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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accountingcontrolisoneofaccountant''''sbasicfunctions,itisplayingthegreatimportanceinthesocialeconomyactivitytherole.Howeverforvariousreasons,theaccountingcontrolassumestheattenuatedtrend,forthisreasonthisarticleproposedthatstrengthensaccountingcontrol''''scountermeasure;Strengthensthelegislativework,increasesthelawenforcementdynamics;Strengthensthenationalsurveillance;Strengthensthesocietytosupervise;Strengthensunitinternalaccountingtosupervise;Improvestheaccountingpersonnelsqualityandtheoccupationalethicslevel.
keyword:Accountingcontrol;Thecountrysupervises;Internalsurveillance;Thesocietysupervises
前言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它是指依照國家法律和各種財經政策、規章制度對會計工作實行監督,并利用正確的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地協調、控制、監督、督促,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市場經濟的有序運作離不開會計監督。目前,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更需要強有力的會計監督。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會計監督呈弱化態勢,致使經濟領域中不規范的經濟行為與違法犯罪層出不窮,強化會計監督日益重要。
一、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原因
(一)國家會計管理部門以法規制度進行會計的宏觀控制失靈,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重要原因。會計監督是通過法規制度的制訂、執行和監察三個環節進行的。在法規的制訂環節,由于我國改革步伐較快,新舊制度的交替比較頻繁,形成了新舊法規制度的“真空地帶”,有的法規已經滯后,而有些法規并不完善有疏漏,從而導致法規制度對會計行為約束不力,會計監督職能弱化。在法規制度的執行環節,法規制度靠基層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來執行。但由于會計人員具有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監督又代表企業行使經營管理權的監督雙重責任,在國家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會計人員很可能首先考慮自己所在企業的利益,利用法規制度中的漏洞,甚至采用各種違規手段來維護企業利益,這也使會計監督職能弱化。在法規制度的檢查環節,多年來的財務大檢查大都只重查違紀金額而忽視對企業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即規章制度的檢查,并且對違紀者打擊力度不夠,起不到威懾作用。
(二)社會監督不力是造成當前會計監督弱化的外部原因。新《會計法》構建了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及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模式。當前不僅國家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弱化,而且社會監督不力。根據國際慣例,管理企業的財務活動要交給社會監督,即交給那些具有“經濟警察”作用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監督。但當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體制原因、執業標準、人員素質、執業環境等問題,使社會監督作用無法正常發揮。
(三)微觀會計機構難以發揮監督職能,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直接原因。企事業單位是會計監督的基層機構,也是會計的執行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與企業的矛盾并不劇烈。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企事業單位獨立性越來越強,這時雖然有的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健全,但在這一監督體系的運行中,一些企業的經營者、領導者獨斷專行,進行甚至違法亂紀坑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在一些經濟案件中,必然有些企業會計人員知曉或參與,但由于會計人員的雙重身份使其向集體利益傾斜,單位領導的打擊報復使其不能依法辦事,從而放棄會計監督。
(四)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導致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內部原因。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會計監督的職能就難以發揮作用。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委托經營者對企業財產進行監督,為維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很必要的。但有些企事業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種監督制度,連起碼的內部審計機構或人員也不設置,有時連簡單的內部牽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較健全,但卻不落實、不執行、不考核,形同虛設。隨著計算機在會計領域的廣泛運用,作業人員技術要求較高,操作單一化,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難以落實,違紀違規行為呈現出智能化特征,會計監督難上加難。
(五)會計人員自身素質低下,職業道德滑坡是會計監督弱化的根本原因。會計監督問題根本是人的問題。人們的行為既要受法的規范,也要受道德的規范。會計信息失真,其實質是:一部分人受益是以大部分人利益受損,尤其以國家利益受損為代價。盡管會計信息失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個無法否定的事實是:所有會計數據都由會計人員流向社會,沒有會計人員的參與,不可能有假數據產生,可以說會計人員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滑坡表現在對違法亂紀行為的軟弱無力,致使會計工作混亂,會計監督弱化。
(六)法制觀念淡薄,法制環境不健全,執法不嚴是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關鍵原因。法制觀念淡薄是我國公民的普遍現象,在多數人的意識中只有《刑法》才是法,而對違反了《會計法》卻并不以為然。這樣的意識必然造成財會人員有意或無意的違法。并且由于監督機制不健全,一些企業經營者、領導者無視法律屢有越權行為,企業會計人員雖有監督職能,卻無力監督。執法不嚴也是造成會計監督弱化的原因。個人行為取決于其行為給個人帶來的收益與可能受到的懲罰及懲罰概率的大小。目前管理上不足及財務監督的缺陷對違法亂紀的誘惑力較大。當前對違犯財經法紀給國家、他人帶來嚴重損失的行為,存在著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多以罰代法,這樣不但達不到預期的監督目標,而且縱容了違法行為,導致惡性循環。
二、強化會計監督的對策
(一)加強法制建設,開展普法教育,加大執法力度。隨著我國《會計法》的頒布和修訂,以規范會計工作秩序為主要內容的會計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建立,這對于加強會計工作管理,維護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的會計法規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國家有關部門對現行會計制度中存在遺漏或政策模糊的地方,應抓緊修改補充;對未出臺的具體會計準則,應盡快出臺,力求財經法規、財會制度條款分明,界限清晰,內容具體,規定明確,可操作性強,使各級領導和財會人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會計監督,除了健全《會計法》之外,還應修訂相關的刑法、公司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來配合《會計法》實施,真正樹立起《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權威。
與此同時,要在全社會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規的活動,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財會人員的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二)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作用。首先應全面推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就必須從法律上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將行政權力的壟斷保護改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其次是注重培養注冊會計師隊伍,大力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建立以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監督評價體系。最后應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自身建設。加強職業道德觀念和風險意識,提高業務水平,注重執業質量,向企業提供高水平、高質量的服務,在社會上樹立起使外行人信賴,內行人尊重的公眾形象。認真遵循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與工商、稅務、證監、國有資產管理等執法機關齊心協力嚴格執法,共同作好會計監督工作。
(三)加強國家監督。國家監督作為一種外部監督主要是指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行為和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是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主導。國家監督職能落實的如何直接關系到會計監督作用的發揮,因此強化會計監督必須加強國家監督。首先,賦予財政部門對會計工作的監督權和行政處罰權。一要把監督工作融會于財政收支分配管理的全過程,建立跟蹤反饋機制,把握監督主動權。二要切實加強會計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記賬規則、核算手段等基礎管理制度,從突擊性監督檢查轉變到日常監督管理上來。三要把加強監管與幫助企事業單位完善管理緊密結合,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四要完善法規,嚴格執法,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把處理事務與處理責任人結合起來,追究責任人責任,徹底改變過去對違法違紀部門的對事不對人,違法單位交錢了事,責任人安然無恙,違法問題屢查屢犯的局面。其次,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要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授權及部門職責分工,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加強監督,并與財政部門分工協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同時應避免重復查賬,以免影響監督檢查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形象。最后,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執法人員要不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檢查能力,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關鍵詞:會計信息;會計監督;內部監督;外部監督
1會計監督的內容
會計監督的主體是經過授權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會計監督的內容是覆蓋企業經濟活動的整個過程。主要包括: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保證流動資金的完整與合理;監督成本和商品流通費用,促使其以盡可能少的投入,取得盡可能大的產出效益;監督收益和利潤,促進企業完成和超額完成擬定的利潤計劃指標;監督企業資金收入和支出,檢查企業完成國家預算情況;監督企業遵守財政政策和財經紀律的情況,提高企業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會計監督是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對企業的資金運動和經營管理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相互協調,形成一套嚴密的監督體系。
2我國會計監督的現狀
我國經濟逐步與國際接軌,會計監督體系的建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目前還存在著不足。現社會上有一些單位受局部利益或個人利益的驅動,會計工作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同時也阻礙了國家宏觀調控和管理的正常進行。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體現:一方面會計監督不力,會計工作者往往要無條件的服從管理者的意志,會計工作根本無法獨立行使其監督職能。另一方面會計工作中的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概念混淆,致使工作開展不利。由于會計監督不力以及概念不清,會計監督的效果不佳。如此循環下去,我國會計監督的職能將會無止盡的淡化下去。因此強化企業會計監督職能,切實做好會計監督工作是當務之急。
3我國會計監督存在問題的分析
我國會計監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我國會計監督法律約束機制不全,使得會計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監督職能,導致企業會計監督不力。比如,“瓊民源”事件,對我國證券市場產生了巨大沖擊,嚴重損害了公眾股東的利益,但是卻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款對其直接責任人進行制裁,使得會計監督形同虛設。還有在會計監督過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說會計監督、審計監督概念模糊,執法機構職責、權限有待明確。審計監督是對會計監督的再監督,它側重于事后監督,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對同一經濟事項的監督有著截然不同的效果。第二,企業管理體制不全,內部控制制度失調。主要體現在有的單位是缺乏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單位雖建立了相應的制度,但沒有有效執行,形同虛設,以致會計秩序混亂,現象經常發生。例如,曾經聞名全國的鄭州亞細亞集團,它曾輝煌一時。而它的倒閉,內部控制的缺失和缺陷難逃其咎。第三,企業單位負責人的約束機制不全,阻礙了會計的有效監督。目前,在一些單位中企業管理者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權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做假帳,偽造會計憑證,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從而使得會計工作不能獨立行使其監督職能,破壞了正常的會計工作。第四,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企業虛假的會計信息大多出自于會計之手。
4完善會計監督的對策
(1)加快法律體系建設,為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提供法律保障。
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離不開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要加強我國法律體系的建設。我國已頒布了新《會計法》,應盡快出臺《會計法》實施細則,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權限,以實施清晰明了的監督職能;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企業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同時還要強化一些相關配套法律及相關法規的實施,如《經濟法》、《證券法》等,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
我國企業會計監督不力,會計信息不真時有發生。這就要求單位加強內部監督的程度,建立完整的內部監督機制。而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主要是體現在:參與經濟業務事項的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明確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明確財產清查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程序。這些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關鍵就是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這樣就使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另一個人或另一個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聯系,進行連續不斷的檢查和監督,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3)加強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
在會計監督中單純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也必須強化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也就是加強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一些典型經濟案例給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就在于注冊會計師對現有準則的執行存在重大疏忽與不力。因此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對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在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礎上,規定單位外部監督層次,使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配合協調一致,為會計人員創造了良好的會計工作環境,為確保會計監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學(教學案例,試卷,課件,教案)的基礎。
(4)明確會計責任主體,加強單位負責人在會計監督中的責任。
在我國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負責人認為會計上的事情自己說了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按照他的意愿辦事,出了問題將其一推了之,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會計監督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明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主體地位,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的關鍵。作為單位負責人,他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單位負責人是單位會計行為責任主體,為會計工作者明確行使會計監督職能提供了保障。再者,為了適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單位負責人作為會計責任主體,還必須要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熟悉有關經濟法規,對自己負責,對單位負責,對法律負責。
(5)培養高素質的會計人才,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觀念的建設。
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是強化會計監督的根本要求。高素質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素質。首先是要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具備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然后,會計人員要有教高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最后,會計人員還要有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因此,高素質的會計人才首先要主動的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提高業務操作能力,同時國家、社會也要提供相關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對這些會計人員進行培養,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性,全面性,使得會計監督能夠有效的得以執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會計監督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內部監督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它是指依照國家法律和各種財經政策、規章制度對會計工作實行監督,并利用正確的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地協調、控制、監督、督促,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市場經濟的有序運作離不開會計監督。目前,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更需要強有力的會計監督。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會計監督呈弱化態勢,致使經濟領域中不規范的經濟行為與違法犯罪層出不窮,強化會計監督日益重要。
一、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原因
(一)國家會計管理部門以法規制度進行會計的宏觀控制失靈,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重要原因。會計監督是通過法規制度的制訂、執行和監察三個環節進行的。在法規的制訂環節,由于我國改革步伐較快,新舊制度的交替比較頻繁,形成了新舊法規制度的“真空地帶”,有的法規已經滯后,而有些法規并不完善有疏漏,從而導致法規制度對會計行為約束不力,會計監督職能弱化。在法規制度的執行環節,法規制度靠基層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來執行。但由于會計人員具有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監督又代表企業行使經營管理權的監督雙重責任,在國家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會計人員很可能首先考慮自己所在企業的利益,利用法規制度中的漏洞,甚至采用各種違規手段來維護企業利益,這也使會計監督職能弱化。在法規制度的檢查環節,多年來的財務大檢查大都只重查違紀金額而忽視對企業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即規章制度的檢查,并且對違紀者打擊力度不夠,起不到威懾作用。
(二)微觀會計機構難以發揮監督職能,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直接原因。企事業單位是會計監督的基層機構,也是會計的執行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與企業的矛盾并不劇烈。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企事業單位獨立性越來越強,這時雖然有的單位內部監督體系健全,但在這一監督體系的運行中,一些企業的經營者、領導者獨斷專行,進行甚至違法亂紀坑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在一些經濟案件中,必然有些企業會計人員知曉或參與,但由于會計人員的雙重身份使其向集體利益傾斜,單位領導的打擊報復使其不能依法辦事,從而放棄會計監督。
(三)社會監督不力是造成當前會計監督弱化的外部原因。新《會計法》構建了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及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模式。當前不僅國家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弱化,而且社會監督不力。根據國際慣例,管理企業的財務活動要交給社會監督,即交給那些具有“經濟警察”作用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監督。但當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體制原因、執業標準、人員素質、執業環境等問題,使社會監督作用無法正常發揮。
(四)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導致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內部原因。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會計監督的職能就難以發揮作用。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委托經營者對企業財產進行監督,為維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很必要的。但有些企事業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種監督制度,連起碼的內部審計機構或人員也不設置,有時連簡單的內部牽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較健全,但卻不落實、不執行、不考核,形同虛設。隨著計算機在會計領域的廣泛運用,作業人員技術要求較高,操作單一化,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難以落實,違紀違規行為呈現出智能化特征,會計監督難上加難。
(五)法制觀念淡薄,法制環境不健全,執法不嚴是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關鍵原因。法制觀念淡薄是我國公民的普遍現象,在多數人的意識中只有《刑法》才是法,而對違反了《會計法》卻并不以為然。這樣的意識必然造成財會人員有意或無意的違法。并且由于監督機制不健全,一些企業經營者、領導者無視法律屢有越權行為,企業會計人員雖有監督職能,卻無力監督。執法不嚴也是造成會計監督弱化的原因。個人行為取決于其行為給個人帶來的收益與可能受到的懲罰及懲罰概率的大小。目前管理上不足及財務監督的缺陷對違法亂紀的誘惑力較大。當前對違犯財經法紀給國家、他人帶來嚴重損失的行為,存在著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多以罰代法,這樣不但達不到預期的監督目標,而且縱容了違法行為,導致惡性循環。
(六)會計人員自身素質低下,職業道德滑坡是會計監督弱化的根本原因。會計監督問題根本是人的問題。人們的行為既要受法的規范,也要受道德的規范。會計信息失真,其實質是:一部分人受益是以大部分人利益受損,尤其以國家利益受損為代價。盡管會計信息失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個無法否定的事實是:所有會計數據都由會計人員流向社會,沒有會計人員的參與,不可能有假數據產生,可以說會計人員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滑坡表現在對違法亂紀行為的軟弱無力,致使會計工作混亂,會計監督弱化。
二、強化會計監督的對策
(一)加強法制建設,開展普法教育,加大執法力度。隨著我國《會計法》的頒布和修訂,以規范會計工作秩序為主要內容的會計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建立,這對于加強會計工作管理,維護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的會計法規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國家有關部門對現行會計制度中存在遺漏或政策模糊的地方,應抓緊修改補充;對未出臺的具體會計準則,應盡快出臺,力求財經法規、財會制度條款分明,界限清晰,內容具體,規定明確,可操作性強,使各級領導和財會人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會計監督,除了健全《會計法》之外,還應修訂相關的刑法、公司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來配合《會計法》實施,真正樹立起《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權威。
與此同時,要在全社會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規的活動,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財會人員的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二)加強國家監督。國家監督作為一種外部監督主要是指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行為和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是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主導。國家監督職能落實的如何直接關系到會計監督作用的發揮,因此強化會計監督必須加強國家監督。首先,賦予財政部門對會計工作的監督權和行政處罰權。一要把監督工作融會于財政收支分配管理的全過程,建立跟蹤反饋機制,把握監督主動權。二要切實加強會計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記賬規則、核算手段等基礎管理制度,從突擊性監督檢查轉變到日常監督管理上來。三要把加強監管與幫助企事業單位完善管理緊密結合,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四要完善法規,嚴格執法,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把處理事務與處理責任人結合起來,追究責任人責任,徹底改變過去對違法違紀部門的對事不對人,違法單位交錢了事,責任人安然無恙,違法問題屢查屢犯的局面。其次,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要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授權及部門職責分工,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加強監督,并與財政部門分工協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同時應避免重復查賬,以免影響監督檢查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形象。最后,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執法人員要不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檢查能力,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作用。首先應全面推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就必須從法律上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將行政權力的壟斷保護改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其次是注重培養注冊會計師隊伍,大力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建立以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監督評價體系。最后應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自身建設。加強職業道德觀念和風險意識,提高業務水平,注重執業質量,向企業提供高水平、高質量的服務,在社會上樹立起使外行人信賴,內行人尊重的公眾形象。認真遵循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與工商、稅務、證監、國有資產管理等執法機關齊心協力嚴格執法,共同作好會計監督工作。
審計監督室審計機關依法對被審單位的會計核算、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性進行審查,實行強制性監督。
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都屬于經濟監督,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一、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的聯系
1.監督的內容都是資金活動。會計監督是通過處理日常會計事物來對資金活動起反映、監督作用;審計監督是通過對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審查來達到監督目的。會計監督是審計監督的基礎,審計監督是對會計監督對象的再監督,是會計監督的發展和需要。
2.任務基本相同。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都是通過監督活動,使單位正確執行國家政策、法規、制度,維護財經法紀,保護國家、企業財產安全,提高經濟效益。
二、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的區別
1.監督的目標不同。
無論是廣義的會計監督或是狹義的會計監督,其目標都是某一經濟實體內部,防范會計信息失真、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真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客觀揭示單位現金流狀況,保障企業管理目標有效實施。具體來說會計監督內容是對財產資金、財務收支、成本費用開支的監督,保證收支合法合理,降耗增效;對收益及利潤的監督,保障利潤計劃完成;對預算資金收支監督,保證預算的正確執行;對財經政策、制度執行情況監督,防止違法亂紀行為。
審計監督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進行宏觀經濟監督,比會計監督更廣泛、深入,不僅限于一個經濟實體,也不僅是對會計記錄和會計事項的處理進行審查,對項目的確定、投資、經濟預測、計劃、目標等要進行事前審計,專項、專案要事后審計。
2.監督的主體不同。
會計監督的主體是指對會計信息實施監督活動的人員或機構。狹義的會計監督主體是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廣義的監督主體還包括投資者和債權人及其他相關利益人。因此,會計監督具有直接經濟責任關系,雖然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但不完全具有強制性。
審計監督的主體是以第三者的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來進行監督。審計機構、審計人員與被審單位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經營管理關系,不受外來的影響、干涉,從這個角度看,審計監督更具有權威性,他不僅能對會計事項進行監督,而且能對其他經濟活動或相關事項進行監督。
3.職能不同。
(1)會計監督是會計基本職能之一,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監督通過會計憑證、帳薄、報表等,分析、總結經濟活動,達到合理使用資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執行預算等管理目標,所以會計監督直接參與經濟管理,又在處理會計實務的過程中進行具體監督。
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對一切經濟活動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系統、規范地審查、評價。
(2)會計雖然也有監督職能,但這種監督是一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針對會計業務活動本身;而審計既包含了檢查會計賬目又包括了對計算行為及所有的經濟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調查、分析、檢驗,即含有審計稽查的意義,代表政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亂紀的部門和工作人員提出懲處意見,維護國家利益和財經法紀。審計決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被審單位強制執行。
(3)會計檢查只是各個單位財會部門的附帶職能,而審計是獨立于財會部分之外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其檢查范圍、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審計的目的在于證實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檢查會計資料實施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
4.方法程序不同。
會計監督主要是對經濟核算程序進行監督,是一種事后監督。會計監督沒有嚴格的程序和計劃,只是在日常的會計實務處理過程中進行檢查監督。會計監督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了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審計監督方法包括送達審計、就地審計、聯合審計、委托審計;按范圍分又包括全面審計、部分審計、重點審計;按內容分包括財政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財經紀律審計等。審計監督具有嚴格的程序,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準評價,結果必須作出書面審計報告并立案歸檔。
5.依據不同。
會計監督的依據是《會計法》及會計準則、制度、法規、會計規范等。
審計監督的依據是《審計法》及其他相關審計法規,是根據我國憲法賦予的責任,代表政府獨立行使監督權。
三、正確處理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
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都是經濟管理的工具,是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1.在我國現在的經濟環境下,審計人員要具備優秀的專業水準,要熟悉、掌握財會理論。會計方法和財務制度,才能從會計資料中發現問題,對被審單位的各項經濟活動作出正確的評價,否則很難開展審計工作。
2.財會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積極配合審計人員工作,新《會計法》要求各單位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審計。
3.會計監督與審計監督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會計監督具有自律性,審計監督具有鑒證性。他們有著共同的社會責任:監督規范單位的經濟行為,整頓經濟秩序,提供信息質量。
財務部門的工作內容包括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財務會計人員負責處理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信息,主要是面向企業外部的會計核算,而管理會計涵蓋了部分非財務指標,從價值的視角管理單位整個經濟活動,主要是面向單位內部的分析管理。現階段,我國會計監督體系雖然已經建立,但一些部門和單位受局部利益或個人私利驅動,會計工作秩序混亂、會計信息失真,會計賬務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利益,乃至影響了國家整體的經濟秩序。為了規范會計信息,監督管理會計行為,我國已建立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和國家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我國的會計制度是由政府相關部門對各單位的會計執行情況的監管。我國的會計監管和會計監督制度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方面,會計監管是會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有效的會計監管與會計監督制度密不可分,兩者相輔相成。會計監管的執法主體是財政部門《,會計法》賦予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和保險監管等部門的只是會計資料的檢查權,而沒有賦予其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權力,所以他們不是會計監管的執法主體。會計監管的方式和方法是以間接管理為主,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并用,通過制定會計政策,提供會計信息,進行交流經驗、監督檢查等措施,積極為基層單位和會計人員服務。
2現階段會計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現階段會計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會計監督機制不夠完善,會計監督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2.1會計監督的局限性及會計人員缺少保護
會計人員一方面代表國家的利益,對單位履行監督職能,另一方面作為單位的一員,又是單位利益的直接受益者,衣食住行用都依賴單位。當單位的某些做法與國家利益互相沖突時,會計就處在“兩難”的位置。明知同流合污不對,但堅持原則就很可能會遭到打擊排擠,也就是說,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因此會計監督講起來重要,做起來難。一些堅持原則的會計人員甚至遭到打擊報復而下崗。
2.2法制觀念淡薄及對違法違規問題處理不力
在實際工作中,會計監督對單位領導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些領導法制觀念淡薄,習慣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經濟和處理會計事務。有的是非自己人不用,有的是寧要馴服的會計,不要明白的會計、會監督的會計。這就造成會計監督名存實亡,也就為、挪用公款、違法違規提供了可乘之機,造成每年查出的違法、違紀金額都相當巨大,屢查屢犯。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直接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的很少,或處理太輕,許多總是不了了之,沒有觸動他們的切身利益。
2.3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會計監管人員數量過少,監督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對會計人員的需求急劇增加,致使一部分會計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業務水平偏低,法制觀念淡薄,職業道德素質低下,甚至有的無證上崗。諸多單位強調政企分開,對單位經營者缺乏必要監督,單位責權利不明確,致使財務監督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往往存在以及在職消費等現象,不利于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此外,諸多監事會成員專業技能與自身綜合素質不高,在監督與檢查過程中往往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監督不到位,導致單位諸多財務信息缺乏真實性,無法對單位的發展決策作出合理性評價與監督,不明確單位實際發展狀況,致使其發展受阻。多年來,會計監督工作已經成為我國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擊會計造假行為、保護國家和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在服務宏觀調控、促進財政管理改革、確保財稅政策有效實施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地方會計監管部門,尤其是市、縣級的人員編制數量很少,盡管基層不像中央機關那樣負責制定相關法規,但是基層會計監管部門面對的是眾多會計主體單位和會計人員,擔負著繁重的基層會計監管任務,由于會計監管人員數量過少,難以達到良好的監管效果。
3關于強化會計監管工作的幾點設想
3.1完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
在財務監督檢查過程中,監事會必須要做到四點:一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企業標準。監事會要積極利用國務院相關法律以及公司法賦予的監督職能來強化監督。此外,要依據企業會計制度、財政稅收政策以及會計核算方法,做好檢查工作。二是規范監督作業行為。明確監督目標、內容、方法、程序、評價與報告方式,遵循相關程序與規定進行,完善監督檢查方案。三是積極獲取監事會監督資料。事先擬定文件,由監督企業填寫,企業報送資料時要加蓋公章,確保資料真實。四是分析與評價檢查結果,并積極總結問題,提出可行性建議,完善監督檢查報告。在這個過程中,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強化財務監督制度建設。健全財務總監制,逐漸由稽察特派員制過渡為監事會制。第二,強化市場監督制度設計。整頓并重組中小事務所,加強事務所的權威性與獨立性。設立中介機構監督委員會,開展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健全證券市場,規范企業并購,避免經理人員損害股東利益,積極發揮外部監控作用。此外,健全經理人才市場,構建經理人才中心。第三,完善國有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制度設計。明確董事會成員的決策權,積極維護中小投資者權益。與此同時,強化監事會的獨立性,其成員可由職工代表、專家學者以及地方人大代表或當地人大代表組成,國有企業要抽取一部分營業收入作為監事會成員活動經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強化考核,確保監事會的獨立性,增強內部審計效率,優化國有企業內控制度。
3.2加強普法學習,加大對違法會計行為的處罰力度
單位領導要帶頭學習財經法規并組織干部職工培訓學習財經法規,提高“全民”財經法制觀念。把實行會計監督納入領導的責任體系,與評價其業績結合起來,讓單位領導真正關心支持會計工作。把會計法規學習與會計人員技術職稱考評結合起來,形成會計人員自我監督的約束機制。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會計監管隊伍,通過對會計監管人員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會計監管人員的監管素質和能力,保證會計監管人員的數量和質量,讓“看不見的手”不斷變成一雙強有力的手。會計監管人員要從提高自身素質入手,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這是做好會計監督工作的基礎。首先,要不斷提高職業道德素養。嚴于律己,廉潔奉公,不,不弄虛作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經法規紀律,更好地代表國家實行會計監督。其次,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作為一名合格的財會人員,必須有過硬的業務能力,除會計專業知識外,還必須掌握一定的經濟相關知識,如經營管理、市場營銷、技術經濟、稅務、法律等,才能在監管復雜多變的會計業務時做到胸有成竹。強化會計監管工作,還需要加大對違法會計行為的處罰力度,使發生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受到嚴厲懲處,使其違法的成本大于收益,同時發揮其“反面典型”作用,使其他違法者在嚴格監管和嚴厲處罰的威懾下不敢作假。
3.3實行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增強會計監管機構的責任感
制定嚴密的業務分管、執行和審批制度,使會計監管人員各司其責,發現問題即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從制度上杜絕、現象的發生。同時,通過完善內部監督機制來促使各個部門之間相互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內部檢查,真正將內部監督落到實處。
3.4強化財務決算審核、審計與巡視工作協同首先,要強化財務決算審核協同。于決策批復前進行監督檢查,將發現的有關會計管理、核算等方面的問題報送國資委,積極發揮監事會在國有企業財務決算審核以及批復工作中的作用。其次,要加強審計協同。協助國家相關機關進行財務抽查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充分掌握單位的發展情況,最大限度地提高監事會的監督效率。最后,要做好巡視工作協同。將巡視監督與監事會監督進行有機結合,完善人員組成方式以及合力監督機制,強化社會審計協同,借助社會審計成果,對單位運行狀況進行監督。
3.5大力加強計算機網絡技術在會計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