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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是以推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為目標,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就業和創業培訓,引導農民轉變就業觀念,提高農民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向農業產業延長鏈轉移,由單純外出務工向就地就近轉移轉變,由服務城市發展向支撐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惠民工程。
(一)資金使用情況
年市陽光辦下達我區轉移培訓任務1800人,確定了四所培訓基地:“市東立機械工程技能培訓學校”、“駕駛培訓學校”、“市農業培訓中心”(品牌基地)和“亨通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品牌基地),補助標準按每人每期550元(品牌基地),410元補助,全區共補助資金(市級資金)93.4萬元。
針對農村及廣大農民的需要,各培訓基地都進行了“陽光工程”培訓的前期調研,開設了叉車、汽車駕駛、維修、電氣焊、西點烘陪、小吃制作、手工絲網花及沼氣工技能等培訓課程,并制定專門的培訓實施方案,編寫購買農民看得懂、用的上的教材,聘請專業的老師采取課堂集中培訓,實地現場指導等方式靈活授課。培訓結束后,部分學員獲得由勞動技能鑒定部門頒發的技能等級證書,并推薦就業。真正體現出財政撥款,學校培訓,農民受益的“陽光工程”特色。
(二)資金管理情況
為保證培訓實施效果,按照“分級監督”和“誰推薦、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我們對培訓機構實行全程監管,培訓任務完成后,由培訓機構提出驗收申請,區陽光辦和財政部門組成檢查驗收組,通過檢查核實培訓檔案、培訓臺帳、收費票據、走訪或電話回訪培訓學員等方式進行驗收,其中走訪或電話回訪的人數比例不低于學員總數的10%,驗收合格后,各培訓機構按照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送區農工局審核,由區農工局提出意見,區財政局根據情況撥付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