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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和全面落實農技推廣工作責任、加快構建新型農技推廣體系的意見,根據《關于加快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的意見》(甬政發〔20*〕78號)精神,結合鄞州實際,現就加快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鄞州區農業發展實際和農民群眾的科技需求,堅持整合資源、提高效能,明確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和大力發展社會化農技服務組織為原則,強化科技、人才支撐,改革和創新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建立充滿活力的多元化農技推廣新體系和新機制,主動探索適應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的推廣方式,進一步提高農技推廣服務工作的成效,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
二、目標任務
按照“組織體系完整,職責任務明確,運作方式高效,績效評價科學,獎懲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以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技需求為目標,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在我區建立起以國家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為重要力量,農業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涉農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服務到位、充滿活力的多元化新型農技推廣體系。
三、原則及要求
各鎮鄉(街道)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的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
(一)明確公益性職能。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是國家在基層的全民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農技推廣及管理工作。其所承擔的公益性職能主要有:農業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農林牧漁病蟲害、疫病及災害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質量安全監管與配套服務;農業、牧業、漁業、林業、水利和農機管理;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海洋資源保護和海域使用管理;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參與農業地方標準的制定和推廣農業標準化;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另外,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管理職能列入鎮鄉(街道)行政職責。鎮鄉(街道)要確保農技推廣機構履行好職能。
(二)科學配備人員。各鎮鄉(街道)要結合當地產業特點和農技推廣工作實際需要,在省重新核定的鄉鎮事業編制總量內,參照省政府制訂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人員配備標準,科學合理地確定基層農技人員數量,要以省定標準配備的農技推廣機構人員數作為上限,同時按照各鎮鄉(街道)農業產業結構變化情況和“三農”工作實際,因地制宜配備人員,但不得低于省定標準配備數60%的下限。即人員配備下限數必須保證,上限數不得突破。在全區范圍內可以根據鎮鄉(街道)產業發展實際情況進行統籌調配使用。
(三)理順管理體制。鎮鄉(街道)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必須增掛相應的牌子,實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鎮鄉(街道)負責,其人員的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區農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區政府加大對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服務工作的目標管理考核力度,區農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對鎮鄉(街道)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的業務考核辦法,并加強指導和管理。
(四)優化隊伍素質。結合改革,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錄用”的原則,對鎮鄉(街道)農技推廣人員進行重新聘用,對富余的在編不在崗人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進行妥善安置。區人事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農技隊伍年齡老化、后繼乏人、留不住人問題,會同各鎮鄉(街道)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做好基層農技隊伍的充實更新工作,立足于培養一支服務基層、有真才實學、專業對口、用得上、留得住的農技推廣人員隊伍,采取公開選拔、擇優推薦、定向使用的方式,建立適應我區農技推廣實際的農技人才培養、交流和調配新機制。區里每年安排資金,由區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對各類農技推廣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更新和綜合培訓,完善繼續教育制度,著力提高他們服務農業的綜合能力。
(五)放活經營性服務。積極穩妥地將國家基層農技推廣機構中承擔的農資供應、動物疾病診療以及產后加工、營銷等服務分離出來,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鼓勵其他經濟實體依法進入農技服務行業,采取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基層經營性推廣服務實體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區級農技推廣服務機構要從當地實際出發,積極鼓勵其技術人員與當地主導產業經營實體開展技術合作。
(六)大力發展社會化農技服務組織。充分發揮社會化力量的技術推廣服務作用,大力支持農業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民營科技機構、基層供銷社、農村科技示范戶采用項目招標、委托外包等形式積極參與農技推廣服務。鼓勵、引導農業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當地已具備一定服務規模的優勢主導產業和特色農產品,組建跨鄉鎮行政區域的新型專業性社會化農技服務組織,積極參與我區的農技咨詢、技術承包、技術培訓等有償或無償服務,開展科技創新、引進、試驗、推廣等活動。區農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公益性農技服務的多種實現形式,加強對這些組織的指導和管理。
(七)積極推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各鎮鄉(街道)要大力培養農村各類科技示范戶,積極扶持各行業鄉土人才,并將本鎮鄉(街道)所轄范圍內的各類社會化科技力量加以扶持和引導,充分發揮他們對農業科技的“傳、幫、帶”作用。大力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產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場主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引進、培育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提高經營主體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應用水平。鼓勵涉農專業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民營科技機構等社會化農技服務組織工作,以項目實施、基地建設等形式參與我區的農業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范和推廣。鼓勵和扶持高素質新型農民在我區開展農業創業,繼續完善和落實好《鄞州區高素質新型農民扶持辦法》(鄞政辦發〔20*〕105號)。
四、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
在我區現有基層農技推廣服務機構中,以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為核心,建立起以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為龍頭,農技指導員為骨干,責任農技員為基礎、社會化農技推廣人員為重要補充的新型農技推廣體系,全面落實農技推廣人員責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農技推廣人員責任制度。根據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性質,將現有區、鎮鄉(街道)兩級農技人員分首席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三類進行管理。首席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由區農業主管部門負責聘用,發放統一的聘書。責任農技員由各鎮鄉(街道)審核聘用,發放證書,并報區農業主管部門備案。鎮鄉(街道)在編不在崗的農技人員不得被聘為責任農技員,責任農技員主要從事農技推廣工作。三類人員的職責分工和承擔責任如下:
1.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由區內有一定知名度和權威性的農業科技人員擔任,按行業或專業設置,一般每行業(專業)擇優確定1人。主要任務是:根據農業生產的源頭性需求,研究提出相應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產業發展、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等方案;組織農技指導員和責任農技員完成上級政府和部門提出的目標任務;協調解決當地農業生產中出現的生產技術問題,及時解決農業突發事件;帶頭開展技術試驗、示范,通過“農民信箱”、“農技110”等渠道,為責任農技員、農技指導員、科技示范戶和廣大農戶提供相關技術信息咨詢、技術指導服務,承擔相關培訓工作;為我區農業產業制定農業科技發展規劃、發展高效生態農業以及重大農業科技決策提供咨詢。
2.農技指導員:主要由區級其他農技推廣人員組成,按專業技術推廣的崗位需要合理設置。重點承擔面上的農技工作指導、咨詢培訓,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范;聯系鄉鎮責任農技員、農業產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和重點示范戶等,開展技術培訓、指導和咨詢等活動。
3.責任農技員:由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機構人員組成,按鎮鄉(街道)行政區域內的農業產業和專業崗位因需配置。每名責任農技員履行類似“班主任”的職責,全面負責若干村(片)全體農戶的農技推廣服務工作,重點聯系若干個科技示范戶。責任農技員應通過現場指導和“農民信箱”、“農技110”等渠道,對責任區域的科技示范戶和農戶開展技術指導,搞好科技示范方建設;及時答復責任區域內農民提出的各類技術問題,不能解決的負責向上一級或其他農技推廣機構、人員尋求幫助;完成上一級農技推廣機構、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等交辦的其它農技推廣任務。鎮鄉(街道)在工作安排中,應首先確保責任農技員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時間和精力。責任農技員要妥善處理好責任區內的農技推廣工作與鎮鄉(街道)工作的關系,確保專業技術工作和其它工作兩不誤。對不聘為責任農技人員的其他在編農技人員和在編不在崗人員,今后將不具有參加評審、晉升和聘任上一級農業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二)完善農技推廣人員考核制度。要加強對基層農技人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在“農民信箱”建立區、鎮鄉(街道)兩級農技人員網上管理平臺,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區農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首席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及承擔政府“花錢買服務”任務的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的具體考核辦法,以確保農技推廣責任制的落實。
1.對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的考核。考核由所在主管單位、各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機構、主要服務對象等三方面按4:3:3的權重進行。所在主管單位主要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綜合考核,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機構主要考核其業務業績,主要服務對象考核其工作滿意度。
2.對農技指導員的考核。采取區農業主管部門、服務對象兩方面共同考核。主管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服務對象主要考核對農技指導員的滿意度。
3.對責任農技員的考核。列入區農業主管部門對鎮鄉(街道)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的業務考核,考核由區、鎮鄉(街道)農業主管部門組織,以考核責任農技員的技術服務、科技示范、推廣、農業基地、示范戶建設及上一級農技部門布置的科技試驗推廣工作等。在考核中要充分聽取責任農技員所在鎮鄉(街道)和服務對象的意見。責任農技員的年終考核評定結果反饋給所在鎮鄉(街道),作為鎮鄉(街道)對農技人員年度考核的依據。
4.對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的考評。區農技推廣主管部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進行嚴格考評。主要考評其承擔“花錢買服務”公益性任務完成情況、實際效果等。在考評中應充分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五、加強農技推廣保障體系建設
(一)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為切實保證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要把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人員、辦公經費全額列入區財政預算,在編人員要到崗到位。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實配人員少于核定編制數的人頭經費應專項提取。事業在編的農技推廣人員的工資、養老、醫療等待遇按同類事業單位的政策執行。要確保專項經費用于改善農技推廣條件和開展技術推廣工作,特別是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經費。
(二)加大農技推廣資金投入力度。區、鎮鄉(街道)兩級政府加大對農技推廣資金投入,農技推廣資金由農發基金、科技“三項”經費、鎮鄉(街道)財政(農發)安排,區每年按耕地總面積每畝不少于5元的標準安排該項資金,并確保農技推廣資金隨著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同步增加。區級農技推廣資金實施項目管理制度,優先向首席農技推廣專家和責任農技人員傾斜,同時用于農技推廣社會化服務補助,即政府化錢買服務的費用。
(三)強化責任農技人員考核制度。首席農技推廣專家、農技指導員和鎮鄉(街道)責任農技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農技推廣人員動態管理的重要依據,與獎懲、專技資格評聘掛鉤。首席農技推廣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稱號。對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在三年內不得繼續聘用為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區政府撥出專門資金用于責任農技人員考核,對年度考核優秀個人給予的一定的物質的精神獎勵。
六、切實加強對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工作的領導
改革和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全面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事關“三農”發展的大局,事關廣大農技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鎮鄉(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人事、機構編制、財政、勞動與社會保障和農口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和配合,在深入調查研究、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全面落實責任制的方案及配套政策,并認真組織實施,全區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應在年底前完成。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后,各級各部門要繼續高度重視農技推廣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把對基層農技人員的使用、培訓、教育、考核等納入鎮鄉(街道)干部管理范圍之內。基層農技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自覺服務于鎮鄉(街道)工作大局,為農技推廣事業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