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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現狀
(一)目前國內各商業銀行稱謂不同而內容實質一樣的銀行個人業務服務項目總計276項,其中免費服務項目80項。銀行個人業務有償服務產品、項目大多集中在包括股票、期貨、基金、保險、代保管、貴金屬等或增值類業務,銀行卡、個人外匯結算、個人理財產品等特定類業務,以及個人網銀、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子商務等需要借助高科技支撐的現代電子渠道類業務。而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免費服務項目則包括了日常開戶、銷戶,同城系統內存款、取款、轉賬、查詢,辦理信用卡及刷卡消費,代收水費、電費、燃氣費、學費、電話費、交通罰款等,可以滿足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金融消費需求。
(二)國內商業銀行有償服務項目增加的原因。一是服務產品增加。伴隨經濟社會發展,企業和個人客戶對投資理財、風險管理、財務顧問、投融資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加,促使商業銀行加大產品創新,其中的高附加值金融產品與服務直接導致銀行服務成本提高。二是服務渠道增加。隨著IT技術的廣泛運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電視銀行、移動POS等多種服務渠道迅速拓寬并普及。三是個性化服務增加。為了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近年來各銀行相繼推出了許多個性化、人性化服務項目。以上各種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的增加與拓展都首先需要銀行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為前提,客觀上要求銀行尋求建立合理的業務投入補償與回報機制。
二、國際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發展態勢
(一)國際上商業銀行普遍實行有償服務制度。20世紀60年代以前,發達國家商業銀行一般未對存款賬戶收費,也不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但隨著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場化,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息差收入減少和同業競爭加劇,為降低風險,增強收益能力,銀行開始重視金融服務創新,由只辦理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發展成為具有各類理財、投行、托管、、信托、租賃、財務顧問、貴金屬等業務齊全的金融超市,為客戶提供越來越多的理財、咨詢、、投資、委托等高附加值金融服務,服務收費隨之出現,且日益普遍。目前國際上多數國家對銀行服務收費不進行立法規定,而由商業銀行根據成本和市場情況自主定價。
(二)境外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呈上升趨勢。隨著各國(地區)商業銀行在電子系統、營業網點、自助設備等方面的投入快速增加以及營運成本、人工成本的增加,導致國際銀行業服務收費水平提高。比如中國香港地區目前有超過90%的外國銀行收取國際上非常普遍的休眠賬戶(一般為12個月未發生交易且低于最低余額要求的賬戶)管理費,2009年收費標準為160—400港元,較2006年提高了一倍。再比如,香港地區銀行港元小額儲蓄賬戶2006年設置最低余額要求的銀行占78.30%,最低余額起點區間1000—30000港元以下,低于規定每月服務費10—200港元;到2009年這一比例達到86.40%,最低余額區間提高到2000—30000港元,低于規定每月服務費提高到25—200港元。
(一)為便于對比,選取具有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香港地區匯豐銀行、渣打銀行、花旗銀行等三家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銀行,與國內商業銀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比較,異同表現如下:
1.銀行卡服務收費。三家境外銀行均收取銀行卡年費、掛失補辦費、信用卡取現費和超期透支滯納金,收費項目與中資銀行基本相同,但收費標準普遍高于國內銀行。
2.柜臺服務收費。三家銀行均設定單日存、取款額上限,超過限額的收取一定費用;國內銀行存款不設上限,但大額取款需要提前預約,不收取費用。
3.存款賬戶收費。收取小額存款賬戶管理費是國際銀行業的通行做法,但境外銀行收費項目和收費水平通常高于國內銀行。
4.按揭貸款收費。三家銀行對申請按揭貸款、變更按揭合同、提前還款都收取一定費用,國內銀行對于此類業務不收費。
5.大額存現業務情況:國內商業銀行無論額度大小存現業務全部免費?;ㄆ欤ㄏ愀郏?000美元以上現鈔收取存款額0.25%、最低50港元,存50000元以上人民幣收取存款額的0.125%;匯豐(香港)人民幣免費,港元超過500張收存款額0.25%、最低50港元,美元超過1000美元收取存款金額的0.25%;渣打(香港)50000港元以下現鈔存款免費,超過的收存款總額的0.5%。6.收費水平差異。國外銀行收費水平通常高于國內銀行,以ATM同城跨行取現業務為例,香港地區銀行Visa/Master:25-30港元/次,通過銀聯取款15港元/次;國內銀行一般按每筆2-4元人民幣收費,部分銀行還提供每月前幾筆免費或者各種名目的優惠服務。
(二)中外銀行收費項目、標準及變動。第一,國內銀行中間業務的收費種類、產品少于國際先進銀行,收費標準通常低于國外銀行。第二,國外銀行服務收費標準一般會根據物價水平和成本進行順時調整,比如國外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服務收費10年前是現金交易額的2%、最高10美元,現在已提高到3%,且上不封頂。而國內銀行此類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基本屬于“一次制定,長期不變”。
四、關于銀行服務收費的合理性
(一)在我國經濟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背景下,以工、農、中、建、交等為代表的國內銀行,已經演變為純粹商業銀行,其中許多銀行還發展成為上市公司。作為金融企業和公眾上市公司,必須努力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優良業績回報股東和投資人,這是企業發展和社會責任的基礎。所以,只有建立市場化的服務補償機制,才能促使商業銀行自覺加強服務手段和渠道建設,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服務便利的同時,實現并保持銀行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商業銀行以首先付出資金、技術、人工等服務成本為前提,獲得相應的服務回報,是市場經濟規律要求的正當行為,也是《商業銀行法》“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應有之義。
(二)商業銀行服務渠道建設需要以巨量的經濟、技術投入為前提。與10年前相比,我國商業銀行的服務水平、項目、渠道等都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試想10年前誰能通過銀行繳納煤水電費,誰能在銀行買保險、購基金、領工資,怎么能在滿街的ATM上插卡取款?以農行金穗惠農卡為例,既可以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還可提供交易明細、農戶小額貸款、農村社保醫保身份識別及其費用代繳代付、農村公用事業代收代付、財政補貼等多種服務,而類似功能多樣的銀行卡在國內商業銀行可謂舉不勝舉。那么,支撐這些功能強大、安全便捷金融服務的根基是什么,是商業銀行龐大的技術和資金投入,比如要實現ATM機的異地或跨行存取款功能,至少需要銀行10多億元的投入支撐。如果站在這個角度觀察,對于能夠給客戶帶來巨大便利、乃至“一卡在手、走遍全球”的銀行卡,其所實現的便利快捷安全程度與一年10元人民幣的服務年費來說,是否覺得可以承受?
(三)享用服務與合理付出符合市場經濟特征。首先,隨著經濟發展、收入提高,人們對于金融服務的需求日益多樣化、高端化,要求銀行不斷增加服務產品和項目,但由于銀行作為金融企業,對于除常規業務以外的服務產品和項目也需要進行市場化運作,否則銀行就會失去持續發展的基礎。其次,堅持“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能夠促使人們合理使用金融服務,避免無效占用銀行資源。比如通過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可以促使客戶整合賬戶資源,減少“休眠”賬戶,節約對商業銀行網絡系統資源的占用,便于提高其他客戶的服務效率,符合節儉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
五、融合銀行與金融消費者關系
(一)作為商業銀行,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首先必須強化信息宣傳,促使公眾全面認識了解銀行服務與收費狀況,這方面的工作刻不容緩。事實上,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僅涉及個人業務的免費服務項目就有80項之多。從免費服務內容或滿足服務需求看,免費服務完全能夠滿足包括居民個人開戶、銷戶,同城系統內存款、取款、轉賬、查詢,刷卡消費,代收煤、水、電費、電話費、交通罰款等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金融消費需求。從免費服務項目比例情況看,國內銀行免費服務項目相當于銀行全部業務項目的三分之一,遠高于國外商業銀行15-20%的免費業務水平。不斷地將有關信息進行反復如實的全面宣傳,對于增強廣大客戶對銀行工作的理解至關重要。
2.銀行服務收費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國內銀行在開展中間業務的服務定價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遵循公開、誠信原則,尤其在實行市場調節的服務價格制定或調整時,必須以嚴肅科學的態度,認真進行成本核算,并充分考慮國內普通金融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從實現銀行可持續發展與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高度,通盤考慮,顧全大局,力求和諧。
3.增強服務收費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采取措施,認真改進有關銀行服務收費信息告知不充分、信息透明度不夠的問題,可以利用銀行網站、手機短信、信息公告、宣傳材料、柜面講解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將銀行服務及其相關的收費信息公之于眾、廣而告之。還可利用銀行網點屏幕滾動播放,或在營業廳顯著位置對服務收費進行明碼標價,接受客戶監督,做到明白消費。
4.尊重和引導客戶自主選擇、自主交易。銀行在為客戶辦理收費業務前應首先履行告知,在客戶確認接受該服務價格后,方可提供服務;當客戶對銀行服務收費存有質疑和誤解時,要認真解釋、說明,給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當客戶明確表示不接受該種服務價格時,應及時終止服務,力戒“被消費”。
5.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嚴格規范銀行服務收費行為。對于國家或監管部門已經明令取消的34項銀行收費服務項目,必須堅決停收。堅決杜絕“未告知、即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等“被收費”行為,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作為金融消費者,可能的情況下要爭取更多的了解銀行業務,了解我國商業銀行“一般服務不收費,超值服務才收費”的狀況。同時,更應把關注的重點轉向銀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務是否質價相符。消費者愿意購買銀行服務的動因,在于銀行給消費者提供了服務,節約了時間,增加了價值。比如,使用銀行卡跨行取現、異地取現時,在保障客戶安全、便利的前提下,收取2元至最高50元的費用,與郵局的同類服務比較可謂“物有所值”。所以,消費者選擇銀行服務,關鍵要看銀行所提供服務的內涵是否能夠帶來時間的節約或價值的增加,而不僅僅局限于收費本身。如果每項銀行收費服務都讓消費者享受到了質價相符乃至超值的服務滿足,這樣的服務不論收費與否,都應該給予理解和肯定。
(三)作為政策制定和決策部門,在制定或出臺銀行服務收費規定、標準時,必須以公眾消費習慣和承受能力為前提,禁止盲目效仿某些國家或地區銀行服務高收費或過度的“嫌貧愛富”。同時,對于經過國家批準、依法合規的銀行服務收費業務項目,要積極進行輿論引導,加強正面宣傳,共同為創造和諧的金融執業氛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