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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管理制度執行不力。有的村社根本就未建立與財務相關的管理制度;有的民主理財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雖有制度,但執行不力,制度形同虛設。二是監督糾正乏力。不少鄉鎮缺乏專門監督機構對村社財務進行監督檢查;有的鄉鎮雖有監督機構,但卻未認真履行職能,更缺乏保證工作正常運行的相關制度,甚至對有的村社五六年未進行過審計檢查。三是收支項目混亂。有的收支項目不按規定設置,或隨意設項攤派集資,有的項目應收卻未收足,有的項目又出現重復收費。四是會計帳目混亂。多數村社沒有成型的帳簿,記帳方式五花八門,有的半年甚至隔年做帳,極為混亂;有的單據無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或以白條入帳;有的記帳單據散失,無據可查。五是財務人員素質低。絕大部份村社財會人員,未受過專業知識培訓,不懂財務管理的基本知識;有的村社無專人管理財務,村支書當家管錢管帳,既是財務審批人,又是會計、出納,一人獨攬,一個口袋裝票子,一個口袋裝條子。
如何解決好目前村社財務管理存在的熱點問題?
我區平昌縣采取建立村級財經組和鄉鎮財經辦的管理體制,是一個對癥下藥的好辦法。貴刊第2期作了概略報道。現將他們的具體作法,再作進一步論述。
一、建立新的管理機制一是工作機制。
鄉鎮財經辦按“五統一”、“四不變”的原則運行。五統一,即:統一辦公,統一調度使用人員,統一收取解繳稅費,統一規劃組織培植財源,統一按性質及用途使用資金。四不變,即:機構不變,職責不變,資金性質及用途不變,供給關系不變。鄉鎮財經辦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工作,業務受上級主管部門指導。村財經組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工作,業務受鄉鎮財經辦指導。在帳務體系設置上,鄉鎮財經辦共設置總預算會計帳、稅費征解會計帳、單位預算會計帳和集體經濟會計帳,并在同一銀行(信用社)開設存款帳戶。村級財經組按代收稅費與本級收支分別設帳的原則,設稅費征解會計帳,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帳,“兩工”(義務工、積累工)使用帳。
二是崗位設置。
鄉鎮財經辦設置11個崗位,主任1人,由鄉鎮長兼任,副主任2人,分別由鄉鎮財政所長、農經站長兼任,設總預算會計、征解會計、單位預算會計、集體經濟會計、統計員、總出納員各1人,稅收征管員兩人。除稅收征管員由上級地稅部門確定外,其余崗位人選,均由鄉鎮黨委、政府征求上級財政、農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后確定,并根據財經辦副主任德才素質和業務水平,確定其第一副主任,主持財經辦日常工作。財經辦的總預算會計、征解會計、單位預算會計,由財政人員擔任,集體經濟會計、統計員、總出納員,由農經人員擔任。鄉鎮財經辦人員編制除主任外,一律按鄉鎮總人口確定,1.5萬人以下的鄉鎮8人,1.5萬人至2萬人的鄉鎮9人,2萬人以上的鄉鎮10人,其人員編制少于崗位設置的,實行兼職。鄉鎮財政所、農經站人員,按照“定崗定責、公平競爭”的原則擇優上崗,其余富余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合理分流。村財經組設組長1人,由村主任兼任,會計、統計及稅收代征員1人,由村文書兼任,出納員1人,由其他村干部兼任。村財經審查監督組設組長1人,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各農業社社長和村民代表為成員,其村民代表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村財經組和村財經審查監督組成員,由村黨支部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批確認。村財經組成員一律兼職兼薪;村財經審查監督組成員,原則上不實行兼職兼薪,以利監督管理,但對其中的村民代表實行誤工定額補助辦法,列入村級財務預算支出。
三是監督機制。
鄉鎮財經辦帳務,除接受各自主管部門內審外,還必須接受審計、統計部門的監督。村財經組,除接受鄉鎮財經辦的審查監督外,還要接受村財經審查監督組的監督,并定期向群眾公布帳務,接受群眾監督。同時,還相應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規范和協調財經辦和村財經組工作。特別是村級財經組建立后,村級財權有所擴大,為防止貪污、挪用國家、集體資金,相應建立了票據管理、稅費解繳、村社干部財產抵押上崗制度,切實規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行為。
四是激勵機制。
以前村級只有事權,沒有財權。財務管理改革后,統一了事權和財權,調動了村干部的積極性。對村干部實行基礎、職務、績效結構工資制,其績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同時實行兼職兼薪,多勞多得,以激發村干部的工作熱情。對村干部還實行離職保障制度,任期滿三年的,可享受離職保障金,以解除村干部后顧之憂。
調整鄉村利益格局要充分發揮鄉鎮和村級兩個積極性,必須重點把握兩點:(1)有利于鄉鎮財政增收。鄉鎮財經辦統一收取稅費后,分別按資金性質入庫,統一調度資金,以杜絕稅費漏征。(2)村上應得的利益必須歸村,使其得到實惠。一是村上的集體經濟收入,不允許鄉鎮平調或提成;二是當年新增生豬屠宰稅和農業特產稅,按70%返還給村;三是按比例計付稅收代征手續費。農業稅按0.5%,農業特產稅、工商稅和其他稅收按1.5%計付;四是按比例提取代收鄉鎮統籌等手續費。鄉鎮統籌按3%提取,“兩金”按1.5%提取,代收款、以資代勞款按6%提取;除此之外的其它手續費,均由鄉鎮財經辦按照體制要求,統一提取撥付,村級一律不得自行提取。
提高了干部素質
要鞏固村級財務改革成果,認真執行改革后的村級財經管理制度,使之健康運轉,關鍵在于提高基層干部素質。一是認真實行鄉鎮及村級干部推選制,這是建立鄉鎮、村級財經制度的重要前提。要配好鄉鎮財經辦、村級財經組和財經審查監督組的班子,必須按德才兼備的原則,搞好鄉鎮長和村干部的推選,把思想政治好、業務能力強、作風正派、群眾真正信任的同志,選撥到鄉鎮長和村干部崗位上來,以確保農村財經工作的順利開展。有了健全較好的領導班子,才能徹底理清村與鄉鎮之間、村與社之間、村與農戶之間的經濟關系,摸清鄉鎮財政所、農經站和村委會的債權債務。至于村級財務改革前的債權債務,應明確責任,由財政所、農經站和村社,各自逐步消化,涉及經濟問題的干部,必須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二是搞好業務培訓。由縣委組織部牽頭,以縣財政局、地稅局、農業局為主,首先對建立村級財經工作組成員進行系統培訓,然后分兩批對鄉鎮財經辦和村財經組成員、村財經組會計(文書)進行業務培訓。今后對村財經組會計,還將進一步組織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并按
《會計法》和《四川省會計管理條例》的規定,納入財政部門統一管理。
初見成效
建立村級財經組,實行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是農村財經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它對擴大農村基層民主,轉變鄉鎮工作方式,調動村級組織和村社干部積極性,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監督”,改善黨群關系,以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到1998年11月底,該縣60個鄉鎮財經辦,448個村財經組和村財經審查監督組,已相繼全部建立,并正式運行。從目前情況看,工作開展和機制運行較為順利,并初見成效。
(一)理順了財務關系,增強了財務透明度。
一是清理債權債務及其它財務關系。全縣共清出往來款項1.8億元,并具體制定了清結規劃。二是建立了兩套較為科學合理的帳務體系,明確劃分上交鄉鎮資金和村級的應得利益,相應制定了農戶稅費結算三聯單(征收聯、記帳聯、農戶對帳聯),及時進行稅費結算。三是收支業務,堅持“一個口子進,一個漏斗出,一支筆審批”,出納與會計分設,錢帳分管,農民負擔核算分開,村級財務公開,從而改變了以往“一人當家”的包包帳,頗受農民歡迎。
(二)方便了群眾,減輕了農民負擔。
農戶可以隨時到財經組辦理結算業務,既不耽誤農時,又不會出錯亂,群眾深感方便。村上有了一定的財力,可以抵御農村小范圍的自然災害,也可以幫助特困戶、受災戶安排生活,發展生產。駟馬鎮龍臺村對5戶特困戶的農業稅全減,并用村級資金戶平購買200斤碳氨發展生產。該縣有30個村拿出73萬元資金,興辦竹木器及農副產品加工等村辦企業,以增加村級收入,逐步消化村社歷史債務,減輕農民負擔。
(三)防止了稅費流失,增加了財政收入。
村社干部對稅源增減變化情況心中有數,一有稅源即可隨時征收。特別是對全家外出務工,土地轉移承包,由誰承擔稅費,何時回家,都能掌握情況,隨到隨收。對走鄉串戶搞個體經營的商販,切實加強了納稅監督,堵住了稅費流失。通過上述措施,防止了稅收流失,相應增加了財政收入,該縣元山、蘭草兩區去年稅費任務完成較好,居全縣一、二位,并清回歷年尾欠達470余萬元,其中收回全家外出務工農戶歷年欠稅欠費12萬元。
(四)調動了村社干部當家理財的積極性。
過去村社干部工資由鄉鎮發給,對生產發展如何,收入完成多少,都無直接利害關系,致使村上無財力,實為一個空架子。建立村級財經組后,村級有了一定的財力,對村社干部的工資,采取績效工資制,按照兼職兼新的原則,由村財務支付,每月少則100元,多的300元,比原鄉鎮發給的標準工資大大提高。同時,建立了離職保障金,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顧之憂。這樣,村社干部如果不抓生產發展,必然影響經濟指標的完成,使工資待遇得不到保障。因此,該縣的村社干部,都積極狠抓農業生產,努力開辟財源,為財政增稅,農民增收。既體現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又適應了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的客觀形勢。
(五)有利于完成稅費任務。
建立村級財經組后,征管人員相對增加,征管力度隨之加強,改按季度征收為常年征收,克服了財政所、農經站坐點扣收,面對千家萬戶核對帳務,催收尾欠,而出現人力不足和進度緩慢的弊端。
該縣張公鄉泥池村1998年稅費任務24.8萬元,歷年尾欠8萬元,至當年11月底,不僅提前完成全年任務,而且收回尾欠3.2萬元。同時,該村還用自有財力新建了300平方米的財經組辦公室。
(六)有利于樹立政府形象,密切干群關系。
近年來,農村稅費尾欠愈來愈大,導致部份鄉鎮某些必要支出不能保證,甚至舉債度日,步履維艱。村級財務改革之前,為了完成任務,保障支出,只能由政府組織力量,集中抓回收工作,難免不出現一些強迫命令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形象。建立村財經組后,由于村社干部接觸群眾近,掌握情況準,由他們負責征收稅費,可因人而異,見逢插針,改突擊征收為常年征收,不僅使農戶自覺交納各種稅費,而且化解了許多矛盾。這就改變了以往坐點扣收和強迫硬逼行為,使鄉鎮干部從“催種催收”中解脫出來,專心致志地抓環境建設,培植收入大戶,狠抓科技和流通,真正實現了工作重點轉移。
(七)有利于加強監管,培植重點財源。
鄉鎮財經辦的工作重點,從過去一味抓收入轉到抓財務監管和重點財源建設上來,著力對村級財經組進行業務指導和財務監管,清理整頓重點村和重點單位財務,積極組織資金供應,大抓項目發展。
該縣青鳳鄉財經辦用2萬元購買3畝水面堰塘養魚,投入5萬元辦起了養雞場,并與外地廠家合作建立了薯類粉絲加工廠,預計1999年可創稅利3萬余元。
(八)有利于精簡機構,加強基層建設。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1、結構日趨合理。在農村積極推行的黨支部換屆“兩推一選”和村委會換屆依法“海選”,使一大批農村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從年齡結構看,班子成員年輕化的程度越來越大,45歲以下的村干部占了將近半數,60歲以上的占很少比例,還涌現了一批20來歲的年輕“村官”。從文化程度看,初中以上文化的村干部達到73%;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也開始逐步增加。從性別結構看,我們提出了“一村一名女干部”的配備要求,全縣70%以上的村有女性進入支部、村委會班子,100%的村配備了女性計劃生育專干。結構的不斷優化,提高了班子的整體合力,基層組織的發展意識、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2、素質日趨提高。通過大力實施“亮創奔”活動,著力把經濟能人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經濟能人、把黨員中的經濟能人培養成村干部,農村基層干部中懂技術、會經營的干部所占比例越來越高,具有“雙帶”能力的村干部越來越多,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較大的提升。為提高在職村干部素質和加強村級后備干部培養,我們積極實施“一村培養一名大學生”的計劃,三年來招收人數已達到500余名。同時,通過大力發展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扎實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全縣很多黨員干部掌握了農村實用致富技術,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明顯增強,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望。
3、管理日趨規范。近年來,我縣逐步開展了村干部規范化管理,我們制訂下發了《關于建立激發農村黨支部書記干事創業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了選拔任用、教育管理、干事創業、待遇保障、考評獎懲五個機制,進一步激發村干部的創業熱情,形成了良好的聯創態勢。這一作法得到省委組織部的肯定,并在《**日報》頭版頭條進行了推介。激勵機制的出臺,如招聘優秀村干部為公務員、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對離職村干部按標準實行補貼、重視并探索為村干部解決社保問題等,較好地調動了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全面促進了村級工作“村為主”的落實。
各鄉鎮建立了各自的村干部管理1000分制考核辦法和細則,使得村干部工作考核進一步細化和量化,并最終分解到村各項工作中去。考核結果也直接和村干部的報酬相掛鉤,通過獎優罰劣,拉大差距,進一步調動和提高了村干部在開展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隊伍日趨穩定。村干部待遇、報酬有所提高,并基本得到保障。全縣村干部工資主要分三種情況:一是主職村干部(支部書記、村主任)約為2000元至2800元,其中“支部書記村主任一肩挑”的村干部要適當高點;二是非主職村干部工資約為1600元至2000元;三是聘用制村干部(如一部分村的會計、出納等)工資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工資,日工資約15元。各鄉鎮各村因經濟條件不同,村干部工資標準不盡相同,但差別懸殊不是太大,浮動范圍在1000元以內。村干部待遇、報酬除工資以外,主要是鄉鎮對村的目標管理考核及工作獎勵,每年總數在2000元以內,發放到村,由各村根據村干部工作情況發放到人,平均每名村干部可獲500元左右。由此可見,我縣村干部工作一年所得經濟報酬,主職村干部約2500至3000元左右,非主職村干部約1800至2300元左右。我們建立了離職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制度,縣財政每年拔付20萬元專項資金,對離職村干部進行補助,同時建立了正常增長機制,逐年按比例增加撥付數額。
5、作用日趨強化。我縣實施的黨員民主評議、村干部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充分調動村干部的主觀能動性。特別是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以來,農村黨員干部找準了工作差距,帶領群眾解決了一大批影響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在推進發展農村經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社會治安、倡導文明風尚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為,為確保農村的穩定、基層政權的穩固起到了中堅的作用。
從總體上,我縣的村干部隊伍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以及新農村建設的推進,村干部隊伍建設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1、村干部的結構還需要進一步優化。盡管這幾年拓寬了用人范圍,但由于村內優秀人才多數外出從事
二、三產業,加上回鄉高中生、復退軍人等能任職者寥寥無幾,導致村干部選擇余地較少,少數村的村干部換來換去還是老面孔,干部缺少活力和戰斗力。長期以來村干部的選拔面偏窄,后備干部不足,造成了目前村干部結構不盡合理,呈現出年齡結構偏老,文化程度偏低,男性多、女性少,懂種植會養殖的多、懂管理會經營的少,等等。
2、村干部能力還不適應形勢的需要。村干部存在缺少學習,忙于事務、家務的現象,缺乏崗位所需的政策法規等基本知識,分析問題、剖析問題缺乏科學性和前瞻性,在困難和問題面前常常是束手無策,也不善于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從發展上看,一些村級班子缺乏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在帶領群眾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收入方面顯得辦法不多、能力不強。發展經濟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步子不快。村干部的培訓還需要進一步系統化。村干部的實用技術和科技致富培訓很多,但是存在著不夠系統、扎實的現象。一方面,培訓的針對性不強,村干部不感興趣;另一方面,村干部的認識不足,缺乏主動性。
3、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使村干部心難穩、人難留。一些村特別是一些特困村,存在沒有人想當村干部的現象,即使是在任的村干部,也是經鄉鎮黨委反復做工作才勉強留任。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村工作任務繁重。當前,農村各項工作實行“村為主”,不少鄉鎮還把各項工作分解指標落實到村級,村干部的工作壓力和責任越來越大;村干部事多利少。村級集體經濟普通較為薄弱,不少地方還是經濟“空殼”村,開展工作基本上“無米下鍋”或靠“墊米下鍋”。而村干部普遍待遇較低,一些村干部不但多年領不到誤工補貼,還要自己墊錢為村里辦事。他們覺得經濟上沒有甜頭,政治上也沒有奔頭,生活上沒有想頭,工作的積極性勢必受到影響;工作保障堪憂。農村社會保障不健全,村干部為黨和群眾工作多年,老了只有標準不高的微薄補助,有的甚至沒有。此外,村干部在工作中難免得罪人,打擊報復村干部的事也有發生,合法權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村干部無法面對任務重、工作難、報酬低的現實,村干部心難穩的現象較為突出,致使一些村的村干部任職“曇花一現”,一有門路,就丟下沙帽走人,給村級管理及工作的落實帶來很大的影響。
二、進一步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1、提高待遇,增強村干部崗位吸引力。去年向省黨代會建言獻策時,毛紹武部長提出了關于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的建議,得到省委重視。該建議包括:政治上給奔頭。建立擇優錄用村干部為國家公務員制度,每年拿出一定指標,在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過硬、工作業績突出的優秀年輕村干部中,通過組織推薦、公開考試的辦法優先錄用為公務員。經濟上給想頭。實行村干部固定待遇補貼制度,采取財政撥專款措施,保障村干部待遇補貼標準每月不低于300元;采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和撤組并村等措施,大力精減村組干部職數;采取上級支持一點、有集體經濟來源的村級補助一點、本人出一點的措施,大力完善村主職干部養老保險制度。保障上給靠頭。實行離職村干部固定生活補貼制度,省、市出臺相應政策,對累計任職10年以上、15年以上、20年以上的離職村干部,分別按每年不少于200元、300元、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省委10號文件的出臺,已經解決了很多政策性問題,但市縣配套實施還要加大力度,落到實處。通過建立村干部定額補貼規范化管理、村干部正常進入養老保險和農村大病統籌醫療保險等制度,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使他們覺得工作生活都有盼頭,因而倍加珍惜現有的工作崗位。同時,使得村干部崗位吸引更多有志青年的目光,從而使村干部選拔范圍進一步拓寬,為吸引高層次的人才到農村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圍與條件。
2、創新制度,優化村干部選任機制。一是推進村干部選拔制度改革。一方面要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在村干部選拔過程中的作用。在村黨支部中全面推行“兩推一選”,在村委會成員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選”,真正將懂市場會管理善經營、素質過硬,群眾信任的優秀人才選拔到村干部隊伍中來;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擴大村干部選拔范圍。積極采取招考大學生“村官”、選派機關年輕干部掛職鍛煉等多種形式,改善村干部隊伍結構,提高村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二是加強村干部后備隊伍建設。要切實加大從致富能手、大中專畢業生、科技示范戶、務工經商人員、復退軍人中選拔后備人才的力度,建立村干部后備人才庫;要以黨員發展來帶動村干部后備人才培養,將優秀的青年通過政治培養的方式來加快成長;要健全完善村干部后備人才培養的責任機制,將村級后備干部培養列入村黨支部年終考核內容;要加大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推優力度,注重從優秀青年、工人和婦女中培養村級后備干部。三是建立村干部資格準入制度。從村干部的年齡、學歷和培訓入手,根據農村工作的實際,科學合理地確定村干部資格標準體系,建立資格準入制度,從源頭上把好村干部的質量關,切實提高村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關鍵詞:新農村;基層財務管理;問題及對策
農村財務管理主要是指村級財務管理,村級財務管理可以劃分為公共財務和集體資產財務兩個部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是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則是政治工作。農村財務管理出現問題將直接威脅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是當前社會安定不穩定的主要因素。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相較于其他方面的財務管理工作比較落后,存在很多隱患,影響了農村的正常發展。筆者認為應該正視這些問題并加以解決。
一、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這幾年,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都在積極響應,鄉鎮的財務管理工作現狀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仍舊存在著一部分鄉鎮的財務管理工作因本身基礎薄弱,工作秩序仍很不不穩定。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不斷改善一方面是政務和財務公開、透明的需要,另一方面則是減輕農民負擔的需要。近年來村級干部經濟案件不斷上升其中不乏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混亂的結果。
第一,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體制不完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難度。我國的社會受到城鄉二元結構經濟社會經濟體制的限制,農村財務會計工作一直處于財務會計工作體系的邊緣地帶,通常被忽略和排斥在體制之外。我國的會計法將主管會計工作的任務交到了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手中。而各個地區的財務會計工作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負責。在實際的會計工作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務部門只負責本地區的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會計工作,農村的財務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則劃分到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負責,這樣的做法和會計法的規定不符合。有的地方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隸屬于縣級政府農業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要管理村級財務離不開鄉鎮政府的配合與支持,農經部門資格太低,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第二,農村財務管理隊伍變化頻繁,工作人員素質低下。農村財務會計工作者大多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學習和訓練,他們大部分甚至沒有專業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一些會計雖然名義是上會計工作者,但是在實際上卻對基本的會計知識都了解甚少,不要說記賬,就連基本的會計單據和相應的借條都不會書寫。會計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會計工作的質量難以保證,那么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更難以保證。農村的會計工作一直處于錯位的狀態,會計工作人員變換頻繁,三年一次的農村基層組織換屆嚴重影響著會計人員的穩定,一朝天子一朝臣,這朝不用那朝人。會計人員專業素質極其低下,農村財務存在著嚴重的混亂情況。在調查農村的會計工作的時候,我們不難發現錯記漏記和不規范的現象比比皆是,賬實不符、賬賬不符、亂收亂支、坐支資金、白條抵庫的違法違紀現象更是到處存在。農村的財務工作不能及時公開,不能做到公正透明,會計資料殘缺不全。有的村里沒有專門的會計工作人員,會計工作由村主任兼職,有的農村中農、林、牧、工和會計工作都有一個人負責,這就造成了村干部撤換的時候,財會人員也就隨之撤換,財務工作的持續性受到嚴重影響。
第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監督。改革開放之前,農村的財務工作是生產大隊和村民小組負責的,財務工作透明性較高,能夠隨時隨地接受群眾的監督。現在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群眾很難見到公布賬目,農民更難有參與到農村理財工作的機會。在失去農民的監督的情況下,農村財務工作又不公開,農村的一些干部更加肆無忌憚的亂花錢。上級管理部門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和村干部的行為監察不力,審計工作也不到位,這使得一些村干部一直存在著僥幸的心理,漸漸地肆意妄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暗箱操作盛行。這些村干部完全不把群眾放在眼里。筆者在調查中發現有一些村干部甚至惡劣地和黑社會組織聯系在一起,在村里橫行霸道、魚肉百姓,這使得農村的社會穩定性受到嚴重的威脅,部分地區已經到達了不能容忍的程度。在這樣的環境之中,百姓怎么會有心情構建家園、興盛發展。
第四、農業稅收取消后,有的地方在原來鄉鎮財政所加掛了“農村財務核算中心”的牌子,將轄區內所有村子的賬務收繳統一進行集中核算(記賬),村級只設報賬員,但實際的情況是鄉鎮核算中心只能管理上級部門撥付給村級的各項轉移支付資金,村級自有的各項收入村民委員會常常會坐支,有的甚至不記賬。上級要求公布賬目,只把核算中心記的賬公布,村民不明白的核算中心人員少根本不會去解釋,公布賬目形同虛設。
二、改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農村混亂的財務管理工作一方面損害了農民生產和生活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則造成了農村集體資產的大量流失,給國家和社會帶來極大的損失。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面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完善。
第一,要推行民主理財觀念,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應該走上規范化和制度化的道理,讓農村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村發生的各項收支都要符合本地區和本村的實際狀況,收支計劃應該具體,在搬遷費用、新房屋的設計和規劃、基礎設施的建設上都應該制定出詳細的預算和標準,并在整個過程中接受農村民的監督。另外,要對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比如說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流動資金管理制度,讓農村的資產一直處于有效的監管之中,使得農村經濟和集體經濟不斷獲得狀大和發展。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應該做到民主,財務會計人員應該定期向農民公示階段性的收支情況,讓農民群眾來監督支出的合理性。
第二,要整頓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隊伍,提升會計工作人員的素質。在充分了解現階段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礎上,筆者認為鄉鎮相關的工作部門應該針對農村的財會工作隊伍進行全面的整頓,財務會計工作人員如果業務能力強、專業素質過硬、堅守原則、秉公廉潔,那么應該受到鼓勵和嘉獎,并繼續留下來工作;而如果財務會計工作人員貪污違紀、挪用公款,那么應該將其堅決地剔除在財務會計工作的隊伍之外,并進行嚴肅的處理。在經過群眾的評議之后,思想表現良好,具有遠大前途的年輕人應該繼續培訓,將之培養成合格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者。根據國家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財務會計工作的內部牽制原則,會計和出納應該進行職務分離。有專人負責各自崗位的工作,做到管賬不管錢、管錢不記賬。產業門類比較多的農村,應該按照農業、工業和商業進行分門別類的管理,做到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農村的黨支部應該對農村的財務管理人員在政治上予以關心,在生活上予以幫助,在業務上予以指導。縣級的主管部門應該定期進行培訓班的開設,引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者來學習和深造,逐步提升其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另外,我們可以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鼓勵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者進行會計專業職稱的評定,并發放相關證書。農村財務會計工作應該走向憑證上崗的道路,按照職稱的高低和工作經驗的多寡來決定工資的高低。這樣農村財務會計工作隊伍能夠逐漸穩定下來,財會人員的素質能夠得到不斷的提升,工作積極性得到保障,新農村建設的各項工作才能夠得到不斷落實。
第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應該定期接受檢查、財務要公開透明。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應該接受縣級、鄉鎮級兩個級別的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查。兩個部門應該組成專業的檢查小組,每年針對各個村組進行詳細的審計工作。在審計工作中應該重點針對人和事開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和民主理財工作應該得到宣傳,讓黨的相關政策和國家的財經法規能夠在農村和農民心中根深蒂固、家喻戶曉。農村干部要做到依法管理,按照規章制度行事。財務會計人員的工作應該保證獨立和客觀,做到真正的當家理財,群眾能夠通過有效的渠道對其進行監督,讓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資金得到有效的使用,讓新農村建設的宏偉目標穩步前進。
第四,徹底改變“兩套賬”“賬外賬”的局面,鄉鎮財政所的工作重點應該放在監督審計上,而不是記賬;應該放在村級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上;放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上。總之,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斷深入的過程中,基層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和農村現狀存在著脫軌和背離的狀況,為了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現狀,我們認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應該從體制機制上進行變革,管好農村資產和資金,讓農村集體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不斷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使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能夠穩步實施,使得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得到最可靠的保障。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改革已經勢在必行,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者要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素質,適應工作新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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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5.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1131070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深入開展,可有效推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與落實,并促使村級財務的監管工作趨于規范化、制度化與常態化,從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體系建設,提升財務公開透明度。自2012年起,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全面啟動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平原鎮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了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將村級財務管理帶入了嶄新管理時代,對當地農村基層建設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1 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現狀
1.1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機構建設情況
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機構嚴格按照《盈江縣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盈政辦發[2009]120號)的規定開展工作,成立了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核算中心等機構,同時制定了《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完成了在鎮農村信用社開設基本帳戶的工作,并將已代管的資金入賬核算。
1.2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制度日益完善
依據上級文件精神,并結合平原鎮實際情況,制定了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財務管理方法。財務管理制定的形成,使村級中心出納、審核員、會計以及報賬員等各司其職,并使村委主要負責人依據財務制度,嚴格把關、審核經濟業務。村級財務制度的建立,可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實現有規可依、有章可循,確保其規范、順利運作[1]。
1.3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及“三資”管理主要成效
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村級會計委托的實行,提升了農村會計核算質量,有效防止會計信息錯誤以及數字不實等問題的發生;增強了會計監督,防止“收入不入賬、搞賬外賬”等情況發生,保障了集體資金安全;促使收支行為規范化,通過制度、票據、審核、公開的統一,加上制度、財務收支等環節管理上的完善,避免了財務漏洞出現,并充分發揮理財小組、村民監督作用,財務管理逐漸從事后監督,改為全過程監督,遏制了白條抵庫、公款私存、揮霍浪費、貪占挪用等不良現象[2]。
嚴格把握支出情況,減輕了村民經濟負擔。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實行,嚴格控制了村級組織的非生產性財政支出,制止了村級組織不考慮經濟條件、承受能力等做出的舉債行為,遏制新債增加,并逐漸化解了舊債,緩解了村民的經濟負擔,鞏固了村級稅費的改革成果[3]。
民主理財,化解了干群矛盾,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2 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問題與困難
2.1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不到位
原先平原鎮的基金會所代管資金并未徹底清退,加上其他歷史因素,對于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部分村干部、組干部以及群眾對于該項工作的認識未認識到位,認為代管后,財務制度、報賬程序較規范,用錢時不方便,從而將代管制度當作障礙,產生抵觸、不支持情緒,有的甚至對上級要求置之不理。
平原鎮轄區面積大,距離較遠的村組覺得來回報賬不方便,有誤工費、車費等大筆開支,明顯增加經濟負擔,且公布賬目時,群眾多不理解,從而不同意報N。
2.2 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低,人員更換頻繁
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業務量極大、專業性極強,要求有一定專業知識與業務水平的工作人員擔任。然而,由于種種原因,農村報賬員等理財小組成員的更換極為頻繁,且業務水平較低,對于理財相關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不足,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日常業務工作。近年來,盈江縣平原鎮多次對村組的財務人員開展知識培訓,但因換屆、村民小組干部待遇低等因素,導致財務人員的更換更加頻繁,而多數新財務人員專業性不強,且不鉆研業務,有敷衍、應付思想,為村級會計委托服務的開展埋下隱患。
2.3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經費緊張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涉及面廣,工作量較大,質量要求高,需要對業務人員提供專業培訓,并深入基層調研,開展業務指導。盈江縣平原鎮轄區面積大,山區村寨較多,開展服務工作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較大。但多年來縣財政并未對這塊經費給予預算安排,加上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經費不足等情況,導致工作的開展困難重重。另外,順利開展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要求實施財務電算化,并配備相應電腦、打印機等設備。然而截止目前,盈江縣內僅州級試點鄉鎮配備,其它包括平原鎮在內的13個鄉鎮均未配備財務軟件、設備,依舊通過手工記賬,嚴重制約了工作開展。
3 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對策
3.1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培訓
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高低,對財務管理工作效率有直接影響。當前,盈江縣的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大多屬于非專業人員,平原鎮也不例外。村級班子在換屆選舉后,往往有部分新財務人員對理財業務一無所知。因此,需對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人員提供會計制度、計算機操作、網絡化管理、農村財務公開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考核,保證財務管理效果,適應新形勢需求。
3.2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經費問題,是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工作\轉關鍵。財政管理部門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納入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正常運轉的經費,從而提升工作的經費保證。鎮黨委應增加資金的籌集力度,并開拓資金籌集渠道,爭取縣級在年度財政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給予補助;財政管理部門需依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考慮實際工作需求,綜合采用多種途徑和形式,保證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工作經費能夠正常投入。
3.3 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
在基礎設施方面,縣級、鎮級政府均需提升對于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制度必要性的認知,并合理調整、運用資金,提升資金應用效率,保證各個會計委托中心具有固定辦公場所以及必要辦公設備,從而加大對于會計財務檔案室、記賬室、村級財務公開欄等配套設施投入,確保委托機構的工作人員有穩定工資報酬以及必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
3.4 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深入基層,通過多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會計委托服務、“三資”管理等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工作業務范圍等,做好村級組織協調工作,確保服務政策深入人心,保證基層干部、群眾統一思想,提升認知,主動參與、支持、配合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徹底清除歷史遺留因素等。
4 結語
村級會計委托制,作為農村財務管理改革期間的新生事物之一,是農村財務管理長期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的重要產物,具備有效性、科學性特點。然而,云南省盈江縣平原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中存在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不到位、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低、人員更換頻繁、經費緊張等問題,影響服務工作的開展。建議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增加資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等方式,提高服務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1] 許所芬. 隴川縣城子鎮村級會計委托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現代農業科技, 2015(6):34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