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有關開展新農村社保執行方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涉農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
統籌城鄉社會發展,為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證體系。保證農村居民老有所養,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平安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有關精神和《市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平安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2011〕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低水平起步,新農保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堅持從農村實際動身。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接受能力相適應;堅持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
二、參保范圍
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與新農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安全的農村居民。
三、繳費規范及辦法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參與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平安費。個人繳費按年繳納。繳費規范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補助規范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予以確定。同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有條件的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規范:100元補貼30元;200元補貼35元;300元補貼40元;400元補貼45元;500元補貼50元。
政府為其代繳局部或全部最低規范的養老平安費。具體補貼規范依照市人社局、財政局、民政局、人口計生委、殘聯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的意見執行。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
四、建立個人賬戶
新農保經辦機構負責為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平安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平安費和利息;集體補助資金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資助資金和利息;政府補貼資金和利息。
其養老平安關系隨之轉移,參保人戶籍跨統籌區域轉移到已開展新農保的地區。個人賬戶資金全部轉移;參保人戶籍跨統籌區域轉移到未開展新農保的地區,其養老平安關系可以選擇封存,也可選擇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資金,終止養老平安關系。
五、養老金待遇
支付終身。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增加5%。基礎養老金規范為每人每月60元。繳費年限累計超越15年的每超1年。
個人賬戶資金缺乏時,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規范為個人賬戶全部貯存額除以139與國家規定的城鎮基本養老平安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轉由財政補貼資金支付。
除政府補貼外(本息合計)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參保人身故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
六、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累計繳費滿15年、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平安待遇的農村居民,新農保制度實施后。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平安待遇的農村居民,新農保制度實施前。不再繳納養老平安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首次發放基礎養老金的基準日為今年3月31日)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年齡超越45周歲、滿意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時應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滿意15年部分;距領取年限超越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于15年,累計繳費低于15年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將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返還給本人。
七、待遇調整
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市基礎養老金規范根據市政府對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調整適時調整。
八、財政補助
市財政對瓦房店市補助70%,新農保參保人員所需財政補助資金及基礎養老金由政府承擔。其中。瓦房店市財政承擔30%。
九、基金管理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新農保實行市級統籌。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證基金財政專戶。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財政部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共同編制支付預算,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十、基金監督
按年度編制基金收支預、決算,新農保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基金財務、統計、稽核和內部審計等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對冒領基礎養老金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新農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負責依照社會平安和預算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
嚴禁擠占挪用,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確保基金平安。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經辦管理服務
市政府成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平安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協調相關政策,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
切實履行主管部門的職責,市人社局負責全市新農保的行政管理工作。要加強管理與經辦機構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要依照精簡效能的原則,整合現有農村服務資源,加強經辦能力建設,降低行政本錢,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新農保與其他社會保證制度的銜接工作。
把新農保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涉農街道辦事處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穩妥地做好各項工作。要配備專職人員,同時村級要配備代辦員,負責經辦新農保業務。
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列支。新農保經辦費用(含村級代辦員所需經費)納入市鄉(鎮)兩級財政預算。
規范業務順序,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基金、稽核和信息披露等內部控制度。
十二、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證體系的重大決策,建立新農保制度。逐步縮小城鄉差異、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農村社會和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這項工作直接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較強。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開展新農保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要注意研究新情況和新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妥善處置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切實把這項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