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市、縣(區)糧食局,省局直屬各單位: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現依法管糧,是新形勢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都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糧食局關于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通知精神,推進全省糧食流通管理法治化進程,現就我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綱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㈠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國務院《綱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依法履行糧食流通管理的職責,提高糧食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創新糧食行政管理方法,增強糧食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依法規范糧食流通活動,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㈡基本目標:糧食行政管理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管糧的觀念明顯增強,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糧食法制建設質量進一步提高,糧食流通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得到有效實施;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進一步轉變,宏觀調控、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和服務的職能得到加強;糧食行政執法程序逐步健全,行政監督體制不斷完善,行政執法行為日趨規范。
㈢實施步驟:貫徹落實《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是一項全局性、長期性的系統工程,既要整體推進,又要重點突出。請各地按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5年10月底前)。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抓好《綱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宣傳和培訓,省局將在6月舉辦的三期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培訓班上增加《綱要》的培訓內容。各地也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綱要》的學習和宣傳。
第二階段(*5年11月—*8年9月)。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綱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階段(*8年10月—12月)。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四年來推進依法行政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結合檢查考核情況,作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二、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㈠進一步轉變和完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以貫徹《行政許可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契機,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進一步深化糧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部分直接管理的職能轉變為間接管理,變事前審批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推進糧食法制建設,為依法管糧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測和預警,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加大對糧食市場的管理力度,把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關,做好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的監管工作,依法規范糧食經營行為。通過轉變和完善職能,更好地為糧食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創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㈡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綱要》的要求,科學、合理地界定相應的行政決策權,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本部門依法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內部議事和決策制度,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㈢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逐步建立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制度、聽取意見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論證制度和行政決策公開制度。對涉及糧食安全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對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包括決策權限、決策程序和決策結果的合法性)要進行論證。有關行政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應依法對外公開,便于公眾查閱,保護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㈣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行政決策活動的監督,完善監督制度和機制,明確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對違法和不當決策的,要依法追究決策人的法律責任。
三、加快糧食流通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
㈠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管理辦法》和國家糧食局等有關部門制定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糧食監督檢查工作規程(試行)》、《糧食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程序(試行)》、《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及省糧食局制定的《關于在全省實行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管理制度的通告》和《江西省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工作制度。同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逐步探索建立糧食安全的保障機制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㈡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糧食流通制度建設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要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符合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客觀實際,具有可操作性,邏輯嚴密,語言明確、規范,有利于促進糧食流通和維護糧食市場穩定。要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制度建設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公示、聽證、論證等形式,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制度施行后,要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對有關文件進行清理。
㈢加強地方性糧食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統一、完善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向當地法制部門備案規范性文件的同時,抄送省糧食局法制機構,以更好地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
四、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㈠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綱要》的要求,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依法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建立糧食行政執法的現場檢查程序、聽證程序、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許可和審批程序等。做到執法主體、執法行為、執法程序和執法形式合法,執法依據、責任、權限、手段和要求明確。
㈡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制定和使用規范的行政執法文書,建立有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案卷,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糧食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等要立卷歸檔。
㈢實行糧食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在《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行政執法權。實行糧食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核和持證上崗制度,嚴格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對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糧食行政執法。堅持糧食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必持證,持證必培訓,培訓必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嚴禁上崗執法。
㈣推行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層層落實執法任務。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度,對考核不合格或違規執法的人員,按照《糧食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規定》給予暫扣或繳銷執法證件等處理。推行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執法過錯或者錯案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㈠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自覺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監督。要建立和完善應訴機制,自覺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不斷拓寬社會監督渠道,廣泛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要建立和完善外部舉報制度,認真查處舉報案件,切實保障舉報人的權利和人身安全;做好信訪工作,積極探索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機制;重視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并依法進行處理。
㈡加強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內部的層級監督。通過規范性文件備案、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行政執法案件的轉辦和督辦、行政執法檢查等措施,不斷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加強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完善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經常性監督制度,強化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執行國家糧食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并按法律規定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㈢加強糧食行政復議工作。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法制機構具體辦理糧食行政復議事項。要制定和完善行政復議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規范,如行政復議公開制度、行政復議案件催辦通知和評查制度、復議工作通報制度、復議決定回告制度等。建立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對依法應當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應當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不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不在法定期限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及違反《行政復議法》其他規定的,要依據情節嚴肅追究責任。
㈣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是行政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拒不履行監督決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抓緊依法行政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㈠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法制機構是為政府和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對法制機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法制工作。法制工作人員也要不斷增強政治和業務素質,加強糧食法制建設,并對法律和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做好糧食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為貫徹執行《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履行好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職責。
㈡建立健全糧食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是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的基本保證。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加強糧食執法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糧食行政執法機構,充實人員,實行執法人員資格制度,提高執法人員的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做到正確、嚴格、文明執法,切實履行好糧食監督檢查的職責。
㈢落實經費,確保依法行政的穩步推進。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爭取本級財政部門的支持,解決糧食法制建設、行政許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監督檢查等專項經費,確保依法行政的穩步推進。
七、提高認識,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領導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逐級抓落實。要結合《綱要》及本意見的要求,確定不同階段的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要每年確定幾個工作重點進行監督檢查。要把《綱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的重點,通過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依法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全面實現《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