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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風險的性質,準確判斷并有效防范風險,以爭取良好的
經濟效益。筆者分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種類,接著
針對這些合同風險提出了施工合同風險的防范手段和幾種具
體對策。
關鍵詞: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D92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施工企業承包工程的目的是通過向業主交付設計要求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來獲取工程利潤,從而實現項目發展目標和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然而,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施工企業面臨工程任務緊張的問題日益嚴重,而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業主利用其有利的買主地位,使施工企業簽訂過于苛刻的合同條款,而大多數施工企業尚無相關的合同風險意識,因而加強合同風險控制對施工企業有效地規避風險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種類
1.合同條文不完全,不完整,沒有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沒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這樣導致合同過程中的激烈爭執,最后導致承包企業的損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的條款或限額太高;缺工期提前的獎勵條款;缺少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處罰條款。
2.合同條文不清楚,不細致和不嚴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內容,造成失誤。
3.其他對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企業大量墊資承包;工期要求太緊,超過常規;過于苛刻的質量要求等。
4.業主履約能力差,無力支付工程款或惡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別是發包人指定的分包商)違約,不能按質、按量、按時完工;由于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者發出錯誤指令等。
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合同。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有的承包方為了生存不得不與業主簽訂“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實質上這種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合同,在產生了合同糾紛后,造成的損失無法得到彌補。
二、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風險的防范手段
施工合同風險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業內部風險評估機制。風險評估是企業對即將面臨的各種風險加以分析和決策的過程。企業應該建立相應的風險評估小組,將項目的風險管理落實到相應管理部門或項目管理班子。
2.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3.轉移風險和開展索賠。工程索賠制度正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還要注意向第三方轉移風險。主要通過履約保證、工程保險和工程分包等方式來實現風險轉移。
4.防止借資、墊資承接工程。沒有進行公開招投標前就簽訂協議或者企業間借貸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是無效民事行為。一旦發生糾紛,對施工企業極為不利,可能導致投入的資金不能及時收回或者無法收回。
5.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不要輕易相信任口頭承諾和保證,一“字”干金,而非一“諾”千金。雙方商討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對方的承諾,只有寫入合同,或雙方簽署文字意見才算確定。合同的簽訂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項活動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才一能獲得最大收益。
(二)合同風險防范的幾種具體對策
1.在報價中考慮
(1)采取一些報價策略。如將工程中一些風險大、花錢多的分項工程或工作拋開,僅在報價單中注明,由雙方再度商討決定。
(2)在報價單中,建議將一些花費大、風險大的分項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結算。
(3)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合同談判和索賠留下伏筆。
(4)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業主方和承包方雙方合理分擔風險。這是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最廣泛,也是最有效的對策,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地具體的規定,防止意外風險。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人權益的保護性條款。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條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
(三)重視風險轉移
1.是向業主索賠,這是施工單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風險轉移的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
2.是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包括進行保險和擔保。
3.是將分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移風險。
4.是與其他承包商組建聯營體,共同承擔風險。
5.購買保險。
工程保險是發包人和承包人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購買工程保險后,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財務損失時,承包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通常承包工程保險有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保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傷亡保險。承包人應充分了解這些保險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以作出正確的保險決策。
(1)組織得力的投標班子,進行詳細的招標文件分析,作詳細的環境調查,通過周密的計劃和組織,作精細的報價以降低投標風險。
(2)對風險大的工程派遣最得力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組成精干的項目管理小組,在技術力量、機械設備、材料供應、資金供應、勞務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對待,全力保證該合同實施,并將該風險大的工程作為施工企業的各職能部門管理工作的重點,從各個方面予以保證。同時作更周密的計劃,采取有效的檢查、監督和控制手段。
6.對技術復雜的工程,采用新的,同時又是成熟的工藝,設備和施工方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 合同 風險管理
合同的管理是作為建筑施工的企業在逐漸激烈的市場競爭的條件下承攬工程項目的重要管理關節,加強企業工程合同的風險管理其實是保障企業利益的重要手段,下文將從我國現在的合同風險管理所存在的問題出發,隨后提出自己對于建筑奇特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一些建議。
一、我國建筑企業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現階段所存在的問題
1、對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和重視不夠。由于過去的經濟體制等問題,建筑企業較少的受到合同管理上的損失,但由于市場的變化已經逐漸與國際接軌,過去的很多不被重視的隱患已經顯現出來。建筑企業的管理人員對工程的合同風險管理的價值以及作用目前在從宏觀上已經有足夠的認識,但在微觀的管理過程之中,仍是習慣于按照經驗來管理,并不愿意依據工程的合同的具體約定來進行管理,往往在發生合同風險的糾紛“疾重難返”之時才做事后的補救。在建筑企業之中,雖然都會設有工程的合同風險管理專門部門,但是工程項目經理部卻大多是分布在不同的業務部門,這樣的結果就造成兩層管理相互脫節,合同的管理人員執行的意識也會較為薄弱,最后造成損失。
2、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評估管理制度不健全。共有三方面的表現,一方面是合同風險對策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合同風險識別的制度也不健全,最后則是評審的制度不健全。造成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是由于多年以來的體制原因以及沒有專業的人才,以及重視程度不夠所造成的。過去的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一直是空白項目,體制造成了管理的滯后,當出現問題時,則也做不到反應迅速,因而給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如一般的建筑企業需要評審的合同數量比較大、種類也較為繁多、留給審核的時間又相對緊張,一個年完成的產值在20個億的建筑企業,一般涉及到的合同多達幾百份,有些合同風險審核倉促,僅僅是為了走個形式。
3、對建筑企業工程合同簽訂審查把關不嚴問題,目前正在我國的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中顯現出來。合同審查的程序不夠嚴謹,以及合同審查的手段都比較落后,對于我國的多數建筑企業來說,除運用書面、郵遞、郵件傳遞等手段進行合同審查外,并未設置更為先進的審查措施。這與信息化發展的形勢不相稱,造成了合同的審查效率低下,影響了合同審查的覆蓋面。在合同中,雖然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的當事人也是應當的熟知合同所約定的信息內容的,但是在合同的簽訂之前,由于所處的地位優劣勢差異明顯,或者是時間的緊迫等一些原因,造成了對雙方對于合同的知情權不對稱,導致了形成的合同風險承擔不夠平衡。
4、建筑企業的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風險的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建筑企業的實際的工作行為是脫離了合同的約定的,完全憑借經驗做事,不考慮合同所簽訂的內容;在項目工程中,忽視了工程合同風險,例如建筑企業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健全;由于在建筑企業,合同變更是較為常見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員的動態管理能力不高,對變更的記錄、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實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會給企業造成風險損失。
二、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對策
1、高層管理人員要提高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重要性認識。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業務培訓。可以組織高層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學習,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執行意識,使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程合同風險防范知識普遍得到增強。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使建筑企業的管理人員重視建筑企業工程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必須認真的訂立和嚴格的履行,要自覺的規范合同制定、自覺的履行合同。
2、建立并且完善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評估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識別制度。建筑企業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識別制度,是建筑的企業按照自己所涉及的工程合同的相關內容,組織各個合同的管理人員來發現工程合同的運行過程當中所存在的不確定性以及來源的識別制度。這個制度根據建筑的企業內外部所發生的環境變化,來不斷的完善風險識別的制度。可以說基本的風險識別制度應包括著合同的主體風險識別以及合同的內容的風險識別兩個部分,前者的主要職能是識別主體是否適合,資質能夠滿足合同的需要,否則會承擔比較大的風險以及損失,后者的主要職能則是識別合同是否具有完備、公平性和條款的關聯性。
3、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合同的風險管理對策制度。建筑的企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對策制度,是建立在合同風險的識別和評審的基礎之上的,工程的合同風險進行控制的制度,包含了很多的對策制度,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對策制度、建設工程的勞務分包合同的風險管理對策制度、建設工程專業分包的合同風險管理的對策制度、建設工程設備物資購銷合同風險管理對策制度和建設工程設備器材租賃合同風險管理對策制度等。作為建筑企業來說,要規避風險就必須建立并完善上述的制度,形成一個穩定的系統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對策體系。
4、必須嚴格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和審查的工作。要進行審查則需要采取兩級會審的制度。兩級會審制指的是建筑的企業自己的工程項目經理部、公司的本級按照次序對工程的項目經理部的工程各個方面合同進行在簽訂前的嚴格審核的制度。可以通過和信息化開發的一些公司來合作,建立一種符合建筑企業工程合同的風險管理流程的網上審批以及管理的平臺(OA系統可以做到一些延伸的工作),這樣做的目的是最大化的提高合同的審查速度,同時激發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5、合同的審批和審查工作的關鍵點是要進行關聯的合同主體盡可能多的充分的溝通。在合同的簽訂之前要充分的進行溝通與協調,對合同的條款中的風險因素能夠進行充分的了解,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要進行充分的理解,對雙方的資信手續則要進行認真的核查,做到溝通在前,共同來遵守,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可以提升合作雙方對于彼此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的掣肘,有利于減少建筑企業工程的合同風險。
6、有效避免建筑企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的風險。建立合同風險源的較低工作,這項工作是有利于工程項目經理部的成員領會合同意圖,并通過思考并來發現合同中的問題。建筑的企業在工程合同風險管理過程中,一旦出現失控風險,要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迅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影響企業聲譽和管理成效。
1.招投標不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現在建筑市場出現了一種激烈競爭局面,項目少而競爭企業多,所以為了從極少的項目中取得施工權利,一些承包商不惜采用暗箱操作、非法手段取得項目。而發包人在招標過程中則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以至于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使施工合同的管理處于被動狀態。
2.存在不符合價值規律的合同
現在我國也在逐漸和國際接軌,采取合理的低價中標方法進行評標,不設置標底,評委按照最低的報價開始評,從低朝著高走,并依據項目實況進行分析論證,方案、技術、報價合理者才能夠中標,如果報價過高根本不考慮,通過這種模式來促使建筑市場順利發展。雖然想和國際接軌,可是從我國現狀來看招投標并不規范,各個方面的管理還存在問題,如果一味采用這種招投標方式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其在實際運用中并沒有充分論證與分析最低標價的組成以及施工設計考察,必定會有所遺漏,讓一些存在漏洞的標書中標,極難確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潤。
3.不平等、不規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實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簽訂之后雙方就必定具備民事行為,這就要求合同要具備科學性、完整性以及嚴密性。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業主都沒有高度重視,很多施工合同的內容幾乎都是格式化,沒有合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某些條款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爭議。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個樁基工程,地勘報告沒有說明地下有原來的基礎,導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斷樁,承包人認為這應該是勘察單位的責任,但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一條不公平的條款,一切斷樁由施工方承擔,發包人認為應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擔,由于合同的不規范、不嚴謹,致使合同雙方最終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4.合同風險管理意識薄弱
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條款也層出不窮,施工合同條款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承發包雙方不重視合同管理,不嚴格履行合同條約,必然給雙方造成嚴重的損失。在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視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的履行情況,導致資金緊張,工程材料質量無法保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從而無法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如果因為業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賠、費用索賠、利潤索賠等等,承包商不嚴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賠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各種問題歸根結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識薄弱,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是相當嚴重的。
二、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措施
從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現狀可知,現在許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因此就需要結合實況來采取合理的改進措施。
1.做好簽訂施工合同前的準備工作
施工企業應該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合同談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門成立專職小組仔細審閱,徹底對發包人的資信、經營作風以及合同中各種條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內容包含施工圖紙、立項文件、土地規劃以及建設許可證等等,各種必須具備的手續是否到位,從各種渠道對發包人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資金到位情況。在投標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標文件,徹底掌握和分析業主的意圖與要求,并且深入現場進行勘察、審查圖紙及分析合同條款等,降低簽訂合同之后的風險。
2.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中各項條款必須要編制嚴謹,用詞準確,杜絕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現合同歧義。對于一個建設項目而言,并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建設完,施工期間的施工材料價格及人工費上漲現象必定會造成風險,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發包雙方要根據內容作出必要的約定,依據實況提出合理分攤的比例。
3.認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施工合同簽訂以后,承包單位合同管理部門要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向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進行解釋和說明,組織大家學習合同,使各管理人員對合同有更全面的認識和理解,把合同責任具體地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上。合同風險貫穿整個建設過程,涉及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驗收階段、保修階段,承包人應組織強有力的項目班子,根據工程的實際特點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還必須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監督,及時主動反饋信息,從技術管理、經濟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加強合同在實施過程中的動態管理。
4.約定好違約責任,各負其責
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違約行為主要表現在發包人遲延付款、遲延驗收和結算等;承包人遲延完工、遲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質量不合格等。發承包雙方的違約行為往往相互交錯,互為抗辯。對此,要分別作出認定和處理,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強化合同規范管理,嚴格追究違約責任。
5.加強防范措施,處理好出現的風險事件
盡管對施工合同做好各種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夠完全避免發生風險,因此就必須要及時處理風險事件,通過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風險,降低風險所造成的各種影響。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應對策略包括風險回避、風險轉移、風險自留。要提升執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夠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確實要更改,必須要各個合作方的主管人員在場,共同商議溝通來確定。
三、結語
1.1電力物資采購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定義:合同是平等主體之問設立與變更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最終協議|21,評定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電力物資的采購合同可以被認為是由電力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物資在采購中與供應方共同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共同簽訂的一份買賣合同。電力物資的采購合同一般包括:設備銷售合同、辦公設備買賣合同、辦公家具買賣合同、電力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協議庫存合同等形式。
1.2管理電力物資的采買合同
合同管理內容包括對合同的定義、更改、審査、實施、控制、監督等一系列管理行為。合同管理必須由合同當事人結合企業內部制度和合同要求進行實施。電力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則是電力部門對物資采購合同所實施的管理行為。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遵循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應當將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的一項日常管理工作。
2電力物資采購合同中存在的管理風險
2.1電力物資采購風險當下市場經濟中的電力物資采購存在一定風險,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點:
1)采購中存在汁劃風險:采購計劃是對整體采購方案的統籌安排,計劃不得當可能導致采購中對物價、貨物規格、數量、名稱和交貨期限等要求存在偏差。
2)采購中存在價格風險:由于投標環境是由供貨商操縱,所以常出現互相勾搭投標,蓄意哄抬價格,導致企業采購蒙受不必要損失。
3)采購中存在質量風險:采購質量問題是所有物資采購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個別供貨商可能會出現不按招標條件和要求進行供貨,導致采購的物資在質量方面無法達到企業采購要求。
4)采購中存在驗收風險:在電力物資的采購過程中比較重要的兩個環節就是交付與驗收。只有滿足物資交付要求,并實施嚴格驗收,才能保證采購的物資負荷企業生產需要。
5)采購中存在意外風險:天災或者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常常導致意外發生,采購中需要考慮意外風險問題”。
6)采購中存在責任風險:電力物資采購過程中采購管理人員需要具備較強的責任心,杜絕假公濟私或者非法謀取私利等問題給企業帶來的風險。
2.2電力物資采購契約風險
1)合同文本的選擇:電力企業對常規合同的制定,必須建立規范、標準的合同文本,在進行物資采購過程中,必須按照標準合同完成招標和采購合同的簽訂,主要條款不擅自變更。
2)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授權代表:一般來講,電力物資的采購環節需要從招標、合同簽訂、交付驗收等方面全程對合同進行管理。該過程中涉及人員較廣,而其中部分人員雖經辦部分事項,但可能不涉及所在單位的法定人代表授權,或者授權范圍大過經辦事項內容。可能造成權限風險問題和風險問題。
3)簽訂合同過程中涉及印章問題:各個企業的印章管理制度不夠規范和統一,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各類印章起到不同作用,代表不同規則。比如合同簽訂中常用到的“公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等。
4)簽訂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問題:違約責任的制定是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行為規范,制定過于寬松或者嚴格對合同雙方來講都存在利弊,可能會被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判定無效,不利于企業維護利益工作展開。
5)合同簽訂中欺詐警覺問題:簽訂合同過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內容,防止合同欺詐現象發生,合同欺詐很難同正常合同糾紛區別。在簽訂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一人持多公司資格“圍標”,利用虛假合同主體身份完成合同的簽訂,然后在接到預付款后潛逃、空殼公司等。
3強化物資采購控制合同風險的內控方案
1)提升采購合同管理風險的防范意識,采購各級管理者需要特別重視合同管理問題,支持對合同簽訂過程中風險的管理控制。
2)綜合提升合同承辦人及涉及的管理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的業務能力和素養,合同管理選用責任心較強的部門人員,提升管理人員的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管控能力,確保合同簽汀、管理符合企業管理內控規定,并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對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賦予一定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有效制約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招標、簽訂、實施、交付、結算等過程中存在的不良行為。
4)內部審計控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對發現薄弱制動點、風險點制定針對性措施,并隨機抽檢以及設備監造等。對已經形成的問題進行補救方案。
5)風險規避。在電力物資采購簽訂合同過程中,如果存在較大的風險,且風險損失程度嚴重時,應當主動規避風險,放棄合同的簽訂。
6)風險轉移。在采購合同簽訂過程中,如果預測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可以對風險進行轉移,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損失部分進行保險投保'
7)風險承擔。風險發生時,根據以往風險的損失情況,預先做好損失準備金的備用,發生風險損失后作為彌補。
4結語
關鍵字:建設工程;風險;合同管理;防范
Abstract: the text to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and also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its construction of significance.
Key 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Contract management; prevent
中圖分類號: F71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管理
目前,研究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學術文獻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理論文獻,研究的內容包括合同風險的定義、特征以及意義;第二類是實證性或案例型的文獻,主要針對建筑工程活動中存在的風險,從實證分析的角度進行理解和處理,以達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1.1風險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現“風險管理”這一術語,是1950年加拉格爾在調查報告《費用控制的新時期———風險管理》中提出的;1963年梅爾與赫奇斯的《企業的風險管理》一文的發表,對風險管理這一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系統的研究和說明;我國系統的引進風險管理理論要歸功與我國臺灣地區的宋明哲先生,他在1984年出版的《風險管理》一書為中國打開了風險管理與防范之門。以上述理論為基礎,結合當代建筑業的特點,可以較為準確的理解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含義。
1.2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工程建設市場主體間的關系逐漸變成了合同關系,而工程建設市場各主體之間的行為也主要依據合同來加以約束。合同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也是市場經濟的紐帶。工程合同訂立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在合同當事人之間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風險。
整體上說,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經過自愿、平等、協商一致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我國于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迄今已經有12個年頭。它作為一種當事人雙方的法律行為,時刻制約著活動雙方的違法違約行為,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體說,建設工程合同又包含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而廣義的建設工程合同包含了與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外,還包括工程咨詢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招投標合同、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租賃合同以及各種技術合同等。
1.3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因而,從項目時間、質量和成本目標來看,風險管理與項目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究竟何為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可以這樣定義:指建筑活動中一切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不僅包含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還包括合同制定過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其次,建筑業作為高風險行業,在整個建筑活動進行過程中有很多復雜的風險因素,但這里的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不是指建筑活動中的一切風險,而是其中所涉及的與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風險。例如合同確立以后,由于市場變化引起了原材料價格的變化,這樣的風險是不可預料的,同時也是合同風險的一部分。因此說,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中的損失是合同主體非故意的、非計劃的、非預期的損失。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指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通過對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識別和衡量,并采用合理的措施對建筑工程合同風險進行處理和防范,以最小成本支出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種管理活動。風險的識別是從系統的觀點出發,橫觀工程項目合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縱觀工程合同履行的進程,將引起風險的極為復雜的事物分解成比較簡單的、容易被認識的基本單元。這是一個創新的過程,創新點在于:風險識別方面,以模式識別理論為基礎,構建了建設工程合同風險識別體制。風險評價方面,通過科學的技術,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風險做出最終評價。
此外,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有很強大的法律依托,它不是由一兩部法律作支撐,而是以整個一個法律體系作支撐。這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等,它們都為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1.4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特征
①這種風險多屬社會風險。現代一般意義上的社會風險意指在一定條件下某種自然現象、生理現象或社會現象是否發生、及對人類社會財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損失和損失程度的客觀不確定性。建筑業作為社會活動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肩負和承擔著巨大的責任和使命,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即能否及時有效地防范各種高風險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②這類風險屬靜態風險。靜態風險主要是指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帶來的風險,同時也是不可回避的風險。工程活動中遇到突況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無法預測和估量的,因而,風險相伴而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損失是慘重的。
③這類風險屬純粹風險,即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所以說這種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只有兩個,一是沒有損失,二是造成損失。但與投機風險相比,這類風險是可保的。
④這類風險屬特定風險,一般較易為人們所控制和防范。
⑤建筑工程合同風險中既有財產風險,也有人身風險和責任風險。
1.5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層次論有五個層次,而安全需要則恰居第二,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要。這足以說明人類對于安全的重視和關注。
建筑工程合同主體進行風險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尋求安全保障,它的意義如下:
①有利于建設工程主體的穩定經營和向好發展;
②有利于提高建設工程合同主體的經濟效益,以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
③有利于提高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④有利于及時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給廣大農民工帶來利益和方便,鞏固社會穩定;
⑤有利于發展和完善建筑市場,有利于擴寬視野與國際接軌,促進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
⑥有利于提高我國建筑行業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勇敢接受國際挑戰。
2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訂立時預防,還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我們應清楚認識建筑工程合同風險所造成的嚴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2.1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服務性和監督性的雙重屬性。即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這個專門的機構應包含各方人員,如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團隊,他們負責管理、監督整個工程活動的進行。例如,在合同簽訂前,對合作對象進行仔細審核,深入了解。此外,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
2.2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可以預測的風險,合同雙方應依據合同,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對于一些無法預測的風險,我們可以采取風險轉移的方式來解決。推行索賠制度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可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在實際工程中,索賠是雙向的,承包人可以向業主索賠,業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賠。目前在中國,人們對于索賠的認識較淺,成功索賠的案例也較少,工程索賠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對這樣的現狀,作為承包人和業主既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更關鍵的是要學會科學的索賠方法。科學的索賠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轉移工程風險的主要手段。同樣,在古代也有經典的風險轉移示例。“鏢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風險轉移技術。
2.3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
合同風險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工程建設項目規模擴大,合同標的日趨龐大,涉及合同的內容、條款日益增多,國內采用的傳統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的大型建設項目的動態管理要求,而微機信息系統既方便又快捷,不但節省了時間,也減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說,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是時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2.4提高建設工程合同人員的綜合素質
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強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識,使他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關鍵時刻,能及時應對和處理突發狀況。這對于風險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