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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冬今春以來,我們認真貫徹落實省、宜昌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會議精神,及時部署安排,及早組織施工,強力推進農田水利建設,全面掀起了冬春農田水利建設的熱潮。我市被省政府表彰為全省水利工作先進單位;被宜昌市政府表彰為“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先進單位”。去年10月,宜昌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現場會議在我市召開,我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做法得到了與會代表的充分肯定。現將我市去冬今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1、目標任務。投入資金4.6億元,投工380萬個,完成土石方420萬方,修復水毀工程4350處;維修清淤渠道1260公里;清淤、改造堰塘9500口;改善、恢復、新增灌溉面積7.5萬畝,新增蓄水能力350萬方。圍繞這一目標任務,切實抓好六大工程建設。一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完成省發改委、水利廳下達的1.28萬農村居民和11所農村學校6000名師生共1.88萬人的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二是小農水重點縣工程。完成壩陵片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示范縣建設項目和玉陽、玉泉東風三干渠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示范項目建設。三是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中型水庫官道河和16座重點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四是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啟動百里長渠治理工程建設。五是水毀修復工程。重點修復沮漳河、人工河堤防險工險段、灌區渠系、建筑物等水毀工程。六是“五小”水利工程。大力開展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壩、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的整治維修和新建。
2、工程進展。我市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已完成大部分計劃任務,六大重點工程進展順利。農村安全飲水已完成年度計劃;小農水重點縣已完成計劃任務的50%;官道河水庫除險加固已基本完成水下部施工,汛前可完成輸水管、閘門、大壩迎水面護坡、溢洪道施工;16座重點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可在汛前全面完成主體工程水下部分施工任務;百里長渠治理工程即將開工,汛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以“三萬”活動為契機,全面掀起了以挖堰塘、清溝渠、整堤防為重點的水毀工程修復。
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資金4.2億元,投入勞力26萬個,機械11340臺套,完成渠道清淤1120公里、末級渠道硬化83公里,堰塘整治8642口,水庫除險加固27座,堤防整治3.6公里,小型泵站整治維修173處,完成土石方391萬方,標工353萬個,占計劃任務的93%。
二、汛前檢查及水工程執法檢查情況
從2月19日開始,我們用一周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大規模的水利工程汛前檢查及水工程執法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1、及時傳達各級精神,切實做到三個到位。2月19日上午,我市及時召開了由局黨組成員、科室負責人、市直水庫工程管理單位、鎮處水利站、在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水庫安全緊急會議。通報了新疆、黑龍江、山西3起水庫垮壩事故,針對失事主要原因提出了我市水庫安全管理的重點、要點。全文學習了《水利部關于切實加強水庫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關于切實加強水庫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小型水庫蓄水管理的緊急通知》、《湖北省水利廳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等文件。對全市水庫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名單位要把水庫安全檢查和整改當作壓倒一切的工作狠抓落實,做到認識、排查、整改“三個到位”,充分認識水庫安全運行管理的極端重要性,強化對水庫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管護人員、經費,完善管理設施。嚴格落實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完善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和應急物資儲備。從2月19日起,由水利局黨組成員帶領4個檢查督導專班,對全市10個鎮(辦事處)及市直管理的126座大中小型水庫逐一檢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并登記在冊,建立臺帳。針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確保整改見實效。
2、擬定排查實施方案,明確排查具體要求。印發了《關于開展水庫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當水文〔2013〕10號),一是明確了開展水庫安全大檢查的目的意義、組織領導、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確保水庫安全大排查活動的及時、有序、有效開展;二是明確排查內容。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庫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在建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安全監管,及施工、設計、監理等參建各方的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水庫的壩頂、壩坡、壩腳、溢洪道、輸水洞、閘門、電站等重點部位隱患情況;水庫看護人員在崗值守及每日至少一次對水庫進行巡查制度落實情況;水庫安全監測系統、通訊報訊、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及落實情況等;三是排查分組。全市分為四個排查組,由黨組成員任組長,相關科室工程技術人員為成員,實行分片負責制,逐庫進行全面排查;四是統一排查標準。各排查組應根據排查的內容,逐項、逐庫進行排查,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分類登記造冊,提出整改意見,完成《水庫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匯總表》、《水庫安全隱患排查逐庫登記表》、《水庫蓄水安全檢查表》、《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專項檢查表》等表格填寫匯總,簽字蓋章,并對檢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建立檔案。
3、全面實施隱患排查,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自2月19日始,四個排查組分頭行動,歷時三 天對全市126座水庫、堤防、泵站等水工程進行排查。一是建立隱患臺帳。根據排查情況認真填寫《水工程安全隱患排查逐庫登記表》。對查找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按工程名稱、隱患名稱、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已采取措施、處理建議等內容分門別類地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實行隱患銷號制,隱患一日不除,一日不得從臺帳上銷號;二是制定整改措施。針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各排查組、管理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整改后要達到的效果等內容,確保整改見實效。
4、落實措施加強整改,專班督查確保安全。2月25日,局召開排查組碰頭會,通報水工程排查情況和安排后續督辦工作。一是分組報告片區排查情況。各排查組通報了片區排查存在的問題,擬定的整改措施。重點通報隱患大、問題突出的水工程及整改措施。二是針對存在的問題,分類擬定整改方案。三是成立了督辦專班,由分管水庫副局長任組長,辦公室、工管科、農水科、水政科、質量與安全監督站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組成,負責督辦水工程整改措施的落實到位,實行排查隱患銷號制。四是統一在建工程、三類壩水庫控制運用標準。官道河、古眼當、石馬槽、天河、紅林、朱沖、印河、共青、先烈、譚沖、松堰灣、大當、葉沖、西崗、團結、俞沖、東升等17座在建水庫,實行輸水管導流,來多少泄多少,控制死水位運用。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的通知》,要求跑馬、金沙、共青等63座水庫按汛期控制水位運用。
通過對水利工程安全大排查,我市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隱患相對較小,水庫安全隱患相對突出,如部分水庫大壩存在散浸、滲漏。部分水庫大壩波浪多年淘蝕,浪坎嚴重。部分水庫剅閘漏水、老化失修,啟閉失靈。部分水庫大壩雜草、灌木叢生,存在白蟻危害。部分水庫違章運行,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趙湖水庫溢洪道私建1.5米高的滾水壩,水庫水位已平滾水壩頂,至使水庫超標準運行。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已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措施,責令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確保水利工程安全運行。
6月21日,區委區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從吳興區連續發生2起分別死亡3人和4人的安全生產事故中吸取教訓,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貫徹落實好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結合農林業實際,從即日起對全區農林產業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隱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是全區農林業企業、種養殖基地、農業園區、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山林等。檢查的重點是:一是思想認識是否到位;二是隱患排查與治理是否到位;三是責任落實是否到位。
二、檢查內容
1、落實大檢查各項任務。各鎮(開發區)要落實農林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責任,組織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做好檢查記錄、整改措施等臺帳資料,建立建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的建設和落實。突出整治重點,加大對本轄區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使用和生產過程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添加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力度,加大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力度,嚴防疫情擴散和非法產品進入市場。
3、重點領域隱患排查。結合實際,對農業機械、設施農業、農產品質量安全、所屬各類實驗和統防統治田間操作、森林防火、生產區與生活區的分離情況等重點領域,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
4、農藥等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認真抓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管。檢查農藥等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經銷、使用等環節,以及所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情況。
5、加強人員聚集地和工作場所的安全管理。重視休閑觀光農業園區和游客聚集的場所的安全指導,完善安全設備,及時消除隱患。要強化各單位內部及所轄區域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檢查時間
6月底至9月上旬,由各鎮(開發區)農業部門牽頭組織,采取企業、合作社自查、行業檢查、社會監督等方式開展檢查。9月中旬,區農林局將成立檢查組對各鎮(開發區)大檢查活動的情況以及治理重大隱患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
四、檢查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開發區)農業分管領導要親自負責,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立即行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絕不能走過場。要圍繞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將大檢查工作部署落實到位。各生產經營主體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本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
2、強化整改措施。各鎮(開發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和預案“四落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生產主體,要堅決進行整頓;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蔬菜大棚、農業機械等,要堅決停用。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突出港口貨物儲罐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重點,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力度,杜絕港口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港口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排查行動的組織領導,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排查行動領導小組,葛漢生副局長任組長,總工程師胥國平、海事處處長潘紅兵任副組長,成員為劉錫林、高懷猛、蔣慧平、吳志明、張征兵。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港口科,具體負責排查行動的日常工作。
三、排查范圍和重點
1.易燃、易爆港口危險貨物儲罐;
2.有毒、有害港口危險貨物儲罐;
3.易致污染的港口危險貨物儲罐。
四、工作目標
1.通過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的調查摸底,全面摸清基本情況和安全現狀;
2.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術水平進行全面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
3.整改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的安全隱患,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度;
4.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增強企業防范事故和應急救援的能力,有效防止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排查內容
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內容詳見“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檢查表”(附件2)
六、實施步驟
本次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分為四個階段(2013年7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7月1日至7月15日)
通過實地走訪、召開會議、發放通知等形式,使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了解和掌握排查整治的意義、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階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儲罐區情況和儲罐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特別是儲罐的品種、數量和安全狀況,全面了解和掌握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的基本情況。
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要積極配合,認真核查本單位的儲罐狀況、儲存的物料、是否涉及劇、是否存在重大危險源等情況,分類整理完善有關報告和文件資料等材料,如實填寫“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基本情況調查表”(附件1),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階段:隱患排查與整改階段(8月16日至11月30日)
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要根據本通知隱患排查主要內容全面開展自查工作。對于檢查發現的隱患可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并于9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和隱患整改方案上報港口管理部門。
港口管理部門將組織力量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按照本通知隱患排查主要內容逐項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匯總并下達《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3),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將依法處理,直至停產整頓。并對排查出的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建立檔案,填寫《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匯總表》(附件4),11月10日前上報省廳港口局。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港口管理部門要全面總結排查行動的做法、經驗和不足,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積極研究解決方法。對取得的成績不斷鞏固,并把專項行動逐步轉化為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隱患整改措施
1.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相關資料、手續不全或未履行安全“三同時”審查的,應及時補辦;對因故無法補辦相應手續的,由具有管理權限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及企業協商討論解決方案。
2.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責令其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后執證上崗。
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的,應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停止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上崗。
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未經教育和培訓的,責令企業組織相關的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未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或建立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的,應責令其限期建立和完善。
4.港口危險貨物儲罐設施設備、安全設施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企業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具體的安全保障措施,整改方案報港口管理部門備案。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中發現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暫時無法得到整改的,應責令儲罐使用單位局部或全面停產整頓,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
5.港口危險貨物儲罐防雷防靜電裝置未定期檢測合格的,責令其立即聯系防雷部門檢測合格;對港口危險貨物儲罐雖已通過有關部門防雷防靜電檢測合格,但在檢查時發現其設施損壞、不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責令其限期整改。
6.港口危險貨物儲罐未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責令其立即向消防部門進行申報并依法對危險貨物儲罐進行消防驗收(備案);危險貨物儲罐雖已通過消防驗收(備案),但檢查時其消防設施損壞、不全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7.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未建立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作業事故應急預案或建立的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作業事故應急預案不完善的,應督促其及時建立、補充完善;未定期組織演練的,要督促其定期組織演練。
8.港口危險貨物儲罐使用單位未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定期開展安全評價的,按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自主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安全評價,落實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隱患整改建議,安全評價報告應報港口管理部門備案。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特別是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罐,儲存著大量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易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視此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切實明確職責,落實工作經費,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清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
截止4月16日,全縣共發生火災42起,無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其中焚燒秸稈、柴火堆垛火災為36起,占到火災總起數的85.7%,焚燒秸稈是全縣火災多發的根本原因。
通過聯合抽查,主要發現人員密集場所普遍存在未辦理消防手續、消防設施損壞或不符合要求、未按標準設置自動報警和噴水滅火系統、線路老化未穿管、安全通道堵塞等隱患。尤其是敬老院存在房頂采用泡沫夾芯彩鋼板搭建,極易造成火災事故。全縣幼兒園普遍存在未辦理消防手續、未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火滅火系統和消防設施設備不完善等隱患。
目前,全縣共有14家消防安全隱患突出單位,包括:商場、敬老院、學校、加氣站、醫院和企業等。經排查,14家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歷史欠賬多,火災隱患突出,易引發火災事故。
二、落實職責,建立健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根據《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市消防安全隱患突出單位集中督辦的通知》要求,現將全縣14家消防安全隱患突出單位進行消防安全責任分解。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對轄區內和分管行業各類消防安全隱患進行一次深入全面摸排,查找隱患、研究方案,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要將此項工作落實到人,建立定期排查和動態巡查長效機制,確保“資金、措施、時限、整改”四到位。消防部門要積極配合行業部門開展檢查,提供消防技術、業務指導,幫助行業部門和隱患單位加快整改進度。
一、檢查時間
2020年3月26日至4月6日。
二、檢查范圍
全鎮范圍內所有行業領域、所有已經復工復產或準備復工復產的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
(一)改擴建建筑物、老舊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鐵路、地鐵、道路交通設施、水利工程、電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項目。
(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等行業領域企業。
(三)務工人員返崗包車等長距離班車、“兩客一危一重”重點車輛運輸企業以及橋梁隧道、急彎陡坡、大長下坡等重點路段。
(四)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學校和幼兒園、養老院、福利機構、商場市場、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六)造紙、食品加工、紡織印染等涉及有機廢料處理、焦化、高爐工藝鑄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網、污水處理等行業領域企業有限空間作業。
(七)燃氣、民用爆炸物品、油氣管道、漁業、農機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取企業自查和領導帶隊檢查的方式,通過開展全面的大檢查大排查,切實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隱患;復工復產企業執行安全生產“八個必須”要求情況。“八個必須”即:必須加強疫情防控、必須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必須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必須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必須嚴格危險作業防控、必須加強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企業自查階段(3月26日-3月29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報自改工作,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監控,按照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整改,消除隱患。企業要將排查治理情況及時上報到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二)領導帶隊檢查階段(3月30日-4月6日)。在企業自查基礎上,由鎮領導帶隊督查,鎮安辦聯合相關部門組織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和重點領域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下發整改文書。并將檢查情況、治理工作進行具體總結和建立管理臺賬,及時存檔。對被檢查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分析整理,逐一確定行業領域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共性問題,明確隱患現狀,研究解決措施。
(三)全面整改階段(4月7日—4月24日)。各企業單位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計劃,明確職責分工,規定完成整改的時間期限,完善與整改工作匹配的保障預案,切實做好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消除事故隱患。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由安全生產評估機構進行危險因素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治理措施,制定專門預案并報鎮安監辦登記備案,預防事故發生,落實專人對危險源點實施監控。對于危險因素大、監控難度大的隱患,要立即采取停業整改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清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意義,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各單位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鎮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認真組織開展好本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確保領導重視、責任明確、要求具體、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點,全面治理。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點,要結合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季節氣候特點以及近期各類事故情況,要突出檢查涉疫場所、改擴建建筑物、老舊危房建筑施工安全。要突出檢查近年事故多發地區、行業領域和高危行業企業。要突出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八個必須”要求落實情況。要突出檢查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教育培訓不到位、無證上崗以及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隱患。對尾礦庫、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組織各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增強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務求實效,不走過場、確保大檢查全面徹底。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時,檢查要做到“三個結合”。即督查與自查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與責任追究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