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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現狀;安全管理重點;安全管理策略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大型商場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增長,數量越來越多。不斷增長的大型商場極大的滿足了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但同時,由于種種原因,大型商場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從而導致大型商場在營運過程中頻頻發生火災,不僅造成了極大的財產損失,也嚴重的威脅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強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勢在必行,是商場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國大型商場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大型商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并由此對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相關建議。
1. 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
1.1建筑防火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許多大型商場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在改建或擴建時,沒有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工程建設技術標準,不能達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往往在選址、建筑材料、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應急照明等方面的設計都存在著問題。例如:有些商場安全出口數量少而且寬度也不夠,疏散通道不暢,而大型商場往往人員都比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就比較容易因人員疏散不及時而導致重大的人員傷亡;建筑商為片面的追求利潤,大量使用不規范的建筑材料,或擅自改造裝修,任意超負荷的增加用電設備,從而大大的增加了火災負荷,給消防安全管理留下了隱患。
1.2未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妥善的維護及管理。 很多大型商場雖然已安照國家工程建筑標準設置了相關的建筑消防設施,如:消防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急廣播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防排煙系統等等,但并未對這些系統進行妥善統一的管理,沒有實現聯動控制,讓這些系統的運行相協作處于最佳狀態,無法讓它們在發生火災時發揮最佳功效。而且有些商場僅設置了消防栓及滅火器系統,而沒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防排煙系統這些建筑消防設施,導致不能及時發現火災,導致火災擴大無法控制。
1.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未落實,消防監督人員自身能力水平的有限。
(1)有些大型商場的經營者未能妥善處理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的關系,對消防安全重視度不夠,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對火災事故持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也不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滅火疏散預案等制度,或者雖然有些商場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但未認真監督落到實處,或者相關制度理論與實際不符,沒有可行性,讓相關規章制度形同虛設。
(2)另外,有些商場消防監督人員自身能力水平也有限,不能對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局把握,僅對硬性的火災隱患能依照相標準制度嚴查細摳,進行督促整改,但是對軟性的火災隱患如:消防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疏散預案等所造成的危害性不能明察,缺乏認識,從而為火災埋下隱患。
1.4商場員工及群眾消防意識薄弱,缺乏消防自求的基本常識和技能。 有些商場人員或消費者在商場內吸煙以及一些其他違規用火的行為,也極有可能導致火災的發生。
2. 探討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從以下幾點進行重點管理。
2.1人員的疏散。 當火災發生時,最先考慮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因此一定要確保所有人員在最短時間內,最有效率的脫離火災現場,減少人員傷亡。
2.2裝修施工材料的選擇。 許多大型商場子一味的追求舒適、豪華而置《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于不顧,在裝修時將大量易燃材料進行裝潢裝飾,例將大量的木材、膠合板、纖維板、地毯、各類紡織裝飾物用于地面、墻面、吊頂以及隔板上,大大的增強了火災的負荷。導致火災發生時,不僅燃燒巨烈,火勢蔓延迅速,比較容易形成立體燃燒,而且還會因燃燒而釋放出大量的毒害氣體,從而造成大量人員因中毒或窒息而死亡。由此可見不合規范裝修材料不僅容易引起火災,而且火災發生時帶來的危害性也較大,這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點。
2.3電氣線路及設備的安裝。 大型商場所采用的電器設備種類和數量都較多,而且許多都是大功率的電器設備,這就必然導致用電量大。此時,如果電氣線路或電器設備安裝使用不當,例:發熱的電器靠近可燃物安裝,在夾層或吊頂內的線路采用未穿阻燃管的鋁芯線;保險裝置、開關的安裝不符合要求;亂拉亂接電氣線路以及電器設備,導致線路超載形成短路等等,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災的發生,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時一定要給予重點關注。
2.4商場內的用火管理。 大型商場內的固定用火場所如廚房、鍋爐房等,如果液體、氣體燃料滲漏或用火不當就比較容易引起火災;在維修施工時使用明火或進行電焊、氣割時不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也容易引起火災;便用蠟燭、汽燈等進行照明,相關人員隨吸煙并亂扔煙頭以及火柴梗等都極易引發火災。因此用火管理也是商場消防管理的一個重點。
2.5消防設施的投入及管理。 當火災發生時,要及時發現,盡早撲滅,從而減少因火災帶來的損時,此時就要加強對消防的投入及管理。消防設施包含建筑內消防設施和公共消防設施兩部分。雖然目前許多新的大型商場對相關的消防設施都舍得投入,但卻對這些消防設施疏于管理、缺乏相應的維護,不能使消防系統發揮最佳的功效,而且時間一長消防系統也會喪失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一旦發生火災,就后悔莫及。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它雖然不能為企業帶來直接的效益,但是一旦發生火災,它所帶來的效益是任何投資都無法比擬的,因此,相關企業就把目光放得長遠一些,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投入與維護。
3. 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
依據目前我國大型商場管理現狀以及管理要點,筆者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對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嚴把建設計審核以及建筑內部裝修工程設計消防審核。
3.1.1建筑設計及建筑內部裝修工程設計的審核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凡新建、擴建、改建等改變建筑使用性質以及進行內部裝修的建筑,相關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圖紙以及相關的資料送往當地消防機關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后方可施工;竣工后還應通過消防機構驗收,才能投入使用;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業前,應當向當地消防機構進行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而相關的審核人員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建筑設計進行審核:(1)建筑結構、功用以及耐火等級;(2)防火分區、安全通道及疏散;(3)防火門、樓梯間;(4)消防給水、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自動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
3.1.2特別是防火分構、安全通過及疏散、消防設施,在建審程序中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進行審核,從硬件上讓商場的安全系統得到保障。
3.2做好對電氣設計和施工的防火審核。 大型商場的電氣工程設計和施工務必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標準規范,要杜絕無證設計或無設計施工的現象。電氣工程的施工也務必要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嚴禁無證進行建筑電氣工程的安裝施工,在電子產品的選用上也要盡量選擇高質量的,嚴禁選擇已淘汰的產品。當電氣線路投入使用后,應定期對電氣線路以及相關的電器設備進行檢修及維護,若出現過載、發熱、漏電等異常現象,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修復或更換,從而防患于未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人們對生活品質要求的提高,后期會有更多的電器設備進入大型商場使用和銷售,因此在商場做定期維修整改時,為適應長遠的發展需要,電氣設計應選擇導線截面。在電氣工程施工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規范,做好線路連接、大功率燈具防火、保護線路絕緣、防止中性線斷裂等工作,以減少安全隱患。
3.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大型商場應根據國家的相關消防安全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火災安全隱患整改制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使單位上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系統。為了確保這些制度落到實處,可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型商場的法人代表是商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大型商場應當將消防安全責任逐級滲透,明確各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大型商場所有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執行和組織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還應定期將商場消防安全情況報告給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涉及到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反映給消防安全責任人。
3.4大型商場進行施工時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能夠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發生,是用來指導人們日常工作的準則,許多火災都是由相關人員違規操作而引起的,因此,為減少消防安全隱患,大型商場在施工時一定要嚴格執行以下幾條規定:
(1)施工前一定要制訂詳細的計劃,需明確施工的范圍及時間,并要求經過商場消防安全負責作的審批后才可進行施工。商場在營業期間,應嚴禁進行電焊、油漆等具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施工。
(2)施工隊伍及所有的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施工現場也要安排相應的具有消防經驗的人員進行監護,并需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3)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施工也需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才可進行。
(4)當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以及使用單位應共同協商,采取相應的措施將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
(5)施工結束后要及進對現場的易燃、可燃物進行清理,并派專人檢查,以防遺留火種引起火災。
3.5大型商場應每日定時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
(1)在巡查時就確定巡查人員、巡查內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頻次,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是否有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沒有被占用或堵塞;安全疏散示意圖、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責任人是否在崗以及其它相關情況。
(2)大型商場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遺留火種應及時消除。
(3)防火巡查人員對違章行為應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對于無當當場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組織撲救。
3.6落實消防設施的維護及保養。 大型商場應依據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相關規定,找專業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遵守有關規定,定期對商場內的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以保證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狀態。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
3.7做好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技能。
(1)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是大型商場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通過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及培訓,來提高員工的消防法制觀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識,對于增強大型商場的抗火災能力有著重要的意義。近幾年,因違反操作規程以及違章用電、用火、用氣而引發火災的事故越來越多,火災發生后因不懂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而盲目逃生而至死至殘的事件也屢見不鮮。這些事故的發生都顯現商場對員工的宣傳教育及培訓方面的不足性以及重要性和迫切性。許多火災事故,本來可以將之撲滅在初起階段,或采取相關有效措施和及時組織引導商場人員快速疏散,從而避免較大的人員傷記憶和財產損失,但由于消防安全負責人及商場員工的消防意識比較薄弱,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從而加重了火災所帶來的危害。因此大型商場要嚴格落實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及教育培訓,至少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相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涉及:有關消防法規、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商場以及各崗位的火災防范重點及防范措施;各類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滅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識及技能;組織、引導商場群眾及時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同時,大型商場在營業期間,也要履行對顧客進行消防安全知識進行宣傳培訓的義務,可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方式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以及該商場的疏散預案和疏散路線。
3.8加強監督執法力度。 消防機構要加可對大型商場進行監督抽查,發現火災隱患時,要依法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到期進行復查,對于過期不改的,要依法進行處罰。而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商場,要依法及時下發《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對于過期不改的,要堅決依法對期進行停產停業處理。
4. 結語
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為進一步加強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政府機關要加強對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的監督力量外,商場自身也要提高自身對火災的防御能力,在建筑設計結構、消防設施等硬件以及員工的消防意識、消防技能等軟件兩方面同時加強,從而提高商場的防控水平,有效的預防大型、惡性的火災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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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火災隱患 消防 安全 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國民經濟水平普遍達到小康水平,消費欲望和消費能力也越來越強,大型商場的數量也因而不斷增加。但實際上,繁華的背后仍存在著不少隱患,有些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沒有落到實處,從而導致這些商場存在較多安全隱患,不僅會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也嚴重威脅了人民的生命安全。例如河南洛陽東都商廈“12·25”火災,造成了309人死亡,給許多家庭帶來了難以預料的痛苦和損失。基于大型商場如此令人堪憂的消防安全形勢,我們需要認真分析總結一些商場火災發生特點,并研究制定相應的防治對策,對有效遏止商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經濟發展,維持社會穩定,同心共筑中國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大型商場目前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
1.商場的布局等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轉變,商場的組織結構轉變為更加內容豐富多樣、功能更加全面的商業休閑綜合體,高層建筑不斷涌現。但由于高層建筑在后期管理中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的錯漏和疏忽,因而產生了許多新的誘因發生火災事故,許多未知的隱患,給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所以,深入研究商場發生火災的新趨勢、新動向,對于做好消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建筑防火施工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許多商家為了擴大規模的同時又節約成本,選擇在原有的建筑物上進行改造,一般的方式有擴建、改建或者與相鄰商場打通聯體組合而成的。但在改擴建施工過程中,許多商家為了利益出發,會選擇規模小、建造成本低的施工單位,在施工材料方面也罔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往往在建筑物防火間距、防火分區、消防車通道、應急照明、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設計存在著缺陷。例如:有些商場安全出口數量少而且寬度也不夠,疏散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很難阻止疏散活動,并且還容易出現踩踏事故。
3.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及管理措施不到位
許多商場雖然已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標準設置了相關的建筑消防設施,但卻沒有進行聯動控制,平時也沒有進行日常的檢查、定期的檢修、更換等維護管理措施,使得這些消防設施淪為擺設,沒有得到真正的應用。同時,許多商家為了節約成本,所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都較為單一、老舊,或僅僅只是設置了滅火器系統,而沒有引入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以及防排煙系統等新型建筑消防設施,在消防系統的配置上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和被動性,使得商場的防火防災能力極為低下。
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未落實,消防監管人員素質較低
在許多大型商場的內部管理體系中,對于消防安全的責任制度沒有得到落實,更沒有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片面的追求緊急效益,對火災事故持僥幸心理,消防監管人員并非專業人士,而是一些兼職或者臨時工代替,消防知識單薄,根本起不到監管的作用。
5.商場員工及經營者消防意識薄弱
商場對商場內部的商戶,沒有定期的進行消防知識培訓,許多經營者或者員工對消防知識了解的少,消防意識也較為淡薄,這也為商場發生火災增加了軟性因素,埋下禍根。
二、大型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
1.做好大型商場的消防設計
一般來說,大型商場的營業面積大并且營業空間較為集中,可以采用采用防火帶的方法劃定防火分區。就是在可燃物品的建筑物中分出一段區域,在這個區內全部采用不可燃材料進行建筑構件以及裝修,當火災發生的時候,這個區域能夠起到一定的阻擋作用,形成一個防火分隔區域。與此同時,商場還應該做好排煙設施,許多商場內部都設置有餐飲商戶,因而會使用到明火,產生一定的煙氣量,如若發生火災,煙氣量將直線上升。因此,必須設置機械排煙設施,降低煙氣濃度,避免在火災過程中發生因為煙氣含量過大而窒息的事故。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是管理的依據。只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才能保證消防安全管理能夠在有據可依,有證可查的情況下實施,使得消防管理的目的性更加明確。大型商場應該結合自身情況,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規定,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火災安全隱患整改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等等。在商場的內部管理中,還需要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個人,成立企業內部專門的消防安全部門,并設置消防安全責任人。商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需要定期給商戶、企業領導匯報消防管理情況,將可能出現的隱患及時呈報給上級,并及時處理。
3.加大對大型商場每日防火巡查力度
許多大型商場不重視日常防火巡查,認為這樣是極度沒有必要的,浪費人力物力。其實不然,日常防火巡查,并不僅僅只是對商場內部的防火設置進行日常檢查,同時他還能起到一個警示作用,警示商戶以及消費人群,在消費過程中需要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得隨意亂動防護設施,也不得隨意投擲煙頭等等行為。因此,應該加大大型商場每日防火巡查力度,確定巡查人員、巡查內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頻次。巡查的內容包括: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沒有被占用或堵塞;用火、用電是否有違章情況;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有效等等。巡查頻次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與此同時,防火巡查人員對違章行為應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4.加強商場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素質培養
思想是行為的先導,如果事先做好了商場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素質的培養,將會杜絕許多火災以外。商場管理者,不要片面看重于員工的培訓費用這種蠅頭小利,應該看到商場如果遭遇火災會損失掉的財產,切勿因小失大。因此,商戶應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來提高員工的消防法制觀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識,增強大型商場的抗火災能力。培訓內容包含有對報火警、撲滅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識及技能;各類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法規、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商場以及各崗位的火災防范重點及防范措施;組織、引導商場群眾及時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同時商場還應該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張貼宣傳海報、廣播等方式向進入商場的人群進行防火宣傳,并提供防火、滅火、逃生的常識。并將逃生路線張貼在醒目的位置,一旦火災發生,能夠采取最快捷的逃生方式,將損失降到最低。
參考文獻:
[1]孫卓英.淺談大型商場的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安全管理對策[J].中國西部科技.2008(19)
[2]劉海濤.淺析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的防火措施[J].中國西部科技.2008 (3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促進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逐級消防責任制度
第三條、逐級崗位消防責任制,由商場總經理向副總經理貫徹執行。
第四條、副總經理分別向各分管部門的負責人貫徹執行。
第五條、各部門負責人分別向本部門逐級負責人貫徹執行。
第六條、全體干部職工都要自覺遵守崗位消防責任制。
第七條、凡因領導未認真貫徹執行崗位消防責任制而造成事故的,除追究肇事者責任外,據情追究領導責任。
第八條、逐級崗位責任制應納入廣場年終評比的項目之中。
第九條、違反逐級崗位消防責任制者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評獎資格、紀律處分和追究刑事責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者應給予獎勵。
第十條、安全防火,人人有責,每名干部職工都要學習消防知識。新職工進場必須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三章 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十一條、在商場內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安全條例》的規定。易燃易爆品包括:油漆、稀料、汽油、酒精、二甲苯、乙炔、可燃液化氣、甲烷、瀝青、氧氣等。
第十二條、使用前必須到安全保衛部進行申報,施工用料以當日施工用料總量為限,不得過量。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易燃、易爆品使用過程的監督、保管及發放,現場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證良好的通風條件。
第十四條、施工所用稀料、油漆等物品,應隨用隨配,配料應在室外進行。施工現場嚴禁大量使用脫漆劑等極易揮發溶劑。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立禁煙標志和消防安全制度牌。
第十六條、嚴禁在商場內及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當施工剩余易燃易爆品必須撤出商場自行保管,不得在商場區域存放。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十七條、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對全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訓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逐級消防宣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八條、廣場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計劃應包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第十九條、廣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條、對每名員工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應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及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器性能、使用方法、火災報警及撲救、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二條、利用廣場宣傳園地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
第二十三條、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由專業機構進行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從事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作業人員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操作人員,應接受已發批準成立消防安全培訓機構的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第五章 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凡進行電、氣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及使用噴燈等明火作業項目,動工前必須向安全保衛部辦理動火申請,并認真填寫《明火作業申請表》,經安全保衛部查看現場后,簽發《明火作業動火證》,方可動用明火。
第二十五條、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施工人員需持有市、區勞動部門簽發的操作許可證,在動工前必須對焊接,切割的內部結構,性質了解清楚,不得盲目進行,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明火作業前,要仔細清理現場易燃雜物;高空焊接作業將火花濺落處易燃雜物清除干凈;進行管道焊接作業要將管道周圍的易燃雜物清理干凈。
第二十七條、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并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在明火作業期間不得私自離開施工現場。
第二十八條、明火作業時要在作業現場準備至少兩具滅火器材及水桶;施工完畢后,仔細清理現場不留任何火種。
第二十九條、重大節日停止明火作業,非明火作業不能解決的需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營業期間禁止動火。
第六章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第三十條、為了使本部門安全防火巡查制度化,要求做到周查、日查,每日巡查要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第三十一條、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第三十二條、防火巡查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報告。
第三十三條、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第三十四條、巡查人員巡查內容如下: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1、違章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營業區違章使用汽油、可燃氣體作燃料;
3、違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吸煙;
4、營業期間違章進行明火作業、油漆粉刷作業;
5、未及時清除煙頭等火種或可燃物;
6、裝修施工現場動用明火違反有關規定等情況;
7、開關、插座安裝在易燃物上;
8、私接電器線路、增加用電負荷;
9、在營業期間違章進行設備檢修和電氣焊作業;
10、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11、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設備違反有關規定等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1、生產、營業期間安全出口上鎖;
2、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3、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擺放可燃物品,物品擺放妨礙人員安全疏散;
4、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欄柵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損壞、遮擋、不能正常運行;
6、應急照明等損壞、遮擋、不能正常運行;
7、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8、消防車通道挖溝、堵塞或占用等情況;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1、違章關閉消防設施;
2、消火栓被遮擋、擠占、埋壓;
3、消火栓箱內水槍、水帶等是否齊全;
4、滅火器被挪作他用,未按指定位置擺放;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灑水噴頭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7、防火卷簾控制按鈕上鎖;
8、消防安全標志缺少、損壞、遮擋;
9、消防設備是否清潔、銹蝕、腐蝕等情況;
(四)、防火分隔設施情況:
1、常閉式防火門未處于關閉狀態;
2、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脫崗;
2、違反消防值班制度;
3、未填寫值班記錄等情況;
第七章 消防監控室值班制度
第三十五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消防控制室執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第三十七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的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第三十八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
第三十九條、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由專業機構進行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第四十一條、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第四十二條、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器線路和管道穿過。
第四十三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第四十四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衛生。
第八章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五條、商場內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四十六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安全保衛部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十七條、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四十八條、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證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整頓。
第四十九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第五十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回復函送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關鍵詞]大型商場;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預防與監督
一、人員密集場所火災后果嚴重
(1)在人員密集場所,由于場地狹小,人員眾多,因此人員疏散十分困難。很多經營者為了充分利用空間來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往往為不斷的加大對空間的復核,大量占用室內的空間,這就造成了群眾疏散通道不暢通。(2)在大型商場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其火勢的發展十分迅猛,由于人員眾多,濃煙無法及時散去會越積越多,同時由于空間內往往都存有大量的可燃物,使得火災負荷增大,火勢蔓延的速度會加快,在這種情況下,人員無法順利逃脫,在濃煙中造成傷亡。(3)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幾乎所有的被困人員都會失去理智,行為不能自控,盲目的的跟隨人群慌亂的逃跑,這期間就容易發生踩踏、擠撞。(4)在發生火災時,由于人員密集,建筑物承載的能力有限,一旦火災持續一段時間后,建筑物的承重能力就會受到影響,容易發生垮塌。
二、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的預防與監督
1.火災的預防措施。(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人員的自救能力。在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實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對于所有參與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員,都應當開展必要的培訓。在人員密集場所,可以通過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宣傳標語等形式,來加大宣傳的力度,使人們的消防安全意識不斷增強。(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制定嚴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制度,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漸細化,落實到人,使每個人員都充分認到自身承擔的責任。同時,制定各種火災應急演練,增強人員在遇到危險時能夠冷靜處理的能力。與此同時,不斷加強對日常消防工作的巡查,做到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消除。尤其是要加強用電管理,避免由于用電不當而引起火災。(3)加強審驗,消滅火災源頭。消防監督機構應當不斷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審核和驗收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審核工作的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規范的建筑工程和裝修工程,要堅決進行退換并且重新設計;同時進行跟蹤調查,對于新工程的施工情況進行及時的掌握,防止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擅自改變設計的情況。另一方面,嚴把驗收關。對于驗收不合格的場所,堅決禁止其投入使用;對于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場所,應當進行堅決禁止,使其改進,合格后再進行投入使用。(4)按規范設置安全疏散設施。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的數量、疏散走道的長度和寬度以及疏散樓梯等疏散設施的設置,應符臺《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規定。應當做到:嚴禁占用、阻塞疏散樓梯間;樓梯間、前室的門應安裝乙級防火門,井向疏散方向開啟;接梯間和疏散走道應設置應急照明等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標志,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的設置以及及照明時間應符合規范要求。(5)嚴格按要求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在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對電氣設備的使用應當加強管理。照明燈要原理可燃物,需要安裝在可燃構建上的電氣設備,要使用不可燃的材料進行加墊,做好隔熱和防火的處理。對于空調等大功率的設備,要加強日常的檢查與維護,如果遇到異常,則做到及時處理。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保養,確保其能夠正常的投入運行。
2.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首先,要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從源頭上將火災隱患進行消除,同時,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火災特點,以及消防安全形勢,組織各類專項的治理工作,對于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再為,是否得到有效的維護與保養等進行嚴格的檢查。同時,對于消防安全通道、應急照明設施等也應當確保滿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其次,要充分發揮社區、街道派出所的所用,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進一步明確。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大對抽樣檢查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抽檢,對于不合格的場所要堅決禁止其營業,并且進行相應的處罰。
綜上所述,在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是由于多種因素而引起的,因此,針對人員密集場所,應當不斷加強對火災的預防,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加強對火災事故的有效監督,則能夠有效的降低或者避免火災的發生幾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祁寶祥.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預防[J].勞動保護.2008(3)
本文在對全市消防安全現狀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應對措施,以便為西寧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全力確保十消防安全保工作萬無一失。
一、西寧市消防安全現狀
(一)消防規劃建設滯后。西寧市消防規劃建設滯后,全市新建開發區、新增的芹河新區、東沙新區、空港新區、西南新區以及縣級以下重點鎮未制定消防規劃。
(二)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薄弱。目前,按市區建成面積,應布局13個消防站,現僅有10個城市道路按照消防栓間距不應超過120米的規范要求(寬度超過60米的道路兩側應同時設置),全市消火栓建設欠賬嚴重。
(三)消防裝備建設滯后。近年來,西寧市消防車輛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相比以前有了較大改觀,但是,從官兵擔負的日益繁重的滅火和搶險救援任務來看,現有車輛和器材裝備還不能有效滿足工作的實際需要。“高、精、尖”車輛裝備和消防攻堅組器材裝備還比較匱乏。
(四)消防專業力量不足。目前,全市消防部隊人員缺編,難以應對日益繁重的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特別是消防監督力量嚴重不足,這與消防工作應堅持以“預防為主”的要求不相適應。
(五)2013年火災形勢。全市共發生火災822起(不含森林、草原、軍隊、礦井地下部分火災),死亡2人,受傷3人,直接財產損失870萬元。活在四項指數全面上升。
二、西寧市公共消防安全存在的隱患
(一)社會單位,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個別場所沒有建立規范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責任不清、人員不明,消防管理混亂。一些消防設施,特別是自動消防設施因疏于日常的維護保養,老化、損壞現象嚴重,致使火災發生后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單位領導和職工普遍認為安全問題就是保衛部門的事情,與己無關。還有一些多產權或者多家經營的單位,安全責任不清,各自為政,遇到安全問題相互推諉,對火災隱患聽之任之。
(二)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不到位。自去年以來,全市開展了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活動。但是,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一些社會單位只是將“四個能力”建設停留在制度上和軟件資料上,沒有實質性的開展工作。單位員工不會排查單位火災隱患、不會開展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宣傳培訓、火災發生后不能及時有效地引導人員疏散的現象依然存在。
(三)場所消防安全通道及周邊交通不暢,小火釀大災。有些單位在初建時未按時向消防部門申報,隨心所欲自行設計,也有臨時以其他建筑改變經營用途而建立的公眾聚集場所,私拆濫建,造成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車通道不符合標準要求,再加上西寧市機動車輛日益增多,發生火災時極易造成交通堵塞,消防車不能及時到達進行有效撲救,喪失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小火釀成大災。
(四)老城區建筑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足及消防通道被占用。由于歷史遺留因素,老城區沒有進行合理的消防規劃,建筑防火間距不足,造成先天性的火災隱患。尤其是一些木質承重的古建筑物,梁和柱的耐火極限不足30分鐘。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倒塌快,而且容易殃及毗鄰建筑。再加上,老城區“小場所”較多,商家攤位隨意擺放,消防通道被占用。
(五)商場、集貿市場向大型化發展,火災荷載增大。西寧市大型商場、集貿市場逐漸增多,可燃商品多,商戶集中,人流密集,建筑聯體,且大部分市場缺乏生活和取暖設施,存在使用液化氣、電氣設備和爐火取暖做飯等動態火災隱患。同時,部分經營者私搭亂建,或擅自改變建筑結構,造成新的火災隱患。
(六)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一些群眾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不強,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一些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員未經消防部門培訓上崗,消防安全素質較低。個別縣區消防宣傳工作的針對性、覆蓋面和影響力不夠,常態化機制不健全,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仍舊薄弱。
三、應對措施
(一)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格運用法律手段,督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落實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強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積極督促社會單位開展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申報,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四項制度”。
(二)加快推進消防規劃建設。全市應盡快制定出臺《西寧市“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將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城市及鄉鎮總體規劃,并形成“消防規劃專篇”同步編制實施。在城市新建供水管網時,必須按照標準,做到消火栓一步到位,在舊城改造中嚴格按標準增設消火栓,確保不增添先天患。
(三)嚴把消防行政許可關口。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形成;嚴格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場所使用、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規范要求的禁止投入使用。
(四)深入推進“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督促各縣區建立鄉鎮(街道辦)、村(居委會)、居民小區大、中、小三級網格,落實各級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其他領導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發動各級綜治辦、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等基層各方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確保消防監管“全覆蓋、無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