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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工傷保險的保障模式是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通過發揮工傷預防優先,健全工傷康復指導,確保經濟補償充分作用機制,為職工包括廣大農民工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工傷保障。工傷保險堅持職工工傷權益平等、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重點關注原則。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費由其用人單位繳納,參保農民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堅持先治療康復,后評殘補償的工傷保險原則,重視工傷農民工的工傷康復,保障工傷農民工盡可能回歸社會和生活。工傷農民工享受四類工傷保險待遇,即:工傷醫療待遇。包括治療工傷費、康復性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所需交通食宿費等;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工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工傷保險保障作用對工傷農民工民生的影響
唐山地區縣域經濟以中小微企業和農、漁、果業為主,從行業上看,農民工主要集中于建筑、礦山、冶煉、水泥、造紙、加工、種植和養殖等人力密集型產業和餐飲服務業。從本地區農民務工情況看,選擇農忙下田、農閑務工、既能顧家又能務工掙錢,在本地(村)工廠就近務工較多。以某縣為例,2012年全縣企業1700家,其中小微企業占1576家,參保農民工達到6.3萬人,占總人口的9.36%,占總從業人數的16.09%,覆蓋農村家庭5.7萬戶。對農村勞動者,工傷保險繼新農合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成為惠及農民工個人及家庭的第三位社會保險。2011年1月1日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施行后,認定工傷范圍有所擴大,工傷保險待遇大幅提高。以工亡為例,2010年唐山市工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約為16萬元,而2011年《工傷保險條例》修訂后,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提高到近44萬元,提高了近三倍。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提高了1-2個月本人工資或統籌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范圍擴大。一次功能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住院期間住院伙食補助、住院交通費、住宿費由基金支付。2010至2012年,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金額有1714萬元上升至4677萬元,年均增長65.01%。(表1)
1.工傷保險對農民工的安全與健康
預防保護工傷預防是工傷保險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對農民工健康權和生命權的保障作用之一。近年來,隨著工傷保險政策的不斷完善,工傷保險知識的普及,勞動監察、安全生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企業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農民工越來越關注工作環境和安全操作,使工傷事故發生率逐年降低。2010年至2012年,該縣參保職工人數由3.2萬人上升至6.3萬人,農民工工傷發生率由6.17%下降至3.01%。當前主要問題是工傷保險在預防方面投入少、未形成規范的運行機制。
2.保障傷殘工傷職工基本生活水平
對一般工傷職工和七至十級傷殘工傷職工來講,工傷保險保障及時救治和合理經濟補償后,因工傷對勞動能力影響不大,工傷職工的民生受影響程度較低。六級至一級傷殘職工因傷殘致勞動能力受到較大影響、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下降或喪失、社會心理有一定缺失,本人和其家庭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從現實生活來看,工傷保險的傷殘津貼、護理費標準、工傷康復水平等對工傷農民工民生質量影響大。以一至六級傷殘津貼為例,2008年至2012年發生工傷的傷殘職工實發傷殘津貼為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5.2-56.6%,傷殘職工實際經濟收入雖與在職職工中上等、中等相當,但仍為當地農民平均收入的3-2倍,消費能力為當地農民的4-3倍,職工工傷前后本人和家庭物質生活收入受影響不大。對傷殘等級較高的職工來講,生活護理費為農民月純收入的2-1.5倍,為當地家庭保姆平均工資的1-1.5倍,護理費基本能夠滿足聘用家庭保姆護理的支出或對家庭成員護理的補償。最大的問題是肢體傷殘對傷殘職工生活質量的影響。以肢體傷殘為例,雖然假肢的配裝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但由于基金支付標準問題和我國目前假肢技術發展水平不高等問題的影響,假肢還處于較低端的外觀和簡單模擬和活動行走等功能,功能康復和心理康復還不規范。(表2)
3.保障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生活情況
工傷保險規定對工亡職工的經濟補償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2012年,河北省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達到49萬元。并向符合供養條件的不滿18周歲的子女、妻(夫)、父母等提供供養撫恤金。標準是工傷職工工資的30%或40%。若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領取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達980-1309元,收入為當地農民月收入1.1-1.6倍。目前主要問題是供養親屬的年齡限制供養問題。如按照目前政策規定,職工工亡時,若其父母、妻(夫)除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外,如果年齡不到女55歲、男60歲,則不能享受供養親屬待遇,即使此后達到年齡或因意外喪失勞動能力,仍不能享受供養親屬待遇。其二,農民工獨生子女工亡后,對父母的生活影響大,但沒有針對獨生子女的工傷保險傾向性政策。
三、工傷保險保障農民工
民生問題應重點關注的問題工傷保險保障農民工民生問題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1.發揮工傷預防作用,有效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更好地保護農民工。
2.重視工傷康復,關注經濟補償的同時關注生理和心理康復,提高傷殘農民工生活質量。
3.關注工亡農民工親屬供養問題,合理擴大保障范圍,更好地保障供養親屬民生。綜上所述,關注農民工工傷保險保障問題,對于提高民生幸福指數可以提供必要的理論依據,為打造幸福中國、幸福唐山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撐。
作者:毛亞娟王宏邵萬玖單位:唐山職業技術學院基礎部唐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