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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教育;績效預算;績效評價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經費投入以規模和增長速度為價值取向,忽視了投入資金的效率和效益,即辦學質量和效益。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經費供求矛盾更加突出,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為主題的高等教育投入機制改革開始出現。在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指導下,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預算開始應用到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領域。
一、我國高等教育財政預算管理的現狀
(一)我國現行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撥款制度是“綜合定額加專項補助”,即財政部門根據教育投入的成本為基礎,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學生分別制定不同的定額標準,計算出“綜合定額”;根據高校發展的各種特殊需求和政府專項資助的重大工程,如實施“211工程”、“985工程”項目和《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的一系列建設項目等,給予“專項補助”。現行撥款制度下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以數量和規模為導向,忽視辦學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
現行的高校財政撥款采用“綜合定額加專項補助”模式,這種模式下的撥款依據是在校學生數量,生均成本,實際是往年的決算數而非合理的成本。由于撥款的標準無法體現高校之間的資源利用效率與社會效益方面的差別,在校生數量多的學校獲得更多的撥款,導致高校在數量和層次結構上盲目擴張和升級,并由于缺乏績效評價導致了教育質量的下滑和教育經費的浪費。
2.以“隸屬關系”和“辦學層次”為導向,忽視規范性和公正性
由于隸屬關系和地區的差別,導致部屬院校與地方院校、重點院校與一般院校和專科院校在政府撥款方面存在巨大的差異。某些高校辦學質量和水平一般,但由于隸屬于中央各部委,所獲得的辦學經費,遠遠高于同等質量和水平的地方高校。這導致部分質量水平較高的地方院校拼命“升格”。專科與本科的學費標準和財政撥款也存在較大差別,導致了近幾年“專升本”熱。“211工程”、“985工程”項目的實施,對一批部省屬重點大學實施撥款傾斜重點支持政策,客觀上加劇了未達標學校爭設專業、爭合并以及盲目擴大招生規模等現象。
3.以爭取更多撥款為導向,忽視學科和專業設置
部分高校不是以自身優勢為主,而是設法增加所謂低成本專業。無法引導高校實現教育數量與教育質量的統一,也無法引導高校提高辦學效益。
(二)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存在的問題
1.專門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尚未建立
近幾年,部分省份(如廣東、湖南、江蘇等)出臺了地方性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法案,并選擇相關項目和學科專項等進行試點。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還在實務工作中不斷完善。而專門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還只處于理論探討中,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科學、規范和合理的評價體系。具體表現:一是如何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進行科學分類,不同學科、不同專業和學生層次的開支具有不同的特點;二是評價指標的通用性。由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公共性與復雜性,找到合適的指標來反映所有的項目難度較大;三是評價標準如何制定。即使同屬一省,由于各類學校的具體情況不同,使得評價標準的合理性和可比性值得深究。
2.未建立對應的績效考核和追蹤問效制度
績效考核和追蹤問效制度的缺失,使得高等教育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整體。目前部分高校在預算管理上只重視爭取更多的經費和把錢花出去,而忽視了預算資金的有效性和效率性,沒有從源頭上控制沒有績效和低績效的教育投入項目,在教育投資責任上也沒有形成績效考核和追蹤問效制度,導致已經實施的高等財政教育支出績效評價流于形式。
3.未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績效監控機制
目前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監督制度的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如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購制度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等,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審計或檢查的內容仍只注重于合法性和合規性審核,未轉向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評價;監督工具以事后審計為主,沒有引入以事情定目標、事中監督和事后評價的效益審計。二、我國高等教育財政預算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路
(一)樹立“績效預算”的理念
績效預算的核心思想就是“績效與結果相掛鉤,預算以績效為依據”,具體包括三方面:第一,以結果為導向。這種結果是一種社會效益,是產出的進一步延伸。例如,政府修建了一條高速公路,這條路就是產出,而這條路帶來的效益——社會綜合效益(如公眾的交通便利、企業的運輸成本減少、地方經濟的帶動等)才是結果。第二,以績效為依據。資源的配置必須以產生的績效即社會綜合效益為依據,績效越大,獲得的資源越多,反之則越少。而傳統預算模式下僅以產出即這條路本身為依據作為獲取財政支出甚至申報政績的籌碼。第三,以評價為核心。績效的確定最終依靠評價指標來衡量,如高速公路績效的衡量可以通過車流量、人流量來計量。因此,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成為績效預算實施成功與否的關鍵。
績效預算在高等教育財政預算管理的應用過程應當包括以下三個基本步驟:第一,績效目標設定。給每個支出項目設定若干績效目標指標,并評價指標的合理性,為確定項目撥款額以及事后評價提供依據。第二,績效撥款。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和成本,計算預定撥款額度,將實施環節委托有關行政部門。第三,績效評價。評價績效目標達成情況,為結算提供依據。根據目標的完成程度,以增減財政支出的方式進行獎勵或懲罰,同時分析單位未達到目標指標的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引入績效撥款機制
從高等教育目前的情況看,對高校實行完全的預算經費與績效指標掛鉤的績效預算制度是不現實的,原因在于: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大部分開支相對比較穩定,而績效預算相對波動性較大,立即實行完全的績效撥款機制在實際運作中阻力較大;另一方面,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的度量存在難度,例如經濟效益、人口素質、綜合國力等,作為績效指標的客觀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很難兼顧,有待于在實踐中不斷檢驗和求證。
因此,從可行性的角度來說,可以先實行部分績效撥款制度。即將總預算資金分為普通撥款和績效撥款,比例大致可以按7:3或8:2確定;普通撥款按照生均定額與學生規模的乘積獲得,績效撥款通過關鍵指標的績效評價來確定,績效好的予以獎勵,績效差的適當核減下一年度的預算經費。
(三)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
1.評價原理
上海財經大學馬國賢教授認為:“績效管理”是根據財政效率原則及其方法論,形成以績效目的為主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他將政府績效管理的基本理論體系歸結為“一觀三論”,即“‘花錢買服務、花錢買效果’的預算觀”、“公共委托理論”、“目標結果導向理論”和“為顧客服務理論”。該理論對于高等教育績效評價的理論和實踐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成為高等教育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的理論基石。
2.評價原則
評價原則應當借鑒西方國家政府支出績效評價的“3E”原則,即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并將三者作為相輔相成的整體來看待。
3.指標設計原則
績效撥款機制的核心部分是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績效指標的選擇,關系到績效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因此如何設計和選擇指標成為指標體系的關鍵。總結以美國為代表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思路應該包括以下幾點:一是績效指標的系統性。指標不僅考慮教學、科研、人才培養等辦學成果的各個方面,博士、碩士、本專科等不同層次,而且要關注高等教育資金的投入、使用(過程)和產出這三個不同階段。二是績效指標的合適性。指標的選擇必須結合高等學校的共同情況和特殊情況,通過收集大量的基礎數據,經過多次測算獲取。既要包括通用指標,也要包括個性指標。三是績效指標的發展性。隨著外部環境和時間的變化,各個指標本身及其對應的權重也會改變。因此,為了保證指標體系的客觀性,必須及時根據客觀環境進行調整和修正。
三、總結
以績效預算思想為主導的高等教育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在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不斷推進,成為解決財政資金緊張與教育規模擴大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國已進入了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的規模還有可能繼續擴大,使得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面臨巨大的壓力,政府開始關注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開始逐步改革預算管理模式,最終目的是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預算模式及其相應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1]羅曉華,陳工.我國高等教育財政績效撥款模式改革的思考[J].當代財經,2008,(4):27-30.
[2]劉國永.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設計原理、方法及運用[J].教育與經濟,2007,(3):30-35.
摘 要 90年代末期,我國實施了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改革。總預算會計指的是我國各級財政機關核算、反映及監督其財政資金運行情況的專業會計。其對象是各級政府總預算的執行過程。但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財政總預算會計改革在現行實施中也存在著相應的問題,本文主要對該問題進行分析歸納,并提出的相應的解決建議,使財政總預算會計可以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其良好的作用。
關鍵詞 財政總預算 會計改革 問題建議
一、財政總預算會計理論概述
1、財政總預算會計定義
總預算會計定義是我國各級財政機關核算、反映及監督其財政資金運行情況的專業會計。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基本任務是:處理總預算會計日常核算業務;依據財政收支的特點,合理分配資金,提升資金使用率;通過會計核算提出預算執行情況,參與預算監督管理;實施組織和指導該行政區域的預算會計工作;做好預算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等。
2、財政總預算會計現狀
我國自從有預算會計體系以來,該體系變化一直不大。直至1997年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改革,滿足了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國情,并且開始采用會計準則管理預算會計核算,這也是借鑒外國政府會計改革的成果。此次一改往前的收付實現制,進而改為以收付實現制為主,使預算會計能全面反映各項支出及主要資金的變動情況。
二、財政總預算會計在改革中存留的問題
1、核算范圍小不能全面反映資金運動
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后現行的制度不能完整準確的核算和反映出新業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第一,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投資形式越來越多樣化發展,但總預算會計制度并非與時俱進,它還沿用政府直接撥款的單一核算方式。第二,我國國庫體系相繼發生改革,國庫資金的運用方向朝著資本化發展,目前已經有部分政府的資產以有價債券形式體現。現在執行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并沒有可以核算有價證、國有股份的范圍,目前的范圍只可以核算當期支出。
2、收付實現制使政府負債內容不完整
會計制度要求以收付實現制為根基處理總預算會計核算。收付實現制對核算現金實際支付的部分毫無問題,對當期發生但還未用現金支付的核算則無能為力。此外,收付實現制雖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現金流動情況,但其通常在“壞結果產生之后”才進行確認和計量,會計信息存在滯后的現象,對將會產生的財政風險起不到預警和防范。
3、現行制度不能提供透明的政府會計信息
近年來,政府預算的信息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因此政府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透明度也要更準確清晰。一直以來,現行的財政制度規定預算和決算報告的內容是財政收支及預算執行的情況,而對政府舉債及償還、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等卻缺乏信息披露。如果將政府的債務“隱藏”,那么政府真實的財務狀況不能被反映出,這對政府規避財政風險沒有益處,為良好的運行財政經濟帶來了隱患,不僅給信息使用者帶來困擾,財政部門也將缺少宏觀決策所需要的有效信息。
4、正在使用的制度沒能更好與現狀接軌
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政府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的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社會發展還有公共管理的需求,無法得以以績效為向導的會計管理。近期,我國財政投融資市場逐步被推進,伴隨個體部門涌進公共領域,政府投融資項目也越發多元化,這就對政府會計信息透明化和準確化提出很高要求,既要求現實與政府會計信息可比,還要求政府部門出具足夠的信息對成本實行核算。
三、財政總預算會計改革的建議
1、改進會計制度適應資金運動
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后,為了適應新業務的產生發展,需要改進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增設對應的會計科目。具體改進是增加政府采購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核算內容來應對核算需要;對于國債轉貸、社會保障金和糧食風險基金等的專戶核算科目,清晰確定會計科目核算范圍,并完善專戶資金管理;目前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是采取分別核算的,這與收支分類科目改革沒達成一致,建議取消分別核算依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后的要求執行,保持科目體系的統一性。
2、建設政府財政報告審計制度
政府財務報告的編制者行業使用者分別是政府行政當局和社會公眾。但是報告的編制者和報告的使用者立場往往不一致,因此要格外重視政府財務報告的質量。為了保證政府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和相關性,通過審計可以協調報告編制者和使用者之間的關系。一方面可以為報告編制者提供借鑒,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報告使用者對其的信任;審計政府財務報告還能有效改善公共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促進政府工作人員高校廉潔的開展工作。
3、擴大財政總預算會計范圍
擴大財政總預算會計范圍,是把原來的會計核算對象擴展成為包含預算資金在其中的政府一切資金。這樣做可以增進總預算會計制度的延伸速度,還可以建設和政府收支分類統一的總預算會計科目及制度,在實行政府會計全方面的核算時擁有統一的會計制度作為參考依據;增加適當的政府固定資產核算和反映,也是擴大財政總預算會計范圍的有效措施,政府資產的投入及結余信息可以得到提供。
4、建立統一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
政府會計信息最終以政府財政報告形式呈現,它是為了滿足信息使用者而客觀完整的反映政府財務工作的報告。全面完整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可以掌握政府資金的用途和目的是否如預算限定一樣;可以反映國有資產的財務信息,特別是資產構成及收益情況;還可以反映政府總體收支情況,更有利于客觀地反映政府績效及經營情況。
參考文獻:
[1]陳啟書.預算會計改革的思路及對策.財會通訊(綜合版).2007(03).
預算績效管理是指預算資金所能夠達到的產生和結果。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是一種以支出結果為導向的,以項目成本為基本衡量單位的預算管理模式,其核心目標就是能夠將績效管理理念有效地融入到預算編制和監督的全過程中去,才能更加地關注到預算資金的產生和結果,切實通過改進財政資金預算管理,不斷優化各種資源配置,切實提高自身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從整體上看,我們必須對其進行改革和創新。我們可以發現,在水利制度的建設方面以及預算執行和組織管理方面還是存在薄弱的環節,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管理還要我們對其進行深入的探索和實踐,而水利預算資金管理體系還需要進一步進行完善。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主要是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1)崗位職權定位不清晰
在我國長期的工作中所形成的思想觀念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中還是存在著“重分配、輕管理”的問題,而績效管理作為部門預算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所形成的實踐時間相對來說比較短,崗位職權定位非常不清晰,人員也沒有從根本意識到職權對水利財政資金的預算績效管理。
(2)目標設置上沒有進行明確,缺乏合理有效的績效計劃
績效評價目標設置上,我們要結合水利財政部門的具體實踐情況來進行適當的調整。這樣才能為水利項目的決策提供良好的支撐和依據過程。同樣的,績效目標的設定需要綜合成本和效益兩者之間的關系,這樣才能確定項目支出的必要是否。在項目資金的申請方面,會計人員一定要制定相應的額度,尤其是在現實中進行的績效考核不僅僅是為了能夠完成上級下達的指標,更要為項目資金的支出確定在合理有效的空間之內,績效管理的目標不合理,這樣就會使得大部分績效目標的設定依照是否符合現行政策和財務規定來進行設計,帶有明顯的審計特征,從而會忽視了對項目效益的考慮。在一般的情況下,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項目過程中進行績效評價機構,并嚴格制定相應的績效指標。
(3)評價指標體系不健全
總的來說,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項目所支出的范圍是比較廣的,其中就包括是經常性項目,建設購置類的項目,以及水利維修類的項目等方面,在同類的項目中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只有建立一個完善的涵蓋水利行業預算項目評價指標體系,才能更好地加強水利財政的預算管理。但是,我們發現,現行的指標體系當中存在以下的弊端,其一,項目指標體系過于注重合規性的審查,這樣就可能會忽視了對項目本身的可量化指標審查。其二,比較側重于項目的可見性評價,進而忽視了項目實施所帶來的各種附加效益的評價。其三,現行的績效管理評價定性指標較多,投入指標多,產出指標少,這樣也就無法對財政資金管理進行全面科學地評價。
(4)績效評價難以產生實質性的效果
績效評價結果必須要能夠靈活地運用到全面預算管理實踐當中去,并有效地和部門預算編制進行緊密結合,才能真正地實現預算管理效益的良性循環。如果是所投入的得不到最終的效益,這樣就很有可能會造成對評價結果的運用缺乏明確的思路。如果只是將評價結果當做相關部門支出項目的資料來建立相應的檔案,而且對于具體支出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和社會效益沒有進行相應的考慮,而且評價結果難以產生實質性的約束力,所以,當前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管理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預算績效管理模式。
3如何來加強水利預算績效管理
一方面,為了能夠加強推進預算績效管理,這就要在新時期下提高水利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還要能夠確保財政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切實提升公共財政管理機制的重要要求,這也是當前促進水利財政改革亟需的需要,從而建立更為科學合理地績效管理模式。
(1)建立更為高效的管理組織體系
水利財政資金管理必須要由財政部門進行主導,并和監察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等進行協助,要能夠將各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把關,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對各個部門的負責人職責范圍進行細化,才能進一步完善管理組織的工作流程,將各個部門的績效評價力量進行整合,提高績效評價工作的效率,有效地避免績效評價工作流程只是走形式。
(2)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指標體系
一方面,我們要對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進行科學研究,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才能更好地利于水利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一般來說,作為覆蓋行業項目較為全面的績效管理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績效指標管理體系和數據庫,才能真正地發揮相關領域的評價專家庫。除此之外,我們還要考慮到項目的經濟效益,并能夠將項目評價的結果和行業內類型項目數據進行比較,為此,財政績效目標和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確定就必須要結合專業的建議。在對于行業規定以及項目類別特點來加以確定,并能夠結合本地區的水利市場加以考慮,對專業人員和專家的專業素養相對來說比較高,還要進一步調動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才能在實踐中對數據庫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完善。
(3)探索績效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
績效預算管理的科學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過績效評價的結果得以展現的,對于績效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要能夠靈活地運用各種績效評價手段,逐步發現在預算管理中所面臨的問題,找出其中問題的根源,在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問題時,一定要提出科學有效地解決方案,才能進一步提升水利單位的決策水平。在另外一方面,我們要能夠將不同項目的不同階段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到下一個階段的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一系列得到過程中。切實通過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分析。才能為實現下一階段的預算目標制定計劃。
4結語
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為目標、以支出改革為核心內容的財政預算管理改革正在逐步推開,這是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內財政改革的重點。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必將在預算管理的形式上、內容上發生深刻變化,形成新的管理格局。由此,預算執行審計面臨著新課題和新任務,應作出相應的調整。
一、預算管理改革及其變化
(一)預算管理改革的主要內容
根據財政部財政預算管理改革的有關精神,現階段預算管理改革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部門預算編制改革。此項改革是建立在預算科目改革基礎上的,目標是編制科學、規范、明細的部門預算。改革的內容包括改革預算編制方法,實行部門預算,即每一個部門一本預算;改變傳統的“基數加增長”的預算編制方法,推行零基預算;擴大預算編制的范圍,將部門全部收支活動都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財政預算。
2.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即預算執行改革。此項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所有的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并通過國庫單一帳戶系統將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到商品供應和勞務提供者的帳戶上,從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解決預算執行中的資金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行政府采購。此項改革建立在部門預算的基礎上,同時又與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緊密相關。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政府機關、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采取競爭、擇優、公正、公平的形式使用財政預算資金、獲取貨物、取得工程和服務,并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購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大宗物品供物制,調節物品需求、平衡余缺。
(二)預算管理改革帶來的變化
本次財政預算管理改革,涉及財政收支管理體系的改變,由此而帶來的變化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并不再與代收部門收入掛鉤,財政資金管理將進一步規范。
2.預算單位經費全部由財政預算撥款解決,改變了以往既有預算內撥款、又有專項補貼、還有預算外提留的收入結構多元化的撥款體制。
3.財政過渡性撥款減少,資金直撥用款單位和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的供給單位,財政資金層層下撥、層層占用等現象將得到明顯扼制。
4.預算編制、審核與預算資金撥付實行分級管理。
二、預算執行審計的調整
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后,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面臨著一些新的變化。主要表現在預算監督的領域進一步拓寬,不再局限于預算單位;預算審計的內容不斷深化,必須根據預算管理改革的需要而不斷完善等。面對這些變化,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應作適當的調整。
(一)構建全新的審計組織體系
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是《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責,在國家審計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多年來的審計實踐表明,預算執行審計是一項統攬全局的系統工程,必須將財政審計、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建設項目審計等列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范圍,形成一個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審計整體。尤其是財政預算管理改革后,審計范圍更廣、直接審計對象更多,這就需要調整審計組織方式,應在局長的直接領導下,建立由綜合部門牽頭、以財金審計處為主體、各專業審計處室共同參與,既明確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審計組織體系。
(二)建立新的“同級審”運行機制
要建立預算執行審計與各項專題審計有機結合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運行機制,通盤考慮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做到全局一盤棋,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工作。1.總體規劃。在計劃的安排上,制定審計總體工作方案并報政府批準,有關處室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別制定招生方案并分頭實施。
2.溝通協調。在實施審計中,各處室緊緊圍繞財政預算執行這條主線各司其職、互通信息、審計資源共享,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網絡形整體。
3.分類匯總。實施審計結束后,各處室分別按所審項目形成審計報告或專題報告,在此基礎上由綜合部門按審計方案要求對審計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提煉和分析,形成完整的“兩個報告”。
(三)擴大審計對象
預算管理改革后,由于財政支付形式有了較大的改變,由此而帶來審計對象的變化。按照改革后財政資金的管理模式和主要流向,財政審計對象可劃分為三大梯次:一是負責預算編制和預算管理的財政部門,二是受政府委托預算撥款職能的專職機構(政府采購辦公室、財政結算中心),三是具體用款的預算單位、商品和勞務的供給單位。
預算執行審計應根據預算管理改革后的變化情況,調整審計對象。審計中除了應繼續加強對負責預算編制和管理的財政部門的審計外,要根據財政資金的走向,強化對預算撥款和支付職能的專職機構——采購辦公室、財政結算中心的審計,促進規范和完善財政支出管理,同時對面廣量大的具體用款單位,要根據朱容基總理“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審計方針,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審計,確保每年有一定的審計覆蓋面,促進有關部門依法理財、遵紀守法,以進一步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調整審計內容。
1.強化預算編制的審計。預算編制改革后,實行部門預算,改變了傳統的“基數加增長”的預算編制方法,推行零基預算。因此,在預算執行審計中,
一是要加強對財政部門預算編制的審計,看其編制依據是否充分,編制程序是否合規,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二是要加強對預算編制標準、定額的審計,看其標準和定額的制定是否有依據,是否符合一般規律,是否根據執行結果不斷調整和完善;
三是要加強對預算單位編報預算的審計,看其有無有虛報、高估和漏報等情況。
2.細化預算資金撥付的審計。預算支出改革后,財政支出除部分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外,大量的撥付管理工作,主要通過專職機構——政府采購辦公室、財政結算中心來具體組織實施。因此,財政審計中除了應進一步加強對財政部門資金撥付情況的審計外,
一是要加強財政結算中心的審計,檢查其是否嚴格按批準預算撥付資金,是否按序時進度撥,對專項支出還要檢查是否按用款計劃和實際需要撥款;
二要加強對政府采購中心的審計,重點審計采購管理是否符合公開公平和競爭的原則,采購支出是否體現節約和效益的宗旨,采購資金的劃撥和結算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高校財務管理 變化 成效
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高校財務管理的變化
(一)經費劃撥方式轉變與支配經費權限的變化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財政撥款是由國庫將資金劃到一級預算會計單位(如省財政廳科教文處),再由一級預算會計單位劃轉到二級預算會計單位(如教育廳財務處),最后由二級預算會計單位劃撥到高校在商業銀行開設的賬戶上,由高校自主支配使用。國庫集中支付后,國庫根據已批復的高校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直接向高校內商業銀行新開設的零余額賬戶下達和劃撥用款額度。高校需依據批復的年度財政預算,逐級上報本單位的分月用款計劃,待審核批復后方可執行。
(二)結余資金管理變化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前,財政性資金同學校其他資金一樣,其結余自動轉入“事業基金”,以后年度可繼續使用。國庫集中支付后當年的預算經費僅限當年使用,其中尚未使用的授權用款額度中的基本支出將自行注銷,不可跨年度使用。其中項目支出在年底自動注銷后,將于次年一季度各月按一定比例返還到高校零余額賬戶。
(三)校內資金轉撥權限的變化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前,高校可以根據教學科研業務的實際需要向分校(校區)及校內非法人二級單位(如校醫院、設備處和基建處等)直接轉撥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后,這一校內直接轉撥資金的權限被取消。
(四)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變化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高校的預算按來源劃分收入,按性質和用途劃分支出。收入和支出不存在嚴格的對應關系,高校可統籌安排各項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的預算采取了“條塊分割”模式,即區分預算內、外資金,區分不同的類款項等資金渠道進行核算,并且不能串項。高校需依據批復的年度財政預算,逐級上報本單位的分月用款計劃,待審核后方可執行。其次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申請都要通過層層審核,對不符合預算規定的支付,財政國庫執行機構將予以拒付,學校無權自行調整。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運行取得的成效
作為對政府財政資金撥付方式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具有極其深遠的重要意義。而在高校中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規范高校資金管理,提高高校財政資金運行效率和資金使用透明度,實現財政管理體制創新的一項重要措施。
(一)增強了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來,從運作機制上改變了財政資金在銀行分散和重復設置的管理方式,對財政資金實行集中化管理,便于財政部門及時、準確、全面掌握財政資金運行信息,真正實現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合理配比,增強政府預算的科學性和財政赤字的可控性,充分發揮財政決策的前瞻效果,及時準確掌握財政資金的運用、結存情況,全面、客觀地反映財政資金運行全貌,為政府科學編制預算收支計劃,合理制定相應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實現政府的宏觀經濟社會管理目標。
(二)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
首先,取消了各種收入過渡性賬戶,從制度上解決了隨意延壓庫款,收入繳庫不及時,退庫不規范的問題,從而規范了收入收繳。其次,財政資金實行直接支付,減少了支付的中間環節,規范了財政資金的撥款程序,提高了支付的效率,改變了分級分散支付制度資金劃撥渠道不暢、周轉速度慢的狀況。
(三)規范高校預算管理與執行
根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流程,財政資金將以額度指標的形式按部門預算下撥,嚴格劃分“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的類款項。同時,對項目支出預算采取“項目化管理方式”,進一步硬化了預算約束。這也使高校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密的計劃,樹立“先有預算,再支出”的理念;并且要求加強預算執行的全過程監控,提高自己的使用效率。
(四)強化財政監督職能
分散支付方式下,高校既是資金支出的決策者也是辦理者。對收到的財政資金高校怎樣使用、如何使用,財政部門無法及時了解,只有當高校上報會計報表時才能知道,這是事后監督。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之后,建立了預算單一賬戶和統一的數據交換平臺,高校每月的用款均需要通過國庫系統向財政申請計劃,對于沒有納入預算的項目或不符合該項預算指標的項目,財政有權拒絕批復。另外,對于預算計劃內支付的每一筆款項,都需要由國庫部門審核,不合規的支付業務國庫部門也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糾正大部分違規行為。這樣,通過國庫系統,財政實現了對預算資金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加強了財政的監管力度,杜絕了財政資金被挪用、亂用、違規支付的現象,有效防范了“小金庫”的產生,保證了資金的合理利用,預防了腐敗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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