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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無良企業主致《勞動法》于不顧,擅自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惡意拖欠員工工資;部分員工惡意討薪、個別人員甚至通過跳樓跳橋等方式討薪,個別員工承受不了企業主的管理跳樓自殺等等,這些都迫使政府不得不思考企業的制度設計,通過制度建設來規避這些問題。
企業層面我國大多數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不愿承擔社會責任,沒有給員工主人翁意識,過度強調勞動生產率,只給員工工資報酬,少了其它的社會福利,如優美的生活環境,有籃球場、圖書館等設施的人性關懷,民營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失嚴重。直接造成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招工難,留住優秀員工更難的局面。因此,開展企業社會工作,有利于減少勞資糾紛,在以“賦權、增權”的方式下維護員工利益,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聚攏了人心,凝聚了生命力,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本的發展,提高了勞動生產率,構建了和諧的雇傭關系。
勞動者層面從馬斯洛的需要五層次理論的角度分析員工進廠工作后,滿足了個人生理上的需求和安全上的需求,就會對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等提出新的要求。員工到企業后,面臨新的工作環境和社會環境,存在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就業目標的現實與期望值關系、個人職業生涯的規劃等問題。但是,現實的工廠生活環境,則忽略了這些人性需求,導致他們對企業沒有歸屬感,頻繁跳槽換工作,以期帶來新的生活環境;個別員工適應不了這種環境,則以死抗之。因此,他們迫切需要企業社會工作的介入,通過建設各類人性化的規章制度和完善生活設施,開展各種各樣的團體活動,營造良好的人性工作環境,在維系家庭關系的同時,增強員工的企業主人翁意識和企業歸屬感,促進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
在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中開展社會工作所遇到的困境
(一)政府實踐性建設缺乏社會工作的職業崗位,在我國興起的時間并不長,并且主要也還是體現在社區工作崗位。雖然在國家層面,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建設龐大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2007年10月提出了社會工作職業的具體化和社會工作機構通過購買政府服務的形式開展工作,2010年10月和2011年11月,國家相關部門更是描繪了社會工作專人人才隊伍建設的宏偉藍圖。然而,社會工作的職業還是沒得到廣泛的展開。個案工作和團體工作的職業崗位目前也僅僅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北上廣”等地區,以社會工作機構購買政府服務為主而存在。而在廣大企業中,社會工作并未得到真正開展。當然,在我國,由于體制原因,國有企業員工的工作穩定,員工流失現象較少,,其社會工作的部分功能一直由企業黨委、工會和人力資源部門等機構承擔,它們樂于人力資本的投資和社會福利的投入,但缺乏專職企業社會工作機構。而廣大中小型民營企業,沒體制的制約,員工僅獲得工作酬金,其它的福利則遙望而不可及,員工流動性高,企業主更不可能專門設置工作工作機構。
(二)企業主不積極中小型民營企業聚集了大量的務工人員,他們面臨的問題是當前我國社會問題的一個縮影,存在著巨大的工作困境和生活困境。從國外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來看,企業主是推動企業社會工作的主要動力。企業主通過支持開展企業社會工作,提供人性化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解決員工所面臨的問題,籍此培養員工的忠誠和勤勉。由此可見,企業社會工作有著巨大的商機和活力。然而,在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主卻不積極。企業社會工作和企業相關聯的地方體現在企業的社會責任感,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依然嚴重”[陳宗興、黎友煥等,《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藍皮書(2010)》,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4~250頁],部分財大氣粗的民營企業主在社會公共責任方面花下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是也是僅僅限于對社會做善事,一方面籍此回饋社會,獲得稅收優惠,另一方面,籍此擴大本身的企業的影響力。而對本企業的員工,則吝嗇的很,企業社會福利幾乎沒有投入。
(三)員工工作單位的不穩定性影響了企業主對企業社會工作的需求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給員工的工資都比較低,福利投入幾乎沒有,根據人性趨利的原則,哪里的工資高、福利好,他們就往那里去工作。企業員工的“墻頭草”行徑,給企業主不愿意對他們進行人力資源的投資和福利的投入,以規避員工流失所帶來的風險。
(四)社會工作的本土化建設任重道遠社會工作專業和職業崗位的建設在我國得以開展后,就一直面臨著本土化的問題。全國有三百多所院校開始該專業。其一,該專業的課程體系建設是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起來的,與國內的實際情況卻不一定相符。如在企業中組織員工通過與企業抗爭增權的方式提升個人福利,我國企業肯定不支持;社會工作開展各種康樂活動,專業技能上又跟不上別的專業機構;國外的社工都具備基本的醫學知識,在我國大陸的高等院校則沒有這些課程,企業里員工患壓抑等癥狀的,社會工作機構解決不了,不如醫生;企業員工患心理疾病的,社會工作機構的工作能力不如專職的心理醫生。
在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中開展社會工作的一些做法
(一)采用企業外包服務的模式進行企業社會工作政府重視,不光要有口頭上的重視,更要有行動上的表示。本文上文提到,在政府層面,國家相關部門已描繪出培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的宏偉藍圖,并作出了一定的實踐。鑒于在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開展企業社會工作所面臨的困境和體制所限,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政府可采取企業外包服務的模式進行。企業外包模式也叫合約模式或者契約模式。據相關數據的統計,美國有數以萬計的中小型企業與2000多個企業社會工作機構簽訂服務合同[中國社會新聞出版總社網站,2008年10月09日]。這種企業社會工作的模式,機構本身一般不在企業設點,但是企業可以為機構設立臨時的辦公場所,當企業員工需要服務時,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機構,機構再派人進駐企業,在資深社會工作督導的指導下開展服務,解決員工困擾。這在工作過程中,社會工作者在督導的指導下,根據案主的不同情況,分別運用社會工作的個案工作、團體工作和社區工作的直接工作方法,以及社會行動等間接工作方法來解決他們所面臨的心理、生活和個人權益保護等問題。鑒于當前企業主對企業社會工作不積極的情況,政府層面可以考慮通過稅收減免、立法等途徑鼓勵或督促企業主,通過與社會工作機構簽訂合同,為員工支付機構報酬的形式,鼓勵員工面臨問題時向機構求助。在社會工作機構向企業主反饋員工訴求時,企業主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滿足,以便在解決員工個人或群體問題的同時,培養員工對企業的忠誠,減少員工流失率,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達致雙方的共贏。例如,在企業里,有員工到企業社會工作機構求助并得到問題的解決,政府就根據企業求助員工的人數減免一定的稅收,而對那些抵觸者,則加重稅收。
(二)高等院校必須優化社會工作專業課程體系設置,與校外社會工作機構合作,共同創建企業社會工作的實訓基地1.高等院校必須開設符合國情的專業課程,整合開發本土化的教學素材,掌握成為合格社會工作者所必須的全部知識,使得學生學有所用,學有所為。2.開設包括課程實訓、專項技能實訓和畢業實習等實踐性課程,并加大加重實踐教學的課程比例,突出其應用性、實踐性要求。目前,一些高校鑒于成本的考慮和專業招生的不穩定性,校內實訓基地的建設投入比較少,甚至沒有。這些行徑就直接導致了他們所培養的畢業生,沒有條件參與實訓,專業能力比較差,導致了如上文所述的,論心理咨詢能力,比不上心理咨詢專業;論開展團體活動的能力,同樣也比不上社會上的康樂機構等的結局。鑒于此,舉辦社會工作專業的高校必須與社會工作機構合作,通過由社會工作機構在學校里投入設施設備及師資,建設仿真實訓室,或者到機構里參加實訓實踐等的方式,共同培養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在此同時,加大加重實踐教學的課程比例,根據教學進度和課程學習的需要,在實訓室或者社會工作機構中進行課程實訓、專項技能實訓和畢業實習等,使得學生在“學中做”,在“做中學”,掌握相關專業技能,成為合格的準社會工作者。此外,在政府層面,對參與學校合作的社會工作機構,通過給予現金獎勵或者稅收優惠的方式支持他們。
(三)加大企業社會工作的認知宣教工作和企業主必須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工作一方面,政府通過在網絡、電視、報紙乃至廠家里的宣傳欄等地方,宣傳企業社會工作的功能,讓包括務工人員在內的廣大群眾所了解、接受,主動尋求社會工作機構的協助。另一方面,政府定期分批次組織中小型民營企業主參加企業社會責任的專題培訓,使得他們了解自身的社會責任,懂得履行社會責任對本身企業能夠帶來長期的經濟效益以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效益,學會尊重員工,接納員工,增進員工社會福利,主動投身社會公益活動。總之,在當前全社會都在實踐“中國夢”的背景下,在中小型民營企業中開展社會工作,更加能夠實現每個企業員工的夢想,進而實現大家的夢、民族的夢,構造“中國夢”的優美畫卷。
作者:譚春現單位:貴港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