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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落實省、市關于加大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意見,根據縣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保障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住房保障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統籌城鄉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加快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途徑。長期以來,我縣由于農業人口所占比重過大,農村居民居住分散,基礎設施薄弱,既不利于農村居民增加收入,提高居住質量,又制約了城鎮化發展步伐。同時,進城務工和經商辦企業的農村居民在住房等方面得不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很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加快城鎮化建設進程,對于縮小城鄉差距,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推進有條件農民進城落戶,首先必須解決進城農民的安居問題,真正讓農民進得來,留得住,使城鎮化進程和住房建設同步得到發展。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把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保障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科學測算、合理制定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大住房規劃和建設力度,讓廣大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居有其所、安居樂業。
二、住房保障建設的主要任務
1、精心組織,科學規劃。按照省市“十二五”末城鎮化率達到60%以上的工作目標,到“十二五”末,全縣共需建設各類住房約1.2萬套、110萬平方米,解決約4.5萬人1.2萬個家庭的住房問題。縣推進農民進城住房保障中心要組織專人,精心規劃,落實住房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力爭到年全面完成住房項目建設,切實解決進城農民住房問題。
2、提早謀劃,分步實施。縣城共需建設各類住房9000多套,其中年—年,縣城計劃完成各類住房建設約2470套25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約250套2.5萬平方米,普通商品房約2220套22.5萬平方米;年—年,完成各類住房建設約6600套64.5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約660套6.5萬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約5940套58萬平方米。常興鎮、橫渠鎮、湯峪鎮、槐芽鎮、齊鎮、營頭鎮六個中心城鎮,在依據城鎮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完成各類住房建設約3000套20萬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約300套2.3萬平方米。其他鄉鎮根據本鄉鎮實際,制定農民進城落戶住房建設規劃,抓緊落實。
3、落實政策,分類保障。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家庭符合相關條件,全部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實行與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堅持“同等”原則。對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不能通過自身解決住房的,均可申請保障性住房,實行與城鎮居民申請條件相同、輪候同等的原則,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二是實行“自愿”原則。對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類型采取自愿原則,不強制規定所選類型。三是實行申請材料“簡化”原則。申請材料中所要求的家庭收入證明、住房狀況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均以落戶時有關部門核定的材料為依據,不再另行調查審核。四是實行“公示”制度。對審核通過的申報家庭,在現居住地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審核結果公開公正。五是實行分類保障制度。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被民政部門確認為低收入家庭,且在落戶地無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的,納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且在落戶地無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的,納入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保障范圍;在城鎮無住房,實行城鎮居住制度的農村居民家庭,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具體執行依照《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暫行辦法》。
三、全力做好六項保障,加快住房建設步伐
1、全力做好住房建設資金保障。一是廉租住房建設所需的建設資金,在政府增加財政預算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中、省、市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予以解決;二是公共租賃住房所需建設資金通過政府主導,落實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他投資機構逐年開發建設一批60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實行城鎮居住制度進城農民家庭的住房問題;三是經濟適用住房所需建設資金在積極落實國家土地、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的前提下,通過社會籌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融資的辦法解決,在限定面積、限定對象的基礎上,向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家庭出售;四是限價商品住房在限房價、限套型的前提下,土地面向市場招拍掛,建設資金通過確定的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在留出合理利潤的基礎上,向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家庭出售;五是商品住房建設資金主要通過開發企業自籌解決,直接面向經濟條件較好的進城落戶農村居民家庭出售。
2、全力做好住房建設規劃保障。將進城落戶農村居民住房作為縣城建設和中心城鎮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縣城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超前規劃。縣住建局在編制全縣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建設規劃的基礎上,縣國土局要編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住房建設用地詳細規劃和年度計劃,確保進城落戶居民住房新增規劃建設用地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3、全力做好建設用地保障。按照規劃,全縣年—年將新增住房建設用地約1100畝。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一是充分利用舊城改造閑置的土地200畝,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二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縣城新增建設用地約700畝,中心城鎮新增建設用地約200畝,一次規劃,五年完成,由當地政府負責,主要解決落戶當地農村居民住房問題。其他鄉鎮根據本鄉鎮實際,落實建設用地,開發建設農民進城落戶住房;三是科學搞好住房建設用地利用規劃,做好用地儲備,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政府調撥,確保進城落戶農村居民住房建設用地的需要。
4、全力做好住房建設保障。對進城落戶農村居民住房建設項目,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前提下,縣發改局要做好立項、申報等工作,縣國土局要做好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縣住建局要做好項目規劃,審查建設方案,辦理相關建設手續,認真履行建設項目報建、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職責,確保住房建設工程質量。
5、全力做好政策保障。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省、市、縣已出臺關于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意見及相關配套政策,繼續完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建設方面的保障措施,為加快推進進城農民住房建設提供政策支撐。
6、全力做好公共服務保障。加快完善城鎮道路、給排水等基礎設施和供熱、供氣、休閑娛樂等配套設施建設,完善物業管理服務,積極配建幼兒園、小區醫療診所等公益事業,為進城農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保障。
四、加強組織領導,推進住房保障建設
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住房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操作難度大,需要全縣各級各部門的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民進城落戶住房建設工作的領導,完善工作機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組織實施。