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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點
(一)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做好施工工地管理;
(二)對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措施,杜絕拋灑遺漏現象;
(三)對城市道路實施全天候保潔,提高機械化吸塵清掃比例;
(四)加強對垃圾場、建筑渣土填埋場的揚塵(紙片、塑料袋)管理;
(五)加強對廢品(物)收購站的管理;
(六)對地面進行固化、硬化、美化和綠化;
(七)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及處置管理;
(八)加強對物料堆場的揚塵管理,禁止露天焚燒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二、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每年3月15日至4月1日。環保、建設、市政市容、國土資源、園林、執法等部門共同做好控制揚塵污染的宣傳動員工作。
(二)督查落實階段:每年4月2日至10月15日。各區(縣)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揚塵污染控制工作。
(三)考核驗收階段:每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對各區(縣)、各相關部門控制揚塵污染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三、工作分工
(一)各區(縣)人民政府。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負責本轄區內揚塵污染控制工作。
(二)市環保局。
1.負責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制定《**市控制揚塵污染管理辦法》;
2.負責對揚塵污染狀況進行檢測,定期公布檢測結果,并提出整改措施;
3.負責對施工工地、早夜市及飲服行業使用清潔能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施工工地、道路保潔、地面處理、垃圾處置等揚塵污染防治效果進行評估。
(三)市建委。
負責對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市政市容局。
負責對市政工程、廢品站、渣土填埋場、垃圾轉運站及填埋場、垃圾清運及道路清掃中的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市執法局。
負責對運輸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扎、覆蓋或密封、包扎、覆蓋不嚴造成揚塵污染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六)市林業(園林)局。
負責對綠化施工中的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地面進行綠化。
(七)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對砂石場的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并對挖沙取土行為進行嚴格控制。
(八)市目標辦。
負責會同市環保局和市政市容局對各區(縣)、各相關部門控制揚塵污染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城鄉并舉、部門聯動、分區負責”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建筑和拆除施工、道路交通運輸、物料堆場、礦山開采加工等揚塵污染問題,進一步降低我市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全面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二五”末,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力爭達到80%,大氣顆粒物年平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切實減少灰霾天氣天數,實現“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優良大氣環境。
三、工作任務
(一)建筑、拆遷施工揚塵污染治理。
1、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場地必須按揚塵控制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高空作業施工渣土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拋撒,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
2、拆遷施工揚塵控制措施。所有拆遷施工工地必須采取圍擋、灑水降塵等揚塵控制措施,拆遷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渣土廢料實施密閉運輸。
(二)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
1、道路清掃保潔。各鎮街、園區及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明確職責范圍,對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全部實施濕式清掃保潔。要確保每天清掃1—2次,機掃率達到90%以上,避免傳統清掃方式造成揚塵污染,根據任務需要配備機掃車輛。
2、道路沖洗保潔。我市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要進行沖洗保潔,主干道和揚塵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機械化高壓沖刷方式清洗,并加密沖洗次數,確保抑塵效果。各鎮街、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根據任務需要增加高壓沖洗車輛,確保道路沖洗工作需要。
3、實施密閉運輸。所有上路行駛的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施密閉運輸,特別要抓好散裝物料、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運輸裝置改裝工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4、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公安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并組織定點檢查,經常性、全天候、不定時上路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現象。
5、做好路面硬化和綠化。各鎮街、園區及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全部進行硬化和綠化,并及時修復破損路面,防止出現破損及泥路造成揚塵污染。
6、設立車輛沖洗站點。有關單位要在進入城區的主要道路設置車輛沖洗站點,對進入車輛實施沖洗保潔。煤礦、電廠等企業要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三)物料堆場揚塵污染治理。
1、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實施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狀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儲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治。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嚴格實施渣土堆清理整治,全面完成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即時清理長效工作機制。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城市管理部門要對我市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進行規劃,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并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各鎮街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地面。
(四)礦山開采加工揚塵污染治理。
全市城市規劃區,鐵路、重要公路沿線等可視范圍內的礦山禁止開采和石料加工,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符合條件的開采礦山要落實生態開采要求,嚴格按環評報告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材加工企業要嚴格采取密閉作業、灑水降塵、場地硬化、圍檔、密閉運輸等揚塵控制措施,禁止向無制式密閉裝置的運輸車輛出售和提供原料。對新驛煤礦揚塵污染進行限期治理,建設出廠洗車臺,實現無塵化煤礦。
(五)工業企業揚塵污染治理。
工業企業廠區內部實施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對物料貯存、運輸、基建施工等環節實施嚴格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貯存煤炭、渣土、砂石、石灰等易起塵物質的,應采取密閉措施,建設圍墻或有收塵設備的料倉、料庫;露天堆場配備固定式或移動式噴灑設備。散貨運輸應采用密閉或有篷布覆蓋的交通工具,裝卸過程必須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噴濕、遮蓋等有效降塵措施;電廠、煤礦企業應建成運輸車輛出礦洗車臺,嚴禁帶塵帶土出場。內部工地現場應設置1.8米以上圍墻,道路應硬化和綠化;施工過程應設置密目網,防止和減少物料、渣土和垃圾外溢;設立臨時密閉式垃圾堆,堆放不能及時清運的垃圾、渣土;一次性澆注混凝土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使用預拌混凝土。對青島鋼鐵集團焦化廠揚塵污染進行限期治理,建設密閉式儲煤場。
四、責任分工
(一)各鎮(街)、園區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二)市督查辦、市監察局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督導和檢查,并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情況。
(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對城區內違反禁行標志行為的貨運車輛進行查處。
(四)市公路局負責實施國道、省道干線道路的沖洗保潔,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設立固定檢查站,加強對城區外超限、超載和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的查處和組織有關鎮街、部門對市、鎮道路保潔。
(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城區地面的硬化和綠化工作,并定期組織進行檢查。
(六)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依法關停非法露天開采礦山、窯廠,督導廢棄礦山、窯廠實施生態恢復。
(七)市行政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運輸車輛,城區道路及外環路的清掃和沖洗保潔,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城市及近郊從事采石、破碎、加工、堆放等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
(八)市環保局負責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大氣顆粒物濃度和道路積塵負荷的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的揚塵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對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實施揚塵排污收費制度。建立揚塵污染產生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并與市人民銀行等金融部門數據共享,實施綠色信貸制度。建立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對因揚塵污染環保信用等級不夠的企業,實施環保限批,對建設單位報批的未包含揚塵污染防治內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予審批。
(九)市林業局負責生態防護林帶建設,開展植樹造林及人工濕地建設,提高綠化水平。
(十)市文廣新局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充分利用《今日》、電臺、電視臺等媒體,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專題宣傳和跟蹤報道,對揚塵污染問題和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公開曝光,推進整體工作的深入開展。
(十一)市人行將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錄入企業誠信系統,并將產生揚塵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和環保信用等級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成立由市領導任組長,市督查辦、市監察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行政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局、市人民銀行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調度督導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及時協調解決揚塵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辦公室要建立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組織調度檢查,適時組織專項行動和考核,實現揚塵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常化。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街)、園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考核辦法,建立揚塵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目標,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改善生活環境為目的,按照“統一標準、集中整治、有效管理”的原則,大力開展揚塵、噪聲專項整治工作。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治理工作順利推進,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城管局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城管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城管局副局長擔任,成員單位是區環衛站、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主要負責此項工作落實和實施。
三、工作目標
做到工地把揚塵污染、噪音污染降到最底限度。進出車輛必須密閉運輸,運輸車輛不得帶泥上路,不拋灑滴漏污染城市衛生,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全面達到考核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管理有序、監督到位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整治時間
2013年5月至12月。
五、整治范圍
區范圍內的建筑工地及運砂石車輛。
六、整治內容
全面落實和加強揚塵污染整治,嚴厲打擊各類揚塵污染違法行為,通過集中專項整治與長效管理的形式,使中心城區的揚塵污染問題有改善,市區道路無揚塵。
1、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理。對施工工地設置圍墻,進出口及場內必須硬化,設置車輛沖洗平臺,不得帶泥上路,對灑水降塵濕法作業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管理。各施工工地必須符合《貴陽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要求:“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欄(高度最低不少于2米);工程腳手架處則應當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工程項目竣工后應平整工地,清除積土、堆物;工地進出口地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運送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時要采用密閉方式;閑置3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求對泥進行臨時綠化或鋪裝”等規定。
2、建筑工地渣土車輛管理。按照渣土運輸管理規定,必須密閉運輸,車輪沖洗干凈,車身整潔衛生,泥土不得。嚴重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蓋棚,車輪不沖洗干凈,沿途拋灑及惡意傾倒問題。
3、建筑工地噪聲管理。對在建施工工地夜間施工進行嚴查,切實做到無延時作業,超分貝作業,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作習。
七、工作要求
關鍵詞:大氣污染;經濟;對策
我國城市和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的態勢十分嚴峻,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自然生態系統,是未來相當長時期內我國面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成為制約國家未來發展的關鍵瓶頸。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和環境等多要素之間存在協同共生關系,具有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系,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的相互作用構成了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經濟-生態環境”彼此共生的復合系統。
一、鹽城市大氣污染現狀
鹽城市區現布設空氣例行自動監測點位3個,分別位于市環境監測站、文峰中學和鹽城發電廠,代表不同區域的環境質量,采用美國API儀器,實行24小時連續自動監測,每日向省中心同步傳輸自動監測數據。根據統計數據分析,工地和道路揚塵、機動車尾氣、秸稈焚燒是主要的大氣污染源。區域霧霾影響和秸稈焚燒,是鹽城市局部時段出現極端污染天氣的主要原因。1.工地和道路揚塵主要污染有地面揚塵和工廠污染物的排放,影響城市市區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是可吸入顆粒物。城區道路、建筑施工、舊房拆遷揚塵是引起城區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晌腩w粒物區域污染特征明顯。近年來鹽城市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進一步膨脹,房地產開發,城市道路擴展,使得建筑業揚塵成為城市揚塵的主流,市環境監測站和文峰中學位于老城區,周邊房地產開發、道路施工使可吸入顆粒物監測數據持續處于高位。在施工過程中,不少工地的管理人員環保意識薄弱,抑塵措施不到位,造成工地上空塵土飛揚,建筑垃圾隨處堆放,渣土運輸車的覆蓋劑清洗措施不到位,不僅影響了城市的空氣質量,而且由于二次揚塵產生的“陰霾”天氣影響到人體的健康。2.機動車尾氣近年來,鹽城市機動車擁有量持續快速的增長,平均年增長速度超過10%。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加,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日趨嚴重,給城市和區域空氣質量帶來巨大壓力。快速增長的機動車總量不僅給道路交通帶來巨大壓力,也給進一步改善鹽城市大氣質量和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巨大挑戰。機動車排污已成為鹽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此外,機動車排污高度更接近人體呼吸帶,排放的時空特征與受體人群活動吻合程度更高、接觸更為密切,因此機動車對于相應人群的健康風險要遠高于固定源。3.秸稈焚燒夏秋兩季城市周邊大量焚燒秸稈,對市區空氣環境也產生較大影響。秸稈焚燒是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另一重要因素。每年5月(夏收)及11月(秋收)期間,全市大部分城市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會急劇上升,出現峰值。嚴重時城市居民甚至可以嗅出空氣中秸稈焚燒的氣味,感覺呼吸困難,出現眼部不適等癥狀。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惡劣空氣狀態常常持續多天。
二、大氣污染經濟影響分析
經濟影響共分三類:人體健康方面;物質方面;動植物方面。
1.人體健康方面
一項最新報告顯示,有毒的空氣對人類的肺部有害,對人體健康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導致人的呼吸道系統疾病,如咳嗽、肺病甚至肺癌的發病率升高,特別是工業發達國家增長尤其迅速,而且城市高于農村,通過大量事實和研究證明,空氣污染是重要的致癌因素之一。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研究,空氣污染正在造成誤工、醫療費用增加。更是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哆~向環境可持續的未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分析》報告稱:中國的空氣污染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基于疾病成本估算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1.2%,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則高達3.8%。
2.物質方面
大氣污染物對工業的危害主要有兩種:一是大氣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對工業材料、設備和建筑設施的腐蝕;二是飄塵增多給精密儀器、設備的生產、安裝調試和使用帶來的不利影響。對各種材料產生腐蝕損害,使這些物質發生質的變化,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如SO2能很快腐蝕金屬制品及皮革、紙張、紡織制品等變脆,光化學煙霧能使橡膠輪胎龜裂等。大氣污染對工業生產的危害,從經濟角度來看就是增加了生產的費用,提高了成本,縮短了產品的使用壽命。
3.動植物損失方面
空氣污染對動物的危害與對人的危害情況相似,對植物的危害可分為急性、慢性和不可見三種。大污染會影響農業生產,當污染物濃度很高時,植物葉表面會產生傷斑,或者直接使葉枯萎脫落;當污染物濃度不高時,會對植物產生慢性危害,使植物葉片褪綠,或者表面上看不見什么危害癥狀,但植物的生理機能已受到了影響,造成植物產量下降,品質下降。而這些環境損失是隱性的,其影響具有滯后的特征,糧食危機距離我們越來越近,這和全球變暖脫不開關系。
三、城市大氣質量改善措施
解決大氣污染的最好辦法就是走人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深度貫徹“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思想意識,要懂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防止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想解決辦法有以下幾點:
1.加快實施藍天工程
建議市政府盡快出臺《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組織開展城市大氣污染成因及綜合防治技術研究,制定實施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完善規章制度,構建區域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體系框架,初步形成區域大氣監控預警能力;全面推進工業廢氣、城市揚塵污染、機動車排氣污染、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等的綜合防治及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人們要遵守政府頒布的限行令,加快進行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
2.創建低碳機動化城市交通模式
機動車尾氣排放已經成為城市空氣的重大污染源。合理的城市綠色交通體系,引導提高人們出行的綠色交通消費觀念,是根治城市交通擁堵改善城市交通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的最佳方案。在城市交通規劃和動態管理方面,可以通過調整交通布局與方式,有效地削減未來城市道路交通的能源需求和溫室氣體排放,倡導綠色交通理念。積極發展優化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鐵路交通的單位能源消耗量相當于公共汽車單位能耗的57.8%。城市軌道交通由于車體輕、路況好,單位能耗要低于一般鐵路。在城市交通擁堵和機動車尾氣對環境影響日趨嚴重的今天,城市軌道交通,可以節約大量的土地資源和能源,減輕對市區聲環境的影響及視覺光污染,提高出行安全性,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已經成為許多國際大都市交通圈中公共交通的骨干系統。在私人交通方面,應嚴格規定私人汽車排放標準。目前,我國私家車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遞增,交通能耗和溫室氣體排放快速增長。因此,要鼓勵民眾使用更干凈與更有效率的汽車引擎,在政策上可以針對具有潔凈科技或低油耗車輛,降低甚至減免銷售稅。借鑒發達國家“鼓勵擁有,限制使用”的做法,到2020年,要逐步限制私家車使用,提高私家車在城市中心區域的用車停車成本。同時要加快推廣使用節能車輛,積極為油電混合動力車、電動汽車等提供相關稅費優惠和配套服務設施,并加速淘汰舊車輛,鼓勵以舊換新。政府部門應率先垂范,采購油電混合、低排量的汽車作為公務用車。
3.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揚塵污染防治機制,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推廣施工揚塵防治方案報監制度及揚塵控制責任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遷和建設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及物料堆場作業揚塵。加強渣土車管理,嚴禁非密閉渣土車、帶泥車和撒漏車輛進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潔的城市道路清掃作業方式,建議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使用具有吸塵功能的大型清掃車有效收集路面塵土。加強城市各類綠地建設,強化城市綠化的滯塵防塵功能,控制城郊結合部未開發建設裸地揚塵。二是進一步規范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和管理,對無綠色環保標志的車輛,嚴格執行鹽城市區限行規定。三是加強秸稈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依法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區域范圍,對城市周邊、高速公路、機場及其他重點敏感區域,加大實時監測和執法力度。四是嚴格控制建成區及其近郊新建、擴建重污染企業,對城區內已建重污染企業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搬遷改造。
4.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2018年起,逐步形成灰霾監測能力,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三項常規指標基礎上,增加細顆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指標,適時增加揮發性有機物、黑炭等指標。合理規劃布局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構建包含農村、鄉鎮和主要城市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隨著市區建成區的不斷擴大,建議在城南等區域增設空氣自動監測站,增加監測覆蓋面。
5.加強組織協調機制建設
建立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任召集人,環保、發改、經信、財政、商務、建設、城管、農委、交通、公安、國土、科技、文廣新、工商、氣象、質監、物價、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及鹽都、亭湖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定期研究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分管負責同志任主任,負責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協調和督查,負責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市大氣辦要牽頭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加強對藍天工程年度目標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評估考核。
6.提高公民意識
提高公民意識。遵守政府頒布的限行令,加快進行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提倡綠色出行,從自身做起,植樹造林,節約能源等小事做起,國家層面應該監督立法執法的嚴格統一。
四、結語
城市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社會經濟發展中生產和消費最為集中的地方,隨著城市進展的加速,城市空氣質量已成為影響城市可持續發展。我們既要發展經濟,也要保護環境,在我國發展經濟是為了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參考文獻:
[1]左其偉.用車貝雪夫多項式預報安徽省梅雨期逐日降水分布[J].氣象,1990(07):39-41.
立法的必要性
《條例(草案)》說明中提到,現行《北京市辦法》(簡稱《實施辦法》),自2001年實施以來,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本市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口數量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不斷下降,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但居高不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及不利的地理氣象條件、周邊地區區域傳輸等,使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2013年國家實施了新的空氣質量標準,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與新標準相比,本市有5項污染物超過標準,其中PM2.5超標一倍多,與國家首都、宜居城市的地位存在很大差距。采取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已成各界共識。特別是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十條”),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要求,本市也及時制定了《北京市2013年—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以更大力度推動大氣治理工作。
《條例(草案)》說明中指出,目前,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了以治理PM2.5為重點的新階段,在人口和機動車數量持續高位增長、工地開復工面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大氣污染治理難度不斷增加,并已成制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F行《實施辦法》的相關制度措施卻難以滿足新階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產業結構調整尚未與大氣污染防治有效結合、機動車污染防治制度滯后等。因此,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完善上述制度。
另一方面,《實施辦法》所依據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訂中,短期內不能出臺,且國家法針對的是全國情況。鑒于此,本市迫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對獨立的地方大氣污染防治立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問題。所以,有必要制定新的地方法規《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替代現行的《北京市實施辦法》。
立法的主要思路
《條例(草案)》說明中指出,要著重構建政府主導、排污單位具體實施、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在制度構建上,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為主線,以控制PM2.5污染為重點,將大氣污染防治同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機結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頭治理轉變,由濃度控制為主向濃度與總量控制并重轉變,由注重企業治理向企業治理與區域、行業治理并重轉變。特別是近期“國十條”的出臺,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制定,涉及許多新的政策措施。在立法條款的設計上,《條例(草案)》充分考慮了與國家相關政策措施的對接,力求使本市的大氣條例更具操作性,為大氣環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次立法過程中,《條例(草案) 》著重從可操作性上把握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把握大氣污染的形成原因、對應措施、治理目標的關系;二是理清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政府、企業、民眾、第三方機構之間的法律關系:三是注意對相關制度進行綜合考量,爭取做到目標科學、結構合理、內容適當、效果可控;四是理清社會關系和技術手段的關系,通過規范社會關系,促進技術手段的進步和使用。
立法的重點和亮點
《條例(草案)》共八章96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構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體系,明確了政府、企業、社會主體相互關系。政府負總責,制定環境質量和污染減排的目標、政策和標準,明確不同部門的管理職責,對企業行為進行監管。企業和社會主體承擔減排主體責任,負有減排義務,采取各種污染減排措施,落實減排任務。社會主體有義務保護大氣環境,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減少向大氣排放污染物。
二是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稐l例(草案)》明確提出對主要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并規定了總量控制的主要制度和措施。一是確定總量控制的基本內容和原則。對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和機動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二是核定企業排放總量,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三是明確總量指標來源渠道,確定排污交易制度。規定已建成項目通過環保部門核定取得,新建項目可通過市場購買或企業自身減排取得。四是實施建設項目總量控制前置審批制度。規定新建項目的總量指標取得辦法由環保部門制定,改建、擴建項目的總量指標必須在環評審批前取得。同時規定環保部門審批環評文件時,必須遵循減量替代原則,即企業取得的指標量大于實際排放量。五是實施區域限批制度。對未完成總量控制任務的區域和行業暫停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三是針對不同污染物來源,設定相對應的控制措施。針對固定污染源的特點,規定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工業布局。一是工業企業集中治理。《條例(草案)》規定,新建工業項目應按照規劃進入相應的工業園區。二是控制燃煤總量,消減燃煤總量。繼續規定對燃煤實行總量控制,通過劃定和嚴格管理禁止使用燃煤區,調整優化能源結構等手段控制燃煤增量,減少現有燃煤存量。三是逐步淘汰高污染企業。規定制定高污染行業調整、工藝和設備淘汰名錄時,應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定位和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針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特征,加強對使用行為的監管。一是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二是對石化和加油站等企業和單位,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和揮發。三是著重強調了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輔材料的使用情況的記錄。
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特點,實行從生產到報廢全過程監管。一是把好新車準入關,明確汽車生產廠商對新車的質量保證責任。規定了汽車生產廠家在本市銷售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新車準入的環境保護標準,并保證在規定的耐久性期限內穩定達標,對不能達標的,取消其在本市的銷售資格。二是確保在用車達標排放,規范定期檢測等行為。明確了機動車檢測機構、機動車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定期檢測中應承擔的義務、遵守的規范。三是減少高排放車輛,淘汰老舊機動車。規定對超標排放、不符合在用車強制性規定的車輛,應當依法強制報廢。四是增加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規定。規定了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控制制度。
針對揚塵污染特征,實施行為控制。一是明確揚塵控制范圍,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河道整治及建筑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運輸等活動均納入控制范圍。二是細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來源,分別明確了各類產生揚塵的活動應當采取的措施。三是明確建設單位在防治揚塵污染中的責任,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工程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防治揚塵污染的責任。
四是完善監測技術體系。環保部門負責統一監測、大氣環境質量狀況。排污企業必須自行監測,排放量大的企業還必須安裝在線監測并自行污染物監測信息。環保部門組織監測網絡進行監測,并公開監督監測的數據信息。
《條例(草案)》分三種情況分別加大處罰力度;一是針對現行規定罰款額度過低的問題,對上位法沒有規定的行為,提高了罰款額度,最高可罰50萬。二是對需要立即停止排污的,規定了查封排污設施的措施。三是對屢犯不改的情形,規定了加倍處罰制度。
《條例(草案)》說明中說,《條例(草案)》與現行實施辦法相比,理念有所轉變,制度有所創新,更加符合本市新階段大氣污染防治的實際需要:一是針對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的現狀,設置總量控制專章,明確了對機動車數量和燃煤總量進行控制。二是針對顆粒物污染突出的實際,細化機動車污染防治規定,增加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的防治內容,專章設置“污染物揚塵污染”。三是針對違法成本普遍偏低的現實情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處罰額度,增加加倍處罰、查封等措施。
市人大常委會提出
十方面意見和建議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認為,《條例(草案)》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為主線,將大氣污染防治同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機結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頭治理轉變,重點規定了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并針對燃煤、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工地揚塵等不同污染源,設定了相應控制措施。《條例(草案)》基本成熟,突出了首都特色,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見和建議:
一是關于基本原則。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必須兩者兼顧,如不能兼顧,應明確環境保護優先的發展原則。此外,部分專家提出,應當增加“污染者擔責”和“公眾參與”的原則。在防治方法上,應對污染物排放實施從源頭到末端全過程控制。
二是關于政府職責。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本市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老舊機動車淘汰等,均需要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應當在法規中增加保障財政投入的內容。
三是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使環評制度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切實發揮作用,確保建設項目符合本市大氣環境要求,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明確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其他行政許可前置條件的法律地位,增強其制度剛性。
四是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了保護居民身體健康,應對重污染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本市應加強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制定應急預案,增加土石方作業和露天停工等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完善應急預警和應急管理相關內容。
五是關于總量控制。市人大常委會認為,要對主要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是本市實現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應對相關內容予以完善,增強可操作性。在調研中,部分專家學者提出,應明確實施總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種類。有專家學者還提出,總量控制制度作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其具體目標、要求和排放總量指標取得途徑,應向社會公開,并應明確逐年減少排放總量的要求。
六是關于防治固定源產生的大氣污染。建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制度是本市調整能源結構、減少燃煤總量的重要措施。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等規定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可通過法規予以進一步規范和固化?!稐l例(草案)》規定了本市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定位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高污染行業進行調整。市政府相關部門建議,調整的高污染行業范圍應與國務院有關文件相協調,增加禁止新增煉焦和有色金屬冶煉項目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對產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大氣環境的原料和產品進行源頭控制,可降低末端監管的成本,有利于促進企業達標排放,應充實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的相關內容。
七是關于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調研中有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專家提出,《條例(草案)》規定的機動車數量調控政策,應當單列一條。同時,調研中還發現,本市目前仍有1.9萬輛在用高排放黃標車。據測算,每輛黃標車的排放量相當于14輛達到國IV排放標準機動車的排污總和。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落實國務院統一部署,應在條例中明確本市將限制高排放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規定。
八是關于防治揚塵污染。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中規定將施工揚塵違法行為納入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作為招投標的重要依據。這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應予以固化。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監督管理,應要求運輸車輛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杜絕道路遺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