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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上看,目前我國仍處于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過渡時期,市場機制和規則還不夠健全,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為補充的分配體制,在具體操作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加之自然條件的差別和多種經濟成份的存在,造成了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社會不同階層之間、不同行業之間經濟發展的極不平衡,容易為道德墮落行為的發生留下“空隙”。而從政治上講,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還不夠完善,特別是改革過程中新舊體制不銜接,出現管理方面的漏洞,致使一部分人利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謀取利益,從而造成新的利益分配不公。社會分配不公反映于人心,就是人心不平。如此,社會道德也就失去了存在和成長的“可能性空間”。因此,道德問題不能僅從道德本身來解決,而要從社會更深層的方面去著眼、著手、著力,即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改革,消除兩極分化,實現社會的公平與公正。否則,道德狀況和社會風氣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好轉,公民道德的振興和建設也只能是一句空話。進而言之,只有堅定不移地堅持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的改革,實現體制改革的配套和完善,使廣大民眾真正享有公平、公正的經濟、政治權利,才能不斷把公民道德建設推向前進,直至鏟除一切不道德現象。正如有些學者所說,“體制改革與道德進步,水乳交融,不可分割。只有從體制、機制上深化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產生腐敗的問題,才能給道德進步提供制度保證和強大動力”。[1]其次,公民道德建設必須與法制建設相結合。道德與法是兩個緊密相關的范疇。從一定程度上講,道德失范的原因不僅在于社會轉型所導致的社會認同的多元沖突和道德體系的轉型造成的倫理真空,而且更在于社會轉型所導致的法律制度約束不足。“一個社會如果對那些嚴重缺德的行為或由于無德而引發的無序行為不給予及時、有力的制裁,那么,惡人和惡行就會因為缺乏約束而肆意橫行,導致社會道德失范日益嚴重和道德風氣不斷惡化”。[2]因此,要想搞好公民道德建設,凈化社會風氣,就需要對那些已經喪失德性的人,依法做出處理。正如《公民道德建設綱要》所明確指出的:“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是公民道德建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把道德建設與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認真抓好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危害社會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經濟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為公民道德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應該說,我國歷來重視法律對推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所起的重要作用,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對社會主義公民道德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規范予以確認。
特別是近幾年來,無論是中央還是各省、市、自治區都制定了許多法律條文和規章制度,這對我國進一步改變人治而實行法治,約束和制止人們的不文明行為,形成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對此應當予以充分的肯定。但另一方面,在社會經濟結構、政治結構、文化結構等方面迅速而深刻的發展變化中,我國的法制建設還不健全,各項(涉及經濟、教育、醫療、網絡等多個領域)法律、法規都有待于進一步的完善,尤其是關于道德的立法更滯后于社會的發展。鑒于此,我們要加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特別是要把一些道德規范納入到社會的法律規則體系之中,給道德建設以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時還要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使人們樹立法律觀念,知法、懂法、嚴于律己,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并依法同不道德行為作斗爭。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改善社會環境,促進道德建設的良性循環。再次,公民道德建設必須與文化建設相結合。按照費孝通教授對文化的理解,文化包含著三個不同的層次,即器物層次、組織層次和精神層次。在這幾個層次當中,器物即生產工具、生產條件等;組織層次則包括政治組織、宗教組織、生產組織、國家機器等等;精神層次主要是指價值觀念。三個層次不可分割,是一個有機整體。[3]其中,器物層面的文化道是公民德建設的客觀基礎,組織層面的文化亦即制度文化是公民道德建設的保障系統,精神層面的文化則是公民道德建設的理性源泉。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器物層面的文化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舊的文化傳統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從根本上發生了動搖。但與此同時,在文化建設中,卻明顯忽略了組織層面和精神層面的有效跟進,使組織層面特別是精神層面的建設明顯落后于器物層面,從而在改革開放十多年后,中國社會出現了文化配置的結構性失衡,道德失范現象由此產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當前的道德失范與其說是一個道德問題,還不如是一個文化結構不自洽的問題。因之,我們在今后的文化建設中,應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將社會主導的觀念系統和價值體系社會化、具體化,促使文化內在結構性要素自我更新和重新排列組合,并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使之與社會發展相適應,推動公民道德建設事業的進步與發展。總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公民道德建設不是一個簡單的命題,而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經濟、政治體制,切實加強法制建設和文化建設,才是解決道德失范的根本之策。反之,則不可能卓有成效地進行。
一、向與度的綜合平衡
公民道德建設作為一個不斷發展的動態進程,具有一個向度問題。向,是方向,是對事物質及內涵的確定,表明事物發展的指向;度,是寬度,是厚度,是事物量即外延的充實,表明事物發展所處的程度狀態。向、度是任何事物發展所不可或缺的二維,無向的度會難以達到發展的預定目標,甚至造成對抗目標的負發展;而無度的向只是一種沒有實效的虛發展。因此不存在無度的向或無向的度。[4]在任何一個時代,道德建設所面臨的首要任務便是立足于國情,注重廣泛性和先進性的統一,并要理順傳統道德與現實道德之間的關系;而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則還要在東西方文化中找到平衡點與結合點,堅持社會主義道德的核心價值體系,掌控道德建設的正確方向。這就要求我們各方兼顧,在發展中求平衡,實現“向”與“度”的協調統一。
(一)公民道德建設要立足于中國國情,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廣泛性和先進性的統一。我國目前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我們制定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立足點,也是我們進行公民道德建設的基礎和前提。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沒有準確認識和全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我們不僅在經濟上單純劃一,追求:一大二公三純“,而且在思想道德上也是單純劃一,盲目追求“高、大、全”,只講先進性,不提廣泛性,對所有的人都用集體主義、利他主義的標準去嚴格要求,對每個公民的每種行為都拿共產主義道德的標尺去衡量。這種不顧人們思想道德觀的客觀差異,無視道德層次的“假、大、空”的做法,嚴重挫傷了人民群眾思想道德建設的積極性,使公民道德建設流于虛偽和空泛。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痛定思痛,把公民道德建設的先進性要求和廣泛性要求結合起來,使道德建設從“天上”回到了“人間”,從而有力地推動了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發展。然而,在此過程中,有些人以思想道德的多重結構為借口,過分降低道德標準要求,似乎只有最低層次的道德訴求才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更有甚者視先進性的道德要求為“不合時宜”的東西,予以譏諷和批判,致使我們走到了不得不千方百計去守住社會的“倫理底線”的可悲境地。我們應當明確的是:道德的先進性要求,是人類美德的體現,反映著人類道德發展的前進方向,過去的錯誤只是在于將它強求于全體人民,而不是其本身的內容。我們絕不能在批判以往“假、大、空”做法的同時,把道德的先進性要求也一起否定掉了。因為一旦失去了先進性的示范、凝聚作用,廣泛性的要求就會難以保持。換言之,我們在道德建設中要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既要避免把道德要求無限拔高的現象,但也不能忽視高標準被低標準所同化、先進性被廣泛性所淹沒的現象。只有將道德需求的層次性與道德目標的階段性結合起來,以道德的廣泛性促進道德的先進性,以道德的先進性帶動道德的廣泛性,分層次、按階段,著眼多數,鼓勵先進,有計劃、按步驟地進行,公民道德建設才能落到實處。
(二)公民道德建設要處理好現實與傳統的關系,堅持與時俱進,注重繼承性與創新性的統一。道德從來就是現實性與歷史性的統一。由于道德通常是以信仰、良心和習慣等方式對社會生活發生作用,因此它具有一種歷史的延續性。但道德本身又必須立足并服從于現實生活,在根本上要體現時展的需要,因此道德生活又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對傳統道德只有批判沒有繼承,在“”時期,甚至一度錯誤地提出了“徹底砸爛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的口號,此間幾乎所有傳統的東西包括善風良俗、傳統行為美德等統統冠以“封建主義”之名痛加批判和打倒。誠然,中國傳統道德文化中有為封建等級制度服務的內容,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等,這是我們應當批判,應當拋棄的。但是我們對待傳統道德文化的科學態度不是簡單的拋棄,而是科學的“揚棄”。因為中國傳統道德禮儀中有些內容即使在今天仍是很有價值的,如有關文明禮貌、尊老愛幼、勤儉持家等內容。當然,我們也不能矯枉過正,過分迷信傳統道德,實際上改革開放以來,有些學者對文化傳統頂禮膜拜,過分強調傳統道德資源的開發與利用,認為道德的衰敗是因為丟掉了傳統文化,要想重建道德,非把“孔夫子”請回來不可,[5]從而在公民道德建設問題上表現出一種保守主義甚至是復古主義的傾向,這種傳統的絕對主義取向也是明顯不可取的。因為我們的社會畢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的歷史條件下,根植于傳統農業社會的傳統道德文化從總體上來說是無法適應新的形勢的。總之,在公民道德建設過程中,我們必須保持一種清醒的認識:既不能不顧道德文化的繼承性和連續性,簡單地拋棄傳統,使道德文化建設失去根基,也不能簡單地“向后看”,即用我國傳統的道德規范硬套在歷史已發展到今天的現實身上。只有避免這兩個極端,在傳統與現實的有機結合中,實現繼承性與創新性的統一,才是公民道德建設應有的態度。
(三)公民道德建設要堅持社會主義道德的核心價值體系,并批判地借鑒國外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優秀道德文化,注重一元和多元的統一。公民道德建設和發展離不開人類文明的共同成果,除了繼承民族自身的文化遺產,還必須學習和吸收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但在新中國前30年,我們秉持“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意識形態,把一切資本主義的東西,特別是把一切西方發達國家的東西都視為糞土,統統丟進歷史的垃圾堆,使我們在公民道德建設的道路上落后了一大截。改革開放給我們提供了學習、借鑒、吸收西方思想道德文化長處的機會,西方社會中所提倡的遵紀守法、質量第一、用戶至上、效率優先等道德規范開始被我們大膽地借鑒。但需要注意的是,自上個世紀80年代末以來,某些西方文化的崇拜者打著所謂“學習西方文化”的旗幟,把一些資本主義的腐朽思想觀念奉為至寶,甚至于要求文化發展指導思想上的多元化,企圖以西方資本主義文化取代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對此,我們應當有足夠的警惕,必須正確處理好一元與多元的關系,一方面要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體系引領、統攝、整合多樣化的價值觀;另一方面,還需要尊重差異與包容多樣,在尊重差異中擴大社會認同,在包容多樣中增進思想共識,使核心價值體系與多樣化價值觀、道德觀之間既“一元統領”、“協調有序”,又“兼容共生”、“和而不同”,并最終實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主導下的社會思想道德價值觀的和諧。總之,在公民道德建設過程中,我們必須立足國情,著眼多數,鼓勵先進,真正理解領會中國傳統倫理道德和西方道德的內在涵義,合理地借鑒,批判地繼承,革故鼎新,在發展中實現“向”與“度”的統一。
二、多重機制的聯合運用
現實社會的道德理性,作為特殊的社會意識形式,一般是通過社會提倡和推行道德規范體系的機制表現出來的。一個社會如果沒有形成承認和保護道德規范的科學機制,那么公民道德建設就難以取得實效;反之,一個社會如果有了完善的道德規范及體系的實現機制,那么公民道德建設的目標就有可能達成。這是人類道德文明發展史的規律,也是人們道德生活的基本經驗。[6]據此,筆者認為,加強公民道德建設需要規范和完善以下三個機制:
(一)道德教育機制。道德教育機制,是指一定社會或階級為了使人們遵循其道德準則,自覺履行相應的道德義務,而對人們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地施加的系統的道德影響。它的根本任務就是提高每一個社會成員的道德素質,使人們懂得善惡、是非、榮辱,更重要的是使一定社會或階級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范深人人心,并轉化為個人內在的道德品質。[7](327)曾經有一段時期,由于“左”的影響,我們的道德教育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強行灌輸方式,明顯具有形式主義和“假、大、空“的傾向,造成受教育者的強烈反感和排斥,嚴重影響了道德教育的實效。當前我國的道德教育機制逐漸回歸到生活世界,道德教育目標由“崇高”走向“平凡”,以促進受教育者“身心全面發展”作為道德教育的出發點和歸宿;道德教育內容從理想走向現實,越來越貼進現實生活,越來越人性化;道德教育方法則一改過去的強行灌輸機制,開始變得靈活多樣、生動活潑。但與此同時,在道德教育機制的重新建構過程中,道德教育出現了“西化適應走向”和“傳統適應走向”兩種取向的沖突,這是需要警惕的。當下我們應該從中西道德教育融合的角度重構道德教育模式,既要主張合理的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又不能一味地放縱個人的物欲和功利;既要宣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教育,又要看到傳統道德教育的主導精神同市場化、現代化是不協調的。進而言之,我們在建構和完善道德教育機制時,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唯有如此,才能發揮道德教育機制的最大功效。
(二)道德輿論監督機制。道德輿論的監督是道德維系的重要機制,道德輿論或曰道德評價雖不是一種強制力量,但其中所蘊含的“道德壓力”能夠督促人們按照道德準則去行動。具言之,在社會價值多元化的時代,政府、傳媒機構、具有公共責任的知識分子等社會組織或個人對具有不良思想道德行為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可以給人以警示,敦促人們進行自我約束,自覺地端正思想道德和行為,使道德輿論監督起到“道德法庭”的作用。道德教育是對社會道德的主流層面的提倡和弘揚;而道德輿論監督,則是對背離社會主義道德準則的非主流層面的遏制和鞭撻,兩者缺一不可。但不無遺憾的是,受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當前的社會輿論非但起不到道德監督的應有效果,反而“助紂為虐”,對不道德行為的滋生蔓延產生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有少數媒體,尤其是非主流媒體,存在著一些不健康甚至錯誤的輿論導向,與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背道而馳,污染了社會風氣。例如,有的媒體鼓吹“及時行樂”、“玩世不恭”的思想道德觀念;有的為了迎合少數人的不健康心理,在報道中追奇獵艷,格調媚俗,充滿低級趣味;還有的顛倒黑白,混淆美丑,把嚴肅的反貪事件當作言情小說報道等等。故此,在社會轉型期,我們必須規范、完善道德輿論的導向機制、針砭機制和監督機制。惟其如此,才能發揮道德監督的巨大力量,引發人們對自身公德素質的思考,努力消除不道德現象的存在,塑造良好的公共道德行為。
(三)賞罰懲戒機制。在社會急速轉型的過程中,道德失范既表現為某些公民對社會公德的無知,也表現為一些社會成員的主動越軌。也就是說,在道德失范的狀態下,某些公民行為上表現出的無度和越軌,并不是因為他們缺乏道德教育和道德知識,而是沒有明確的賞罰機制使然。所以公民道德建設機制不能僅僅停留在教育和監督層面,還要立足于道德約束機制的設計和安排。這套機制應依道德運行的內在規律由社會管理部門建立,具有一定的他律性,其作用不在于說教而在于行動。它通過對超過一定限度的非道德行為進行懲罰,剝奪越軌者所不愿失去的東西,使違反道德的行為不至于帶來誘人的利益,同時對奉行道德的行為進行褒獎,使遵守和維護道德的行為不至于付出太大的代價。[8]然而,多年來人們頭腦中已經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道德教化信念,對于道德失范的現象,只在教育、社會輿論和內心信念中尋找原因和對策,卻很少把道德和賞罰聯系起來,甚至把賞罰完全排除在道德生活之外。這就使得人們一方面對于社會倡導的道德原則和規范耳熟能詳,另一方面,當面臨道德沖突和行為選擇的時候,人們卻往往做了與社會道德要求相悖的事情。[9]顯然這在理論上是不完善的,且在實踐中也嚴重影響了公民道德建設的效果。值得欣慰的是,當前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道德賞罰機制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并在現實生活中廣泛運用,如“拾遺得利”的法律認可,“見義勇為”基金的建立,違章罰款等等。筆者堅信,隨著道德賞罰機制的規范和完善,做出善舉和人格高尚的人切實得到應有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而實施不道德行為者則受到相應的物質懲罰和精神懲罰。那么,一個人人自覺遵守社會道德的良好社會風氣就會逐漸形成。上面我們分別論述了三種道德機制,但這些機制并不能單獨地起作用。所有的道德機制只有相互配合、相互協調而形成有機統一體,并進一步與經濟、政治體制改革以及法制、文化建設相結合,在發展中實現“向”與“度”的協調統一,才能有力地推進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作者:胡靜單位:曲阜師范大學職業與成人教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