大戶”、“省民營企業就業先進單位”、“省社會主義建設貢獻獎”等省級以上表彰27個。去年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8名“創業之星”和8位優秀民營企業家。今年,市政府表彰了20名優秀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10家納稅先進民營企業和24家先進民營企業。這些表彰推薦活動不僅建立起了激勵機制、營造了輿論環境,而且發揮了典型引路的作用。問卷調查顯示,民營企業家對于自己社會地位在很高、較高、一般、較低和很低的五個選項中,33.3%的企業家選擇較高,63.3%企業家選擇一般,只有3.4%的企業家認為社會地位較低。對于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在土地等資源利用上,僅有20%的企業家認為不平等,16.7%企業家認為很平等,63.3%企業家認為是基本平等的。70%的民營企業家認為金融部門對企業的支持較以前有所改善或大大改善。對于政府部門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有40%的企業家認為較好或很好,56.7%企業家認為一般,僅有3.3%企業家認為較差。對于行政事業性收費,70%企業家認為很少或較少,26.7%企業家認為較多,僅有3.3%企業家認為仍然很多。對于**年企業發展,53.3%企業家表示要進一步增加投入、擴大規模,30%企業家表示要加大技術創新,走科學發展之路。這些調查數據說明,隨著民營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文件的出臺和實施為我市民營經濟的迅猛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對激發全面創業熱潮,加速民營經濟發展產生了十分積極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個體私營企業已達73129戶,注冊資金122億元。其中,私營企業已達10638戶,注冊資本108.2億元,實現現價產值791454萬元,同比增長15.03%,實現增加值131141萬元,同比增長19.92%,實現出貨值43535萬元,同比增長7.49%,實現營業收入753748萬元,同比增長16.47%,實現利稅43496萬元,同比增長26.06%,實交稅金總額12457萬元,同比增長27.26%。
二、當前民營經濟政策貫徹落實中還存在的問題
當然,在民營經濟政策貫徹落實中,也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總的講貫徹落實還存在部分缺位或短腿,抓落實力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大。為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加快發展民營經濟推動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市民營經濟發展聯系會議成員單位有39個,但近半數還沒有制定實施細則或辦法。《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的一些相關內容在我市有的還沒有涉及或雖有涉及但還未進入實施,在全市的學習、貫徹、落實中還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和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蘇發[**]7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改善企業發展環境的規定》(蘇政發[**]40號)即“十不準”中還有部分不準的現象在我市時有發生。有些已經出臺實施意見也還缺乏較強的操作性。市委《關于加快發展民營經濟推動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連發[**]2號)的32條意見中也還存在部分內容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的情況。具體表現在以下10個方面:
1、首次告誡制執行在一些部門的實際執行過程中很難落實到位,有的即使多方面協調仍難以改變,首次教育為主要求根本無法落實,三亂現象仍然時有發生。仍有企業不斷反映還存在搭車收費、亂收費、收費中自由裁定收費以及亂罰款現象,執法部門對企業不滿的處理方法是鼓勵私了,越靠向上反映,處罰越是重,或越是免不了被罰,多檢查、重復檢查,一些民營企業敢怒而不敢言。許多民營企業普遍反映近兩年里發展環境雖有好轉,但是與外地相比仍然有較大差距,有的兩頭在外的本地貿易企業干脆在外地注冊、在連開展業務,稅收交在企業注冊地以便企業享受優惠和到位的服務。
2、市委2號文件中規定,“鼓勵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與發展”,但我會與市政協經科委于今年6月初調查顯示,我市現有的大部分行業協會改革還沒有啟動,有的新成立的協會官辦色彩很濃,許多協會都聘請了市領導擔任名譽會長,其效果和影響并不能如愿,一切運作仍然是官辦形式,未能按照市場化的要求規范化運作,仍依附于政府部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的企業家辦會原則還未得到落實,有的除了收費很少有其他作為。
3、省委7號文件中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自主管理員工人事檔案的政策并未得到落實,如我市國有改制為民營企業企業后,在改制前屬于國有企業時的職工檔案仍由企業自我管理,但改制后新聘用員工的檔案就必須由市人才服務中心代管,不公平、不平等十分明顯。每年要繳納委托管理費用,不僅增加了企業費用開支,也給企業員工統一檔案管理帶來不便。
4、鼓勵機關干部離崗創業和引導年滿20年工齡退休并給以合理補償的政策在實際執行中鼓勵政策和效果還沒有充分體現出來,還未能發揮應有的政策引導效應。
5、政府用于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專項資金、配套資金和獎勵資金大部分沒有兌現。比如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方面,雖然省財政給予了1840萬元擔保扶持資金(是3年借款),而市縣政府至今都還沒有配套資金支持,因此在引導民間投資入股擔保機構方面也沒有大的突破。市縣政府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基金難以真正到位,目前政府出臺的對民營企業資金扶持政策的操作辦法也只是針對申請國家、省里的專項資金而言的,缺少市縣一塊。
6、企業用工難的問題已經顯現,應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土地證久拖未辦的情況仍十分突出,使許多企業因土地證長期辦不下來企業資產無法抵押,企業貸不到款,影響企業正常經營和進一步投資發展。拆遷難也是許多房地產企業特別是外來投資企業的難點。
7、招商引資承諾說了不兌現或是難以兌現,一些參與引資的民營企業和引進來的企業對此都有共同的反映。
9、民營企業對政策知曉率還不高。問卷調查顯示,民營企業對各級政府對民營企業資金扶持政策,不知道和不確切知道的達76.7%,僅有23.3%企業家表示知道。90%民營企業對于財政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不知道或對如何爭取不了解,只有10%的民營企業申報爭取過。對民營經濟政策的宣傳和講解培訓工作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10、融資難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至**年7月底,金融機構為私營個體企業短期貸款2.26億元,僅是全市金融機構短期貸款163.77億元的1.38%,與民營經濟在全市經濟發展中近50%以上的貢獻極不相稱。
三、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政策貫徹落實的建議
問卷調查顯示,50%的民營企業認為當前政府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要加大對現有政策的落實力度。座談會上企業紛紛反映,實際上目前民營經濟政策出臺的已經比較多,但是政策雖好落實難。為此,我們建議應重點在以下三個方面抓好民營經濟政策的落實:
一是進一步加大對政策宣傳力度。讓更多的創業主體知道了解自己應有公平、平等的經營環境所包括的內容,積極創造條件爭取用好政府鼓勵、引導、支持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資金。
1、對民營經濟政策的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市主流媒體,形成宣傳合力,向宣傳交通法規那樣,在全市范圍內展開全面系統的強勢宣傳,把黨和政府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宣傳到家喻戶曉;進一步營造創業者在法律上有保障,社會上有地位,政治上有榮譽,發展上有方便,經濟上有實惠的良好社會氛圍,建議市委市政府對優秀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納稅、就業先進民營企業典型的年度表彰要形成制度。
2、注重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特別是各類行業協會、商會更為直接的宣傳、培訓,按會員意愿把民營企業最關心、最需要的政策信息,通過民間組織自我教育的形式加以宣傳,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行業組織的發展和引導上強調民間化,堅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的“五自”原則,多引導、多鼓勵,少設障,逐步推進改革,減少官辦行業組織。
3、建議盡快完善政府對民營企業專項培訓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真正管好、用好培訓經費,要讓真正開展有效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單位得到政府的扶持。政府部門組織企業開展有關爭取享受政策扶持的操作性的實務培訓,完善培訓規劃,制定培訓計劃,擴大受訓面,加強政府與企業信息化建設溝通渠道。
二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實力度。
1、加大領導協調力度。加大市縣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工作協調力度。督促有關部門、縣區盡快完善實施細則,把沒有落實和落實不到位的政策逐一列出來,把民營企業發展中反映的困難和問題一一列出來,專題會辦協調,明確落實部門,確保協調效果。
2、下大力氣解決政策措施落實中的難點問題。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降低和清除民營企業進入我市服務業、文化、教育、衛生、公用事業等領域、行業的門檻,簡化審辦手續。對違反首次告誡制的部門和個人等反面典型給予嚴肅處理,真正體現公正、公平和平等。強力推進全市企業擔保機構建設,建設全市工業企業信用體系,建立多渠道融資服務平臺解決民企融資難,對于民營企業的資金扶持,需縣區財政配套支持的應到位。選擇恒瑞、康緣、鷹游等大企業先行試點“民營企業在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自主管理員工人事檔案”,發揮員工人事檔案的應有作用。對工作年限滿20年的機關人員離崗創業給予更大程度的鼓勵性補助,大張旗鼓的鼓勵支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走進創業、興業、納稅、奉獻的建設者隊伍。
關鍵詞:民間金融 利率市場化 金融改革 溫州模式
中圖分類號:F832.5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770(2012)01-056-03
一直被冠以民間資本“晴雨表”的溫州遭遇了一場罕見的民間金融風暴。2011年10月3日,總理南下溫州進行調研,足見事態發展之嚴重。宏觀緊縮政策僅是“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溫州民間金融危局集中反映了經濟運行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對此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否則危局的種種應對措施最多有治標之效但難于治本。
一、民間金融市場興旺折射出利率雙軌制之弊
溫州民間金融市場行情異常火爆。據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2011年7月21日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大約89%的家庭或個人、59.67%的企業參與了民間借貸,融資額度約達1100億元之巨。火爆行情其幕后的一個重要推手是利率雙軌制――銀行利率和民間利率嚴重背離。圖1顯示,以一般社會主體借貸利率衡量的民間利率大大高于銀行貸款加權利率與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例如,在2011年5月,溫州一般社會主體借貸利率為18%,而同期銀行貸款加權利率不足8%,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僅在6%左右。
利率雙軌制形成了巨大的套利空間。一方面,銀行存款實際利率為負導致存款“大搬家”,資料顯示,在2011年4月,全國住戶存款凈減4678億元,其中部分流入民間金融市場尋求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一些能夠獲得低息貸款的大企業將銀行貸款轉手放高利貸,充當資金掮客坐收漁利。甚至一些銀行也主動向融資性中介機構伸出橄欖枝:資金被銀行以正常利率貸出,然后再被中介公司以高息貸出,而所獲利潤由銀行和中介公司分享。
銀行利率之低首先歸咎于貸款利率上浮空間有限。為什么貸款利率需要維持在低位呢?其要害在于,銀行業的大主顧一一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有企業――基本上沒有能力承擔較高的信貸資金成本,而這也正是利率市場化改革主要羈絆所在。在我國銀行業利潤來源主要依賴于存貸利差的情況下,見圖2,貸款利率不能提高必定意味著壓低存款利率,由廣大儲戶來為銀行利潤收入“埋單”。
利率雙軌制帶來的根本危害是,資金價格信號混亂,價格機制喪失有效配置資金的功能。一些投資效率低下的大型項目能夠獲得廉價貸款,而具有更高效率、代表經濟成長方向的民營部門即使甘愿接受貸款利率上浮,其貸款申請也很難獲準。在利率雙軌制下,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如改變準備金率。甚至以行政命令方式直接規定銀行放貸限額,成為主要的宏觀調控手段,但其對社會資金供求關系的調節往往松緊過度,很難做到恰到好處。當前中小企業陷入“錢荒”境地,紛紛尋求民間借貸,也莫不與央行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銀行信貸“緊箍咒”被不斷收緊有關聯。
二、民間借貸成為中小企業融資重要渠道折射出金融增量改革之缺
中小企業銀行融資難似乎成為了一個“死結”。據溫州政府部門2008年問卷調查,有72%的小企業存在資金缺口,85%的小企業認為融資環境一般或不好,27%的小企業認為獲得銀行貸款很難,60%的小企業認為獲得銀行貸款有點難,即合計有87%的小企業認為獲得銀行貸款有一定難度。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得不到銀行融資的滿足,這本應催生出一大批適合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新型中小型金融機構,而這些機構的出現正是屬于所謂的金融增量改革范疇。改革開放三十余年我們獲得的一個基本經驗是,增量改革往往產生巨大的邊際效應,例如,體制外民營企業的崛起對中國經濟增長奇跡的鑄就功不可沒。然而由于監管部門對金融風險的疑慮,多少年來我們在金融增量改革上可以說是躑躅不前。
金融增量改革之缺使得民間金融市場應運而生。在2005-年2009年,民間借貸在溫州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中的占比平均在10%以上,見圖3。
隨著宏觀經濟政策持續收緊,民間借貸對企業融資愈發重要。據溫州市金融辦對溫州350家企業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在2011年一季度末,企業運營資金構成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與民間借貸三者間的比例為56:28:16,其中銀行貸款占比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個百分點,而民間借貸占比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個百分點。
大量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的民間金融活動反而使得金融風險劇增。根據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統計數據,在2011年月3至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628件,案件總標的金額高達9.31億元。換句話說,在短短三個月內,溫州全市平均每天產生近30起民間借貸糾紛,每天產生的糾紛案件標的平均約在1000萬元左右。
既然民間借貸有利于紓解中小企業融資之困境,而壓制它又使其暗流涌動,徒增金融風險,故倒不如讓其“浮出水面”,進入金融市場。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民間借貸的交易成本,讓具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得利,另一方面也便于監管,從而有利于控制潛在的金融風險。事實上,將現存的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也是金融增量改革可抄的一條近路。2008年5月,《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與《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相繼出臺,這表明我們開始踏上這一條金融增量改革的捷徑之路。然而,到了地方層面,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進程遇到了一定的阻力。
例如,《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執照申請人可以為自然人、企業法人和社會團體: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存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i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隨后出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抬高了申請小額貸款公司的門檻首先把申請者范圍縮小至公司法人;其次將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標準拔高至5000萬元(在欠發達縣域為2000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標準拔高至8000萬元(在欠發達縣域為3000萬元)使得,小額貸款公司牌照盡收大型民營企業囊中,大批原本有望轉正的擔保公司再一次希望落空。
與其說地方監管層對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存有金融風險上的疑慮。到不如說是害怕承擔監管成本。監管部門的實際難處值得考量,但其與中小企業融資困局給實體經濟帶來的危害相比,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三、比營食業敢借高利貸折射出溫州模式轉型之艱
溫州市經貿局2011年上半年對855家企業進行調查,其結果顯示,有74.5%的企業表示用工緊缺,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個百分點。其中鞋類、服裝和眼鏡、打火機、制筆,鎖具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缺工情況最為嚴重,在這類行業中,80%以上的企業用工缺口達10%以上,約有25%的企業出現因缺工導致
生產能力飽和而不敢接單的現象。該調查還顯示,在2011年一季度,溫州眼鏡、打火機、制筆等35家出口導向型企業銷售產值同比下降7%,利潤同比下降大約30%,虧損面達到四分之一,僅三成企業利潤保持增長。行業平均利潤率為3.1%,利潤率超過5%的企業不到10家。
溫州企業處于窘境表明溫州模式風光不再而亟待轉型升級。眾所周知,民營企業在壟斷行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遭遇“三重門”:由壟斷形成的“鐵門”、由行政審批高門檻形成的“玻璃門”、由非市場因素形成的“彈簧門”。據2010年浙江省工商聯《關于國務院“非公經濟36條”和省政府“非公經濟32條”貫徹落實情況的調查問卷分析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800家民營企業中,已經進入到壟斷行業、基礎設施領域及公用社會事業領域的企業不到10%。只有5.8%的受調查企業認為基本沒有該現象,而認為“玻璃門”現象比較嚴重和非常嚴重的比率高達63.9%。另外,國家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出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其初衷在于力保較快的經濟增速,但由此帶來的“國進民退”也擠壓了民營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而以民營經濟為依托的溫州模式又首當其沖。
溫州模式正瀕臨絕境,從事實業的企業其利潤空間越來越窄,這正是溫州民營企業紛紛逃離實體經濟從事短期投機炒作活動的一個深層次原因。但脫離實體經濟支撐的虛擬經濟無異于海市蜃樓,泡沫最終破碎乃是定數。
四、走出溫州民間金融危局,路在何方?
為防止溫州民間金融危局愈演愈烈而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相應政策措施迅速出臺。2011年9月28日溫州市委市政府作出《關于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要求各銀行業機構加大信貸資金保障力度,確保實現年初確定新增貸款1000億的目標。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等9項措施,包括要求銀行對小微型企業的貸款增速不能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提高對其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
出臺力挺小微型企業的政策措施,可以救燃眉之急,但一些行政命令的匆忙執行從長期來看也會產生有害的后果。例如,由正規金融來為當前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埋單就有違審慎金融原則,會引發道德風險,從而進一步鼓勵投機行為。我們應該守住正規金融體系與民間借貸之間的防火墻,一些企業也應該為--自己的“玩火”行為負責,進入破產重組程序。只有這樣,才能倒逼溫州模式加速轉型升級,否則政府將被投機力量所“劫持”,溫州模式也難以浴火重生。
高壓行政命令終無法解開溫州民間金融問題的“死結”,我們必須遵從市場經濟運行規律,謀解決問題的長遠之策:
第一,利率市場化改革是破解溫州民間金融危局的根本藥方。利率市場化之路難關重重,然而這是必走之路,國家“十二五”規劃建議也明確提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利率市場化改革在全國整體推進難度甚大,但在如溫州這樣的國有企業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轉相對良好、民間資本雄厚的局部地區,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全可以提速。
第二,“鯀禹治水,成敗在乎疏堵不同”,要真正化解民間借貸的風險,必須以開放的姿態,降低金融市場進入門檻,打破主流金融機構壟斷,按照2010年5月13日《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36條”精神,放開對中小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性擔保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的準入條件審批,疏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
第三,“國退民進”,為民營資本進入各領域掃除制度障礙,而且為其創造良好的運作環境。新“36條”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諸如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等多個領域。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不能“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因此,有關部門必須真正拿出勇氣,排除利益干擾,抓緊制定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實施辦法,將新“36條”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