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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力資源;核心員工;體制改革;職業規劃;企業文化
一、核心員工的概念界定及特征
1.核心員工的定義
核心員工是處于企業關鍵崗位,控制重要資源,掌握核心機密,擁有核心技術或管理技能,難以被人替代,具有極高的人力資本價值,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是企業重要的戰略資源,代表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少數員工。
2.核心員工的特征
(1)擁有關鍵技能
核心員工的關鍵技能是某種能夠創造很高的商業價值的某些特殊技能,對企業產品的效率、質量和特色具有決定性意義,是企業培育與保持核心競爭力最重要的源泉。其關鍵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專用性。
(2)擔任關鍵職務。核心員工利用重要崗位掌握了配置企業資源的企業經營權,結合他們的關鍵技能,使企業良好地運營。而且,他們的工作崗位通常還處在企業業務的重要環節上,這時,其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決定了業務流程能否高效運行,而他們的離職則會造成業務流程的中斷。
(3)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核心員工占員工總數的20%一30%,集中了企業80%一90%的技術與管理,為企業創造了80%以上的價值和利潤,是企業人數很少而貢獻度最高的群體。他們能夠直接幫助企業高層管理者提高管理業務能力、經營能力和管理風險能力,建立和推動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升級,實現企業戰略、保持或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
(4)可替代性差
甄別“核心員工”的關鍵是在一定時間與崗位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因為對企業發展“最有價值”會隨著判斷標準與時間的變化而變化,那么,是否存在不可替代性就成了一個至關重要的標準。核心員工一般擁有廣泛的客戶關系網絡,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本企業文化的高度認同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在長期工作學習與實踐中逐漸積累起來的,難以被模仿,具有很強的不可替代性。
二、影響企業核心人才流失主要因素
1.影響企業人才流失的外在因素
(1)宏觀政策
我國建立了人力資源雙向擇業與自由流動機制,即企業在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下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自主招聘、保留或辭退員工,人才在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擇業。這為人才就業提供一種自由擇玉倫、寬松流動的機制與環境。而人才市場的發展及國家各種有關人才流動的法律政策的出臺,為人才流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保證。從宏觀角度分析,國家提倡合理的人才流動有利于提高人力資源在全社會的有效配置。
(2)行業特點及企業性質
不同行業核心員工的流失存在較大差異。一般來說,行業特點主要包括行業發展周期、行業競爭結構、行業專業人才需求狀況、行業職業中介公司等。如每個行業的發展周期都包括初創期、快速成長期、成熟穩定期、衰退期和再造期。一般情況下,處于初創期、衰退期和再造期行業的員工流失率比處于其他階段的員工流失率相對要高一些。
(3) 勞動力市場
核心員工流動的最根本原因是勞動力供求關系,而社會勞動生產率、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及職業需求彈性等因素對勞動力供求關系有直接作用。當勞動力供過于求或失業水平較高時,求職困難,核心員工會更加珍惜現有的工作,企業選擇余地變大,形成人才流動;當勞動力供不應求或失業水平較低時,求職容易,核心員工更容易在勞動力市場接收活躍期離職,企業招聘難度上升,人才選擇余地增大,造成人才流動。因此,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動態變化會自發地調節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實現社會效用的最大化。
(4)企業間的人才爭奪
核心員工是一個企業的稀缺資源,所以,在人力資源已成為現代企業發展第一資源的知識經濟時代,具有高價值的核心員工必然會成為各個企業競相爭奪的“香悖悖”。為了取得激烈市場上的更大競爭優勢,企業間通過員工引薦、獵頭公司等尋找適合本企業的核心員工或利用合作機會公開邀請加盟等手段來“挖墻腳”的不良競爭一現象已屢見不鮮,由此造成的企業核心員工流失問題不斷加劇。
2.影響企業人才流失的內在因素
(1)企業內部體制影響
第一,招聘制度缺陷。招聘是企業引進一個職位核心員工的第一道關口,這個關口把握不當,必將后患無窮。核心員工往往由于“藝高人膽大”,而渴望到不同環境的企業嘗試不同的挑戰,而不愿終生禁錮于一個企業。他們的流動情結及道德風險等都易產生流動。第二,薪酬體系不合理。核心員工在市場上具有高價值,如果你給的薪酬待遇未達到他們的要求,他們就會認為企業貶低了他的價值或對他的價值不認可等想法,最終導致核心員工的離職。第三,績效考核體制不完善。核心員工對績效考核不滿也是導致他們離職的重要原因之一。
避免陷入“拉美陷阱”將成為我國現代化進程的關鍵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城市的成功就是國家的成功。20世紀后半期以來,城市化和特大城市持續快速發展。據聯合國統計資料預測,到20__年,城市人口將達到55%,到2025年,達到65%;先發國家在保持一段83%左右平臺期后有繼續了其城市化進程,而后發國家將快速增長到61%。
考察世界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帶,大致有四種類型:(1)以巴黎、巴塞羅那為代表的歐洲文化型;(2)以紐約、東京為代表的經濟集約型;(3)以洛杉磯、鹽湖城為代表的美國中西部散落型;(4)以墨西哥城、里約熱內盧、布宜諾斯艾利斯以及孟買、德里(舊德里)等為代表的拉美型。前三種類型的超大城市,有的以特定的文化為凝聚力,有的以現代產業、現代科技為核心,走出了市場經濟和人文理念相結合、城鄉之間和城市內部結構比較協調的城市化發展道路,沒有因此而產生更多的社會矛盾,有不少值得借鑒的成功經驗。呈現畸形的城市化則主要集中在后發國家,尤以拉美國家最為突出,故稱之為“拉美陷阱”,其關鍵在于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沒有很好解決好農民轉變為城市居民的問題,在總人口中存在相當規模的人口卻享受不到現代化的成果,阻斷了現代化的進程。
對于中國的城市化過程,采取怎樣的政策措施與機制才能使其避免陷入拉美陷阱的怪圈,將是我們長期思考的問題。改革開放促進了社會、經濟的大發展,大大加速了城市化的進程,城市化發展有較大進步,但在城市化過程中目標不明確,產業定位不準確,城市化戰略同社會發展的規律性方向不甚吻合,城市化嚴重滯后的狀態尚未根本改變。
近年來,城市化理念深入人心,無論是政界還是理論界,正在逐步達成共識,中國的城市化進入了“__區”,但在城市化的戰略選擇上仍存在分歧。考察世界范圍內城市化的進程,我們可以發現后發國家普遍面臨著快速城市化與勞動力轉移帶來的問題與壓力,怎樣走一條和諧發展的城市化道路成為了一個世界性的問題。
構建“三園互動”機制,應對農民工返鄉潮
受當前金融風暴的沖擊,形成了新的民工返鄉潮。在一定程度上講,農民工返鄉對于減輕城市就業壓力,緩解城市就業和其他社會矛盾是有利的,但大批農民返鄉,他們的動向、返鄉規模和速度等都是需要各級政府密切的關注。更重要的是,要讓返鄉農民繼續保持生產積極性,有事可做。首當其沖要實施三大主體工程:一是實施創業園丁程,支持農民返鄉創業二是實施安居園工程,支持農民工安居樂業;三是實施培訓孵化園工程,支持農民工提高就業水平。通過三大園區的建設和完善,為農民的返鄉創業、就業創造良好的硬件設施和軟的社會政策。
首先,在縣城或建制鎮建設安居園,避免拉美陷阱。之所以會發生拉美現象,主要在于這些國家的城市化不徹底,在政策上和社會運行上將人群進行了城鄉分割,導致了社會矛盾凸現。針對外出務工,有一定收入并有意向返鄉建設家園的農民工,政府要通過政策引導,使他們在縣城或規模較大的建制鎮購買安居房,讓已經適應城市生活的農民工不再回到偏遠的自然村中居住,達到規模居住,改善生活條件的目的,完成由鄉村傳統社會向城市現代社會的轉變。
其次,興建創業園,搭建就業平臺,使新融人的農民工有業可就。可以通過創辦創業園,把農民丁和農村中的優秀青年的一技之長孵化為新興產業集群,并把鄉鎮的招商引資場所也集中到創業園內,逐漸形成城市的新興產業聚居區。從世界各國企業結構和勞動力就業的規律看,95%以上的企業足微型和中小企業,65%-80%的勞動力在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中就業,是吸收勞動力就業的基礎組織單元。創業園可以為農民創造企業成長與發展的優良環境,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推進,示范擴散”的方法進行開發建設。引進市場前景廣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多渠道解決農民就業問題。
最后,創辦職業培訓園,提升勞動力素質,加快農民轉化為市民的速度。面對知識經濟的沖擊,人是最為活躍、最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在培訓園建設高質量的示范性學校以滿足農民望子成龍的愿望,創辦中高等職業教育以提升農民工的創業技能,提高農民丁的整體素質。通過職業培訓,培訓園可以提高農民素質和就業能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創業園競爭力,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加速由“農民”轉變為“市民”。
構建人文普遍服務體系,高起點推動城鄉統籌
“三園互動”是城鄉統籌的一種新機制,每一項機制的創新與蘊育,都需要一個適合它生長與發展的土壤,也就是說需要構建一個科學的社會普遍服務體系來培育二元經濟結構的轉型,促進城鄉統籌向縱深發展。
基于多元符合轉型的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格局來構建人文社會普遍服務制度,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設計制度的關鍵是要把握好制度的重構整合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要實現四個“突破”:一是要打破二元城鄉分割、行業分割的人文社會普遍服務制度模式,實現普遍服務的全覆蓋;二是要構建基于生產要素動態流動從而打破靜態控制的人文社會普遍服務模式,實現普遍服務的可獲得性;二是要打破主要對固定的企事業單位的就業職工的人文社會普遍服務模式,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四是要打破只為了保障而保障的“制度理念”,實現公共服務的公正性。人文社會普遍務的主要內容是指社會成員基本生存權、發展權和自由遷徙權的普惠制度體系,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基礎教育保障制度、自由流動戶籍制度等將成為構建人文社會普遍服務體系的有力支持。
中國社會發展處于多元復合轉型期,在現代化與城市化轉型的過程中,社會普遍服務體系是解決弱勢群體、落后地區邊緣化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中國的城市化過程就是農民與土地剝離的過程,勞動力大量轉移的過程,在這種關鍵的轉型時期,怎樣給予農民以切實的國民待遇,實現農民向市民的真正轉變,構建人文社會普遍服務體系無疑是其最有效的制度與體系保障。
完善配套措施,避免循環改革
構建社會普遍服務體系是城鄉統籌的核心機制 ,中國的改革已經進入了需要頂層設計,系統集成的階段。只有通過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系統、制度保障系統、環境服務系統,才能為農民丁返鄉留城創業、就業營造良好的軟件環境,實現良性互動,徹底起出農村循環改革的怪圈。
完善政策支持系統。首先,是稅收、土地政策支持。對返鄉創業的農民于的投資項目,可享受引進外資的優惠條件,使來自縣域外的農民工創業投資項目與招商弓1資的項目,享受同樣的待遇。其次,是投資激勵政策。通過擔保、信貸等途徑引導返鄉農民的資金投向城鎮創業和城鎮建設;取消投資限制,允許回鄉農民工承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興辦各類商業網點或開發住宅小區。再者,是勞務流動激勵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取消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取消對農民進城務丁就業、經商的限制政策,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實現城鄉勞動力雙向流動,第四,是貢獻激勵政策。建立農民下貢獻獎。對年生產值或年繳稅收達到一定數額、對解決一定數量勞動就業的農民了,要給子物質和名譽獎勵。還有子女教育政策,對于返鄉創業、就業、進城打工、居住的農民于子女在縣城上學,可享受與縣城居民子女上學同樣的待遇,以解決農民丁的后顧之憂。最后是科技創新激勵政策,地方政府要建立農民工科技創新獎,鼓勵農民工進行自主創新。
[關鍵詞]專業化;收入分配體制;市場化;人的發展
[中圖分類號]F04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5)06-0011-05
中國的經濟體制變遷,經過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路徑和“干中學”的以效率優先政策選擇以后,開始意識到頂層設計框架規劃的重要性,沒有一個在理論上說得通的總體框架設計,這樣的體制變遷過程不是具有總體性設計的改革,而是通過市場機制的運用來對缺乏效率的部分的修正。同時,這也帶來進一步的問題,碎片狀的不同板塊之間的不協調,引發體制內部的一系列沖突。比如,在市場化運作的部分,收入分配可以按照績效相關比例來確定,但非市場化運作部分,卻是按計劃機制的命令式的分配水準,既沒有按績效的可能,也沒有按專業化、職業化的規則,使得這一部分的人力資源獲得、才能的發揮,尤其是職業化服務的投入與產出之間的平衡,一直沒有得到良好機制的保障。
一、和諧的經濟秩序與職業化、專業化條件下的人的發展
自由主義經濟學派的哈耶克曾經把有效率的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說成“不斷擴展的市場秩序”,這其中包括分配體系中的和諧關系,更包括生產體系中的要素組合與專業分工的秩序的和諧合作,在這個秩序中才能有利于經濟與人的共同發展,在效率提高和人的自由增進正比例變化中演變著。否則,必將難以這保持個和諧持久存在,這個市場秩序也自然沒有辦法不斷擴展。
對人力資源這個要素而言,職場的人力資本積累和勞動力供求決定這個職業的報酬水準,也決定著這個職業被市場核定的要素貢獻價值。日本雜志《PRESIDENT》公布了一份關于“日本各職業年均收入”排名,反映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某種職業化的個人收入,與其需要的通過教育和職場經驗積累的人力資本成正比例增長。
按照這個排名反映的情況,一些需要積累人力資本的行業收入排名比較靠前,如律師、醫生(含個體開業、牙醫和醫院)、教師(含大學教授和高中教師)、飛行員、注冊會計師等,他們的收入水平大約是鍋爐工等普通工薪者的4倍或3倍。日本是比較成熟的市場化工業國,其中的產業分工和勞動力市場化就業程度都比較高,研究市場化體制下人們的收入水平變遷和人的發展的空間可能性的范例,是有著超前的參考價值的。
在市場機制對勞動力要素實行資源配置的情況下,要素收入是反映了這個市場體系和產業結構中的要素的供求狀況與貢獻大小的數量指標。在一個擁有比較充分的流動自由的人力資源市場上,如果某一些要素與另外一些要素呈現出長期的收入差異,反映的是這兩類要素專業化程度的差異,在生產函數的要素組合中,高收入的部分蘊含的專業化人力資本要多一些。在這些高收入者的身上所蘊含的人力資本的形成,體現著來自于教育投資、職業化經驗積累和某些天賦的作用。這中間形成人力資本不僅是職業進入門檻,更是長期投資與積累的回報。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于產業結構的工業化、服務化都是在專業化的路徑下完成的。早期法蘭克福學派的馬爾庫塞曾經因此批判過這其中的工業機器體系把人變成機器的一種附屬物,是一種把農耕時代的多面手的勞動者變成工業時代的“單面的人”的“異化”過程。倘若從人的勞動技能的片面化(也是專業化)這個角度看,工業化和一切以專業化為職業特點的社會變遷,都是將人的整體性勞動技能向單一性轉變的“異化”過程,加上生產關系上的不斷將個人依賴于某個團隊、某些資本統治下的經濟關系強制之中,那么這中間的“人的發展”與原來相比確實是一種“退步”。在個人在生產關系中的自由,以及人的勞動技能被塑造成某個僅僅適應分工體系中的某一環節,人的在社會體系中的主動選擇性確實被弱化了。
然而,我們需要對此有一個更加充分現實的和理性的審視,如果社會生產力在沿著不斷的專業化分工與交易的途徑發展著,那么在強大的生產力發展面前,人的經濟自由度應該在物質生活豐富以后對人的解放的空間繼續放大,只不過這其中的自由度和人的發展與以往的時代會有所不同。如人始終都須被結合進某一個集團性的生產關系中,但這個被結合不等于是針對于農耕時代那種一家一戶一個生產單位的生產關系中的人的地位而言的,是一種對人的自由度的簡單剝奪過程。一種新的生產關系的獲得與舊的生產關系的放棄,是一同完成的。更加理性地認識這個過程的特征,吐故納新,鳳凰涅般的變遷才可能是恰當的。
第一,當專業化分工與交易的程度得到空前發展以后,我們可以看到,市場從某些局部變成在全球化范圍展開,同時也給人們在更大的地域空間上更多職業選擇機會。從中國近30年的市場化和工業化的進程推進來看,以往被約束在某些單位、地點上的人們,今天可以在全國各地擇業。包括祖祖輩輩被困守在土地上勞作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也在全國不同的地方謀求進入工業與服務業就業的機會。
第二,專業化分工與交易的程度提高以后,生產效率提高了,產出遠比以往豐富了,在改善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的同時,還可以減少整個社會勞動的時間。由此節約下來的時間,成為人們更多的休息和學習時間,為人的發展提供超越以往任何時候的時間空間。今天的人們能夠享受的休閑和假日的時間遠比過去多。這其中一部分時間,在新生的勞動力那里,是以受教育的時間遞增來體現的。假如以往只能接受6年的小學教育,所形成的專業化生產能力和人力資本也是十分有限的,今天多數人能夠完成大學教育,這后面累加的10年受教育時間,既是對人們后面的勞動時間的減少,也是由此形成更多的專業化人力資本的投資,這有利于進一步增加人的發展機會,與整個社會的專業化分工水平提高是同步完成的。
其實在今天的勞動生產中,幾乎所有的職業都專業化和職業化了,沒有一定培訓和經驗積累均無法輕易勝任。只是我們這里希望通過兩個在勞動和知識進展中,處于相對迂回的鏈條上的教師和醫生的專業化程度發展與其在職場中的收入分配狀況的關系來說明,沒有一個良好的經濟自由機制和公共選擇機制,在我們的社會結構中,有可能會因為某些失誤而造成效率損失和人的發展的延誤。
一個“高等學校教師薪酬調查”課題組對3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教師薪酬調查結果顯示,“2013年高校教師的年工資收入10萬元以下的占47.7%,10萬~15萬元的占38.2%,15萬~20萬元的占10.7%,20萬元以上的占3.4%。按職務分析,正高級教師的年平均收入14.36萬元,副高級為10.33萬元,中級為8.3萬元,初級為7.44萬元。”“教師年均收入總體上呈現花瓶狀分布,低收入人群相對集中,高收入人群相對分散。中低收入區間(年收入在15萬元以下)的教師人數占總人數的85.9%,而全體教師樣本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占80%,高級職務占68%,中級職務占31%,初級職務占1%,相對于這樣的一個知識密集型和人力資本高投入型群體,高校教師現有收入顯然缺乏競爭力,特別是青年教師,入職時選拔的是優秀畢業生,而收入水平處于同期畢業生的中下水平,他們對收入的滿意度非常低。”
另外,一份對醫療界的調查顯示,2012-2013年,中國醫生平均年收入為人民幣6.7516萬元。其中心胸外科醫生以年收入7.3851萬元高居中國醫生收入榜首,緊接著是神經科7.368萬元和老年病科7.3657萬元;最低的是中醫科5.5507萬元及全科4.9284萬元。不同地區的差別是,2012-2013年醫生平均年收入最高的地區為北京市10.4664萬元,排在第二、三位的分別為上海市9.5596萬元、廣東省8.0963萬元;平均年收入最低的地區分別為寧夏4.2951萬元、河南省4.8399萬元和河北省4.9738萬元,均低于每年5萬元。當問及醫生對自己的收入是否滿意時,88.4%的醫生表示不滿意,表示滿意的僅占7.8%。
教師、醫生行業從業人員對收入分配不滿意的背后,隱藏著社會資源分配效率問題。我們從學區房價格不斷攀升,三甲醫院的專家門診號被黃牛黨炒作的現象中,可以明白優質的教育與醫療資源的稀缺程度,使得社會用另外的途徑在支付消費專業化服務的成本。由于這其中的分配管道并不能使財富分配流向為這個專業化服務水準提升作出直接貢獻的專業化人群,結果延遲了擴大相應服務產品供給總量的時間,甚至造成促進教育與醫療消費增長渠道也無法拓展,以及充分的研發經費也不能保證,進一步技術進步的速率也被降低了。如果僅僅是期望國內的教育和醫療水準能夠與國際一流水平接軌,但沒有其中的資源組合與利益分配機制的有效性,這個期望是難以獲得體制性保障的。
由于教師與醫生的行業特征是信息不對稱性,其信息壟斷性決定其必然以管制價格為社會提供服務。但管制的體制,并不是這個行業的專業人力資本從業者應該領取較低報酬的原因。基于教師與醫生的職業,是利用人類在知識領域的積累與創新的方式為社會提供服務的部門。其在接受教育和職場經驗積累方面都需要更長時問,付出更大的投資成本。因此,這部分的人力資本的形成,與在社會市場交易體系中,能否獲得不少于投資的平均利潤率的回報,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
首先,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只是成為其進入服務供應的門檻和實行定價的依據,而不應該成為其專業從業人員低薪制的依據。薪酬高低應該取決于這幾個因素:專業化人力資本形成的投資的會計成本和機會成本,該項服務在供求關系上的狀況和對社會提供服務所產生的績效。如同某些工業技術或經營管理人員的人力資本形成的成本一樣,成為其要素的稀缺性和所產生的績效,必然對其在企業薪酬分配時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管制一方面是防止這些信息不對稱部門對社會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另一方面是避免低收入人群因為缺乏購買力而無法消費教育與醫療的服務。如果是后一種目的的管制,則應該由財政轉移支付來彌補這些部門的專業化服務人力資本的投資回報缺額部分。
其次,在知識生產力作為核心要素的部門實行低薪制,會帶來知識的迂回生產方式無法持續增長的后果,這對于社會依托于專業化和知識、技術進行迂回的生產方式,以給予整個生產體系持續不斷的分工與交易的動力,保持社會生產力不斷進步是一個負能量的作用。教育和醫療本身從知識積累和維系健康兩方面直接作用于人力資本的形成,同時也是整個社會是否堅持專業化、職業化培訓勞動力,保持人的要素方面的專業化水準的核心機制。如果這兩個部門不能有專業化的分工效率的保證,那么,人類積累的知識就無法傳承與創新。資本作為另一種維系迂回的生產方式的途徑是,可以通過向國外購買機器設備來延長生產函數組合中迂回的鏈條,也可以在短期內提高生產效率。但對于一個國家與社會的產業技術水準和產業國際競爭力來說,教育與醫療部門的專業化水平與創新程度,還是決定性的因素。
其三,作為示范效應,教師與醫生的專業化水準與其薪酬成正比例相關,對于市場化條件下整個薪酬制度的形成,是一個具有基石作用的制度。各行各業都憑借自己在專業化分工方面的專長為社會提供要素供給,也獲得與人力資本形成的投資成本和專業化程度相當的薪酬回報。那么社會民眾就會安居樂業,社會生產就會獲得專業化分工的效率優勢,人心會朝著積累自己的知識內涵和職場經驗去聚攏,企業也會朝著不斷通過技術研發和制造工藝精細化去完善自己的產品,一個良好的不斷擴展市場化的生產秩序和經濟格局就會出現。
四、結論:分配體制中反專業化的傾向,過低的專業化勞動要素報酬,在經濟層面上抑制人的發展
按馬克思的說法,人生活在其周圍的一切政治、經濟、文化的關系約束之中,所以才有“人是所處的社會關系的總和”的定義。如果說,人的發展在這個關系的約束下,一方面有被約束的一面,另一方面也有不斷獲取自由選擇的一面,那么這其中的發展,應該看成一種否定之否定的曲折上升過程。
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產業活動,是通過人在分工體系中不斷專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使其地位既是對分工體系的依賴,又在分工體系中獲得自我價值的空間。沒有某一種產業鏈條上的分工進展,生產的精細化就沒有可能被推進,產業技術也沒有辦法獲得提升。而沒有這些演進,勞動生產率將被限制在一個低下的水平,人們的物質生活并不豐富,被約束在沉重的生產勞作之中,也談不上有自我的充分完善的物質空間。只有通過分工體系實現勞動生產率的較大幅度提升以后,才可能有較多的工作之余的閑暇時間,才可能用于拓展人們的精神生活,才可能使人們在衣食無憂的境況下,選擇自己的自由生活的前提條件。
所以,依據分工帶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效率增進引發可分配的產出迅速增長的情況下,順著這個分工水平與效率所引發的經濟績效的方向,給予專業化、職業化的人群更高的收益水平,才是與社會產業進步和效率推進的路徑一致的分配制度。按照這個制度的設計理念,形成更多的專業化勞動者的人力資本,不僅促進了產業的技術進步和效率提升,更重要的是,給了社會發展和人的發展一種信號:這才是將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結合起來的一種公共選擇。只有在這個公共選擇下的制度安排,才是集合了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的體制選擇。
雖然專業化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會造成單面化人的社會角色和知識結構,但畢竟這是現代社會提升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社會的制度設計還需要進一步在這個取得經濟績效和物質生產力進步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頂層的分配制度安排,將處于生產關系中的人們社會角色,在財富分配中肯定其對效率的貢獻,分配關系也是對這種在不斷專業化、職場化的人群的肯定和保護,他們的權益和地位才能確定下來,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人的發展道路才能被疏通。因為經濟上的分配地位被肯定以后,其在國民財富分配中的權重才會被制度確認,經濟地位給予不僅是對職場選擇時的價值貢獻的肯定,也是這部分人群獲得社會關系中體面的生活的前提條件。
中國當前的收入分配體制,比較充分地體現了企業經營的風險收入、壟斷企業的市場勢力控制的權重、行政權力對資源分配的作用力等。這些影響因子,有些是因市場化的資源配置體制而形成的,有些卻是市場化程度不夠,或對市場行為的規制力度不足的結果,還有一些是對行政權力介入市場機制的公共權力約束制度缺乏的表現。需要在本文別論述與闡明的是,這個現行體制,對勞動要素因子的作用沒有一個制度化的機制去保障,尤其是對于人們專業化的職場貢獻缺乏一個肯定與褒揚。
[關鍵詞]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建議
[中圖分類號]F5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4-0102-03
1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失地農民現象的產生是社會進步、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產物,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政府傳統有效的安置方式逐漸失靈,失地農民問題開始顯現。如今,失地農民問題已成為全國性的普遍問題,其原因主要是我國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
1.1 失地農民權益保障力度不夠
(1)征地審批制度還需完善。各地為加快自身經濟發展紛紛圈地建開發區,將大量良田用做開發區用地。但往往是規劃用地的面積少于實際征用面積,大量征用土地并未用于建設,而是在拋荒。在建設用地審批上存在不少漏洞,違規圈地事件屢見不鮮。國土資源部的資料顯示,全國在建和已建的各類開發區處于閑置狀態。同時,城市非農業部門其本身就缺乏安置失地進城農民的就業崗位,造成了失地農民的實際失業的擴大,而即使當初安置了部分失地農民的企業也存在諸多問題。
(2)征地權運用不規范,無法保障農民應得利益。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具體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國有,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憲法》第十條還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這里的“土地”,顯然指集體所有土地。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這就意味著因建設需要使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申請使用政府統征為國有后的原農村集體所有土地,這與《憲法》精神有出入。由于法律規定上的矛盾,在征地實踐中就難免出現土地征用權濫用的問題。同時,對《憲法》中提到的公共利益,其內涵和外延至今還沒有明確而具體的法律規定,作為轉軌時期的地方政府,往往把自身的行政行為及其主導下的經濟行為都視作公共利益,一些企業法人、利益集團或個人也經常把其商業謀利活動描述成“公共利益”,以便于大量租用行政權力,這樣很容易導致公共利益被無限擴大以至于濫用的情況發生,從而更使處于弱勢的農民群體的利益在所謂的“公共利益”下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1.2 農民參保意愿不足、能力不及
(1)農民投保意愿不強。這個在部分地方是主要原因。農民是很現實的,講究實惠,看重的是快速利益、眼前利益,而往往缺乏長遠考慮,對將來的事考慮相對較少。有的被征地農民認為參加保險,還不如現在多拿現錢,這樣一方面可以改善生活,如建房子,還可以搞點三產之類。有的農民認為除非繳了錢后馬上能夠享受,才肯參保。有的農民甚至還擔心最終能否享受,擔心中途出意外擔心政策能否兌現。有些地方的年輕人則認為現在參保尚早,到歲參保也來得及因為他們知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過法定退休年齡后且繳費年限滿年的,即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農民承受能力有限。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養老保險所需資金規定“政府承擔部分不低于保障資金總額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承擔”,這樣的表述與原規定的“集體承擔部分不低于保障資金總額的”相比,筆者認為現行的規定更符合目前村組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可以給地方政府在操作時留有較大的回旋空間,是一個很好的修改。集體經濟好的,集體可多出一點。但由于欠發達地區的村集體經濟普遍較差,這樣事實上,剩余的基本上是由農民個人出資。這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民來說,要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農民感到難以承受。而在發達地區,由于集體經濟好,農民個人實際負擔不多,農民也很樂意。
1.3 失地農民容易形成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1)政府部門重視程度有待提高。政府部門規劃各項事業的時候往往重城市、輕農村,二次分配政策也大多向城市傾斜。城鄉之間就業和用工、社會保障和福利等制度差別很大,農民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認為只要土地征了、賠付兌現了就完事,更多關心的是投資項目、企業的發展,而對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缺乏深入關心,對農民生活方式的轉變缺乏有效的引導和幫助,加之很多地方的征地拆遷補償費不能在農民失地后及時到位,嚴重影響了失地農民的生活質量,造成較多的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形成新的不穩定因素。
(2)失地農民自身利益的適應性較差。農民因在短期內失去土地而成為“突發性轉軌對象”,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不少失地農民只顧眼前利益,沒有從長久的生存角度考慮,把安置補償費用于補貼家庭的日常開支,改善生活住房,吃光用光,因而失去了從事其他產業的資金基礎,生存難以為繼。部分素質、技能低下的失地農民“高不成低不就”,只好閑置或待業,生活質量下降,引起失地農民對社會的不滿。
2 對建立健全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建議
2.1 設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
(1)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長遠生存和發展,設立社會保障基金被證明是社會保障制度中較為成功的做法,設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有助于降低他們面臨的風險,促進社會穩定發展。鑒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的高速發展需要大量資金注入,資本短缺表現在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國家必須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國民經濟急需的一些環節,由國家財政全部負擔失地農民保障是不現實的。那么,如何解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便是問題的關鍵。筆者認為必須多方面、多渠道籌集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把征地中土地補償安置費以及土地轉用后的增值收益作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主要來源。然而,目前征地補償安置費標準低以及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的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設立。根據我國目前的現實,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可行的資金來源有:
第一,公用利益征用土地的,以土地市場價格為基礎,以合理補償為原則,提高征地補償和安置標準,一次性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
第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收入以及慈善機構的捐贈等。
第三,農民自籌資金。農民自籌資金進入農民社保基金個人賬戶,采取量力而行、自愿存儲的方式,并給予一定利率上的優惠。
(2)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測算方法。被征地群體和個體差異很大,如果隨機選取一個被征用土地的村子作為研究對象,由于不同村子人口的年齡、性別比例有很大差異,有的村子人口老齡化嚴重,有的勞動力比例較高,這樣就不能代表整體平均水平。為了規避失地農民群體、個體之間存在的差異對準確測算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干擾,可以使用虛擬合理標準人的測算方法。所謂虛擬合理標準人方法就是以人口統計數據中不同地區、不同性別、年齡人口所占比例數為基準數,推算出來的一個能夠代表本地區綜合平均水平的人。這個虛擬合理標準人具備所有的群體平均特征,在測算保障基金需求時可以準確代表群體的平均水平,這樣總體的保障基金需求量就比較容易得到。依據城鎮職工繳納保障費用的原則,充分考慮到失地農民征地補償安置費一次性支付以及失地農民群體差異較大的具體特點,可以利用虛擬合理標準人的概念,分別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社會救濟資金需求測算公式,從而為定量測算虛擬合理標準人的社會保障安置所需的資金量和進一步測算一定地區的所有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資金量奠定基礎。
(3)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能否建立一個合適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機制,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在不斷積累擴大的前提下保值與增值,是決定我國農村城鎮化工業化改革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之一,也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不僅關系到廣大被保障對象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而且關系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能否高效運行。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風險,基金投資應當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
2.2 將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由于失地農民和農民相比失去了一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他們沒有當地平均的人均土地,因此在保障水平上比一般農民水平更低。由于他們沒有被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他們雖然和市民處在相同的生存環境中,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他們長期處于生活困境之中,會成為社會的一個不安定因素。因此從現在起,逐步把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納入城鄉統籌發展的規劃中,及早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中,這對我國建立小康社會也是一個極大的促進。將失地農民納入社會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既要與現行的社會保障內容相協調,又要考慮失地農民的特殊性,以確保失地農民在社會保障范圍內能夠與城鎮居民享受相同的待遇。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內容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
(1)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不僅是我國社會保障的最重要、最基本的險種,而且對于失地農民來說具有特殊意義。失地農民由于在就業、收入等方面的不穩定性,依托家庭保障模式越來越受到沖擊。許多家庭是靠征地款來維持生計,但過幾年征地款“吃”完了,其最終結果往往是生活沒有保障。從家庭養老方式來看,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獨生子女增多,農村核心小家庭迅速增加,家庭規模的縮小,進一步弱化了家庭養老功能。
(2)建立多元化的醫療保障制度。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促進農民健康、提高農民身體素質、發展農村的公共衛生事業均起到了十分巨大的作用。但我國絕大多數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還不具備把所有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障均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條件。
因而,各地應當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多形式、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并建立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投入、風險共擔的機制。其一,為失地農民建立相應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建立該項制度的有效辦法是政府與民間相結合,強化多元投入機制,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來充實失地農民醫療救助基金。其二,商業保險仍不失為一條重要的選擇途徑或補充模式,其中最基本的要求是能夠幫助居民抗拒大病風險,使其得到基本醫療服務。實行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鼓勵個人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凡是個人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的均享受統籌基金。個人賬戶部分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享受的額度按照不同的等級繳納。個人賬戶用于一般醫療,而醫療費超過一定的比例,由社會統籌基金按照個人負擔統籌部分的比例支付,不足部分,由本人負擔余額。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險可選擇大病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的范圍也與城鎮職工一致,即參加醫療保險的失地農民為年滿18周歲的農村勞動力。其三,規范新型合作醫療的籌資、運行、監管等機制。
2.3 建立新型的培訓就業機制
失地農民不僅有生存權的問題,而且也有一個發展權的問題。在城市化的進程中,農村集體土地大量被征用,大量農民成為失地農民,并且將生活在相對陌生的城市里。要由農村意識轉化為城市意識,由農民的生活、生產方式和行為轉化為市民的生活、生產方式和行為,需要一個較長的磨合期和適應期。在這期間,失地農民由于對城市生活的不適應,大都會表現出對生活前景的彷徨、焦慮,甚至失去信心,所以必須要為失地農民提供接受教育和培訓的機會。通過職業培訓,可以提高勞動者素質,有利于勞動者就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失業問題,成為社會保障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失地農民進行教育和培訓,根本在于提高農民自身的素質,消除陳舊觀念,幫助他們建立全新的就業觀念,鼓勵其積極參加就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適應企業的用工要求,努力通過勞動力市場尋找就業機會。
(1)加大對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培訓力度。就目前來講,主要應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是失地農民的子女入學應與城鎮居民的子女一視同仁,享受國家九年制義務教育和高中、大學教育的所有權利。據調查資料顯示,失地農民實際得到的土地征用補償費用非常低,往往只能維持短暫的基本生活需要,大多數失地農民根本無力負擔高昂的教育開支。失地農民子女能否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生產資料之后,繼續接受教育,關系到失地農民權益的實現。從長遠來看,教育保障更是失地農民生活方式轉變的根本需要。第二是加大以職業技術、崗位技能為重點的就業培訓,提高失地農民轉崗再就業能力。要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把勞動保障、農業、水利、科技、建設、社會團體等有關部門和行業現有的培訓基地確定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機構,定期開展形式多樣、內容廣泛的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失地農民的就業競爭能力。在大的村要建立勞動保障服務點,鄉鎮、街道的就業服務重在及時、準確地提供崗位供求信息,降低農民外出就業成本,減少農民盲目流動性。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企業用工需求,多渠道收集企業用工信息,按期舉辦勞動力就業洽談會,促使農民有秩序地向二三產業轉移。制訂計劃,爭取在一定時間內由農民轉化而來的新市民在二三產業就業,使其工資性收入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以上。第三是把失地農民的培訓工作納入城鎮下崗再就業培訓體系。凡勞動年齡段內的失地農民,均可進入城鎮勞動力市場,享受就業培訓、擇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多種就業服務。
(2)完善就業服務措施,創造有利于失地農民就業的機制和環境。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徹底取消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歧視性政策,讓失地農民參與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城市服務工作,拓寬就業渠道。一是建立一支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好的職業指導隊伍,加強對失地農民的職業指導,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和評價自己,提高他們適應城市就業和市場就業的能力,讓他們感受到政府的具體的關懷,增強城市就業的信心。二是成立創業服務中心機構,負責對創業的管理與服務,提供有利于創業的大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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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最早起源于美國和英國。公司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一詞最早在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美國提出,主要針對當時大型公眾公司經營管理體制存在的結構性缺陷、董事會權力弱化、而權力集中在高級職員手中等現象,提出強化董事會職權的理論。從國際角度看,關于公司治理問題的爭論主要是在80年代中期興起的:
1、信息經濟學的公司治理理論-委托理論。這一理論揭示,公司治理結構問題是由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制衡引起的。由于現代企業是以大規模生產、復雜的技術創新和內部層級制管理為基礎的,兩權分離已經成為其基本特征,更好地實現了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結合,這是一種制度創新。
2、組織行為和組織理論的公司治理理論-現代管家理論。現代管家理論認為,理論對經營者內在機會主義和偷懶的假定是不合適的,而且經營者對自身尊嚴、信仰、以及內在工作滿足的追求,會促使他們努力經營公司,成為公司資產的好“管家”。現代管家理論認為,在自律的約束下,經營者和其他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是一致的。
3、現代公司治理理論-相關利益者理論。公司治理理論最近的發展,是將公司治理作為公司各契約方共同參與和形成的制衡體系。現代企業理論認為,公司實際上是不同利益主體通過合約形成的一個聯結體,并按照合約形成不同利益主體所擁有的不同權力。
1998年,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在《公司治理原則》中把公司治理定義為一種據以對公司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體系。2004年,DECD對公司治理原則進行了修改,強調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的標準應著眼于對整體經濟運行的影響,著眼于對市場參與者提供激勵,提升市場的透明度和效率。這表明廣義的公司治理是今后各國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模式的發展方向。
國內的研究主要是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的,研究焦點主要集中于如何實現產權明晰、政企分離以及國有企業的委托關系等方面。
二、公司治理的典型模式以及分析
1、英美模式的特點。英美模式被稱為市場主導型模式,在英國、美國、加拿大與澳大利亞等英語國家盛行。其主要特點為:
(1)公司治理結構遵循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原則,設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首席執行官(CEO)領導的高級管理層三個層次。
(2)以完善的立法保護股東利益和保障信息披露,規范資本市場和公司運營。
(3)采用多種薪酬方式,對 CEO 等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激勵。特別是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廣泛應用,為美國股市高漲及經濟持續穩定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英美國公司治理模式的不足之處。
(1)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可能造成經營者的短期行為。當股東追求短期回報率和股票的高收益率時,經營者迫于壓力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目前或近期利潤上。
(2)外部治理機制有待完善。股權的高度流動性造成公司資本結構不穩定,難以使所有者和經營者保持長期的信任和合作。
(3)股票期權帶來的弊端。從微觀層面看,期權激勵造成高層經理與普通員工的貧富差距過分拉大,不利于企業內部合作精神的培養;經濟繁榮時,股價普遍上揚,即使管理不善的公司也會獲得豐厚利潤。相反,當經濟疲軟或投資者信心不足時,股市會隨之下跌,即使是組織管理水平出類拔萃的公司,也仍會面臨股價下挫的窘境。這種情況下,經營者本應受到嘉獎,但由于股市低迷,期權價低于跳水價,他們實際上得不到這筆獎金。從宏觀來看,虛抬了整個市場的股價,強化了經濟的“泡沫”效益。
3、德日模式的特點。德日模式又稱組織控制型。主要應用于德國、日本、瑞士、奧地利與荷蘭等諸多歐陸國家。其主要特點為:
(1)股權結構以法人持股為主,個人股東極其分散。因此,個人股東在公司的權力體系中基本上不起作用。金融機構持通過持有公司巨額股份或給公司貸以巨款而對公司及人進行實際控制。
(2)監督和約束機制主要來自于公司外部。一方面,公司及人決策受到基于公司之間球形或交叉持股的法人組織支配。另一方面,來自于商業銀行的監督。銀行可以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更換經理人員。銀行也可以向有關企業派駐董事和高級職員,深入公司內部對公司直接進行監督。
(3)重視人力資本所有者,公司員工在治理結構中處于重要地位。高級管理人員與一般職員收入差距并不很大,且經營者持股率也較低,但德日公司經理人員工作努力程度是有口皆碑的。在日本,實行的終身雇傭制和年功序列制。終身雇傭制使得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受到削弱,在追求對企業忠誠的文化背景下,經常改換門庭會大大降低自身的忠誠信用度,這在日本幾乎是致命性打擊;在年功序列制下,只有不斷地努力工作,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往上升,如果放棄在公司逐漸積累的知識和經驗,離開公司的代價就會很高。
4、德日治理模式的不足之處。
(1)資本市場難以發揮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和制約作用,最終導致經營者成為企業的決策中心和權力中心,內部人控制現象漫延。
(2)銀行與企業高度依存,產生泡沫經濟。20世紀90年生的泡沫經濟就是有力的證明。
(3)傳統的雇傭體系使公司工資成本上升,且缺乏創新動力。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國際化趨同趨勢
近年來,公司治理模式出現了趨同的勢頭,特別是在 OECD 制定并了公司治理結構原則以后,在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方面,國際上達成了一些基本共識。公司治理幾種主要模式正在取長補短,相互借鑒。雖然基于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差異以及歷史傳統和發展水平的不同,這些基本共識在各個國家、各種文化環境中貫徹時會有各自不同的表現形式,雖然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沒有單一的模式,但從公司發展的實踐上看,國際社會認為,比較好的公司治理結構都應具備某些共同的特征。
1、嚴格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公司透明度。一個強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對公司進行市場監督的典型特征,是股東具有行使表決權能力的關鍵。信息披露也是影響公司行為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有力工具。國際上旨在提高公司運行透明度的努力,有兩個方面的重點:一是鼓勵和推動各國采用國際通行的會計規則,主要是“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是由一個私營組織設立的獨立機構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主持制定的。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致力于從公共利益出發制定和公布用于編制財務報告的會計規則,并推動這些規則在全球范圍內被普遍采用。另一個是強化對董事會的披露。由于董事會是代表股東利益管理公司的核心機構,也是保護少數股東利益的主要依托,同時董事一般來說更有能力理解和評估公司的財務和運行狀況,因此,對董事會的信息披露顯得尤其重要。
2、利益相關者介入公司治理。從大股東為主的治理到各利益相關者通過各種途徑全面參與治理是公司治理發展的一個趨勢。一方面,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內部制衡的實現,有利于對經營者形成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有利于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公司治理中充分保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減少他們所面臨的實際風險,這對于公司的長遠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國家早就認識到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如德國、荷蘭、比利時和奧地利等國在監事會中提供給員工代表少數席位。在外部監控模式的國家,管理層也開始重視雇員的作用,如英國有很多公司已經或考慮設立職工委員會。與此相應的是,治理公司的要素也由單一的股東出資資源轉向人力資源、技術資源、文化資源、品牌資源、業務關系資源等的多重復合化,公司治理由“股東至上”開始向“共同治理”轉變。
3、機構投資者發揮著日益積極的作用。從世界范圍看,近幾年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地扮演起積極股東的角色,并表現出“關聯投資”的趨勢。簡單地說,就是機構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更愿意采用“用手投票”,而非“用腳投票”。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至少可以通過如下兩種機制來實現。第一是對公司價值的評估和對股票的定價。機構投資者不但有動力也有能力對公司價值進行合理評估和對股票進行合理定價,他們更具備“精明投資者”的特征。第二是所謂的“政治機制”,即對公司管理層提出各種議案,以及通過媒體等公開途徑迫使管理層接受提案,所以他們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積極投資者”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