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發改委企業上市推進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市*區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我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和制度創新,促進企業加快上市、做大做強,培育形成一批業績突出、成長性強、示范效應顯著的龍頭企業,推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企業改組或組建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業在改組(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在改組方案范圍內的企業,凡涉及企業開業登記、變更登記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征收,經批準后給予企業全額補助。
(二)企業在改組(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在改組方案范圍內的企業,因資產轉讓、審計調帳、評估增值等所涉及的稅款按規定征收,其中區所得部分,經批準后全額補助給企業。
(三)企業為了改組(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將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轉增為自然人股本,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按規定征收,其中區所得部分,經批準后全額補助給納稅股東。
(四)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企業歷年來享受的國家和地方有關優惠政策形成的扶持資金,歸原企業所有;在其企業權益轉增資本過程中涉及所得稅時按規定征收,其中區所得部分,經批準后全額補助給企業。
(五)當年實到注冊資本達到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給予新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于因上市而整體重組(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六)已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未享受過前款規定的一次性獎勵的,當該公司的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受理或已被批準在海外上市的,按前款規定的條件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已享受過10萬元獎勵的股份有限公司,當該公司的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受理或已被批準在海外上市的,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二、鼓勵企業境內外上市融資
(七)在擬上市期間(從進入輔導期起,到企業上市當年,最長不超過三年),以上一年對區財政的實際貢獻為基數,基數內部分按照產業政策再調高10%進行補助;對仍達不到50%的產業,則按50%補助;超過基數部分全額補助給企業。
(八)在擬上市期間,企業在投資高新技術項目、重點技改項目時,區發改、財政、科技等有關部門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地方貼息資金、科技扶持資金和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政策性扶持資金。優先支持擬上市企業和上市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業企業和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中心。
(九)對取得中國證監會上市受理通知書的企業,給予企業30萬元獎勵。對在境內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企業,給予150萬元上市獎勵;對境內創業板及境外上市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上市獎勵;對上市公司或買殼上市的企業將稅務注冊地遷至我區,且連續穩定經營2年以上、對區貢獻突出的,給予250萬元獎勵。上市獎勵按企業實際控制人不低于60%,對企業上市有突出貢獻的其他人員按不高于40%進行分配。
(十)企業上市后第二年起,兩年內以上一年對區財政的實際貢獻同比增長10%為基數,基數內部分按現行產業政策給予補助,超基數部分給予全額補助。
三、鼓勵發展總部經濟和實施再融資
(十一)上市企業和擬上市企業將總部留在*,其新購建自用辦公用房或租賃辦公用房的,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十二)企業完成配股、增發、定向增發、發行債券等融資措施的,按實際融資額的0.1%獎勵,獎勵最高限額為50萬元。該項獎勵全部獎勵給企業實際控制人。
四、營造促進企業上市融資的良好環境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區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企業上市工作的領導,制定全區企業上市工作的規劃、目標及措施,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重大困難和問題;上市辦(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企業上市工作的具體日常事務,認真做好擬上市企業的篩選、培育、推介和已上市企業的服務工作,加強與上級相關部門和中介機構的聯系、溝通和協調,積極有序地推進全區企業上市工作。
(十四)強化服務企業。區財政每年安排上市工作專項經費用于上市培訓和推介活動;積極幫助企業掌握上市業務知識,提高企業資本運營意識和能力;區發改、科技、財政、建設、貿易、外經貿、工商、稅務、規劃、質監、環保等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協調解決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開辟“綠色通道”,做到特事特辦,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
五、政策兌現程序
(十五)以上扶持政策兌現工作,由企業所在街道辦事處和主管部門組織上報,經區上市辦審核匯總后,報區政府批準后兌現。
(十六)本意見中的同一類補助和獎勵只享受一次。補助和獎勵一般不超過企業對區實際貢獻,特殊情況另行商議。
六、
(十七)本意見適用于稅務注冊在*的企業。意見中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均指注冊資本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內外主要證券市場主板或創業板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并上市(IPO),或者通過注入本地資產實現買殼上市的企業,在產權市場、三板、柜臺交易等市場實現股權流動的不在此列。
(十九)本意見中的區所得是指因改制而產生的所有稅種,區實際貢獻是指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三稅我區所得部分。
(二十)本意見由*區上市辦負責解釋。本意見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