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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經濟和社會的迅速發展,廣大農民在物質生活顯著改善的同時,產生了強烈的提升精神生活質量的愿望和要求,他們有強烈的求知、求樂、求美的愿望,有強烈的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五大目標: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如果我們對新農村建設的五大目標進行深入解讀的話就會發現,每一個目標都包含著提升農民精神生活質量的潛臺詞:生產發展從理論和實踐上都應該包括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生活寬裕,同樣應該是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寬裕。鄉風文明包括農民生活方式文明、道德行為文明、社會風尚文明,所有這些都是農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內容。村容整潔,固然包括合理的村莊布局、良好的自然生態、完善的生產生活設施、美觀實用的農民住房、干凈整潔的生居環境,試想,在這樣的村莊里如果沒有滿足農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教育文化設施和進行精神生產的基礎設施,沒有高質量的農民精神生活,可能使農民在城鄉二元結構的情況下安于農村、樂于農業嗎?管理民主,就是要讓廣大農民在參與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實踐中,能以主人翁的地位,享受更多的民主權利,自主決定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充分發揮農民的聰明才智,調動農民的生機和活力,激發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熱情,這些恰恰正是農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內容。
一
當代中國農民精神生活質量處于何種狀況?下面將根據我們對天津、廣東、廣西、湖北、湖南、安徽、四川、陜西、河北、山東、遼寧11省(市)的部分縣、村的農民所做的“農民精神生活質量的調查問卷”的統計數據,根據廖小琴研究的精神生活質量的衡量指標。,進行審視和解析。
農民精神生活健康方面的主要表征:
第一,主體性提高。改革開放以來,廣大農民的主體意識增強,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大幅度提高,靠自己的努力追求幸福,計劃經濟時形成的等、靠、要等依賴性思想逐步淡化。調查表明,54%的農民靠“自己和家人的努力”達到現在的生活狀況,36.1%的農民“參與一點”村里政策的制訂,盡管只是一點,它卻是農民主體意識覺醒和增強的有力證明和表現。此其一。其二,農民逐漸成為農村文化的主體,改變了以往靠政府送文化下鄉的被動局面。一些農民寫出了反映當代農民精神風貌的優秀作品。一些農民成為農村文藝活動的主角。“目前,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民以‘自娛自樂’、‘自編自演’為特征的自辦文化活動日益紅火。僅在山西省,農民就創辦了農民書屋1300多個、文化大院1900多個、農村個體電影放映隊1700多個。”
第二,文明性增強。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農民接觸和接受了新思想,其言行舉止開始講修養,生活方式講科學,語言粗俗、行為不端的現象大幅度減少。越來越多的農民走進大城市,形成一個新的階層——農民工,由于受到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人行為習慣的影響,逐步改變了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不僅如此,農民工還把這種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帶到農村,客觀上促進了本土農民文明性的提高。比如,在婚姻問題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傳統受到嚴重挑戰,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年喜歡自由戀愛。在對象的選擇上,多數農民并沒有把物質的、經濟的標準當作擇偶的首要標準,而是把道德品質、知識文化這些最高的精神標準放在了首位。在問及“您希望自己的兒子娶什么樣的媳婦”時,40%的農民選“人品好”,是所有選項中人數最多的,18.4%的農民選擇“有知識”,位居所有選項的第二位。同樣,在問及“您希望自己的女兒嫁給什么樣的人”時,44.2%的農民選“人品好”,也是所有選項中人數最多的,24.5%的農民選“有知識”,位居所有選項的第二位。在文明的最高層次——扶助他人上,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見死不救、見貧不扶、見難不解的現象逐漸減少,助人為樂的精神大幅度提高。調查表明,37.6%的農民在親戚朋友遇到困難時,會“立即出手傾自己所能幫助”。
第三,精神需求增長。個人的精神生活需求是精神生活質量高低的最深刻根源。有精神需求才有精神追求,有精神追求才有精神生活、精神生產和精神發展。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精神需求大幅度增長,其中尤為突出的是教育。越來越多的農民希望自己能夠接受到良好的教育,39.6%的農民希望自己接受“大學及以上程度的教育”,18.7%的農民希望自己接受“大專中專”的教育。25.9%的農民希望自己接受“高中教育”,只有15.8%的農民希望自己接受小學或初中的教育。越來越多的農民不僅希望自己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更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到良好的教育,當問及“您認為孩子接受到什么樣的教育就可以了”時,35.1%的農民回答是“大學”,23.1%的農民回答是“研究生”,兩項相加高達58.2%。還有29.2%的農民最關心子女的“學習教育”,24.5%的農民最關心子女的“全面發展”,16.1%的農民最關心子女的“道德做人”。不僅如此,越來越多的農民家庭加大了對子女和自身在教育方面的投資力度,農家的收入除維持日常開支外。33.7%用于子女的教育,11.4%用于自身的教育,農民把將近一半的收入用于自己和子女的教育上。雖然農民的動機不是單純的為了精神生活的改善,但不可否認,農民對教育的重視程度空前提高,農民對教育的需求和渴望異常強烈和迫切。第四,精神感受良好。精神感受是人們對自身精神生活需要得到滿足后的一種體驗,它可以用快樂不快樂、滿意不滿意、幸福不幸福等來表達。人的精神感受雖有來自物質需要被滿足的方面,但這是低層次的。德謨克利特說過,幸福的居處是在我們的靈魂之中,因此,人對生活的良好感受和深刻的幸福感是與人的精神需要的滿足緊密相連的。
自黨的十六大把“三農”問題作為黨和政府工作的重點后,從城鄉統籌到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方針的實施,從農村中小學生免收學雜費、追加建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府投資規模,到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的出臺,九億農民告別了延續2600年的農業稅。多數農民不僅有吃、有穿、有住,而且有學上、有醫看,深切感受到了黨和政府以及整個社會對他們的關心和尊重,快樂、滿意等發自靈魂深處的幸福感油然而生,46.7%的農民“滿意”“現在的生活”,位居所有選項的第一位。二
然而,農民精神生活領域還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精神支柱缺失。其一,一些農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變形,理想信念模糊,集體觀念淡薄。他們認為:“理想信念都是虛的,只有金錢才是實的。他們的口頭禪是‘理想信念能當飯吃嗎’?因而在這些農民心中,社會主義、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變得異常模糊。為了盡快發家致富,不惜破壞資源,破壞生態,不惜采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其二,一些農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知之不多,對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了解不夠,認識不足。當問及“您了解多少農村政策”時,56%的農民回答“小部分”,還有14%的農民“一點也不了解”。當問及“您認為黨和政府的農村政策對您有用嗎?”時,46.9%的農民回答“小部分有用”,12.5%的農民認為“一點沒用”。其三,一些農民信仰流失,癡迷邪教,追捧各類宗教活動。在一篇“警惕西部農村邪教力量擴張”的文章中,作者調查發現:“一些像‘實際神’這樣的邪教組織就像一顆顆定時炸彈,存在于政府和法律的監管之外,對群眾的物質和精神危害很大。”。
第二,精神生活空虛。一些農民不讀書不看報,在牌桌、酒桌、神桌上消磨業余時間,黃賭毒和封建迷信活動充斥著他們的精神生活。調查顯示:59.2%的人偶爾讀書看報,13.1%的人從來不讀不看。60%的農村青年經常參加帶賭博性質的打麻將、玩撲克活動。“記者發現,從陜西延安到榆林,再到寧夏西海固和甘肅慶陽,無論是從汽車窗口看到的公路附近村莊,還是隨機走訪的山村,都有一個共同點:村村有寺廟,見神就禱告。”“
第三。精神生活特性低下。精神生活特性是指個人享受精神資源后精神生活呈現出的特有性質,它可以用愉悅性、發展性和超越性來表示。當精神資源的利用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緩解壓力、消除疲勞、放松身心乃至純粹娛樂或享受的需求時,人的精神生活就表現出愉悅性。愉悅身心是人之精神不可缺少的目的,但它又是最低層次的功能特性。如果精神生活僅僅停留在這個層次,那只能是一種平庸的甚至庸俗的生活。因此,精神生活還有更高層次的功能特性即發展性和超越性。發展意味著精神生活質量的提升,但發展可能是一般性的發展、淺層次的發展,不一定達到超越直接生活目的的程度。超越則既有對物質的駕馭,更有一種具有終極性意義的超越,它可以把人不斷引向自我實現的境界。
由于農民文化素質和收入的普遍低下,對知識的追求、對道德的恪守、對美的需求、對生活意義的追問、對理想信仰的向往等高層次精神需求明顯不足,讀書、寫作、繪畫、發明等發展、超越型休閑娛樂活動缺乏。一項關于當前國民精神文化生活狀況的調查表明:“只有11.2%的被調查者表示經常在休閑時間學習進修。只有7.5%的被調查者表示在休閑時間經常從事書法、繪畫、發明、設計等方面的業余愛好。”。這個調查的對象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主要社會群體,相比較農民是弱勢群體,不難推出這方面的數字會更低。一些農民寧愿把有限的錢財用于敬神祭鬼、非法娛樂活動、大操大辦婚喪嫁娶儀式等方面,也不愿投入到精神生活的改善上來。在問及“你們村里經常大操大辦婚喪嫁娶儀式嗎?”時,39.1%的人回答“經常”,是所有選項中人數最多的。
第四,精神生活設施缺乏。一些村民愿意修建供菩薩的廟宇,不愿修建圖書室、活動室。有的村建有活動室,卻不開展活動。在問及“你們村有哪些公共設施”時,8.2%的農民回答有“圖書館”,20%的農民回答有“體育場所”,6.6%的農民回答有“電影室”,9.9%的農民回答有“戲臺”,12.6%的農民回答有“網吧”,9.9%的農民回答有“電子游戲室”,7.5%的農民回答有“麻將室”。可見,在我國農村,滿足農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教育文化設施和進行精神生產的基礎設施嚴重缺乏。
三
農民精神生活領域存在上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經濟原因。農民的收入偏低,精神生活的物質基礎不足。馬克思主義認為,經濟基礎是其他一切社會活動的物質保證。改革開放以來,雖然農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但總體上仍屬低收入群體,農民僅靠種地難以維持生活,更不用想通過種地富裕起來。雖然有不少農民外出打工,但是其每年的收入僅能保證家用,大部分都用在子女的教育和人情方面,沒有多余的資金投入到滿足精神生活需要上來。加上農村集體經濟薄弱,政府在農村精神生活設施方面投入較少,不能滿足農民多層次的精神需求。
第二,政治原因。各級干部對農民精神生活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措施不力、方法不當、自覺性不強。一些領導干部認為精神生活是虛的、看不見的、摸不著的,只有物質生活才是實的、看得見的、摸得著的。一些領導干部,將主要精力放在抓經濟建設和經濟效益上,甚至沒有把農民精神生活的改善擺在議事日程上。一些領導干部,為出政績,對“短、平、快”的農民物質生活的改善有興趣,對周期長、投入大、見效慢的農民精神生活的提高關注不夠。一些領導干部甚至認為只要物質生活提高了,精神生活自然而然也會提高,不知道精神生活的改善和提高與物質生活一樣是一個自覺、主動、積極的構建過程,因而對農民的精神生活,要么放任自流,任其發展,要么搞一些形式,應付上級檢查。總之,各級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在思想觀念上仍然保持“重經濟、輕文化”,“重物質、輕精神”的慣性,忽視農村文化建設和農民精神文化需求。第三,文化原因。首先是農民自身的科學文化素質低下,精神需要的內驅力不足。
美國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劉易斯提出的貧困文化論認為:貧困不僅是一種經濟狀況,同時還是一種自我維持的文化體系。窮人長期生活在貧困之中,形成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為規范、價值體系等,這種貧困文化對周圍人和后代人都會發生影響,使貧困得以維持和繁衍。我國農村扶貧工作中一度流行的素質貧困論也認為,中國農村貧困的本質不是物質的匱乏,也不是產值的低下,而是人的素質低下。據此可以推論,農民自身的科學文化素質低下不僅導致自身的貧困,更重要的是導致了農民對精神生活追求愿望和期待值的下降。其次是精神需求的外引力不足。由于受市場經濟的沖擊,不僅反映農民生活、貼近農民生活的優秀文藝作品較少,而且“文化垃圾”正向農村轉移。許多農民反映:“現在影視節目離農民越來越遠,充斥熒屏的不是砍砍殺殺,就是豐乳肥臀,哪能見著幾個農民形象?積極向上的文化生活載體和內容搞不起來,農村文化生活蒼白。一些頭腦精明、善于經營的文化個體戶,便打著‘文化下鄉的幌子’,把書刊垃圾、音像垃圾、演出垃圾等文化垃圾大舉向農村轉移輸送,在謀取不義之財的同時,嚴重敗壞了淳厚的鄉風。”
第四,社會原因。首先是政策導引缺失,宣傳力度不夠。相對于物質生活來說,精神生活是人特有的生活。因而精神生活質量的高低是人的生活幸福與否的核心指標。但是,改革開放以來,全社會對這個問題普遍重視不夠,“物質生活”這只手較硬,“精神生活”這只手較軟,沒有形成重視精神生活的農村社區氛圍。其次,精神產品在農村沒有較大的市場。由于經濟等方面的原因,再加上精神生活對人的益處是難以在短期內察覺的,農民對精神生活不夠重視,舍不得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精神生活中,農民滿足精神需求的主要工具是電視、音像等,很少有農民訂報刊、買書籍。調查顯示:只有16%的農民“經常買書、報、雜志等讀物”,61.8%的農民偶爾買,22.1%的農民從來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